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股東怎麼根據股權分配職務
Ⅰ 2人合夥股權比例最佳分配方案
兩人合夥股份的分配方式一般以真實出資比例來確定,如果有股東以非貨幣方式入股,最好辦法是將非貨幣資源評估作價,以雙方協商的作價額入股。持有67%股權,被認定為絕對控股,具有完全話語權的優勢,51%被認定為有相對裁決權,34%被認定為決策必需徵求人。對於二人公司來說,股份的分配方案最好是按照兩人的出資比例來進行確定,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日後的股份糾紛。如果有一方是以非資金形式入股的,就比如技術入股、品牌入股等,這種情況最好是將非資金入股的資源摺合成等額資金,然後以雙方協商的資金額來入股。如果雙方始終達成不了最佳股份分配,還可以通過提高一方的工資、提成、分紅等方式來彌補股份分配的不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Ⅱ 2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2人合夥開公司股權分配方面,股權平分可能是大部分人最先想到的分配方法,但是,簡單粗暴的股權平分是萬萬不行的。兩人合夥,7:3或者8:2的股權分配是比較好的選擇與安排。
如果是2人合夥開公司,一定要注意保證老大清晰,才能快速決策,避免出現合夥人一旦產生分歧就致使公司運營癱瘓的局面。
如果老大的持股比例過高,比如持股90%,甚至100%,會讓其他合夥人心理上覺得合夥創業這件事不太值,可能導致老大變成「光桿司令」,甚至團隊不穩的後果。
比如,葯給力兩位創始人分別持有34%和28%的股權,都沒有超過50%,《公司法》規定大部分經營事項只要持股比例超過50%的股東同意即可通過,也就是說,葯給力的兩位創始人只有達成一致,才能共同控制公司。一旦兩人之間出現分歧或糾紛,公司就很可能陷入無法決策,甚至是合夥人撕逼的僵局。
所以,推薦7:3或者8:2的股權分配比例。當然具體股權分配方式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做決定。
Ⅲ 2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我曾經與人合夥開過二人公司,結合經驗教訓,給出以下建議:
二人合夥公司一般在創立初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兩個人情同意合,對某一項目共同看好,成立公司,共同創業;另一種是一人看好一個項目,決定成立公司創業,但一個人身單力薄,於是找一合夥人,給予一定股份共同創業。
第一種情況,兩合夥人實力相當,所以在股份上不可能相差太大。但股份平分,肯定不合適,因為在以後的經營中遇到分岐時無法解決。針對這種情況,我傾向的作法是二人充分協商,其中一人為主,持有51%以上的股份,收入平均分配,一方多出的股份按資金額按借款給於利息補償。例如出資1000萬,甲550萬,乙450萬,股權比例為55:45,甲乙雙方利潤可均分,甲多出的100萬按銀行貸款支付利息,一旦虧損,此100萬可優先提出。
第二種情況就簡單了,一方絕對控股,建議控股方佔67%以上,另一方視情況給予一定比例股權。另外,應保留一定比例股權吸引有能力的人才加入。
Ⅳ 兩個公司的股東怎麼分配
兩人公司的股份分配,可以依照以下的方式進行:1、兩個人平分,各得50%的股份;2、協議分配,雙方協議分配的份額;3、按照出資比例分配,根據出資額計算各應得股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Ⅳ 兩個人注冊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兩個人注冊公司股權分配的方式:原則上按照出資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相關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Ⅵ 股東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即經濟權和政治權。
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這兩個類別的角度分配。
股權分配是指企業讓渡部分企業股份給企業家。股權分配可採取期權形式,即在簽訂聘用合同時規定,在任職若干年後,經營者可按約定時的價格購買若干本公司的股票,如果企業經營者能在此期間擴大企業業績,從而使股票價格上升,他就有可能從中得到相當可觀的差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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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股權怎麼分配
股權分配方式如下:
1、一般大多數的創業者會選擇兩個人平分股權,也就是各設置50%,有兩個人共同管理公司。
2、其中一個人控股,占股權51%,另外一人占股權49%。
3、一個人占股67%,另一個人占股33%。在此種情況下,大股東有絕對的公司控制權。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2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Ⅷ 兩個人合夥創業的股權分配怎麼弄
企業股份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則:
1.合夥企業業務的股份分配可以按照出資比例進行,遵循多得原則;
2.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中應有一人擁有企業的控制權,使企業能做出最終決定。
關於合夥業務的股份分配,請注意以下幾點:
1.最好不要平均分配股權。
2.如果不是特別大的生意,投資人不要太多,投資人數量最好保持單數,可以方便一些決策。
3.投資者和經營者最好分開。如果股東只投資不參與經營,那就盡可能讓直接參與經營的人做出一些實際的決策。畢竟在一線的人最有發言權。
4.最好選擇能力互補的人合夥創業,讓投資人直接優勢互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分為股份,每股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份的形式。是股份公司出具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第一百二十六條股票發行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享有同等權利;
同時發行的同種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的價款。第一百二十七條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票面金額,也可以高於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第一百二十八條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的種類、面值和代表的股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股份應當標明「發起人股份」字樣。第一百三十條:公司發行記名股票,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份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的數量、編號和發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