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監事對股票有影響嗎
① 換董事長對股票有沒有影響
有一定的影響,但是影響不大。
影響股價變動的因素可分為:個別因素和一般因素。
1、個別因素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其所處行業地位、收益、資產價值、收益變動、分紅變化、增資、減資、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供求關系、股東構成變化、主力機構(如基金公司、券商參股、QFII等等)持股比例、未來三年業績預測、市盈率、合並與收購等等。
2、一般因素分:市場外因素和市場內因素。市場外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社會形勢;社會大事件;突發性大事件;宏觀經濟景氣動向以及國際的經濟景氣動向;金融、財政政策;匯率、物價以及預期「消息」甚或是無中生有的「消息」等等。市場內因素主要包括:市場供求關系;機構法人、個人投資者的動向;券商、外國投資者的動向;證券行政權的行使;股價政策;稅金等等。
② 股東大會如何決定是否更換監事
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事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卸任與免職的原因與方法與董事會基本相同,即任期屆滿時卸任;本人請求辭職;因原任機關罷免;因喪失任職資格而被解除等。此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規定,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股東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應當予以撤換。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章程第五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③ 財務總監離職會對公司股票造成什麼影響
對於財務總監離職對上市公司股票造成的影響,主要看離職原因,通常情況下都會有一些利空的影響。
由於監管層要求上市公司財務數據的透明化越來越規范和嚴格,因此,大部分上市公司要求財務總監要完成的目標任務完成難度進一步加大,財務總監的工作壓力也越來越大。而財務總監離職的原因通常有:
上市公司業績存在變臉之憂。上市公司業績不佳或發生較大變動,也會給財務總監帶來很大的工作壓力,尤其是新上市的公司。這也是為何財務總監會在年報披露期扎堆辭職的一大原因。
要求財務造假造成困擾。上市公司的其中一個特徵就是財務公開,但這個公開有沒有水平就要看財務總監的能力了。部分企業在上市前,為了塑造出一個企業假像,往往會要求財務總監想盡方法解決問題。他們只是想其順利通過IPO審核,並在發行中獲得更多融資。而有些情況財務總監自身擁有豐富的財務知識,有些財務手法是可以用,但有些是不能用的,如果被發現將會產生很大的問題,而作為企業老闆,他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只要求結果不想聽過程,因此,也會造成財務總監辭職的原因。
為了更高的收入而辭職。有能力的人世界有很多,而有些財務總監的關系與能力都是很出眾的,因此,他們的身價也隨之而上升,而作為財務總監他也很清楚公司的贏利情況,因此,當他們覺得自身的產出與收入不成正比時,他們會提出加工資,如果不行就會選擇辭職。
財務總監辭職的原因均為「個人原因」、「身體原因」等等作為借口,但是市場通常不會相信,反而會做一些不好的猜想,導致對上市公司形成一定的利空影響。
④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公司股份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都減持股份可能導致人心慌慌,以為公司要倒閉,然後就是股民大部分拋售,股價降低,越來越不值錢,所以人們都在覽視著持有股的動向
⑤ 我是一破產重整公司股東去另一公司任監事,對新去公司有影響嗎
破產重組公司沒有被列入異常名錄就沒有影響。
⑥ 辦理股東變更登記時,股東被換,監事也被換成新股東了。只說股東變更有影響嗎急
在注冊登記事項中監事為備案事項,不影響實際經營,但是監事的職責和權力請參考如下文獻: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好吧你能說詳細點么,什麼叫只說股東變更有影響嗎是什麼意思,對誰說?什麼叫監事被換成了新股東,監事是新決議里重新選舉的,你們簽署的新股東會決議里有沒有換監事自己不知道么
⑦ 朋友開個公司,我做了監事沒有持股,後來轉讓了,後面公司倒閉沒有注銷,公司被吊銷了,對我有影響嗎
一般來說不會。
1、公司一旦發生情況,首先由公司以其自身的財產進行清償。
《公司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
如果有股東未出資到位,那麼應當承擔其在出資額內的相應責任。同時根據《公司法》第20條的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監事屬於公司高管,如果其利用職權損害公司利益,甚至觸犯刑法,則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以上述違反股東忠實義務的行為取得的收入依法應當收歸公司所有。
同時根據《公司法》147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⑧ 監事轉讓股份後能否繼續當監事
你好。<BR>如果公司章程未作特別規定的話,該人可以繼續作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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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兩人合夥開公司法人章程不給另一個人職稱,讓自己老公做監事,會對另一個股東有什麼影響和損害嗎
當然會有影響了,公司的權利都歸對方了,這個股東只負責出資和承擔責任,明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