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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股票退市後可以重新上市嗎

發布時間: 2021-06-28 00:50:47

A. 什麼樣的股票退市後6個月會重新上市

股票退市後如果在這半年報中業績可以盈利的,就可以重新上市;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
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B. A股退市之後,轉入三板交易的股票,日後是否還能重組重新上市所謂「退市」,它仍然是殼資源嗎

個人認為只要你的公司在三板上發展起來,符合A股就可以在轉會A股吧

C. 退市股重新上市有什麼影響

在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看來,退市公司提交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請材料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目前監管層對於A股市場IPO的審核極為嚴格,在當下IPO審核趨嚴的背景下,長航油運、創智科技最終能否實現重新上市還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宋清輝補充道。

根據長航油運發布的公告顯示,在6月4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請材料。根據長航油運2017年年報顯示,公司是招商局集團旗下從事油輪運輸的平台,立足於液貨運輸主業,專注於國內外中小型油輪和化工氣體等。值得一提的是,作為「央企退市第一股」,長航油運在2014年被終止上市一事曾在資本市場掀起了不小的波瀾。

據悉,長航油運於1997年6月在上交所登陸A股市場,因2010年、2011年、2012年連續三年虧損,長航油運股票於2013年5月14日被上交所暫停上市,並因2013年繼續虧損於2014年6月5日被終止上市。如今,在公司被終止上市的第四個年頭,長航油運便「火速」向上交所提交了重新上市的申請材料。實際上,為實現重新上市,長航油運也做出了諸多努力,諸如,採取了剝離VLCC、重塑商業模式,推進降低債務負擔、調整轉變經營模式等措施。財務數據顯示,在2015-2017年長航油運實現的歸屬凈利潤分別約為6.28億元、5.6億元以及4.11億元。

另外一家退市公司創智科技在被中止重新上市審核近兩年之後,於6月4日晚間也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復審核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申請。據悉,創智科技於1997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因公司2004-2006年連續三年虧損,公司股票在2007年5月被暫停上市。之後在2013年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即創智科技在上市的第17個年頭,公司股票從A股「落幕」。

但距離被終止上市僅三年,創智科技便在2016年6月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請材料,在同年8月創智科技向深交所提交了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申請的中止審核申請。如今,在被中止重新上市審核近兩年之際,創智科技表示,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恢復審核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申請的事宜。創智科技的主營業務為手機研發、設計、生產、銷售、服務提供及品牌運營,以及移動互聯網業務。財務數據顯示,在2015-2017年創智科技實現的歸屬凈利潤分別約為4.22億元、4.21億元以及2.82億元。

重新上市標准存差異

在長航油運、創智科技申請重新回歸A股的消息發出後,關於退市股重新上市的話題就引起了市場的極大關注。在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看來,退市公司提交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申請材料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目前監管層對於A股市場IPO的審核極為嚴格,在當下IPO審核趨嚴的背景下,長航油運、創智科技最終能否實現重新上市還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宋清輝補充道。

據悉,重新上市標准存在「新老劃斷」,有新舊兩個版本。其中,在2014年11月16日之前已退市並於2017年11月16日前申請重新上市的公司,可以按照2012年版的《上市規則》申請重新上市。而根據深交所官網披露的《深交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2012年版)中第十五條規定「公司經審計財務會計報告的截止日距公司重新上市的申請日間隔應當不超過6個月」。對比創智科技於2016年6月30日向深交所提交的股票重新上市申請材料來看,創智科技可謂「卡點」遞交了重新上市申請材料,創智科技符合2012年版本的重新上市規則。

通過對比新舊版本的重新上市規則發現,2012年版本的重新上市門檻較低,重新上市需要滿足「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值且累計超過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非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正值」等條件。但需要指出的是,天瓏移動曾在2012年因盈利能力存不確定性而IPO折戟,之後根據創智科技2014年9月發布的重組草案顯示,天瓏移動作價42.3億元注入。在宋清輝看來,如今創智科技2017年營收、凈利雙降的情況不禁讓市場對創智科技的持續盈利能力產生懷疑。

而對於不適用2012年版本重新上市規則的長航油運而言,新版重新上市規則要求則較為嚴苛。長航油運需要滿足2015年修訂的重新上市辦法,其中包括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非凈利潤均為正值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者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最近1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正值等要求。

