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一元如何報稅
『壹』 個人股權轉讓稅費怎麼申報
法律分析:1.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扣繳)納稅申報時,還應當報送以下資料,並填報《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
(一)股權轉讓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二)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四)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五)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3.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等資料。
法律依據: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申報流程是:
1.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扣繳)納稅申報時,還應當報送以下資料,並填報《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
(一)股權轉讓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二)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四)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五)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3.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等資料。
被投資企業發生個人股東變動或者個人股東所持股權變動的,應當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含有股東變動信息的《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及股東變更情況說明。
『貳』 股權轉讓印花稅如何申報
一、 股權轉讓 印花稅 的申報流程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適用稅率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所以,股權轉讓印花稅的徵收稅率是萬分之五,具體辦理手續如下: 1、股東股權轉讓完成後,應在向工商部門申請股東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前,向地稅部門或工商部門的登記窗口索取「股權轉讓信息登記表」填報相關股權轉讓的情況。 2、納稅人憑填寫好的股權轉讓信息登記表、股權買賣雙方的 身份證 明及 股權轉讓合同 或協議到地稅部門設在市審批中心的窗口申報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地稅部門審核資料後開具《稅務事項受理通知書》交納稅人,並告知其應提供給地稅部門核查的有關資料。 3、待一切信息都核實准確無誤以後,就可以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二、股權轉讓印花稅的申報時間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叄』 個人股權轉讓稅費怎麼申報
一、個人 股權轉讓 稅費申報內容 1、出售股權;公司回購股權;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並向投資者發售;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以股權抵償 債務 ;其他股權轉移的行為。 2、股權轉讓的計稅依據,即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 個人所得稅 。合理費用,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二、個人股權轉讓稅費申報程序 1、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 股權轉讓協議 已簽訂生效的;受讓方已經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者享受股東權益的;國家有關部門判決、登記或公告生效的;67號公告規定行為已完成的;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有 證據 表明股權已發生轉移的情形。 2、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第六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於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被投資企業應當詳細記錄股東持有本企業股權的相關成本,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股權轉讓有關的信息,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公務。 3、股權轉讓收入按照每股凈資產或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被投資企業的 土地使用權 、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 知識產權 、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6個月內再次發生股權轉讓且被投資企業凈資產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上一次股權轉讓時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此次股權轉讓收入。
『肆』 股權轉讓如何繳納個稅
股權轉讓繳納個稅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應於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法律依據】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第五條
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第六條
扣繳義務人應於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被投資企業應當詳細記錄股東持有本企業股權的相關成本,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股權轉讓有關的信息,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公務。
『伍』 股權轉讓申報個稅操作
法律分析:個人轉讓股權過程中,被投資企業、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應按照規定期限報送相關資料和辦理扣繳(納稅)申報。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填報《被投資企業股權變動情況報告表》。
國家稅務總局《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已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公告規定,具體實際操作要求如下:
個人轉讓股權過程中,被投資企業、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應按照規定期限報送相關資料和辦理扣繳(納稅)申報。
1、被投資企業應當在董事會或股東會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會議紀要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填報《被投資企業股權變動情況報告表》。
2、被投資企業發生個人股東變動或者個人股東所持股權變動的,應當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含有股東變動信息的《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及股東變更情況說明。
3、扣繳義務人應於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股權轉讓扣繳申報之前),將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