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上市不到一年就退市的股票嗎
A. 哪支股票上市不到1年退市
大A股市場中,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上市不到1年的就退市的股票
B. 如果上市公司退市,手中持有的股票怎麼辦
30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結束後,將被退市到老三板交易.
新退市到老三板的股票,當天不設漲跌停,第二天象主板一樣,有漲跌停板,但很多股票到了老三板,遇到利空同樣會很多連續跌停,只有遇到利好同樣連續漲停,這時想拋售就很容易成交。
A股的股票,如果遇到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是很不幸的,這些股票大多是ST股票,一般連續兩年虧損,第三年中報還繼續虧損,就會被戴帽,年報還不能扭虧為盈,就將被退市。
現在退市分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兩種,按現行規定,暫停上市還給公司一年的重組期,如果大股東想辦法注入資產,或者找到別的公司接盤,債務重組,借殼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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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股票在三板市場的投資原則:
從本質上來講,三板市場的主要任務是承載與緩減上市公司退市的壓力,應該做到適度的活躍,在整個市場體系有望得到改善的背景下,三板市場在未來是存在投資機會的。
為了減輕主板上市公司的退市壓力,激活三板市場將成為管理層的政策方向,推出相關的政策利好應在意料之中。
目前在三板市場轉讓的大部分公司僅將三板轉讓作為一個過渡,最終在主板上市將是這些公司的主要奮斗目標。
國內投資者進入三板市場成本低,基本沒有投資進入壁壘,管理層對擴大三板市場投資者規模有極大的調控能力。
C. 退市的上市公司,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處理
一隻股票,只要公司財務指標連續幾年內虧損,直到法律規定的最後一個會計年度仍無經營改善的或者因嚴重違規觸發到法律規定的退市條件的,就會被退市。
在核准制之前,觸發退市的上市公司股票一般不會被被立即要求退市,公司往往採取停牌的方式與其它公司進行資產重組,即所謂的借殼上市。我們之前有部分上市公司,因經營不善,公司股票停牌時間長到一年兩年,有的甚至長達三年,實際上這種上市公司是已經退市了的,只是上市公司通過停牌的方式,想方設法借別人公司名譽進行資產重組,再次重新上市圈錢。所以,核准制下的上市公司沒見過一家上市公司進入實質性退市的,這些進入退市停牌期間的上市公司借一家公司的殼進行資產重組,反而給退市停牌的股票行成利好,之所以有些買了st股就進行退市停牌的,一年兩年後,重新借一家公司的殼再一次上市後,股價都會大漲,所以,核准制下的退市風險股很多人都喜歡賭這家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明明標st標志有退市風險,仍然有很多人冒險去買。
一隻股票,一但有退市風險的條件成立,股票代碼之前就會被標上st或者st*的標志,st代表此股有退市風險,st*代表有嚴重的退市風險。一隻股票標上st標志,就是提示股民,投資此類股票,有退市虧損的風險。
為什麼很多標有st的股票仍然會大漲?上面說過,在核准制下,很多賭徒賭這種股票進行資產重組,重新上市的利好。在注冊制實施後,這種股票就沒機會重組重新上市了,而是直接強制退市。所以,注冊制實施後,根本沒人敢買st標志的股票,誰買誰虧損。
D. 公司沒有破產,退市後一年後由重新上市那麼退市之前買的股票還有價值嗎
這樣的股票一般都是經過重組之後才滿足重新上市的條件的,因為這樣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所以重新上市後股價一般都會比之前有大幅度提高,而如果你在一年前成功潛伏的話,那一般都會有很不錯的收益的。
E. 股票退市1年後會不會再上市
股票退市會進入老三板,老三板都是退市股,所以都是虧損股票,基本上是一潭死水,0交易量都很正常,如果要想重新主板上市只有重組,一年的時間估計不太可能。
F. 什麼標識的股票在一年內要退市
我國企業並不都是在境內上市,在哪裡上市就要遵守哪裡的標准.
一.我國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及其缺陷
1 上市公司暫停上市的制度
我國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摘牌有如下一些規定,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設定了一些最終可能會導致摘牌的幾個層次:上市公司如果連續2年虧損、虧損1年且凈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公司股票進行特別處理,亦即ST制度。對ST公司,如果再出現問題,比如下年繼續虧損從而達到《公司法》中關於連續3年虧損限制的,則進行PT處理。PT制度是證券交易所對於暫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流通所採取的特別安排,目的是為了增強市場流動性,切實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交易所在採取PT交易制度時又規定:從1998年1月1日起3年內的任何1年中,如果PT公司能夠扭虧為盈,則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可以恢復上市。在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上市規則》第十章第一節中,暫停上市有四種情形:
(1)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上市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上市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出現前三種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出現第四種情形的,交易所暫停其股票上市。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報告之日起,交易所對其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三個工作日內就該公司股票是否暫停止上市作出決定,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上市公司應當根據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所作的暫停上市決定,在指定報刊刊登《暫停股票上市公告書》。自公告之日起,交易所停止其股票逐日持續交易。上市公司在其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仍然應當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關義務,交易所為投資者提供股票「特別轉讓」服務,為這些公司的股票流通提供一條出路,盡可能地保障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2 上市公司終止上市的制度
我國《公司法》第157、158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將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並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終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資格,又稱為摘牌。《證券法》也明確規定,不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應按《公司法》的規定退出市場。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國證監會終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後,應當在指定報紙發布《終止股票上市公告書》,並應載明以下內容:
(1)終止上市股票的種類、簡稱、證券代碼以及終止上市的日期;
(2)中國證監會終止其上市的決定;
(3)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它內容;
(4)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其它內容。不過,目前我國滬深兩市還沒有出現公司摘牌的先例。
二.境外證券市場關於上市公司退市的規定
1 上市公司退市的批准許可權
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如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6 04規定,交易所對它認為不符合上市標準的公司,有權終止其上市。聯交所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無須經過證交會批准。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 01規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體標准,同時指出,即使公司符合這些具體標准,在某些情況下,交易所仍有權對它認為不適合繼續交易的公司作出終止上市的處理。與香港不同的是,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交易所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之前,必須報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
2. 上市公司退市的標准
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1)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3)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6)連續5年不分紅利。
日本的證券市場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
3 上市公司的退市程序
境外證券交易所對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決定一般都比較謹慎,並規定了非常復雜的程序。如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 02規定了以下程序: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香港聯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在停牌後的6個月內,公司須定期公告其當前狀況;
(2)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標准,並要求其在6個月內,提供重整計劃(ResumptionProposal);
(3)第三階段:第二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公告聲明公司因無持續經營能力,將面臨退市,並向公司發出最後通諜,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是6個月),再次提交重整計劃。
(4)第四階段:第三階段結束後,如公司沒有提供重整計劃,則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
東京證券交易所在處理上市公司退市上,採用了逐步退出的辦法。發現公司低於上市標准時,首先對其進行特別處理(類似於我國的ST制度),並要求其在限期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如果公司在限期內未達到上市標准,則對其交易作進一步限制(類似於PT制度),如仍未改善,再將其摘牌。
G. 上市公司退市後怎麼辦好比說我買了一個公司的股票,一年後它退市了
錢是一定不會返回的。現在企業真正退市的還沒有,只是去三板的挺多。三板交易規則比較主板嚴,分1天3天5天的。而且交易日全天交易時間集合競價,漲跌5%。收盤價為成交價。
三板隨交易不活躍,但還是可以賣出的,如果真正退的話,你的投資就相當於,血本無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