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20手怎麼監管
1. 重磅消息!股指期貨即將恢復常態化 密切關注時間表
股指期貨即將恢復常態?沒錯,這是個真實消息!
券商中國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監管部門領導今日上午在2018年第一期期貨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培訓班上透露,股指期貨交易即將恢復常態化,各家期貨公司可以進行相關准備工作。不過,該知情人士稱,監管部門並未提及明確時間表。
股指期貨受限影響功能發揮
股指期貨交易受限,還要回溯到2015年年中的股市異常波動時期。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宣布了一系列的收緊舉措。
2015年9月2日晚間,中金所宣布,自2015年9月7日起,將期指非套保持倉保證金提高至40%,平倉手續費提高至萬分之23,也就是整整上調了20倍。同時,非套期保值客戶的單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10手,就認定為異常交易行為。
在這樣的限制下,股指期貨市場流動性驟然下跌,也因此出現了多起因流動性匱乏導致的「烏龍指」事件。
例如,2016年5月31日上午10點42分左右,滬深300股指期貨主力合約IF1606突然暴跌至2732.4,在近700張空單的重壓之下觸及跌停,隨後快速補漲。當日晚間,中金所發布調查結果稱,是某套保客戶以398手市價賣出委託連續成交,觸發了市場技術性賣盤所致。
2017年3月14日下午,走勢一直風平浪靜的上證50股指期貨主力合約IH1703盤中突然出現直線下挫,價格從2348左右跌至2128.6,逼近跌停位。隨後迅速回到正常價位,並平穩收盤,收盤時報2349.0,收跌0.05%。
2017年7月19日,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某資管客戶下了區區18手滬深300股指期貨IF1708合約買單,就將該合約的價格瞬間打至漲停。
2017年已兩次松綁
在市場人士的多番呼籲下,股指期貨終於在2017年迎來了兩次松綁。
第一次松綁是在2017年2月16日,中金所宣布,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中金所在綜合評估市場風險、積極完善監管安排的基礎上,按照「發揮功能、動態調整、加強監管、防範風險」的原則,決定穩妥有序地調整有關交易安排:
一是自2017年2月17日起,將股指期貨日內過度交易行為的監管標准從原先的10手調整為20手,套期保值交易開倉數量不受此限;
二是自2017年2月17日結算時起,滬深300、上證50股指期貨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證金調整為20%,中證500股指期貨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證金調整為30%(三個產品套保持倉交易保證金維持20%不變);
三是自2017年2月17日起,將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九點二。
第二次松綁則發生在2017年9月15日。在連續發布的兩則通知中,中金所宣布,自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起,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准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6.9。此前,手續費標準是成交金額的萬分之9.2,也就是說,交易手續費這次被下調了25%。
此外,滬深300和上證50股指期貨各合約交易保證金標准,由目前合約價值的20%調整為15%,同樣是自2017年9月18日起實施。保證金的下調幅度,同樣是25%。
監管部門今年多次吹風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以來,監管層也曾公開提到股指期貨交易。
6月14日,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2018陸家嘴論壇」期間提到,將創造條件允許境外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
而在此前的5月30日上午,中金所董事長胡政在第十五屆上海衍生品市場論壇上也介紹了股指期貨市場的現狀和發展計劃。
胡政當時指出,中金所持續完善市場交易規則,優化參與者結構,促進股指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近年來,股指期貨市場成交持倉比保持穩定,投資者結構日趨合理,以證券自營、私募基金、QFII、RQFII為代表的金融持牌機構已經成為市場最主要的參與者,日均持倉量占市場比重接近70%。
他表示,目前境內股指期貨交易成本依然較高,市場流動性有待進一步提升,市場功能發揮受到一定限制,難以充分滿足投資者風險管理的需求。從世界各國資本市場發展經驗來看,股指期貨是最基礎、最成熟、交易最活躍的金融衍生品,是任何一個強大的資本市場都不可缺少的風險管理工具。
業內專家:股指期貨交易限制進一步「松綁」可期
今年上半年,在國內持續去杠桿和國際市場復雜形勢的影響下,市場負面情緒高漲,A股不斷振盪探底,與其相關的資管類產品表現普遍不如人意。究其原因,曾參與滬深300股指期貨設計的上海北外灘絕對收益投資學會常務理事、上海財經大學客座教授劉文財認為,這與股指期貨臨時性交易限制措施有一定關系。
雖然去年以來中金所對股指期貨臨時性交易限制措施進行了兩次「松綁」,股指期貨市場成交量、持倉量有所放大,期指貼水現指的情況有所轉好,但股指期貨市場仍然不能滿足資產管理機構正常的風險管理和居民對財富保值增值的需要。也正是因為股指期貨難以有效發揮其「泄洪渠」的功能,投資者無法有效對沖風險而不斷「割肉減壓」,使得A股一再下行探底,股指期貨更是出現貼水進一步擴大的情況。
在劉文財看來,期貨和期權是最好的風險管理工具,就像日常生活中的保險一樣,在市場有足夠活躍度和投資者的情況下,可以有效對沖市場風險。「股指期貨貼水的進一步擴大,意味著市場流動性不足,就像保險市場中的保費較高一樣,意味著風險的提升。想要降低『保費』,就需要市場有足夠的流動性,這就需要有更多的可以提供流動性的交易者參與進來。」劉文財說。
鑒於此,他呼籲進一步「松綁」股指期貨臨時性交易限制措施,提高市場的流動性,使股指期貨市場功能得以有效發揮,進而使資本市場運行更為平穩。
對於未來股指期貨臨時性交易限制措施進一步「松綁」甚至全面「解禁」,劉文財始終堅信不疑。特別是在我國資本市場逐步對外開放的今天,他更是認為,股指期貨臨時性交易限制措施全面「退出」可期。
「A股納入MSCI指數不僅是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一個里程碑事件,更將逐步提升境外投資者對A股市場的配置比例。鑒於境外投資者習慣通過股指期貨等衍生工具管理投資風險,未來股指期貨臨時性交易限制措施會進一步『松綁』。」劉文財認為,不僅如此,還會增加新的交易品種和工具,以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和吸引力。
據了解,目前中金所正在推動股指期權產品研發和上市。對此,劉文財表示,資管行業對股指期權期盼已久。
「如果說股指期貨是『提取黃金的溶液』,可以分離股票中的alpha與beta,那麼股指期權更像是『光刻機』,可以把風險進一步分割、細化,其衍生出的策略相對更多,在此基礎上,相關機構可以創新出不同風險與收益的產品,以滿足投資者更多元化的需求。」劉文財說。(來源:期貨日報)
2. 中國證監會對股指期貨市場是如何監管的
國務院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顯然,中國證監會的是經政府授權的法定監管部門,履行的是法定監管職責。