警惕在老三板盲目投資

長航油運、創智科技申請重新回歸A股的舉動,讓老三板上的退市股再度吸引了投資者的目光。但業內人士提示風險稱,目前監管層嚴把上市「入口關」,並且兩家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之路還存在諸多不確定性,投資者應謹防風險。

北京商報記者通過Wind數據統計發現,截至目前,老三板共有59家掛牌公司,其中「在2015、2016以及2017年3個會計年度扣非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的企業共有天創5、南洋5、二重5、華聖5以及粵金曼5等10家企業。另外,多家公司也在推進重新上市進程。諸如,南洋5曾在去年11月發布的公告顯示,公司正與中介機構積極推進重新上市相關工作。而根據媒體報道,天創5正與有關方面積極開展重新上市工作;首家主動退市的二重5也正在積極爭取重新上市。

資深投融資專家許小恆警示風險稱,退市企業還是應從企業自身基本面和重新上市條件入手,逐條對照整頓,釐清自身經營邏輯。「並非所有的退市股都可以申請重新上市,投資者應警惕風險,切忌盲目跟風。諸如,創業板就沒有重新上市制度,因欺詐發行而從創業板退市的欣泰電氣就無法重新上市。」許小恆如是說。

據悉,2014年6月在A股終止上市時長航油運的收盤價為0.83元/股,在進入老三板交易後公司股價曾連續多個漲停,截至目前的收盤價為4.31元/股。根據上交所披露的盤後公開交易信息顯示,在長航油運終止上市的當天,即2014年6月4日,買入股票的前五大席位分別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免稅商務大廈證券營業部、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營業部等。其中,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免稅商務大廈證券營業部的累計買入金額最高,約為241萬元。如果上述營業部買入長航油運一直持有,不難看出收益頗豐。

來自搜狐

D. 退市後的公司可以再申請上市嗎

你好,可以。但並非是所有上市公司都是能恢復上市的,一定要根據退市之前的行為以及退市之後公司的性質來決定公司時候還能恢復上市。
退市後的股票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有恢復上市:
(1)各方面已經達到A股重新上市的各大條件;
(2)退市公司已全面糾正重大違法行為;
(3)退市公司已撤換與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有關的責任人員;
(4)退市公司已對相關民事賠償承擔做出妥善安排。
只要達到以上4大條件的公司,才能真正的有可能恢復重新上市的,並非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是想上市就上市的,股市有股市的制度。
(4)其他規定的退市股票
除了以上三種退市股票之後不能恢復上市之外,當然也還有其他規定,只要退市了是不能有回到重新上市的。
風險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據網路整理,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E. 假如說我買的創業板股票退市了,然後又在科創板上市了那麼我的股票還有嗎

理論上有,但是股票現在退市制度開始嚴格了,一般退市之後再上市很難了。

退市了之後對應的股份還是你的,之後再上市你股份一樣是你的。小白最好還是不要碰那種業績不好的股票。

F. 從創業板退市的股票還能重新上市么

你好。目前為止證券法規定創業板退市公司不能再次上市。沒有機會,只能轉新三板。

G. 股票退市了,還可以重新上市嗎

上市公司退市後可以和有實力的公司進行重組,重組成功後可以申請恢復上市,恢復上市後在退市前買入的股票還可以進行正常交易,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重組無望的,在一定時間後將會被打入三板市場,在退市前買入的股票就要辦理轉託管至三板市場,並開立三板市場交易帳戶,按照三板市場的要求進行交易。

