股權轉讓材料出資時間如何寫
1. 股權轉讓出資時間按哪個為准
法律分析:一般分為兩種觀點:其一是以新股東交付轉讓價款時間為新股東出資時間;其二是以原股東交付出資時間為受讓股東出資時間。應以第二種判斷為准。因為,股權轉讓是經依法公司股東同意後,出讓股東與受讓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實質上是要公司「體外」的一種合同交易,由受讓人向轉讓人支付轉讓價款,不涉及新股東向公司交付出資,並不影響股東對公司的出資時間變動,因此,原股東交付出資的時間為受讓股東的出資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股權轉讓後新進股東的出資時間如何確定
對於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的新股東出資時間問題,很多人存在誤區。一般分為兩種觀點:其一是以新股東交付轉讓價款時間為新股東出資時間;其二是以原股東交付出資時間為受讓股東出資時間。應以第二種判斷為准。因為,股權轉讓是依法經公司股東同意後,出讓股東與受讓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實質上是公司「體外」的一種合同交易,由受讓人向轉讓人支付轉讓價款,不涉及新股東向公司交付出資,並不影響股東對公司的出資時間變動,因此,原股東交付出資的時間為受讓股東的出資時間。完成標准及違法形態股東只有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認繳的出資額,並且以貨幣出資的,按貨幣足額存入公司賬戶,以非貨幣出資的,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非貨幣財產的所有權轉至公司名下,才算完成了出資的義務[2]。所謂股東出資的違法形態,是指股東在出資過程中違法出資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實質違法形態和形式違法形態兩種,前者指股東在出資過程中沒有履行或沒有適當履行自己出資義務的違法形態,而後者是指股東在出資過程中其出資意思的外在表現形式違反法律規定的違法形態。實質違法形態主要包括:拒絕出資、虛假出資、出資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出資標的物估價過高、貨幣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等具體違法形態。形式違法形態主要包括:未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未在股東名冊上記載、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等。
3. 原股東將股權轉讓給新股東,股東出資時間是按原股東出資時間寫空著到工商局手寫也可以嗎
按我的經驗,可以空著,到工商局再寫,也可以寫在實際的出資時間,但是一般我都是空著再寫就寫了。。我辦的時候通常都是寫股權轉讓協議的時間。。我理解為協議簽好,當天就出資。。。不是什麼大問題。。
4. 股東變更出資時間怎麼填
法律分析:在營業執照上註明的變更登記日期之前的30日或45日內的這段時間來填寫出資時間。企業增加註冊資本和減少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時間稍有差異。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 30 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足額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後,公司申請減少注冊資本,應當同時辦理減少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 股權轉讓協議怎麼寫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協議書寫的時候應該包含以下內容:甲方和乙方的信息;轉讓股權的份額和轉讓價格以及支付時間等;約定甲方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最後是甲方乙方的署名落款。
法律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並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公司應當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6. 股東增資後,又股權轉讓,這個出資時間怎麼填寫
這認繳時間和實繳時間如何填目前主要有二種,一種是「認真」辦法,就是按每一次的認繳時間和實繳時間填,這樣雖然是清楚了,但一公司如設立後多次增資、又分期到位,這樣一個股東的認繳時間和實繳時間可能多達幾十個,這樣填到最後是弄不靈清的,也是不現實的。另一種是「糊塗」辦法,認繳時間按最後一次認繳時間填,實繳時間也是按最後一筆實繳的時間填。如樓主講的情況,認繳時間按最後一次認繳時間填,就是2010年12月3日,實繳時間也是按最後一筆實繳的時間填,也是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