在中國證監會內部,專門設有期貨監管部,該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有:草擬監管期貨市場的規則、實施細則;審核期貨交易所的設立、章程、業務規則、上市期貨合約並監管其業務活動;審核期貨經營機構、期貨清算機構、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的設立及從事期貨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其業務活動;審核期貨經營機構、期貨清算機構、期貨投資咨詢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並監管其業務活動;分析境內期貨交易行情,研究境內外期貨市場;審核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的資格並監督其境外期貨業務活動。期貨監管部下設綜合處、交易所監管處、期貨公司監管處、境外期貨監管處和市場分析五個處。
3. 股指期貨開倉手數限制
一、9月2日晚間,中金所公布一系列股指期貨嚴格管控措施,將期指非套保持倉保證金提高至40%,平倉手續費提高至萬分之二十三,單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10手認定為異常交易行為,旨在進一步抑制市場過度投機,促進股指期貨市場規范平穩運行。
一是調整股指期貨日內開倉限制標准。中金所決定,自2015年9月7日起,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客戶在單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10手的構成「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
日內開倉交易量是指客戶單日在單個產品所有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制。
二是提高股指期貨各合約持倉交易保證金標准。為切實防範市場風險,通過降低資金杠桿抑制市場投機力量,自2015年9月7日結算時起,
將滬深300、上證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非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准由目前的30%提高至40%,將滬深300、上證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准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
三是大幅提高股指期貨平今倉手續費標准。為進一步抑制日內過度投機交易,結合當前市場狀況,自2015年9月7日起,將股指期貨當日開倉又平倉的平倉交易手續費標准,由目前按平倉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點一五收取,提高至按平倉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十三收取。
二、每個品種都有最高開倉手數限制,自2013年3月12日起,滬深300股指期貨持倉限額標准調整為:
(一)進行投機交易的客戶號某一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600手;
(二)某一合約結算後單邊總持倉量超過10萬手的,結算會員下一交易日該合約單邊持倉量不得超過該合約單邊總持倉量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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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國證監會對股指期貨市場是如何監管的
七項舉措遏止投機
記者:股指期貨市場是否存在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是如何進行監管的?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股指期貨上市以來,證監會嚴格按照「高標准、穩起步、嚴監管」的指導思想,切實防範市場風險,堅決遏制過度投機,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股指期貨市場規范健康發展。
一是強化了股指期貨市場的監測監控力度。建立了股指期貨預警、監測和監控的機制和制度,建設了股指期貨交易實時監控系統。
二是強化對異常交易行為的監管。證監會指導中金所制定了《股指期貨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指引》,將自成交、頻繁報撤單等9種情形列為異常交易行為納入交易所日常監測監控范圍,明確了相應的量化判斷標准和監管措施。
三是針對程序化交易等新的交易方式明確了監管原則,要求對程序化交易賬戶進行報備,確保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參與交易。
四是切實防範信息型操縱行為的發生。考慮到股指期貨對相關信息的高敏感度,為預防不法分子利用市場傳聞影響股指期貨市場並從中獲利,建立了宏觀經濟管理部委間的信息通報、澄清制度。同時,要求中金所設立專職崗位,全天候24小時對各類信息傳導平台進行監控。
五是加強賬戶規范管理。在賬戶實名制、投資者適當性制度、限倉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的認定標准,防止不法分子通過分倉等方式操縱市場。
六是構建了股指期貨跨市場監管協作機制。在證監會層面,建立股指期貨市場監管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對股指期貨跨市場監管進行統籌協調。在一線監管層面,建立了中金所與滬深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監控中心之間的跨市場聯合監管機制和跨市場數據交換平台。
七是加強對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監管,明確了從強化介紹業務人員專職管理、強化證券公司與期貨公司內部管理、強化證監局監管三方面加強管理的監管思路,引導證券公司及營業部分批分步開展介紹業務。
5. 2015年股災之後,中金所對股指期貨的交易出台了哪些對應措施
2015年8月26日,中金所將滬深300和上證5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非套期保值持倉的交易保證金由合約價值的10%提高到12%,2015年9月7日起這一數字上升至40%;對客戶在單個股指期貨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600手的認定為「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此後逐步將股指期貨日內過度交易行為的監管標准降至10手;將股指期貨當日開倉又平倉的平倉交易手續費標准調整為按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點一五收取。自2015年9月7日起,這一數據提升至萬分之二十三收取。
2017年2月17日,將股指期貨日內過度交易行為的監管標准從原先的10手調整為20手,套期保值交易開倉數量不受此限;滬深300、上證50股指期貨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證金調整為20%,中證500股指期貨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證金調整為30%(三個產品套保持倉交易保證金維持20%不變);將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平今倉交易手續費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九點二。
