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可以將債券轉股票對股價的影響
❶ 關於「國電轉債」實施轉股事宜對股票價格的影響
一定程度上來說,對股票是完全負面的影響,如果股票價格被過分拉高,那麼就可能發生大面積債券轉股進行拋售股票的行為,這樣肯定壓制股價,除非債券價格一直較高於轉股價值,不然,很容易發生買入債券轉換股票賣出進行套利的行為,如果股票價格非常高,那怕債券價格較大偏離債券轉股價值,那麼大家也不會傻到繼續持有債券,肯定高位火速拋售債券或者稍微吃虧點轉股賣出獲利出來,如果債券流動性不行,承接盤沒有,那麼很容易導致持有債券看漲股票的人吃虧,因為轉換股票去賣造成的沖擊就比賣流動性不好的債券造成的沖擊和損失小!
1.轉債代碼:110018 轉債簡稱:國電轉債
2.轉股代碼:190018 轉股簡稱:國電轉股
3.轉股價格:2.67元人民幣/股
4.轉股起止日:2012年2月20日至2017年8月19日
5.轉股部分上市交易日: 申請轉股(T日),交割確認後的第二個交易日(T+1日,即
轉股後的下一個交易日)
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55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將於2011年9月2日起在上海
證券交易所交易市場上市交易,證券簡稱為"國電轉債",證券代碼為"110018".
本摘要僅供參考,以當日指定披露媒體披露的公告全文為准.
暈菜,按照現在至少可以轉換20多億股,55億債券對這個股對這個公司來說都是天量,國電轉債的成交量不是太大,價格很容易被砸下去!
crazy1398 | 十五級 這位哥們,我想對你說,你根本沒玩過股票沒玩過可轉債,大股東不拋,股價就不會跌嗎?大股東去哪兒弄錢去買這新的20多億股,它要是自己資金充足有錢,它傻了嗎發行債券,它本人缺錢,發行轉債利率超低,如果能轉成股票對他們公司資金壓力降大幅降低,但是這20億股要是轉成了,那它大股東第一的位置也受到威脅,如果確實公司資金超級缺乏,借錢困難,它非常希望這些轉債變成股票,這樣就可以永遠佔有這部分資金的使用權!本身市場就不是多麼的嚴格規范,花小錢惡抬托轉債價格拉吸引散戶去買股票受騙,沒誰不願意去做,趁機可以高價出售手中的一部分股票給看漲股價的人,更可以以一個較高超出債券價值本身的虛高價格轉移手中一部分債券給不懂買入的人!現在的股市,那還有什麼嚴格道理可言,想拉拉,無厘頭拉都可以,想跌可以打到連續十幾個跌停,電力股本身就沒多少美好前景可言,這個轉債對股票本身現在就是完全的負面,除非它能用著55億元超常規發揮大幅投資獲取暴利,但是在電力本身這現實嗎? 投資它或者說去投機觸碰它是冒險不太理性不太價值行為,除非你自己研判能力超級一流,炒股水平天級,天才中的天才,否則不懂堅決不要碰,跟著哄炒沒好下場!
我沒必要與你爭論這個東西,至少現在它跌著,至於能跌多少,跌多久,至於以後怎樣怎樣那是以後的事情,爭論股票都是弱智行為,你有本事你就去賺錢,沒本事說的天花亂墜又有什麼用,講道理,股市跟你講理嗎?好好玩幾年,做上幾十隻,經歷幾年你再來跟我爭論,我不想和你浪費時間討論這個,一隻一般股票而已,說破天又有什麼意思,你就是再吹噓再虛高它的價格價值又有什麼動機呢?讓大家去買它嗎,去買一個根本不值得的東西嗎?你說機構,你該勸說機構去買,幹嘛和我討論這種去明顯害人買股票的破事!
