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贈與個人如何入賬
㈠ 無償劃撥100%股權,受讓方怎麼入賬
無償的股權轉讓同樣是股東行使股權處分的一種方式.股東完全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股東的繼承人也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取得股東的股權.無償轉讓股權與有償轉讓股權的會計處理是不同的.
在實踐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東單方以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的,受贈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棄的意思表示,受贈人接受股權贈與,股權發生轉讓;受贈人放棄股權贈與,股權未發生轉讓.
如果是股東的捐贈,並合同中指定作為資本公積,可以計入資本公積,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的資本公積增加,需要貼花.
如果是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捐贈,則需要計入營業外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確認收入的時間應為接受捐贈的時點,即股權變更完成時.應按照股權的公允價值確認收入.
【拓展資料】
無償接受股權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涉及產權轉移書據就得繳納印花稅
根據《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國資發產權〔2005〕239號)規定,無償劃轉雙方應簽訂無償劃轉協議.企業間無償劃轉資產,如果涉及到產權過戶登記的,則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有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均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另外,通過證券交易所無償劃轉上市公司股權的印花稅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暫不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有關審批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4〕941號),對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批准進行的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改組改制而發生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行為,暫不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㈡ 個人股權贈與如何辦理
個人獨資股權贈與的辦理方式:贈與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贈與股權。然後,雙方攜帶身份證明、贈與協議等相關材料,前往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即可完成贈與股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第十七條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本企業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其有關權利可以依法進行轉讓或繼承。
第十八條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㈢ 對無償贈與的股權受贈人稅費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需要。1、接受無償贈與的股權,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2、接受無償贈與的股權,由受贈方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3、贈與是不能提供任何勞務,無償的。贈與是不收稅的。不過無償贈與一般要求有理由,否則可能被認定為是偶然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㈣ 個人股東轉讓股份溢價部分賬務處理
1、合並正常入賬如下:
借:股本 20萬
借:資本公積 80萬
貸:銀行存款 100萬
同時需代扣代繳個人股權轉讓所得稅: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個人股權轉讓應納稅額的計算:《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個人轉讓股權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按次徵收。 具體計算方法為:股權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20%, 其中,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過程中按規定支付的稅金、資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
2、上市公司股份回購的會計及稅務處理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會計處理
(1)回購本公司股票時
借:庫存股(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2)注銷庫存股時
借:股本(注銷股票的面值總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注銷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3)轉讓庫存股時,轉讓價高於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金額)
貸:庫存股(轉讓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轉讓價與庫存股賬面余額的差額)
(4)轉讓庫存股時,轉讓價低於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金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差額先沖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股本溢價和盈餘公積仍不足部分)
貸:庫存股(轉讓庫存股的賬面余額)
二、回購股份的稅務處理
1、個人股東的稅務處理
回購股份過程中,回購方上市公司不涉及稅收,對於被回購方是個人的,由於上市公司股票屬於金融商品,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3)第一條第二十二項第五小項:「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5.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對於個人被回購上市公司股票免徵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被回購上市公司股票(不含限售股)免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的通知》(財稅明電[2008]2號)規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徵收方式,將現行的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對雙方當事人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調整為單邊征稅,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方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對於個人被回購上市公司股票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法人股東的稅務處理
回購股份過程中,對於被回購方是法人的,由於上市公司股票屬於金融商品,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規定,企業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屬金融商品轉讓,應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企業適用3%徵收率。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轉讓股票屬於財產轉讓收入,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對於被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已經繳納過企業所得稅,但在轉讓股票時不得扣除,有重復納稅之嫌(參見股權轉讓前先進行利潤分配可避免重復征稅)。
根據財稅明電[2008]2號的規定,對於法人被回購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是按千分之一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㈤ 股權贈與的流程是什麼樣的
股權贈與的流程有: 1、需要雙方當事人簽訂股權 贈與協議 ,如果是外部贈與的,需要取得其他股東的同意。 2、工商局辦理 股東變更 程序。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證 明。 《公司登記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 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 繼承人 繼承 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 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㈥ 控股股東對管理人員的股份贈予.會計分錄怎麼做,會影響到資本公積吧
母公司為子公司的員工授予股份支付,母公司應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支付的股票為乙公司的股票,站在甲公司的角度,屬於使用其他人股權進行股份支付,應作為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進行處理,所以會影響資本公積,會計分錄如下:
子公司作以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母公司作以下分錄:
借:長股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6)股權贈與個人如何入賬擴展閱讀:
資本公積的分類核算
企業應設置「資本公積」科目核算資本公積的增減變動情況。
為了反映各類不同性質的資本公積的增減變動情況,應按照資本公積的類別分別設置「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股權投資准備」、「撥款轉入」、「關聯交易差價」、「其他資本公積」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資本(或股本)溢價、撥款轉入、其他資本公積可以直接用於轉增資本(或股本);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和股權投資准備轉入其他資本公積後可以用於轉增資本(或股本)。
關聯交易差價不能用於轉增資本(或股本)和彌補虧損,待上市公司清算時處理。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一旦轉入其他資本公積,該部分資本公積就可以用於轉增資本。
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以及處置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如涉及所得稅時,還應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股權投資准備不可直接用於轉增資本,只有將其轉入其他資本公積後,該部分資本公積方可用於轉增資本。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出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的份額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
二、本科目應當分別「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它資本公積」 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本公積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手續費、傭金等交易費用,借記本科目(股本溢價),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