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轉讓股權的企業如何入賬
1. 收購股權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那麼A公司如何處理這3億元與2億元之間的差額?按B公司資產評估價值3億元入賬可以嗎? 【解答】 僅就會計業務處理而言,這屬於《企業會計准則(2006)》規定的企業合並業務,按准則規定可能有兩種情況。 第一,購買股權後,B公司存續,對這屬於形成母子公司關系的企業合並。對A公司而言形成一項長期股權投資,而對B公司來說,除了因股東變化而調整實收資本(股本)明細登記外,不需要做任何賬務處理,其資產評估也只是供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依據,而不需一以之調賬。 ⑴、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按《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以下簡稱長期股權投資准則)的規定處理:合並方以支付現金作為合並對價的,應當在合並日按照取得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合並報表的編制按《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以下簡稱《企業合並准則》)第9條規定處理; ⑵、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B公司同樣不需要做特別的賬務處理。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企業合並准則》的規定處理:一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並,合並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並,合並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易成本之和。按問題所述情況其成本應為3億元。編制合並報表時,應該按《企業合並准則》及其應用指南的相關規定處理: ①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並,母公司在購買日編制合並資產負債表時,對於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負債應當按照合並中確定的公允價值列示,企業合並成本大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認為合並資產負債表中的商譽。企業合並成本小於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在購買日合並資產負債表中調整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形成母子公司關系的,母公司應自購買日起設置備查簿,登記其在購買日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為以後期間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提供基礎資料。 第二,購買股權後,B公司主體消亡,則屬於吸收合並。 ⑴按《企業合並准則》規定精神,合並方對同一控制下吸收合並中取得的資產、負債應當按照相關資產、負債在被合並方的原賬面價值入賬。合並方在確認了合並中取得的被合並方的資產和負債後,以支付現金、非現金資產方式進行的該類合並,所確認的凈資產入賬價值與支付的現金、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的余額不足沖減的,應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⑵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並,購買方在購買日應當按照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確定其入賬價值,確定的企業合並成本與取得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應確認為商譽或計入當期損益。 (閱讀次數:)
2. 股權轉讓怎麼做賬
股權轉讓做賬的具體方法如下:
1、股權轉讓,沒有發生溢價,不交個人所得稅。
2、股權轉讓時,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根據協議入賬。借:實收資本—轉出方,貸:實收資本—新股東。
根據相關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股東變更之後,該股權轉讓協議的受讓一方才能取得股東身份。
3. 股東股權轉讓後,公司給此股東的現金將如何做帳
股東股權轉讓後,公司給此股東的現金將如何做帳?
1、在會計中,股東股權轉讓後,不可以直接用利潤買他的股權的。如果用公司的前買他的股份就相當與減資。需要辦很多手續的。
(1)一般來說,公司給股東的現金做賬方式為:
借:實收資本--D
貸:實收資本--C
實收資本--A
實收資本--B
(2)給D的分錄(必須有股東會決議)
借:其他應收款-ABC
貸:現金(給D)
(3)個人所得稅
借: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股利
借:應付股利
貸:其他應收款-ABC
2、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會導致法人財產的所有權整體轉移,但卻與法人財產權毫不相干。企業及其財產整體轉讓的形式就是企業股權的全部轉讓。全部股權的轉讓意味著股東大會成員的大換血,企業財產的易主。但股權全部轉讓不會影響企業注冊資本的變化,不會影響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不會妨礙法人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所以法人財產權不會因為股權轉讓而發生改變。
公司虧損,公司兩個股東,一個股東股份轉讓給另一個股東,如何分配虧損,股權轉讓如何做賬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權在本質上是股東對公司及其事務的控制權或者支配權,是股東基於出資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的總稱。具體包括收益權、表決權、知情權以及其他權利。
