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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為什麼不徵收營業稅

發布時間: 2023-03-24 07:22:03

A. 不應繳納營業稅的有

法律分析:不應繳納營業稅有如下:1、保險業務費收入免稅。保險公司開辦一年期以宏空上到期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保險、鄭升養老年金保險、健康醫療保險等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徵營業稅;2、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不徵收營業稅;3、蔽叢瞎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4、技術轉讓收入免稅。科研單位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徵營業稅;5、轉讓著作權收入免稅。個人轉讓著作權收入,免徵營業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下列項目免徵營業稅: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三)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四)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五)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六)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七)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
除規定外,營業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B. 公司期貨收益要都交什麼稅

公司期貨轉讓收益要交營業稅,股息收入不繳納營業稅。

期貨公司對股票投資的股息收入暫不繳納營業稅,但轉讓股票取得的轉上收益應繳納營業稅。計算股票轉讓收益時,以其轉讓收入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買入價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2)期貨為什麼不徵收營業稅擴展閱讀:

種類介紹

經紀商

期貨經紀商的種類有許多,國際上常見的有期貨傭金商簡模清(FCM)、介紹經紀人(IB)、商品交易顧問(CTA)、商品合資基金經理(CPO)、經紀商代理人(AP)、場內經紀人(FB)等,它們之間存在交叉關系。

傭金商

不管名稱、規模大小以及經營范圍如何,其基本職能都是代表非交易所會員的利益,代理客戶下達交易指令,征繳並管理客戶履約保證金,管理客戶頭寸,提供詳細的交易記錄和會計記錄。

傳遞市場信息,提供市場研究報告,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和對客戶進行期貨和期權交易及制訂交易策略的培訓,還可以代理客戶進行實物交割。可以僱用一些商品交易顧問、商品合資基金經理、介紹經紀人和場內經紀人碼旁為其工作。

交易顧問

通過直接或間接形式為他人提供是否進行期貨交易攔前、如何進行交易和管理資金等方面的建議。間接性建議包括對客戶的帳戶實行交易監管或通過書面刊物或其它報刊發表建議。

合資經理

管理用集資方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這些基金進行期貨交易,以錢生錢。他們親自分析市場,制定交易策略並直接下指令。

介紹經紀

為期貨傭金商或商品合資基金經理等尋求或接受客戶交易指令,進行商品期貨或期權的買賣。只收取介紹費,不收客戶保證金和傭金。

C. 中國期貨盈利需要交個稅嗎

中國期貨盈利不需要交個稅。

期貨實行的是當日無負債制度,也就是當日賬當日清。所以計算收益你就代入當日盈虧的公式就可以了。

當日盈虧=(賣出成交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量的加總+(當日結算價-買入成交價)*買入量的加總+(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當日結算價)*(上一交易日賣出持倉量-上一交易日買入持倉量)。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D. 問一聲各位高手,公司投資期貨收益要交營業稅嗎如果要交,要按哪個數據交謝謝

企業若是以法人的名義開戶的話,盈利是需要交稅的,各行業交稅比例不同,一般為17%左右
倘若是以個人名義開的戶盈利是不需要交稅的

E.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製定本細則。第二條條例第一條所稱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屬於條例所稱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非應稅勞務)。第三條條例第五條第(五)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是指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不徵收營業稅。
條例第五條第(五)項所稱期貨,是指非貨物期貨。貨物期貨不徵收營業稅。第四條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以下簡稱應稅行為)。但單位或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僱主提供應稅勞務,不包括在內。
前款所稱有償,包括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
單位或個人自己新建(以下簡稱自建)建築物後銷售,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
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第五條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徵收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徵收營業稅。
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於混合銷售行為,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
第一款所稱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第一款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並兼營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在內。第六條納稅人兼營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核算的,其應稅勞務與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一並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
納稅人兼營的應稅勞務是否應當一並徵收增值稅,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第七條除本細則第八條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
(一)所提供的勞務發生在境內;
(二)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貨物出境;
(三)在境內組織旅客出境旅遊;
(四)所轉讓的無形資產在境內使用;
(五)所銷售的不動產在境內。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在境內提供保險勞務:
(一)境內保險機構提供的保險勞務,但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保險除外;
(二)境外保險機構以在境內的物品為標的提供的保險勞務。第九條條例第一條所稱單位,是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和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及其他有經營行為的個人。第十條企業租賃或承包給他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為納稅人。第十一條除本細則第十二條另有規定外,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為發生應稅行為並向對方收取貨幣、貨物或謹改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包括獨立核算的單位和不獨立核算的單位。第十二條中央鐵路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鐵道部,合資鐵路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合資鐵路公司,地方鐵路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地方鐵路管理機構,基建臨管線運營業務的納稅人為基建臨管線管理機構。
從事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或其他陸路運輸業務並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為從事運輸業務並計算盈虧的單位。第十三條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的收費,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不徵收營業稅:
(一)國棚晌告務院、省級人民政府或其所屬財政、物價部門以正式文件允許收費,而且收費標准符合文件規定的;
(二)所收費用由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自己直接收取的。第十四條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鏈明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凡價外費用,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應並入營業額計算應納稅額。

