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制度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影響
Ⅰ 新股發行辦法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新股發行辦法對我國證券市場影響深遠
證監會剛剛出台的《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和《關於做好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工作的通知》兩個文件是針對普通新股發行(即配股或增發)而言的。這兩個新規則的推出將對我國的證券市場產生重大影響。
對一級市場的影響
1.由於凈資產收益率指標的下調會使獲得配股公司的家數大大增加,但同時又有若干因素導致獲得配股公司增加的數量打折扣。
本次新股發行條件與以前相比,有一個最明顯的特點就是關於上市公司配股的硬指標???凈資產收益率要求的降低,要求降低不僅體現在凈資產收益率由10%下調到6%,還體現在「凈資產收益率」內涵的變化上。從內涵上講,新辦法不是以上市公司前三年的(算術平均的)凈資產收益率的平均值來作為考核標准,而是以前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平均值作為考核標准,一般來說,許多上市公司在前三年的某一年有增資行為導致年中的凈資產增加,因此,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一般是高於凈資產收益率的。凈資產收益率的下調會使獲得配股資格的公司數量大大增加,即使新辦法中的凈資產收益率是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孰低作為計算依據的。
從2001年3月30日《中國證券報》公布的一份統計資料我們可以看出由於凈資產收益率指標的下調,達到配股條件的公司大幅度增加的趨勢。然而,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達到6%只是公司獲得配股資格的必要條件,並非充分條件。公司獲得配股資格還會受到其他因素的約束,這些因素會使「獲配」公司增加的家數打個折扣。這些因素主要包括:公司最近3年未有分紅派息、公司有大量資金閑置或用於委託理財、公司最近1年違反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等等。如果再將這些因素考慮進去,我們認為因為新股發行條件變化將獲得配股資格公司增加的數量大約不會超過200家。但是這不意味著今年市場上配股公司的家數就會增加200家,除了因為許多公司在實質性審查中被淘汰以外,還有許多有資格配股的公司會自願選擇增發的方式進行再融資。
2.增發將取代配股成為新股發行的主要形式。
(1)新辦法取消了對增發的「四類企業」限制。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市公司發行新股一般都選擇增發方式,而很少採用配股形式。只有在上市公司基本面不好,向社會公眾公開增發比較困難時,才向老股東配售(即配股)。而我國上市公司上市後的持續融資一直以配股為主。上市公司之所以選擇配股作為主要的再融資形式,除了市場的問題以外,還有政策的原因。證監會在98年、99年一直把增發作為試點,2000年增發作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形式正式推出,但也被限定在以下四類企業。從市場的反映來看,市場對增發的形式還是非常認同的,原因是增發能擴大投資者的范圍、發行價格一般比配股價格要高,此外還能解決一些配股難以解決的問題,如A、B股公司配股問題,H股公司在境內的再融資問題等等。本次新股發行辦法取消了對增發「四類企業」的限制,許多企業會選擇增發作為再融資的主要形式。
(2)新辦法中增發比配股的條件要低。這主要體現在:配股要求公司最近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值一定不低於6%;而增發一般要求也是前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但特殊情況下,前三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低於6%的公司也可以進行增發,這為許多公司開了一個口子,使部分硬指標達不到配股條件的公司以增發形式進行融資。
(3)增發不受30%比例的限制。按現行規定,一次配股原則上不超過前次發行並募足股份後股本總額的30%,除非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的股東全額認購所配售的股份。實際上,很少有大股東能全額認購所配售的股份,而增發則不受30%比例限制。所以公司想大量募集資金,一般都會選擇增發方式。
3.新股發行家數增加的同時,每家公司募集資金的數量會呈下降趨勢。由於新辦法下列條件的限制,每家公司募集資金量會呈下降趨勢:(1)本次新股發行募集資金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公司股東大會批准擬投資項目的資金需要數額;(2)要求本次籌集資金計劃與本次募集投資項目的資金及實施周期相匹配;(3)對發行當年盈利指標的要求也限制了上市公司一次性募集資金過多的做法,如增發就要求預測增發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
4.大股東用實物資產認購新股的現象將不再出現,但大股東用資產套現的行為還會不斷出現,甚至還會增加。由於新辦法規定新股發行必須以現金認購,這使得大股東用實物資產認購新股的現象不復存在了。但是,許多上市公司的大股 東用實物資產在上市公司中換取好處的初衷不會改變,他們會用上市公司發行新 股的募集資金來收購自己的實物資產,通過關聯交易實現套現的目的。
5.配股中超比例配售現象幾乎不會出現。新辦法規定公司配股原則上不能超過前次發售並募足股份後股本總額的30%,如要突破這一比例限制,實際控股股 東必須全額認購所配售的股份,不得放棄或部分放棄認購配售給自己的股份。而 同時又規定認購股份必須以現金認購,這就意味著如果上市公司超比例配 售,大股東首先自己要拿出現金。而不超比例配售大股東可以選擇放棄配股權。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一般不會拿出大量的現金來認購配售,如果的確需要募集大量資金的話,上市公司還可以選擇增發的途徑,因為增發並不受30%比例的限制。
Ⅱ 股票市場的注冊制到底是什麼會給股市帶來哪些影響
注冊制大家都有些陌生,雖然2019年科創板實行注冊制,A股市場已經進入注冊制時代,但很多股民還沒明白注冊制的真正含義,注冊制到底是什麼?