你是高手好了,看來你六年暴賺至少幾倍甚至十幾倍了,是個牛人啊,開市時間都有功夫來關注這個問題,幸好沒學你,不然一下午我1800多元少賺五六十元!我感覺你真牛,空閑多,完全不用看盤的那種,天級牛人
❷ 債轉股後對股票有影響嗎
債轉股後對股票有影響:
債轉股對投資者來說既有債券性質又有股權性質,是投資者歸避分險的一種選擇,通常債票面利率較低,股價上升時,投資者獲得雙重收獲,提前贖回是發行方為了抑制投資者收益的一種辦法,國外債轉股提前贖回一般溢價20%,我國一般30%。提前贖回投資者都選擇債轉股方式,不會有投資者要現金的,放棄30%的溢價收益的;
公司觸及債轉股提前贖回一般來說,公司發展較理想,體現在股價上,另外債轉股提前贖回不會動用公司資金的,只不過是股票數量增加,財務費用減少,比單純的增發股票偏利好,對於公司來說沒有付息的壓力;
籌集的的資金較容易,並且資金使用范圍較寬松,為公司進行並購重組打下基礎;
不擔心債轉股部分會拋售壓低股價,債轉股對象一般都是戰略投資者,小散沒有資格的,公司的運作這些人應該有數,不會輕易的拋售他們認為有巨大增長空間的股票。
總結:綜上債轉股後對股票是有影響的。
❸ 債轉股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債轉股堅持市場化方向
債轉股堅持「銀行、實施機構和企業自主協商」的市場化方向,形成幾個市場主體間自主決策,風險自擔,收益自享的相互關系。
華泰證券指出,與「政策性」債轉股的差異體現為政府的「不強制」和「不兜底」。
「不強制」指的是,各級政府及所屬部門不幹預債轉股市場主體具體事務,不得確定具體轉股企業,不得強行要求銀行開展債轉股,不得指定轉股債權,不得干預債轉股定價和條件設定,不得妨礙轉股股東行使股東權利,不得干預債轉股企業日常經營。
「不兜底」指的是,如果形成損失,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
華泰證券判斷,未來債轉股的規模不大,將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漸擴大規模,轉股主體將以資產負債率高的大中型國企為主。
實施方式確定為銀行「先售後轉」,實現風險隔離
《指導意見》將實施方式確定為「先售後轉」,即銀行不直接轉股,而是先將債權轉讓給實施機構,再由實施機構轉股並持股經營。這也是近期部分案例所採用的方式,可避免銀行自持股份所帶來的風險集聚、資本消耗過大等問題,並且均在現有法律和監管體系下完成,不用修改法律法規。
國泰君安研究稱,對於銀行來說,這樣可實現風險隔離,但其缺點是若轉讓給外部實施機構時,折扣可能較大,銀行會確認較大的損失,賬面上與將不良資產轉讓給AMC類似,且不能分享後續的轉股後的收益。但如果轉讓給銀行自己旗下的子公司,則能避免上述問題,因此會提升銀行的積極性,預計會成為銀行債轉股的主流模式。
禁止將「僵屍企業」列為債轉股對象 以銀行發放貸款為主
《指導意見》指出,禁止將下列情形的企業作為市場化債轉股對象: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屍企業」;有惡意逃廢債行為的企業;債權債務關系復雜且不明晰的企業;有可能助長過剩產能擴張和增加庫存的企業。
轉股債權范圍以銀行對企業發放貸款形成的債權為主,適當考慮其他類型債權。轉股債權質量類型由債權人、企業和實施機構自主協商確定。
申萬宏源稱,這跟8月那次意見提到對鋼鐵煤炭企業開展債轉股略有不同,對債權進一步界定。
債轉股規模未來或不大
華泰證券稱,對於債轉股的規模,預計未來的規模不大,將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漸擴大規模。各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協調,以及政府對規則的制定、政策的完善都將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銀行、實施機構和企業三方想撮合成一個大家都接受的轉股價格也並非易事。
華泰證券判斷,對於轉股主體,將以資產負債率高的大中型國企為主。對於轉股企業,《意見》明確了「三個鼓勵」:鼓勵面向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包括因行業周期性波動導致困難但仍有望逆轉的企業;因高負債而財務負擔過重的成長型企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成長型企業;高負債居於產能過剩行業前列的關鍵性企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的戰略性企業
❹ 把債券轉換為股票有什麼好處
你要明白債券和股票的區別就知道了
債券其實就是債務關系,債權人不能憑借債券來參與你企業的經營和決策的,不過它存在著到期還款付息的義務
股票是一種權利的代表,具有不可償還性
債券轉化成股票,就是將權利的變更,出讓公司的一定的權益,但不用償還了
❺ 發行了可轉換債券對公司股價有何影響
問題太多了!
我簡單說
1、可轉換公司債券調低轉股價是正常的,因為轉股條款裡面有介紹。股價下來了,所以轉股幾個也應該下來。這個是保護債券投資者的利益
2、基本上這個影響是中性的,沒有額外影響
3、因該是發行人作擔保的股票,應該是公司原來的股本
4、轉不轉不是看個轉化價格,主要是看市場價格,如果市場價格比轉股價格還要便宜,我何必轉了
應該是流通的股票吧,這個我不是很確定,但是你轉股的話,哪個股只能是公司給你,這個股應該是流通的,不流通的無法拿出來凍結
我覺得拉升可能是其他原因,調低轉股價是根據條款來的,主要是因為正股下來了,保護債券持有者。
❻ 可轉換債券與股價的關系怎麼樣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轉債理論價值是純債價值與復雜期權價值之和,影響因素主要包括正股價格、轉股價、正股與轉債規模、正股歷史波動率、所含各式期權的期限、市場無風險利率、同資質企業債到期收益率等。
轉債理論價值與純債價值、轉股價值的關系是,當正股價格下跌時轉債價格向純債價值靠近,在正股價格上漲時轉債價格向轉股價值靠近,轉債價格高出純債價值的部分為轉債所含復雜期權的市場價格。可轉債的投資收益主要包括票面利息收入、買賣價差收益和數量套利收益等。
深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滬市:投資者委託券商買賣可轉換公司債券須交納手續費,上海每筆人民幣1元,異地每筆3元。成交後在辦理交割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6)公告可以將債券轉股票對股價的影響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❼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