F. 房產繼承後再轉讓有營業稅嗎

繼承的房產,任何時間再出售,均需要繳納20%個人所有稅,免徵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第二項規定: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後,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2,繼承房產,以繼承前原房產證上登記時間為准,滿二年再出售,免徵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中第四項規定:個人將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行為,也適用《通知》的有關規定。其購房時間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枝含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其購房價格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原價確定。個人需持其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證明文書,到地方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3,其他稅項,按二手房買賣規定徵收:(1)契稅:普通住宅契稅計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2)土地增值稅:稅率:5%(無法提供完全票據按金額的5%)。(3)城建稅、教育附加稅和地方附加稅法:城建稅:營業稅的7%;二手房交易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的3%。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稅:依各地方而定。
法律依據: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條條例第一條所稱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屬於條例所稱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非應稅勞務)。
第三條條例第五條第(五)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是指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不徵收營業稅。
條例第五條第(五)項所稱期貨,是指非貨物期貨。貨物期貨不徵收營業稅。
第四條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應稅勞務、拿虛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以下簡稱應稅行為)。但單位或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僱主提供應稅勞務,不包括在內。
前款所稱有償,包括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
單猛敏笑位或個人自己新建(以下簡稱自建)建築物後銷售,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
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
第五條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徵收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徵收營業稅。
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於混合銷售行為,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
第一款所稱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第一款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並兼營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在內。
第六條納稅人兼營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核算的,其應稅勞務與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一並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
納稅人兼營的應稅勞務是否應當一並徵收增值稅,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
第七條除本細則第八條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
(一)所提供的勞務發生在境內;
(二)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貨物出境;
(三)在境內組織旅客出境旅遊;
(四)所轉讓的無形資產在境內使用;
(五)所銷售的不動產在境內。

G. 企業那些業務要繳納營業稅呢

企業那些業務要繳納營業稅呢?

企業營業稅的范圍及稅率如下:
(1)交通運輸業 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裝卸搬運 3%
(2)建築業 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 3%
(3)金融保險業 5%
(4)郵電通信業 3%
(5)文化體育業 3%
(6)娛樂業 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 5%--20%
(7)服務業 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及其他服務業 5%
(8)轉讓無形資產 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 5%

為什麼保險業務員要繳納營業稅呢?

保險代理業務員的收入是屬於勞務報酬,達到一定金額,需要徵收營業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的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了上述文件的政策解讀,解讀中詳細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包含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
所以,自2014年10月1日,保險營銷員營業稅起征點為3萬元(月)或者9萬元(季)。