注冊制到底是什麼?注冊制就是指股票發行的其中一種制度而已,A股市場的股票發行制度主要有三種,最初的審批制,主板當前的核准制度,科創板的注冊制。
注冊制的意思就是指公司或者企業根據股票發行的各項規定進行依法申報,只要各種資料完全准確地進行申報。當公司申報之後,待相關部門進行審查,並並且採取實質性審核,最終確定公司或者企業是否給上市。
選擇注冊制上市的一般都是比較大的公司或企業,上市募資金額很大。所以這些公司或企業每上市一家新股,就要從A股抽一筆資金。股市裡面資金就這么多,沒有新血液注入,股市的資金慢慢地被抽離,很難雄起來。
總結分析
股票市場注冊制就是一個股票發行制度而已,建議大家別對這個制度太敏感了。雖然這個股票發行制度對短期有影響,但對股票市場長期是有很大利好的,所以大家一定要積極應對和接受這個股票發行制度。
Ⅲ 「股票發行交易制度」 對股價的影響
「股票發行交易制度」這只是一個政策制度,政策的完善對股市穩定發展有好處。對股價有什麼影響?股價是一個價格,影響股價是主要因素不是這些東西,而是某公司的基本面。
不知道你是不是問的某一個將上市的公司的股價?要是你問的是對整個股市的影響,那可能要說的更多了。
Ⅳ 股票發行核准制的第六章、核准制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1、促進證監會職能轉變,切實增強監管責任
股票發行實行核准制將進一步轉變證監會發行監管的職能。監管機構不應該也沒有必要介入應由中介機構、投資者和發行人承擔的具體事務。監管部門將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自律組織的功能,不斷完善法規,並監督法規的執行,從而在更高層次上監管發行市場。市場監管者的主要職能應當轉向規定標准和規則,促進法規和政策體系的完善,並嚴格執法,以此維護一個公平、透明、高效、有序的市場。
2、有助於提高發行企業的行業代表性、業績成長性和質量真實性,充分發揮證券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功能
實行核准制後,發行股票的公司主要由市場選擇,將促使尋求發行上市的公司從經營、管理等方面著眼,改善公司業績和整體形象,爭取早日發行上市。在這種情況下,發行上市公司不再是一種稀缺資源,企業能否核准發行上市主要取決於自己的業績和實力,取決於能否達到發行上市的標准。如果發行上市公司質量能由此得到明顯提高,證券市場的投資價值將與日俱增,從而形成新的良好的投資環境,為促進國民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起到更大的積極作用。
3、券商承銷業務的風險和責任增大,對券商提出了更高要求
實行核准制後,承銷的證券公司是以自己的信譽向投資者推介上市公司的股票,對違法違規行為還要負連帶法律責任,信譽成了證券經營機構的生存之本。證券公司會更加重視提高投資銀行業務的能力,並把主要精力放在挖掘和培育上市公司上;會更加重視研究力量對投資銀行業務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健全項目風險評估制度;,會努力在競爭中成為公司和行業問題專家,並形成自己的品牌效應。
4、促進投資者走向成熟,結構得到改善
實行核准制後,監管機構的主要職能將轉向制定標准和規則,切實加強市場監管。投資者則需要確立理性投資的觀念,重視分析研究公司所披露的各種信息,對公司管理層、中介機構行使股東監督的權利。提高整個市場對公司內在價值的分析和判斷能力。
5、解決證券市場供求不均衡的矛盾,使一、二級市場的風險和收益趨於對稱
實行核准制後,股票發行採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由發行人和承銷商協商確定,報證券監管機構核准。這樣,發行公司為更多籌資而承銷的證券公司為降低風險,則有一個協商定價的過程。它們既要判斷發行人的行業前景、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又要參照二級市場的價格走勢,因而不同行業、不同質地的企業股票發行定價將可能有較大差別,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股價走勢將會趨於平衡,從而使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的風險、收益也趨於均衡。
6、為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奠定基礎,促進證券市場制度體系與國際接軌
我國《證券法》規定的股票發行核准制,與國際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原則一致。通過與國際市場接軌,股票發行方式將更加靈活多樣,為我國公司在國際市場上融資創造了較為暢通的渠道。第七章、實行股票發行核准制後可能出現的風險 在實行股票發行審批制時,股票發行定價實行指導性價格,遠低於二級市場價格;實行券商包銷制度,發行人因而不易出現發行失敗。
實行核准制後,如果新股發行價格定得過低,本應募集的資金數額會減少;如果發行價格定得過高,又存在銷售不出去的風險,就可能出現發行失敗。
