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期貨是什麼意思
1. 什麼是期貨居間人,期貨居間返佣比例如何計算
很多想做期貨居間人的朋友都在想,期貨居間人的返佣到底是怎麼計算的呢?什麼是凈留存?什麼是交易所返還?居間返佣有哪些組成部分?相信有很多居間人對此非常困惑,不太了解,下面由我一一為您解答。
期貨凈留存是指收取客戶的手續費減去上交交易所的手續費剩下的部分,這就是凈留存手續費。例如:客戶開倉一手原油期貨的手續費是21元,交易所手續費是20元,這樣,該客戶的凈留存手續費=21-20=1元。
交易所返還是指期貨交易所收取客戶的交易手續費按照比例返還給期貨公司,期貨公司按照與客戶或者居間人約定的比例返還給客戶或者居間人。以上面的原油期貨的交易為例,交易所收到的手續費是20元,交易所按照60%(返還比例每月都會變動)的比例返還給期貨公司,期貨公司收到的返還金額=20*60%=12元。客戶或居間人與期貨公司約定好返還比例是80%(比例需要和期貨公司協商,最高可達93%),即客戶或者居間人收到的返還金額=12*80%=9.6元。
居間人的返還收入主要體現在兩部分:一是期貨公司加收手續費的提成,就是凈留存,二是期貨交易所返還的提成。 期貨居間人收入=居間人開發的客戶產生的總交易手續費*居間人提成比例。 居間人客戶交易手續費=客戶數量*客戶平均交易金額*手續費率。
2. 什麼是居間
(1)居間合同的含義
居間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託,並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為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委託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在居間合同中,接受委託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為居間人,給付報酬的一方為委託人。
居間合同的委託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間人只能是經過有關國家機關登記核準的從事居間營業的法人或公民。居間業務根據居間人所接受委託內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為委託人提供訂約機會的報告居間,也可以是為促成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進行介紹或提供機會的媒介居間(即負責讓雙方聯系起來),也還可以是報告居間與媒介居間兼而有之的居間活動。
所謂的報告訂約機會,是指受委託人的委託,尋找可能與委託人訂立合同的人,從而為委託人訂約提供機會。所謂訂約媒介,是指介紹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即斡旋在交易雙方當事人之間,從而促成雙方當事人的交易成功。居間人雖然是受委託人的委託為委託人促成交易服務,但居間人在交易中僅是起到中介人的作用,既不是交易中雙方當事人的一方或者其代理人,也不直接參與交易雙方的談判、商洽活動,也不在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問題上表示居間人的意思。也就是說,居間人僅僅起到居間、中介作用而已。通俗地說,居間人就像是媒婆一樣,只負責牽紅線,但不包成,對男女雙方婚後是否幸福不負責。
居間合同中的委託人需向居間人給付報酬。居間人從事居間活動的目的就在於向委託人收取報酬。因此,居間合同都是有償的。
居間合同為諾成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間合同就成立。換句話說,只要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居間人就負有依委託人的指示進行居間的義務,而一旦居間人的活動取得結果,委託人就應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居間合同為非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採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如果當事人約定不詳細,就應按照有關慣例或者當事人以前合作時所形成的習慣行事。(2)居間合同與委託合同、行紀合同的區別
居間合同與委託合同、行紀合同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三者均是一方受另一方委託為該另一方辦理一定事務的合同,均屬於提供服務的合同。三者的主要區別是:
①居間人僅為委託人報告訂約機會,或者為訂約媒介,並不參與委託人與相對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委託合同中,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活動,代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參與並可以決定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內容,處理事務的後果直接歸於委託人;在行紀合同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交易事務,與第三人發生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處理事務的後果是間接地而不是直接地歸於委託人。
②居間合同的居間人,是為委託人提供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機會,其行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義;委託合同的受託人是按委託人的要求處理受託事務,處理的事務可以是有法律意義的事務,也可以是非法律意義的事務;行紀合同的行紀人則是按委託人的要求,從事購銷、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為,行紀人受託的事務只能是法律行為。
③居間合同都是有償合同,但居間人只有在居間結果發生後才能請求報酬,並且在為訂約媒介居間時可以從委託人和其相對人雙方取得報酬,委託合同可以是無償合同;行紀合同雖然是有償合同,但行紀人只可以從委託人一方取得報酬。
④居間人沒有將處理事務的後果移轉給委託人或者進行報告的義務,而在委託合同和行紀合同中都有委託人取得事務處理結果和事務處理報告的問題。
知識點
什麼是報告居間?
