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股權變更手續
❶ 股權變更需要哪些手續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需要在法定期限內進行變更登記。變更登記需要攜帶申請書、營業執照等相關信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登記不是取得股東資格的生效要件。【【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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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股權變更是什麼意思
一、股權變更是什麼意思
1、股權變更是指公司的股權的情況發生變化的法律現象。且一般分為如下兩種情形:
(1)股權總數發生變化,即企業依法進行增資、減資;
(2)股權的所有人變化,即股權轉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如何做股權變更
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根據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了解清楚。
❸ 股權變更需要哪些手續
股權變更所需材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並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股權變更注意事項: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余搭敬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豎慎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枝頌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❹ 股權變更需要哪些手續
公司股權變更(股權轉讓)應提交什麼材料: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
(2)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3)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原件);
(5)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簽署);
(7)股權轉讓協議(原件1份,涉及國有產權的,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股權轉讓協議應當辦理公證或見證);
(8)股東的資格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9)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權必須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九條?申請股權出質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有關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文件。屬於出質股權數額變更的,提交質權合同修正案或者補充合同;屬於出質人、質權人姓名(名稱)或者出質股權所在公司名稱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稱更改的證明文件和更改後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除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企業登記提交材料的規定執行外,還應當分別提交以下材料:
(一)屬於本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提交債權人和公司簽署的債權轉股權承諾書,雙方應當對用以轉為股權的債權符合該項規定作出承諾;
(二)屬於本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
(三)屬於本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的,提交經人民法院批準的重整計劃或者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
公司提交的股東(大)會決議應當確認債權作價出資金額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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