2019年4月22日,將中證500股指期貨交易保證金標准調整為12%;將股指期貨日內過度交易行為的監管標准調整為單個合約500手,套期保值交易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將股指期貨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准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三點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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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股指期貨每天交易限制幾手
一、 持倉限制
對投資者同一品種單個合約月份單邊持倉實行絕對數額限倉,自然人持倉限額為1000手,法人持倉限額為5000手。
二、強行平倉制度
1.每天上午節由會員自平,上午節後由交易所強平。
2.當某結算會員的代理賬戶出現違約時,交易所會凍結自營會員開倉許可權,然後把自營會員的多餘結算準備金移入代理賬戶。如果仍然不足於彌補虧損,則強平其自營賬戶,所釋放的資金來補足代理賬戶虧損。如果不足,則強平代理賬戶持倉,直到賬戶保證金余額為正。
三、強制減倉制度
當市場連續二天出現同方向漲停或跌停,交易所有權採用強制減倉制度。
四、價格限制制度
價格限制制度分為熔斷制度與漲跌停板制度。股指期貨合約的熔斷價格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6%,漲跌停板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10%,最後交易日不設漲跌停板。每日開盤之後,當某一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時且持續一分鍾,對該合約啟動熔斷機制。
(一) 啟動熔斷機制後的連續十分鍾內,該合約買賣申報不得超過熔斷價格,繼續撮合成交。啟動熔斷機制十分鍾後,取消熔斷價格限制,10%的漲跌停板生效。
(二) 當某合約出現在熔斷價格的申報價申報時,開始進入熔斷檢查期。熔斷檢查期為一分鍾,在熔斷檢查期內不允許申報價格超過熔斷價格,並對超過熔斷板的申報給出恰當提示。
(三) 在11∶20-11∶30之間啟動熔斷機制的,則在當日13∶00開始交易時,取消熔斷價格限制,10%的漲跌停板生效。
(四) 如果熔斷檢查期未完成就進入了非交易狀態,則熔斷檢查期自動結束。當可再次進入可交易狀態時,重新開始計算熔斷檢查期。
(五) 每日閉市前30分鍾內,不啟動熔斷機制,但如果有已經啟動的熔斷期,則繼續執行至熔斷期結束。
(六) 每個交易日只啟動一次熔斷機制,最後交易日不設熔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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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是指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應當遵循的規則。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准化期貨合約,雙方約定在未來的某個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股價指數的大小,進行標的指數的買賣。作為期貨交易的一種類型,股指期貨交易與普通商品期貨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徵和流程。
1、交易時間
早開盤15分鍾 晚收盤15分鍾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台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鍾。
2、漲跌停板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7%。
3、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12%收取,收取標准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准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准」和「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准按照正常標准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准。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以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4、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5、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25-9:29為指令申報時間,9:29-9:30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6、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後,只要其單邊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國內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合約達到信息公開標准,交易所就會公布其成交量和持倉量。
7、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合約面值100萬元、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結算會員進行限倉。限倉標准將按照每日結算後,某一合約單邊的總持倉量計算。但進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為加強對大戶的監管,中金所規定從事自營業務的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並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准,但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定。
8、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出現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於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採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准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規定,將股指期貨強制減倉的執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出現同方向單邊市」。
9、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
修訂稿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合約使用,各合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倉合計不得超過該方向獲批的套期保值額度。分析人士指出,通過這一修訂,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mytv365有更多財經資訊。
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