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股票恢復上市首日漲跌
⑴ 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首日有沒有漲跌幅限制
你好,《深交所交易規則(2016年9月修訂)》第3.3.17條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二) 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三) 證監會或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首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⑵ st股票摘帽後,第一天上市漲幅限制多少
一般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2)退市股票恢復上市首日漲跌擴展閱讀
漲跌幅限制(Price limit)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除此之外,海外金融市場還有市場斷路措施與暫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別報價制度、申報價與成交價檔位限制、專家或市場中介人調節、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等措施。
我國期貨市場常用的是漲跌幅限制、暫停交易和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三種措施。關於漲跌幅限制的效果,學術研究並沒有得出一致的結論。漲跌幅限制的提倡者聲稱漲跌幅限制有兩種屬性來減少期價的波動率。
1、顧名思義,漲跌幅限制設置了漲停板和跌停板,每日的期價必須在漲跌停板之間波動。
2、漲跌幅限制提供了一個冷卻期,給投資者提供時間去理性地重新估計期價。Greenwald and Stein(1988)指出,由漲跌幅限制觸發的價格截斷可以給交易者提供足夠的時間去分析信息,從而減小市價的不確定性,並且減輕信息不對稱程度。Goldman and Sosin(1979)提出,當市場不確定時交易的暫停能夠提高市場的效率。
3、漲跌幅限制--漲跌限制起源於漲跌停板。而「漲停板」或「跌停板」,其說法起源於過去國外交易所在拍賣時,以木板敲擊桌面來表示成交或停止買賣,此法運用到股市中,就是當股票價格漲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時,叫漲幅限制或跌幅限制。不過,在漲限價或跌限價上並不停止買賣,交易繼續進行,只是價格不變而已。
⑶ 一隻股票長期停盤,資產重組後重新上市,上市第一天是不是沒有漲跌停版
一隻股票長期停盤,資產重組後重新上市,上市第一天沒有漲跌停版限制。
股票漲跌幅:
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4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⑷ 資產重組的股票,停牌後重新上市首日有沒有漲跌限制呢
一隻股票長期停盤,資產重組後重新上市,上市第一天沒有漲跌停版限制。
股票漲跌幅:
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4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4)退市股票恢復上市首日漲跌擴展閱讀
重組股是大股東進行資產重組,更換資產的股票,是對資源的重新配置。廣義而言,重組包括資產的重組和資本的重組,資產的重組其實是一種資產的置換行為,而資本的重組則主要是指公司控制權的更替,亦即我們常說的收購兼並。
當然,從更深的層面來分析的話,重組其實是一種利益的重新組合。由於本文所討論的重點都是我國股市的上市公司,因此,任何的重組行為都是股市中的大事件,當然對於當事的公司更是如此。
無疑的,由於這種行為的牽涉面太大,因此每一次的重組行為(或者說每一次的重組事件)都不是心血來潮的一時沖動,而是一種蓄謀已久的行為。
特點
當前國內重組股的原動力基本上都是因為虧損而起的,因此在二級市場中,很多投資者甚至把重組板塊理解為虧損板塊甚至帶"T"(ST、PT)的板塊。重組的誘因有時也是出於強強聯合的考量。重組股給被重組公司帶來新的機遇,並引導了資源在股市的優化配置。
對我國當前的股市來說,重組股的一個現實而深遠的意義在於,它把市場外的優質資源體面地嫁接到市場內部來,給股市帶來了巨大的新生活力。
⑸ 復牌後第一天有沒有漲跌幅限制的
股票停牌一段時間後復牌當天是否有漲跌幅限制,要看是為什麼停牌,如果是股改停的話,復牌的當天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如果是因公布事件或開股東會而停的話,復牌的當天有漲跌幅限制。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或復牌:
1、在新聞媒介中出現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產生較大影響,證券交易所對該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直至上市公司對該消息做出公告的當日下午開市時復牌。
2、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證券交易所可對其停牌,直至有披露義務的當事人做出公告的當日下午開市時復牌。
一般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⑹ 股票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首日是否有價格漲跌幅限制
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和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恢復上市或重新上市的首日都不設漲跌幅限制。
⑺ 一一一退市後恢復上市漲幅超過1000%的股票有哪些
2012年10月19日恢復上市的華數傳媒,當天上漲1011%;
2009年4月17日恢復上市的國中水務,當天上漲1027%;
2007年10月26日恢復上市的華建集團,當天上漲1098%;
2007年3月29日恢復上市的仁和葯業,當天上漲1227%;
2008年4月14日恢復上市的平潭發展,當天上漲1554%;
2009年6月5日恢復上市的順發恆業,當天上漲2068%。
⑻ 重大資產重組成功後的股票上市首日是不是沒有漲跌幅限制
重大資產重組成功後的股票上市首日沒有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
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
(8)退市股票恢復上市首日漲跌擴展閱讀
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上市公司編制的重組預案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況,包括公司設立情況及曾用名稱,最近3年的控股權變動情況、主營業務發展情況和主要財務指標(包括總資產、凈資產、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等,下同),以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概況。
(二)交易對方基本情況。交易對方為法人的,應當披露其名稱、注冊地、法定代表人,與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控制關系結構圖,最近3年主要業務發展狀況和主要財務指標,按產業類別劃分的下屬企業名目等;
交易對方為自然人的,應當按照本准則第十條第(五)項的相關規定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