H. 創業版退市後可以在其它版塊上市嗎

滬深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意見稿答問《關於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答記者問
為完善市場約束機制,深入推進資本市場改革,促進上海藍籌股市場健康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上交所在總結我國退市制度實踐情況的基礎上,借鑒境外成熟資本市場經驗,制定了《關於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
1、為什麼要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一項基礎性制度。隨著資本市場發展改革的逐步深化,現行退市制度暴露出上市公司退市標准單一、退市程序相對冗長等弊端,未有效發揮優勝劣汰的功能,已不能完全適應實踐需要。
為使市場保持吐故納新、動態平衡的合理狀態,促進優勝劣汰機制的形成,推動市場規范、健康、穩定發展,有必要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利於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的資源優化配置功能,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方案》針對現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以建立明晰有效的退市機制為方向,重點從兩個方面對現行退市制度進行了調整。一是提高退市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加退市指標,明確恢復上市的條件,完善退市程序。二是為進一步保護投資者權益,提出風險警示板、退市整理板、退市公司股份轉讓服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銜接安排。
3、上市公司現在有哪些退市條件?《方案》調整和增加了哪些退市條件?
按照現行《股票上市規則》,目前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退市條件包括:(1)最近年度連續虧損;(2)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3)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4)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5)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6)宣告破產;(7)公司解散。
《方案》在上述條件的基礎上,結合監管經驗,借鑒境外市場的退市規定,調整和增加了部分退市條件,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退市標准體系。
(1)關於凈資產和營業收入的退市條件
上市公司出現凈資產為負的現象說明公司已資不抵債,喪失了持續經營的基礎。上市公司營業收入過低或基本沒有營業收入,表明公司已不能正常經營,難以為繼。從對市場和投資者的影響和後果看,公司喪失了持續經營能力,已不適合繼續上市。因此,有必要增加相應的指標作為退市條件。
(2)關於非標准審計意見的退市條件
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被連續出具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意見,通常意味著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業績是不可信的。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喪失了賴以進行投資決策的依據和基礎,公司已不適合繼續上市。引入非標准審計意見作為退市條件,有利於進一步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判斷作用,推動上市公司提高財務信息披露的質量。
(3)關於股票成交量和股票成交價格的退市條件
借鑒國際證券市場的通行做法,在《方案》中新增了股票成交量和成交價格這兩個市場交易方面的退市條件。引入反映市場效率的退市條件,有利於促進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場化運作,提高退市標準的客觀性,建立科學、多元化的退市指標體系。
4、《方案》在哪些方面完善了恢復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上市公司可以主動退市嗎?
目前,為防止暫停上市公司通過調節財務指標等方法實現恢復上市,《方案》完善了恢復上市的條件,參照首次公開發行和再融資的計算方法,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孰低作為盈利判斷標准。同時,上市公司因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或審計意見類型觸及規定的標准暫停上市後,其最近一年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本所將不受理其恢復上市申請。
針對部分申請恢復上市的公司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供補充說明或相關材料等拖延退市的情況,《方案》進一步明確了恢復上市的申請程序,規定公司暫停上市後補充恢復上市申請材料的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0個交易日。
另外,根據現行《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也可以根據自身業績情況以及發展需要,主動提出退市申請並終止上市。
5、《方案》如何建立相應的退市風險釋放機制,有哪些具體安排?
為做好退市銜接安排,《方案》從兩個方面建立相應的退市風險釋放機制。一是完善現行的特別處理風險警示制度,在本所上市公司中建立風險警示板,將重大風險公司與其他主板公司進行板塊區分,根據風險警示的需要增加交易限制措施,實行與主板不同的交易安排。二是設立退市整理板,為已被決定退市的公司提供30個交易日的股票轉讓安排,公司股票應在30個交易日結束後終止上市。
在此基礎上,交易所還將要求上市公司加強退市風險提示,充分揭示退市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
6、上市公司退市後,公司去向將怎樣安排?是否仍然存在股票轉讓渠道?退市公司還可以重新上市嗎?
公司退市後,可進入本所專門另設的股份轉讓板辦理股份轉讓,也可以轉入中國證券業協會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或其他全國性及符合條件的區域性場外交易市場掛牌轉讓,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仍然有轉讓股份的渠道。
公司退市後,通過資產重組或破產重整等手段,如達到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條件,可以依據相關規定提出重新上市申請。
7、《方案》何時正式實施?如何處理新舊規則適用的銜接問題?
《方案》現已對外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上交所將在吸收有關意見與建議的基礎上對《方案》進行修訂,並及時制定相關配套規則。
對於2012年1月1日前已暫停上市的公司,本所根據原規則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對其作出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決定。
新規則實施後,退市標准中涉及凈資產、營業收入和審計意見類型等3項指標的,以上市公司2012年的年報數據為最近一年數,以2011年、2012年的年報數據為最近兩年數,最近三年數及最近四年數以此類推。
新規則實施後,上市公司股票未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就直接觸及暫停上市標准或者終止上市標準的,給予60個交易日的股票轉讓期。60個交易日結束後,本所對其作出相應的暫停上市決定或者終止上市決定