報告居間就是為委託方提供一個信息,比如你想買大白菜,居間人告訴你東北某地、某人現在有較多的大白菜且價格比較便宜,這個就是報告居間。而媒介居間是居間人要幫你聯系,尋找到具體的賣方,給你們牽線搭橋,就像婚介所將男女雙方約到一起一樣,使你們雙方能夠進行直接談判和交易,並為雙方進行解釋、勸導等。
3. 期貨居間人是什麼,需要考期貨從業資格證嗎
我之前有個朋友也是居間人,目前是沒有規則 要考期貨從業資格證的,但將來 不一定。既然做期貨相關的職業 ,建議如今 還是考一下。 期貨居間人是統一 與期貨公司和客戶之外,承受 客戶委託進行居間引見 ,獨立承擔基於居間法律關系發生 的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組織。他不屬於期貨公司的員工,主要職責是引見 客戶,將手中的客戶資源和信息渠道優勢為期貨公司和投資者牽線搭橋。居間人因從事居間活動付出的勞務,有按合同商定 向公司獲取酬金的權益 。期貨公司的在職人員不能成為本公司或期貨期貨公司的居間人。961
4. 期貨居間人是什麼意思
問題一:期貨居間人是怎麼回事? 1是與期貨公司簽訂居間合同,為期貨公司開發客戶,賺取傭金。
2原則上一個人只能簽訂一家期貨公司做居間人。
3通過開發客戶,客戶交易期貨,好的期貨居間人一個月可以收入幾千至幾萬不等。
問題二:什麼是期貨居間人? 期貨居間人,在法律上理解,就是為投資者或期貨公司介紹訂約或提供訂約機會的個人或法人。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資者與期貨公司訂立經紀合同時起媒介作用。
問題三:什麼是期貨居間商 准確來說應該是叫期貨居間人,性質跟證券經紀人一樣,就是去為期貨公司開發客戶,以客戶產生的交易傭金提成作為收入。提成的比例相對於期貨公司客戶經理來說,要比他們高。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問題四:居間人是什麼意思? 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
居間的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
居間人與代理人的區別
代理人與居間人的區別在於:代理人以代理權為基礎代理委託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要進行獨立的意思表示,而居間人並不代委託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僅為委搐人報告訂約機會或為訂約媒介,並不參與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居間人也沒有將處理事務的後果移交給委託人的義務。簡言之,居間人不得代委託人為法律行為,而代理人則代被代理人為法律行為。另外,居間通常為有償性質的行為,而代理則還包含有無償代理。
期貨居間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3】10號)》第三部分第十條指出,期貨市場中的居間人是指,「受期貨公司或者客戶的委託」,「為其提供訂約的機會或者訂立期貨經紀合同的中介服務的」公民、法人,期貨公司或者客戶應當按照約定向居間人支付報酬。
問題五:什麼是期貨居間人? 1是與期貨公司簽訂居間合同,為期貨公司開發客戶,賺取傭金。
2原則上一個人只能簽訂一家期貨公司做居間人。
3通過開發客戶,客戶交易期貨,好的期貨居間人一個月可以收入幾千至幾萬不等。
問題六:期貨居間和代理有什麼不一樣嗎? 現在期貨公司是不跟個人簽定居間合同的.只跟法人簽.(這里跟股票是反起來的,股票是不簽法人居間,只簽個人居間.)
所以你個人的名義是沒辦法跟期貨公司簽定任何合同的.
現在一般的做法都是期貨公司跟投資公司簽,居間在掛在投資公司的名下.
所以你跟不跟他簽合同都是無所謂的,即使簽你也只能跟投資公司簽,他真要騙你,你也找不到那家隨便10萬就可以注冊的一家投資公司.因為沒有辦公地點,什麼都沒有,只是拿來掛居間而已.
但是他不肯跟你簽合同說明他的投資公司還很小很小.
再一個20% 居間都只有20%的話,那不如直接找個公司上班算了,這個經雞相當黑.
這種事情盡量找有大券商背景的期貨公司談,因為他們是不會在乎你那點手續費的. 沒有券商背景的小期貨公司,有時候幾十萬,百來萬資金的手續費他們都要吃的.在誠信上2者沒法比.
你所說的代理,我覺得應該就是指投資公司,因為他們才能跟期貨公司簽居間協議.而你必須掛在某投資公司名下,所以他們是代理. 居間就是 *** .
居間的反佣比例如下,你可以做個參考,每個地方行情可能不一樣
幾十萬: 30%
50-100萬: 40%
幾百萬: 50%
當然了如果你的關系過硬直接上50 也不是不可能.
問題七:期貨居間人都需要什麼? 樓主您好,沒有太多的要求,只要可以介紹客戶,就可以。正好我們公司尋找期貨居間人合作。希望可以幫到您。
問題八:金融居間人和期貨居間人有什麼區別 不同的稱呼,金融的包含的范圍比較管,期貨居間人比較具體,妥妥淘金提供免息的股票期貨資金
問題九:的期貨居間人有什麼要求 沒什麼要求,只要你能找到客源就可以
問題十:在期貨中,介紹經紀商與居間人有什麼區別,謝謝! 介紹經紀商是總部鼎權的關系,一旦遇到風險總部應受到連帶責任!
居間人是總部僱傭關系,簽署臨時性的居間協議,一旦遇到風險總部根據居間協議上簽署的有關居間協議條款不受連帶責任!
個人見解僅供您的參考!!!
