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股票股利影響盈餘公積嗎
Ⅰ 法定盈餘公積可以用於發放現金股利嗎
一、盈餘公積是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
二、企業提取的盈餘公積可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轉增資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三、盈餘公積的提取上是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一種限制。提取盈餘公積本身就屬於利潤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餘公積相對應的資金,一經提取形成盈餘公積後,在一般情況下不得用於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
四、當有特殊情況需要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後,該項公積金仍有結余。
(2)用盈餘公積分配股利時,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過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後,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
Ⅱ "盈餘公積轉增資本"和"發放股票股利"是不是一回事
"盈餘公積轉增資本"和"發放股票股利"是一回事。
股票股利對公司來說,並沒有現金流出,也不會導致公司的財產減少,而只是將公司的留存收益轉化為股本。但股票股利會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股數),同時降低股票的每股價值。它不會改變公司股東權益總額,但會改變股東權益的構成結構。
Ⅲ 發放現金股利提取盈餘公積問題
提取盈餘公積是在本年凈利潤的基礎上計提的,有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是在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中發放金額可以比本年利潤大,有的企業3年才分一次股利。這樣你懂了嗎。
Ⅳ 派發股票股利從盈餘公積還是未分配利潤
派發股票股利是從未分配利潤提取的。
未分配利潤是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經過彌補虧損、提取盈餘公積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後留存在企業的、歷年結存的利潤。
未分配利潤有兩層含義:一是留待以後年度處理的利潤;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潤。相對於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來說,企業對於未分配利潤的使用有較大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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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可按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用利潤彌補虧損無須專門作會計分錄)
2、交所得稅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公益金;(盈餘公積用於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公益金只能用於職工集體福利)
4、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5、分配優先股股利;
6、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後剩下的就是年終未分配利潤。
Ⅳ 盈餘公積可以用來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那盈餘公積可以用來發放股票股利嗎
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一樣都可用於股利發放(現金或股票)或是轉資本。因為都是留存收益里的。
區別在於,盈餘公積是為了公司的發展穩定,法定的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相當公司的財務緩沖墊。公司又可根據自身情況來計提任意盈餘公積。來擴大積累。還能用於企業的自身擴大經營。
而未分配利潤里反映的是,累計的利潤結存,企業有最大的自主權;
例如:
在存在虧損的情況下,結轉本年利潤到未分配利潤時自動稅前抵扣。而如果超期限還虧損時,稅後利潤補虧後只能動用盈餘公積,這時就必須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准。
另一方面,從利潤分配上來看,分配利潤或發放股利順序上的區別,先動用未分配利潤而後盈餘公積。比如你在實施的高股利政策,未分配不夠時才能動用盈餘公積。
整體來說盈餘公積這是企業公司的資金坐墊。
在計提的比例上,任意的盈餘公積是沒法定規定的,是公司根據財務需求來決定的,比如,打算對外投資一項目,需要籌資,但公司為了保持最佳的財務資本結構,就需要按結構的比例來借款和動用權益資金,這部分的權益資金就需要用盈餘公積來提供(也就是從企業的資金坐墊提供)。或者發行新股,但這條件限制較多不方便執行。因此這比例也就能算出。
資本公積不能用於分配,也不能發放股利。
三者不一樣,股票股利是用留存收益來發放的,都是在所有者權益里的項目,只是由留存收益轉到了股本和資本公積里了。
盈餘公積轉資本可以是發放股票股利,也可以是通過董事會股東大會直接轉為股本。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和留存收益的後一中方法一樣,直接通過大會決議轉增。
增發新股的途徑是發行A B 股,或者在海外上市發行新股。
股票股利的來源有: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
Ⅵ 為什麼發放股票股利會導致未分配利潤減少
企業發放股票股利會增加股本,同時減少企業的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或資本)的普通股股利
貸:股本(或實收資本)
所有者權益中,未分配利潤和盈餘公積是留存收益,派發股票股利,實際上就是把未分配利潤或者盈餘公積等轉增股本,這樣未分配利潤或者盈餘公積等減少,留存收益自然也就減少了。
例如:
發放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為: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貸:股本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股利
所以導致未分配利潤減少,而股本增加,,股東權益結構發生變化,總額並不變化。由於股本增加,未分配利潤減少,所以每股利潤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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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利潤分配的對象是企業繳納所得稅後的凈利潤,這些利潤是企業的權益,企業有權自主分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利潤分配的基本原則、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其目的是為了保障企業利潤分配的有序進行,維護企業和所有者、債權人以及職工的合法權益,促使企業增加積累,增強風險防範能力。
利潤分配在企業內部屬於重大事項,企業的章程必須在不違背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對本企業利潤分配的原則、方法、決策程序等內容作出具體而又明確的規定,企業在利潤分配中也必須按規定辦事。
Ⅶ 實際發放股票股利能引起所有者權益變化么
實際發放的股票股利不會引起所有者權益的變化,實際發放的股利只是所有者權益內部的此增彼減。
Ⅷ 在利潤分配中,計提盈餘公積和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會如何影響報表現金股利的發放又會如何影響報表
1)計提盈餘公積:
只是所有者權益項目內的變動,不影響B/S之權益總額及資產總額;
2)宣告發放現金股利:
會減少未分配利潤,同時增加一筆對股東的債務,即B/S之權益減少,負債增加
3)現金股利發放:
應付股利減少,貨幣資金減少,B/S之資產減少,負債減少。
列出分錄並與資產負債表總賬科目比較可理解。
Ⅸ 關於發放股票股利的問題
計算未分配利潤的時候是100-5-4-3+50,未分配利潤是計算歷年來的累計數,也是時點數。
Ⅹ 董事會宣告將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用於發放股票股利怎麼處理
盈餘公積的提取實際上是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一種限制。提取盈餘公積本身就屬於利潤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餘公積相對應的資金,一經提取形成盈餘公積後,在一般情況下不得用於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