經營國際電信業務要繳納營業稅嗎

企業理財收入要繳納營業稅嗎

公司理財收入是否納稅,是由投資的理財產品的性質決定:
一、國債利息收入
《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規定: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持有至到期,其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投資銀行理財產品收益
1、保本保息理財
對於投資保本產品收取固定利息的理財模式,即在此類理財模式中,企業不承擔投資風險,只收取固定利潤,這一模式應繳納營業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2]9號)第五條規定:以貨幣資金投資但收取固定利潤或保底利潤的行為,也屬於所稱的貸款業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三條規定,貸款行為屬於金融保險業范圍,對收取的固定利潤應按照「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因此,保本付息的理財模式應繳納營業稅。
2、不保本和保本浮動收益
這是兩種形式的理財模式,一是不保本,浮動收益;二是保本,但收益不固定。這兩種理財模式是否涉及營業稅?對於這種理財模式,由於政策文件規定不明確,執行中存在很大分歧。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項第六款規定: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投資不保本或保本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是否可以理解成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視為投資收益,不繳納營業稅。關於這個觀點,還有待政策文件的進一步支持。
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此類收益為轉讓財產收入,屬於企業所得稅范圍。只有一種情況例外,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這里指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三、投資股票收益
投資股票收益同樣屬於營業稅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款規定: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八條進一步明確,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根據規定,股票屬於金融商品,應按「金融保險業」徵收營業稅,稅率5%,營業額為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
四、投資基金收益
基金投資收益同樣適用《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因此,企業買賣基金取得的價差收入應按規定補繳營業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第二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綜上,對於企業投資基金,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如果是屬於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第十問:非金融機構將資金提供給對方,並收取資金佔用費,如企業與企業之間借用周轉金而收取資金佔用費,行政機關或企業主管部門將資金提供給所屬單位或企業而收取資金佔用費,農村合作基金會將資金提供給農民而收取資金佔用費等,應如何徵收營業稅?答:《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貸款屬於「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徵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2〕9號)第五條規定,貸款是指將資金有償貸與他人使用(包括以貼現、押匯方式)的業務。以貨幣資金投資但收取固定利潤或保底利潤的行為,也屬於這里所稱的貸款業務。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如屬固定利潤或保底利潤性質分紅,應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否則不需要征營業稅。
很多地區對理財產品的營業稅處理也有過不同的口徑規定,建議與主管稅務機關再溝通後處理。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什麼企業繳納營業稅

交通運輸業
建築業
金融保險業
郵電通信業
文化體育業
娛樂業
服務業
轉讓無形資產
銷售不動產
供參考!

哪些企業屬於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其中,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范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企業資產整體轉讓要繳納營業稅嗎

企業資產整體轉讓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徵收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
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不應徵收營業稅。

轉讓企業產權要繳納營業稅嗎?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不應繳納營業稅。

繳納營業稅的企業范圍

企業營繳納營業稅的情況可以概括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的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2.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
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范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3.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H. 以公司的名義開立的期貨賬戶,炒期貨,賺了怎麼交稅

做期貨交易,不需要繳稅,投資公司只需要交營業稅等公司所需要交的,期貨盈利不需要上稅。期貨交易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以遠期合同交易為雛形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高級的交易方式。

它是指為轉移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而對那些大批量均質商品所採取的,通過經紀人在商品交易所內,以公開競爭的形式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形式。

期貨交易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8)期貨為什麼不徵收營業稅擴展閱讀:

交易特徵

1、合約標准化

期貨交易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的,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期貨合約標准化指的是除價格外,期貨合約的所有條款都是預先由期貨交易所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的特點。

期貨合約標准化給期貨交易帶來極大便利,交易雙方不需對交易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節約交易時間,減少交易糾紛。

2、交易集中化

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方能進場交易。那些處在場外的廣大客戶若想參與期貨交易,只能委託期貨經紀公司代理交易。所以,期貨市場是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並且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最終在期貨交易所內集中完成。

3、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也就是期貨交易者既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端(稱為買入建倉),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作為交易的開端(稱為賣出建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空賣空」。

與雙向交易的特點相聯系的還有對沖機制,在期貨交易中大多數交易這並不是通過合約到期時進行實物交割來履行合約,而是通過與建倉時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來解除履約責任。

具體說就是買入建倉之後可以通過賣出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賣出建倉後可以通過買入相同合約的方式解除履約責任。

期貨交易的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的特點,吸引了大量期貨投機者參與交易,因為在期貨市場上,投機者有雙重的獲利機會,期貨價格上升時,可以低買高賣來獲利;

價格下降時,可以通過高賣低買來獲利,並且投機者可以通過對沖機制免除進行實物交割的麻煩,投機者的參與大大增加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期貨

