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票退市法律規定
① 股票退市需要什麼條件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終止上市或被動終止上市。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② 中國股市在退市方面存在那些問題
導致我國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失靈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於目前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的退市標准較為模糊,操作性不強。國外成熟證券市場上市公司的退市標准大多具有多樣化的特點,除了公司業績不佳、連續虧損以外,還包括資本減少、低流動性、股東持股比例不足、資產負債、虛假陳述、並購重組、破產解散、主動申請退市、違反持續上市標准等十幾種。相較而言,我國上市公司的退市標准較為單一,過分關注於連續三年虧損,這就為績差公司避免退市提供了操作空間:
首先,很多上市公司可實施「報表重組」,連續兩年虧損,第三年微利,逃脫暫停上市處理,再接著虧損兩年,再微利一年,如此循環往復;
其次,即使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而被暫停上市,也不意味著必然退市,上市公司在這個階段同樣可選擇「報表重組」,只要第四年微利,就可以逃脫退市危機。
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起新會計准則的實施為上市公司利用非經常性損益調節利潤提供了一定空間,主要手段是處置非流動資產、轉回以前年度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債務重組收益、轉回以前年度計提的預計負債及獲得政府補助。然而,這些手段並沒有從根本上提升公司的經營能力。我國股票市場有些績差公司「該退不退」或「退而不出」的現象依然存在,市場的投機炒作行為時有發生。
在我國,公司上市資格或地位是一種稀缺資源。正是由於它的稀缺性,使得績差公司想方設法地通過各種方式維持其上市地位,各地政府也會採取措施避免地方的上市公司退市。同時,由於公司上市不易,一些在場外排隊等待的公司也試圖通過並購重組的方式進入交易所市場,使績差公司得以避免退市的命運。可見,改進目前的發行上市制度,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使滿足基本條件的公司有更多的上市機會,是完善我國退市機制的有效途徑之一。
③ 如果買了一隻中國A股股票,它如果退市了,會怎麼處理
不會本金都沒有!股票會轉到三板上交易。每周一、三、五,時間少一些,交易量有限。
④ 中國股票有退市制度嗎
有退市制度。主板退市到三版,代碼變成4XXXXXX,還有要約收購退市的,比如魯石化被中石化收購。創業板虧損3年直接退市制度都有。
但是因為地方保護、殼資源缺乏等很多復雜原因,真正因經營不好而退市的上市公司目前還沒有。
⑤ A股股票退市的條件
你好,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終止上市或被動終止上市。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條件】
【舉例】
1.因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股票面值:2018年10月18日中弘股份(000979.SZ)的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被深交所決定終止上市,將會進入退市整理期(30個交易日),將在12月27日在交易所主板被摘牌,成為一個因股價低於面值而退市的上市公司。
2.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2018年12月11日,長生生物(002680.SZ)發布公告稱,已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深交所擬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後續深交所將根據相關規則作出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⑥ 上市公司退市的條件是什麼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6)中國股票退市法律規定擴展閱讀:
退市處置: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⑦ 請問股票退市規則是什麼
簡單說有下面這些:
(1)連續虧損(出現「二一二」報表重組法,即連續兩年虧損後,接著整出一個年度的微利,然後再連續兩年虧損,如此循環往復的現象即行退市);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連續四年凈資產為負,終止上市);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為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11)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2006年11月29日發布的《中小企業板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定》規定了專門適用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的幾項退市標准:
(1)凈資產為負值;
(2)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
(3)對外擔保余額超過1億元且占凈資產的100%以上;
(4)關聯方違法違規佔用資金余額超過2000萬元或占凈資產的50%以上;
(5)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
(6)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面值;
(7)連續120個交易日內累計成交量低於300萬股。
⑧ 股票退市的法規
《公司法》第157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第158條:上市公司有前條第(2)項、第(3)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後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1)項、第(4)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⑨ 股票退市有哪些規定
股票退市有哪些規定?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