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退市需要做什麼
⑴ 股票退市的基本條件有什麼
根據證監發【2000】號文《關於修改《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強制退市的情形如下:
(1)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
(2)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且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3)上市公司社會公眾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總數的 25%,或者公司股本總額超過 4 億元,社會公眾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總數的 10%,且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4)上市公司股票在一定期限內累計成交量低於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低限額。
(5)上市公司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
(1)股票退市需要做什麼擴展閱讀:
法規:
《公司法》第157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第158條:上市公司有前條第(2)項、第(3)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後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1)項、第(4)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⑵ 股票退市需要什麼條件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終止上市或被動終止上市。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⑶ 收購退市股票干什麼
首先明確退市公司,一般為暫停上市公司,還可以恢復上市,恢復上市後,可以募集資金進行投資,很少為終止上市公司,終止上市公司財務很多嚴重資不抵債,收購沒有意義了
暫停上市的公司,財務狀況還一般的話,
可以是
借殼上市
或者
買殼上市
,或者收購進行資產重組,為了達到恢復上市條件,更好集資。。。
⑷ 股票退市需要什麼條件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就會被交易所要求退市。
目前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財務造假,追溯前3年數據,也會被要求退市。
⑸ 什麼是股票退市 持有的股票退市以後應該怎麼辦
目前A股公司因業績因素的退市標準是連續3年虧損就要暫停上市(暫時保留代碼和資格),如果之後6個月內仍繼續虧損就要面臨退市處理。
退市之後
1、如果重組再回主板繼續進行股票交易
2、退市股票放到新三板進行交易
3、破產清算
⑹ 辦理退市股票確認業務,需要走什麼流程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換言之,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
⑺ 股票退市該怎麼辦
如果在平時選擇個股的時候,我們不注重個股的基本面的時候經常會選擇到面臨退市的個股,或者即使選擇基本面較好的個股,如果上市公司出現重大違法的事情,也可能面臨退市的情況,那如何防止自己買入的股票出現退市的情況,或者股票面臨退市我們該怎麼辦。
如果退市後公司申請破產,那股權自然也無法交易了,破產後公司的資產首先也歸還賬務為主,那肯定不會有剩餘資產再次分給股東了,那這時我們破產的公司的股份就一分錢不值了。總結其實我們如果及時懂得止損,很難使自己的公司真正到後面完成退市,ST制度,退市整理制度等有著大量的機會賣出,如果真正退市了還可以在三板上進行交易。退市破產那公司倒閉,股權一分錢不值。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⑻ 股票退市條件,是什麼意思
一:主動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二:被動性退市
是指上市公司連續3年經營不善、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股票價格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