股票發行失敗主要有以下原因:證券監管部門核准新股發行後,發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予以撤銷;尚未發行證券的,停止發行;已經發行的,證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行人返還。市場環境由高漲轉為低迷,投資者對發行公司的證券失去興趣,導致融資成本過高;證券定價過高或者其他條件設置不當,投資者在發售過程中拒絕認購;承銷商推銷能力不足或市場定位失誤,不能預期完成認購。 (1)股票發行因法定原因被停止或撤銷,認購人只能得到返還認購款及利息。
(2)在包銷條件下,承銷商需對投資者認購不足部份予以包銷。
(3)發行完畢後,股票上市掛牌跌破發行價的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Ⅳ 我國目前股票發行的利弊
一、股票發行市場管理機制的利與弊:
目前國際上股票發行的審核制度主要有兩種: 一是「注冊制」, 即所謂的市
場原則; 另一種是「核准制」, 即所謂的實質管理。
在股票發行市場的管理手段上, 我國由國家計委、國務院證券委確定發行額度或上市規模, 這種做法存在許多缺陷:
第一, 人為造成了股市供需矛盾和市場價格的不合理, 政府自主確定一個上市規模, 使股票供給不能隨需求自由浮動, 造成供需脫節, 使股價在一定程度上失真, 市場投機盛行。
第二, 造成股份公司之間不公平競爭。上市公司有融資便利及其它有利條件, 從而造成大量未上市的股份公司面臨著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第三, 按地區分配發行規模的方式, 使一些具備上市條件的公司無法上市, 而某些效益不好的企業, 卻可由地方政府選擇上市, 破壞了市場擇優機制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
二、新股定價機制的利與弊
1997 年1 月17 日,中國證監會頌布的《關於股票發行若干規定的通知》中第5 條規定: 股票定價不再以預測盈利為基礎, 而以最近3 年內每股稅後利潤算術平均值為依據。定價公式為: 股票價格= (最近三年實現的每股稅後利潤 ) ×預測市盈率。
這種演算法是使新股定價演算法統一、公正, 其好處有:
第一, 避免了上市公司在發行過程中玩數字游戲, 而導致定價不透明;
第二, 摒棄了按預測盈利定價的做法, 將股價確定於公司的現有盈利水平基礎上, 因而股價較為合理。
新的規定也有不完善之處: 首先, 買股票是買未來, 而不是過去, 對一些高成長的企業來說, 只重視過去的盈利是不科學的。其次, 算術平均值不合理,因為最近三年中, 第三年的影響作用肯定大於前兩年。
三、股票發行方式與銷售機制的利與弊:
股票發行的銷售, 通常可分為自銷與代銷兩種,自銷指股票發行公司直接將股票銷售給投資者, 而不經過中介機構。隨著我國股票公開發行的推進, 企業直接售股已很少見。代銷指證券發行者委託專門證券中介機構代理銷售, 代銷又有包銷、助銷、推銷三種方式。
目前, 我國股票發行銷售全部採用包銷方式。包銷對於發行公司來講, 籌資時間短, 可以保證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對承銷商來講, 由於我國股市中股票供不應求, 因而風險較小, 採用包銷方式可帶來高收益。
但是, 包銷對於發行公司來講, 成本較高, 而且隨著股票市場「擴容」步伐的加快, 股票發行供不應求的情況會逐步緩解, 採用包銷方式, 承銷商將單獨承擔股票銷售不出的風險。因此, 要逐步推廣採用助銷和推銷方式, 以降低籌資成本, 同時, 可使企業與承銷商共同承擔市場風險。
我國股票的發行方式, 目前採用的是「網上定價、抽簽配售」和「全額預繳款, 比例配售」兩種方式。網上定價是股價事先確定, 使其公開化, 透明化, 防止機構大戶聯手做市, 平等競爭認購新股, 使中小投資者也有可能申購到新股。但是實際操作中, 會出現下列問題:
第一, 資金雄厚的機構大戶調集資金, 以多博勝, 導致中購量大大超過發行量, 因而中簽率極低。
第二, 許多資金來源於拆借資金, 得到利益會立即撤離, 這種投機資金反而將大量投資資金擠出市場。
Ⅵ 我國股票發行的制度問題
我國的發行制度從證券市場成立之日起至今,已經經歷了三個階段。
從1990年開始到2000年,我國股票發行採取的是行政審批制,這期間大量國有企業通過改制完成了上市融資。
第二個階段是核准制,公司上市由券商進行輔導,由證監會發審委審核。不少企業通過各種形式的攻關達到了上市的目的。企業上市後,負責推薦的券商不再負責,因此出現了不少企業上市後業績馬上變臉的情況。這個階段從2001年3月到04年2月。
從04年2月1日起,我國開始推行的保薦人制度,這在世界上絕無僅有的。它是為了避免公司虛假上市、包裝上市,把中介機構和上市公司緊緊捆在了一起。公司的上市要由保薦人和保薦機構推薦擔保,上市以後,保薦機構和保薦人也要負持續督導責任。如果出現上市公司造假上市,或上市後就出現虧損等情況,保薦機構和保薦人根據規定,可能受到停辦承銷業務或被除名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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