4月29日,深交所對外發布了《關於改進和完善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以下為深交所有關答記者問的新聞稿全文:
為深入推進資本市場改革,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深交所在總結以往退市制度實踐的基礎上,借鑒創業板退市制度探索及成熟市場經驗,擬定了《關於改進和完善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方案》)。
1、為什麼要改進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經過十多年的實踐,退市制度在完善市場機制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並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是隨著資本市場發展改革的逐步深化,現行退市制度暴露出上市公司退市標准單一、退市程序相對冗長等弊端,未充分發揮市場「優勝劣汰」的功能。現行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已不能完全適應資本市場發展需要。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一項基礎性制度。改進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有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提高投資者風險意識,促進市場規范、健康、穩定發展。
2、改進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方案》的總體思路是,針對現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在現有法律框架基礎上,堅持市場化的方向,充分借鑒創業板退市制度探索及海外成熟資本市場經驗,完善退市標准體系,形成有利於風險化解和市場平穩運行的退市制度。
《方案》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進行改進和完善:一是完善退市標准,建立市場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標准體系。在現有退市條件的基礎上,整合、調整和增加主板、中小企業板的退市條件。二是進一步明確恢復上市的條件和程序,完善恢復上市的審核標准。三是改進退市風險釋放機制,建立「退市整理板」,在公司終止上市前,給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四是明確公司退市後的去向和安排。
3、上市公司現在有哪些退市條件?《方案》調整和增加了哪些退市條件?
按照現行《股票上市規則》,對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定的主要退市條件如下:(1)最近年度連續虧損;(2)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3)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4)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5)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6)法院宣告公司破產;(7)公司解散。
2006年11月29日,本所發布《中小企業板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定》,規定了專門適用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的幾項退市條件:(1)凈資產為負;(2)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3)對外擔保余額超過1億元且占凈資產的100%以上;(4)關聯方違法違規佔用資金余額超過2000萬元或占凈資產的50%以上;(5)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6)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面值;(7)連續120個交易日內累計成交量低於300萬股。
《方案》在原有條件的基礎上,結合主板和中小企業板監管經驗,借鑒創業板及海外市場的退市規定,整合、調整和增加了主板、中小企業板退市條件,進一步完善了退市標准體系,使得退市標准更加科學合理。
(1)關於凈資產和營業收入的退市條件
上市公司出現凈資產為負和營業收入過低或基本沒有營業收入的情形,表明公司持續經營的基礎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已不適合繼續上市。因此,將相應的凈資產、營業收入指標納入退市條件。
(2)關於非標准審計意見的退市條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依據和基礎。而公司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各類非標准審計意見,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上市公司在業績的真實性方面存在問題。一旦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被出具或連續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意見,則意味著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業績是不可信的,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也就喪失了賴以進行投資決策的依據和基礎。引入非標准審計意見相關標准作為退市條件,並將上述非標准審計意見出現的頻率分別與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以及終止上市直接掛鉤,有利於進一步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判斷作用,推動上市公司提高財務信息披露的質量。
(3)關於暫停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的退市條件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應盡的基本義務。為了強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責任,在現有退市條件的基礎上擴大適用未在法定期限內如期披露年報的相關退市指標,《方案》規定,因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或者審計意見類型等財務指標觸及規定的標准被暫停上市後,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最近一年的年度報告,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4)關於股票累計成交量和股票成交價格的退市條件
借鑒國際證券市場的通行做法,在《方案》中新增了股票成交量和成交價格兩個市場交易方面的退市條件,通過設定一系列反映市場效率的退市條件,有利於促進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場化運作,提高退市標準的客觀性,建立科學的退市指標體系。
