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股票重整程序
『壹』 股票退市前的破產重組申請退市後還有效嗎
退市不是破產,跟企業經營沒關系的。退市只是表示你不符合交易規定了。重組是經營決定,跟在哪裡交易沒關系的。只要公司沒有徹底清盤,就都能繼續進行的。
『貳』 上市公司重組退市問題
45%不夠退市條件的
這里的退市是指單一股東持股比例超過一定限額,那麼必須把這個公司私有化,也就是100%收購,然後退市
也就是說退市,也意味著投資人要把自己股份賣給這個單一大股東,而不是什麼都沒有了的退市
『叄』 所持股票退市了,該公司破產重組後又上市了,所持的股票還可以交易嗎
股票退市之後會在三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可以到證券公司開通交易許可權後參與交易。後續該公司重組上市,手中持有的股票也會計算份額轉換為該公司的股票。由於公司重組了,公司的市值和股票數量通常會發生變化,所以折算後的股票數量和原來的可能不一致。另外,公司的股票名稱及代碼通常也會發生變化。
溫馨提示:
1、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2-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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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重組和退市的問題
退市的程序
但凡退市就要有一個退市標准問題,目前上市公司退市採用單一標准:三年連續虧損即退市。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該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經營。而期貨機構退市則由存在變成消亡,這也是退市制度遲遲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採用多標准比較妥當一些,如有下列行為之一且經整頓不合格的期貨機構將被進入退市程序:
未通過年檢;
未達到開業時監管部門制訂的標准;
未嚴格執行「四統一」且情況嚴重者;
承包、出租、合資、聯營經營;
客戶不能正常出入資金的;
有透支行為並出現穿倉的。
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期貨機構應立即退市:
挪用客戶保證金;
設立非法網點;
穿倉金額巨大;
對機構高管人員一年內談話提醒三次、警告兩次或在約定期限內兩次拒絕談話的;
期貨機構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重大風險隱患的;
期貨公司被中國證監會吊銷《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希望滿意,祝你好運!^_^
『伍』 股票退市破產重整多久上市
據我所知,現在這股票短期內還不會退市的。
去年的消息,截至2019年12月27日,*ST龐大投資人提供的用於支付重整費用、清償債務及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7億元資金均已提存到管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向投資人和債權人分配的轉增股票均已提存到管理人指定的證券賬戶。
與此同時,2019年12月27日,*ST龐大向管理人提交了《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同日,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了《關於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報告》和《關於提請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的申請》,報告了*ST龐大管理人監督公司執行重整計劃的相關情況,認為重整計劃已經執行完畢,提請法院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行完畢。
『陸』 退市的退市程序
境外證券交易所對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決定一般都比較謹慎,並規定了非常復雜的程序。
如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 02規定了以下程序:
⑴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⑵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⑶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⑷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⑸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⑹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⑺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⑻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香港聯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個階段:
⑴第一階段:在停牌後的6個月內,公司須定期公告其當前狀況
⑵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標准,並要求其在6個月內,提供重整計劃(ResumptionProposal);
⑶第三階段:第二階段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公告聲明公司因無持續經營能力,將面臨退市,並向公司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一般是6個月),再次提交重整計劃。(
4)第四階段:第三階段結束後,如公司沒有提供重整計劃,則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