5. 期貨居間人是什麼意思
期貨居間人,在法律上理解,就是為投資者或期貨公司介紹訂約或提供訂約機會的個人或法人。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資者與期貨公司訂立經紀合同時起媒介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42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2003年7月份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指出:「公民、法人受期貨公司或者客戶委託,作為居間人為其提供訂約的機會或者訂立期貨經紀合同中介服務的,期貨公司或者客戶應當按照約定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居間人應當獨立承擔基於居間經紀關系所產生的民事責任。」這是法律上期貨居間人的基本內涵。
其居間行為是指報告訂立合同的信息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但在實際的期貨市場上期貨居間人不僅居間介紹,促成期貨經紀公司和期貨投資者訂立經紀合同,而且還從事包括投資咨詢、代理交易等期貨交易活動。
其法律責任主要表現為,期貨居間人應將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情況、訂立經紀合同的有關事項等情況向雙方當事人如實報告,不得隱瞞。否則,如果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但無權向委託人請求支付報酬,而且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 什麼是期貨居間人
簡單地說,期貨居間人,就是中間人,類似於中介,促使雙方達成某種交易,從中獲取好處費。不同的是期貨居間人可以和交易的某一方簽訂期貨居間人合同,所獲得的好處是連續不斷的,而中間人是一次性的收取好處費---所以說期貨居間人更像一種職業----收入「綿長」「有保障」
7. 什麼是期貨居間人期貨居間人怎麼賺錢
期貨居間人是與期貨公司簽訂居間人協議,但是不屬於期貨公司員工且為期貨公司介紹客戶的人或機構。一般來講,期貨居間人的收入來源是介紹客戶交易手續費的分成。
8. 什麼是期貨居間人,最高提成是多少
期貨居間人,也叫期貨代理人,簡單概括,主要工作就是介紹炒期貨的客戶去期貨公司開戶,客戶交易產生的手續費期貨公司按約定比例給居間返佣。期貨居間人並不是期貨公司的正式員工,跟期貨公司知識合作的關系,簽署正式的居間合作合同。期貨居間人是沒有績效考核的,沒有業績壓力,很多居間人把這個工作當兼職去做,在不耽誤主業的同時賺取外快。
居間人的返佣是有什麼構成的呢?其實居間人的返佣由最多三部分組成,第一個是手續費凈留存,第二個是交易所的返還,第三個是資金利息(這個一般需要資金量較大才考慮返給居間人)。手續費凈留存就是收取客戶的手續費減去交易所手續費的凈值;交易所返還就是交易所收取的手續費按照比例返還給期貨公司的金額;利息返還顧名思義就是客戶資金的利息按年化利率每月返還給居間人。
居間人的返佣由上面三個部分組成,三個部分的返佣比例按實際情都是不一樣的,這需要您跟期貨公司協商溝通好。手續費凈留存一般是70%起步的,最高不超過93%。交易所返還則需要看客戶的成交量,成交量越大,返佣比例越高,一般50%起步,最高可達93%。利息返還就主要看客戶的資金量,資金量越大,利息當然就越多。
9. 期貨居間和代理有什麼不一樣嗎
期貨居間一般是指個人與期貨公司之間的合作關系,這個人稱呼為期貨居間人。
期貨代理一般是非期貨公司與期貨公司之間的介紹業務合作關系,這個法人一般叫做代理,法律意義上也是居間人。
期貨代理還有另外一種意思,意為期貨代理交易,賬戶管理,資產管理等行為,證監會及期貨業協會允許的合法的公司才具有這種資質。
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期貨市場中的居間人是指,「受期貨公司或者客戶的委託」,「為其提供訂約的機會或者訂立期貨經紀合同的中介服務的」公民、法人,期貨公司或者客戶應當按照約定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居間人的存在意義是由於期貨交易的參與需要交易者具有較強的專業性,而大多數交易者又缺乏對期貨公司及公司相關業務以及期貨交易專業知識的了解,因此就需要有人將期貨以及期貨公司通過他主動介紹給投資者,並用自己所掌握的專業知識幫助客戶分析,預測行情的發展,以便使投資者的資金盡可能安全的增值。期貨居間人的工作一般分兩類:一類是尋找新的客戶,通過拜訪、說明將期貨投資推薦給合適的投資者,另一類工作就是分析行情,預測走勢,幫助客戶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這兩項工作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因為期貨居間人如果沒有合適的客戶再好的分析預測水平也無法在市場上體現,成為水中花,鏡中月。同樣有合適的客戶而無好的分析預測水平客戶的資金無法增值甚至虧損客戶也會很快流失,成為竹籃打水一場空。雖然有部分公司居間人兩者的工作會部分分工,但大多數居間人是合二為一的。所以居間人的工作是細致而瑣碎的。
期貨居間人是通過幫助所介紹來的客戶進行期貨投資而賺取報酬的。有的居間人只拿少量的固定工資,其主要收入是依靠客戶每一筆交易成功後所繳手續費的百分比提取傭金,有的居間人則不拿工資,純粹依靠傭金掙錢,所以客戶的資金是居間人的生命線,只有源源不斷的客戶資金到來居間人才能獲取豐厚的報酬。而對於絕大多數期貨新手來說,居間人就好比他們行走在期貨市場中的領路人和主心骨,因此居間人既需要能夠勝任宣傳代表的職位同時又能勝任研究人員的職位,同時還需要具備管理客戶的能力。這必然需要居間人具備相關的知識、技巧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