I. 請問什麼是承兌金額,什麼是期貨買賣

一、什麼是承兌 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 承兌的效力在於:付款人承兌匯票後成為承兌人,表明他已承諾付款責任,願意保證付款,而不得以出票人的簽字是偽造的、背書人無行為能力等理由來否認匯票的效力。 二、如何提示承兌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並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為;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承兌的,持票人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三、法律對承兌人的要求 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者拒絕承兌。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兌的匯票時,應當向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回單上應當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並簽章。付款人承兌匯票的,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並簽章;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應當在承兌時記載付款日期。匯票上未記載承兌日期的,以前條第一款規定期限的最後一日為承兌日期。付款人承兌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付款人承兌匯票後,應當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 四、如何提示付款 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通過委託收款銀行或者通過票據交換系統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視同持票人提示付款。持票人依照前條規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須在當日足額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的規定:外匯、期貨、有價證券買賣業務,是指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不徵收營業稅。期貨是指非貨物期貨。
期貨交易是一種集中交易標准化遠期合約的交易形式。即交易雙方在期貨交易所通過買賣期貨合約並根據合約規定的條款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和地點,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的商品的交易行為。期貨交易的最終目的並不是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迴避現貨價格風險。
期貨交易是在現貨交易基礎上 發展起來的、通過在期貨交易所內成交標准化期貨合約的一種新型交
易方式。
期貨交易遵從「公開、公平、公 正」的原則。
買入期貨稱「買空」或稱「多頭」,亦即多頭交易。
賣出期貨稱「賣空」或稱「空頭」,亦即空頭交易。
開始買入期貨合約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交易行為稱為「開倉」,交易者手中持有合約稱為「持倉」,交
易者了解手中的合約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稱「平倉」或「對沖」。如果到了交割月份,交易者手中的合
約仍未對沖,那麼,持空頭合約者就要備好實貨准備提出交割,持多頭合約者就要備好資金准備接受實
物。一般情況下,大多數合約都在到期前以對沖方式了結,只有極少數要進行實貨交割。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有相同點:都是一種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義上的買賣、涉及商品所有權的轉
移等。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區別:
1. 買賣的直接對象不同
現貨交凱指悄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商品本身,有樣品、有實物、看貨定價。
期貨交易買賣的直接對象是期貨合約,是買進或賣出多少手或多少張期貨合約。
2. 交易的目的不同。現貨交易是一手錢、一手貨的交易,馬上或一定時期內獲得或出讓商品的所
有權,是滿足買賣雙方需求的直接手段
期貨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到期獲得實物,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過期貨交易轉移現貨市場的價格風
險,投資者的目的是為了從期貨市場的價格波動中獲得風險利潤。
3. 交易方式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是一對一談判簽訂合同,具體內容由雙方商定,簽訂合同之後不能兌現,就要訴諸於
法律。
期貨交易是以公開、公平競爭的方式進行交易。一對一談判交易(或稱私下對沖)被視為違法。
4. 交易場所不同
現貨交易一般盯渣不受交易時間、地點、對象的限制,交易靈活方便,隨機性強,可以在任何場所與對
手交易。
期貨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依照法規進行公開、集中交易,不能進行場外交易。
5. 商品范圍不同
現貨交易的品種是一切進入流通的商品,而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金屬商
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6. 結算方式不同
現逗培貨交易是貨到款清,無論時間多長,都是一次或數次結清。
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必須每日結算盈虧,結算價格是按照成交價加權平均來計算的.
商品期貨交易的特點:
一、 以小博大:只需交納 2-20% 的履約保證金就可控制 100% 的虛擬資金。
二、 交易便利:由於期貨合約中主要因素如商品質量、交貨地點等都已標准化,合約的互換性和流
通性較高。
三、 信息公開,交易效率高:期貨交易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使交易者在平等的條件下公平競爭。同
時,期貨交易有固定的場所、程序和規則,運作高效。
四、 期貨交易可以雙向操作,簡便、靈活:交納保證金後即可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且只需用少數
幾個指令在數秒或數分鍾內即可達成交易。當行情處於有利價位時再以相反的方向平倉或補倉出場。
五、 合約的履約有保證:期貨交易達成後,須通過結算部門結算、確認,無須擔心交易的履約問
題。
期貨交易品種是有限的。主要是農產品、石油、
金屬商. 品以及一些初級原材料和金融產品

J. 什麼情況不需要交營業稅

您好,不在營業稅征稅范圍內的收入不需要繳納營業稅,或是在營賀仿罩業征稅范圍內,但是大毀是有營業稅免稅優惠的也可以禪鬧不用繳納營業稅。
法定項目免稅。下列項目免徵營業稅:(條例第6條)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3)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4)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5)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牧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6)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2.不征稅項目。下列項目,不徵收營業稅:(細則第3條)
(1)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不徵收營業稅;
(2)貨物期貨,不徵收營業稅。
3.保險業務費收入免稅。保險公司開辦一年期以上到期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保險、養老年金保險、健康醫療保險等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徵營業稅。([94]財稅字第2號)
4.技術轉讓收入免稅。科研單位取得的技術轉讓收入,免徵營業稅。([94]財稅字第10號)
5.轉讓著作權收入免稅。個人轉讓著作權收入,免徵營業稅。([94]財稅字第2號)
等等

未名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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