1、股權轉讓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准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於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檔案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對於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在第七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該項規定的立法出發點是:一方面要保證股權轉讓方相對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性,盡可能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外部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於公司外部轉讓出資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包含了以下特殊內容:第一,以人數主義作為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採用了人數決定,而不是按照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為計算標准。第二,轉讓方以外股東的過半數。
2、股權轉讓實務操作方式:
股權轉讓的實施,實踐中可依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式性和實體性要件後,與確定的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使受讓人成為公司的股東,這種方式雙方均無太大風險,但在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前,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並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另一種方式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後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式及實體條件,但這種方式存在不能實現股權轉讓的目的,以受讓人來說風險是很大的,一般來說,受讓人要先支付部分轉讓款,如股權轉讓不能實現,受讓人就要承擔追回該筆款項存在的風險,包括訴訟、執行等。
股權轉讓後公司分紅,原股東有份嗎
您好!關於這個問題,需要分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股權轉讓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經股東會表決通過,另一種情況是股權轉讓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還沒有經過股東會表決,或者股東會表決不通過。在前一種情況下轉讓股權的原股東對於公司股東會已經表決分配但還沒有支付給自己的股利享有請求權,後一種情況下已經轉讓股權的原股東無權請求公司分紅。如果轉讓股東與受讓股東已經對轉讓之前未分紅利有約定的,應當尊重當事人的約定。
股東的股利分配請求權,是指股東基於其公司股東的資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請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權利。股利分配請求權分為抽象的股利分配請求權和具體的股利分配請求權,後者又稱為股利金額給付請求權。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公司股東股權轉讓問題
2006年得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另外公司沒有規定股東會議有權通過表決來強制要求某股東撤股或轉讓股份的,所以只能以公司的名義向該股東提起賠償或訴訟,不能強制撤股或轉讓股份.
先進行調節,如果不能進行,就直接運用法律武器。
股權轉讓後,股東出資時間如何定。
股權轉讓不是新資投入,投資時間是保持不變的,分紅股數不變,債務責任(按股權)不變,只是股東名稱改變了而已,,如果是認股權數量多少而認懂事的話應該懂事也會改變,僅此而已。
股東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程式很復雜,首先要看公司章程關於股權轉讓的相關規定,如果有規定按規定辦;如果沒有規定則按公司法上關於股權轉讓的相關規定辦理;另外還得考慮優先權問題。
股權質押後公司其他股東股權轉讓
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律師港灣解釋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由於你不願意繼續作為股東參與新公司,且有意轉讓你的股權,其他股東不願意接收你的股權,因此,你可以向其他人轉讓你的股權,從而實現在該公司的退出。當然,該轉讓還需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具體的轉讓價格你們可以協商決定,也可以根據公司凈資產確定。
股權轉讓後股東的責任還要承擔嗎
這要看股權轉讓協議條款是怎麼規定的。如果如果股權連同債權債務一同轉讓的,受讓人就要承擔責任,反之轉讓人就要承擔責任。還有就是與那些股權轉讓不相關的事,肯定也是轉讓人擔責的。
股權轉讓後 股東名冊變更的效力如何?
股權轉讓後,股東名冊變更的效力如何?股東名冊和公司登記的記載事項不一致時,又應當怎樣處理?
關於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效力,我國公司法並未明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的效力。
股東名冊是公司法規定公司應當置備的公司檔案,公司負有置備股東名冊並正確記載的義務。以股東名冊記載股權轉讓,並確定股權轉讓的效力,有利於准確判斷股東資格和股權轉讓時點,認定股權轉讓是否完成,同時也有利於規范公司股權轉讓行為。股權轉讓以股東名冊登記為生效要件,也符合我國民事立法關於物權變動登記生效的原則。但公司實踐中,很多公司沒有置備股東名冊或者記載不實,股東名冊與物權登記相比較也有登記主體不同、公信力不強等問題,公司法規定公司置備股東名冊的目的是為了便於公司確認自己的股東以及起到一定范圍的公示作用,以股東名冊作為股權轉讓生效標准過於嚴格,不利於維護交易安全和秩序。因此,可以股東名冊變更登記為股權變動生效要件,但如有相反證據證明可以推翻股東名冊記載,則可認定股權轉讓不發生法律效力。其它公司檔案,如公司章程、出資證明書和會議紀要均可作為證據予以證明。