此外,中小企業板將繼續沿用 「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的退市條件,但對連續受到公開譴責的次數進行了調整。《方案》實施後,原《中小企業板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定》將同步廢止。
4、《方案》在哪些方面改進和完善了恢復上市的條件和程序?上市公司可以主動退市嗎?
目前,暫停上市的公司通過各種調節財務指標的方法實現恢復上市的現象較為普遍。為此,《方案》進一步完善了恢復上市的標准,參照首次公開發行和再融資的計算方法,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凈利潤孰低作為盈利判斷標准。同時,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後,其最近一年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本所將不受理其恢復上市申請。
針對部分申請恢復上市的公司不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材料或補充材料,並通過操縱重組等手段拖延和規避退市,從而導致長期「停而不退」等情況,《方案》進一步嚴格了恢復上市的申請程序,明確公司暫停上市後補充恢復上市申請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30個交易日。
另外,根據現行《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業績情況以及發展需要,主動提出退市申請以終止上市。
5、在改進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同時,相應的退市風險釋放機制方面有哪些具體安排?
在實施更加嚴格的退市標準的情況下,為更加充分地揭示公司的退市風險,保證投資者在公司退市前擁有必要的交易機會,釋放和化解退市風險,《方案》借鑒創業板及國際成熟市場的做法,通過「退市整理板」的制度安排充分地揭示風險,即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後,給予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進行另板交易,讓投資者有機會處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此基礎上,交易所還要求上市公司加強退市風險提示,充分揭示退市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
6、上市公司退市後,公司去向將怎樣安排?是否有仍然存在股票轉讓渠道?退市公司還可以重新上市嗎?
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可以轉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或其他符合條件的場外交易市場掛牌轉讓。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仍然有轉讓的渠道。
股票已終止上市的公司通過改善經營、資產重組等方式,其終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重新達到本所規定的上市條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請重新上市。重新上市的申請由本所上市委員會審核,參照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條件。
7、《方案》與創業板的退市制度有哪些異同?
《方案》適用除創業板外的深交所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方案》借鑒創業板的退市制度,在凈資產為負、非標准審計意見、暫停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股票成交量、股票成交價格等退市條件方面與創業板基本相同;同時,《方案》根據主板、中小企業板公司的特點設計了營業收入的退市條件;中小企業板繼續沿用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的退市條件。另外,由於深市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公司在規模上的差異,在一些退市條件的具體指標設置上也有所區別,如股票成交量的退市指標,主板為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而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的相關指標分別為300萬股和100萬股。總之,《方案》與創業板退市制度探索的方向和思路是一致的,總體框架和主要退市條件也大體相同,同時根據各個板塊特點,在個別指標和具體細節上保留了一定的差異。
8、《方案》公布後有那些後續安排?如何實現新舊制度的順利過渡?
《方案》公開徵求意見完畢後,深交所將在吸收各方意見與建議的基礎上進行進一步修訂,經批准後正式對外發布。正式方案公布後,深交所將著手修訂《股票上市規則》中涉及退市的章節和條款。
為確保原有退市制度與新退市制度的順利銜接,給予市場必要的過渡期。對於2012年1月1日前已暫停上市的公司,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本所根據原規定對其作出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決定。
新規定實施後,退市標准中涉及凈資產、營業收入和審計意見類型等三項指標的,以2012年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以2011年、2012年為最近兩個會計年度,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及最近四個會計年度以此類推。
新規定實施後,上市公司未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即觸及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標準的,給予60個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時間,公司股票在60個交易日結束後,本所分別作出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決定。

可以從上面第6項看出,創業版退市後必須完成退市後「清算」,還原為「沒有上市的公司」狀態,然後通過重組等方式上市。前面」清算」、「沒有上市的公司」加引號是指相對於上市公司的業務事項等,退市後不再有這些日常業務,也就是說退市後的公司與證交所的關系完全脫勾,才能考慮重新上市,證交所則按「新公司上市」來審核對待。

I. 股票暴風退市可以在科創板上市嗎

2015年3月24日,暴風集團在創業板上市,當時股票名還叫暴風科技,發行價7.14元,上市後連續漲停,走出55個漲停板,成為A股的一個神話。股價從7.14元一路上漲至327元,上漲了44.8倍。創始人馮鑫也一舉成名,財富暴增。即便是中簽暴風科技的小股民,也跟著吃了大肉,中一簽是500股,繳款3570元,漲到到327元時賣,市值是16.35萬元,中一簽可以賺16萬元。



不過對於高位買入的股民,就比較慘了。

暴風集團上市以來的高點是327元,今天盤中再創新低,跌至3.95元,收盤價為4.02,如果一直持有,虧損高達98.77%。不過如果考慮到送股分紅的話,現在的真實股價是10.68元,即便這樣,虧損也高達9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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