在股權轉讓後,有些公司並未辦理股東名冊變更登記手續,或者未辦理公司變更登記,甚至有些公司沒有置備股東名冊。如何認定股權轉讓的效力及相關法律責任,應就具體問題進行具體分析。因轉讓人或受讓人過錯而未完成變更登記,應根據過錯情形由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分別或共同承擔責任,兩種變更登記未辦理,股權轉讓不具有對抗公司和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因公司過錯而未完成變更登記或未設定股東名冊,公司應承擔因此給受讓股東造成的損失,並且承擔未履行備置股東名冊和辦理變更登記的法定責任。在未進行股東名冊變更登記的情況下,受讓人尚未被公司確定為形式上的股東,因此不能行使股權,但可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轉讓人應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將行使自益權所得利益交付受讓人,在行使共益權時應告知並徵得受讓人同意,不得惡意行使股權而獲得不當利益,否則轉讓人亦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在未辦理公司變更登記的情況下,受讓人和公司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公司實踐中,存在股東名冊和公司登記的記載事項不一致的情形,應分別情況處理。股東名冊和公司登記都具有權利的推定力,其各自的效力分別及於公司內部和公司外部。如果涉及公司外部關系,應推定公司登記有效,以公司登記記載為准;如果涉及公司內部關系,則可推定股東名冊記載有效;如果僅涉及轉讓人和受讓人的關系,則應綜合股權轉讓協議及其實際履行情況、股東名冊記載來加以認定。至於責任的追究問題,應根據記載不一致的原因,以公司過錯亦或公司登記機關過錯予以確認。
實踐中,有的受讓方在未辦理股東名冊和公司登記變更的情況下,即向公司行使股權和參與了公司管理經營。根據股東名冊的對抗效力,股權轉讓已經完成,股權在公司已經知情的情況下可對抗公司。公司應被視為確認了受讓方的股東身份。受讓方舉證證明已經行使股權的事實,公司便不能以未進行股東名冊變更登記主張推定力和免責力。公司應當承擔未進行股東名冊登記的責任。
公司股東之間股權轉讓如何處理
經股東會決議,再到工商局辦理變更即可。
4. 股權轉讓的賬務處理
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入賬,會計分錄:
借:實收資本--原股東
貸:實收資本--新股東
股權轉讓款可以不通過公司賬戶。如果通過公司賬戶,會計分錄:
1、新股東交款時,會計分錄為: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股權轉讓款
2、支付原股東的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股權轉讓款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4)收到轉讓股權的企業如何入賬擴展閱讀:
股權轉讓的賬務處理的會計分錄編制格式為:
1、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2、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分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常用會計分錄大全
5. 公司將股權轉讓會計分錄
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入賬,借:實收資本——原股東,貸:實收資本——新股東,通過公司賬戶,新股東交款時,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代收股權轉讓款。
一、股權轉讓的操作流程:
1.前往工商局辦證大廳,找相關負責人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填寫公司變更表格,並帶好相關資料到工商局進行營業執照的變更;
3.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到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變更;
4.持稅務變更單到稅務局變更稅務登記證;
5.持銀行變更單到開戶行變更銀行信息
公司轉讓股權會計分錄如何做
變更股東對於公司來說,做的會計分錄只涉及實收資本,分類如下:
借:實收資本--A x萬;貸:實收資本--A x萬
--B x萬
由於股東變更就算涉及資金的轉移,也是股東A和股東B個人的事情,與公司無關,所以不需要做資金轉移的會計分類。
涉及股權轉讓,應該交印花稅,而且是股權轉讓雙方都交,按萬分之五計算。
股票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股票所得收益屬於投資收益,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借方或貸方)
公司轉讓股權要怎麼做會計分錄:
1.投資收益(借方或貸方)按已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會計分錄: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投資收益
(收益情況,若為損失,則做相反分錄)
2.被轉讓股權的企業股權轉讓溢價轉讓,就是高價購買了股份,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貸:銀行存款
二、股權折價轉讓的會計分錄
1、接收投資單位
借:實收資本——出讓人
貸:實收資本——受讓人
2、出讓股權單位
借:其他應收款——受讓人
貸:長期投資—其他股權投資—被投資單位
投資收益 (如果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
3、受讓股權單位
借:長期投資—其他股權投資—被投資單位 (股權面值)
營業外支出(折價購買,貸記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
6. 公司股權轉讓,如何做賬。
做賬方法見下面:
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入賬,一般會計分錄:借:實收資本--原股東;貸:實收資本--新股東。股權轉讓款可以不通過公司賬戶。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