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合並報表對股票影響
❶ 合並財務報表問題,1、例如A公司持有B公司20%的股份,B公司是否可以納入合並報表統計2、如果
問題1,確定是否納入合並范圍要看是否達到「控制」的標准,20%股權也可能控制,同樣70%股權也可能不能控制。
關於控制的標准表述是「控制,是指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應用指南第二章合並范圍對控制定義的表述為「控制的定義包含三項基本要素:一是投資方擁有對被投資方的權力,二是因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三是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只要達到這三個標准就要納入合並范圍。
問題2,合並報表並不是簡單的報表數據相加,也不是加上被合並方的報表數乘以持股比例。如果達到合並標准,被合並方的報表在進行調整後全額納入合並方報表。
❷ 上市公司持有別家公司股份,不納入合並報表。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
一般只有控股的情況下才會合並報表,只是簡單持股的話一般都計入投資收益
不然的話,我花100萬成立一家公司,然後世界500強的企業我都入一點股,就可以合並報表的話,那不是輕松成為世界第一大企業?
❸ 應納入合並財務報表范圍的有哪些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二章第六條至第十條相關規定,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
(一)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二)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
(三)在確定能否控制被投資單位時,應當考慮投資企業和其他企業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當期可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行的認股權證等潛在表決權因素。
(四)所有子公司都應納入母公司的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即,只要是由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論子公司的規模大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轉移資金能力是否受到嚴格限制,也不論子公司的業務性質與母公司或企業集團內其他子公司是否有顯著差別,都應當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需要說明的是,受所在國外匯管制及其他管制,本公司也能從其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資金調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該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仍然由本公司決定,本公司也能從其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資金調度受到限制並不妨礙本公司對其實施控制,應將其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下列被投資單位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應當納入母公司的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已宣告被清理整頓的原子公司;
已宣告破產的原子公司;
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資單位。
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資單位,是指母公司不能控制的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被投資單位,如聯營企業等。
❹ 同股不同利能否納入合並報表
答:《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四條規定,除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 (一)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作為應收項目單獨核算; (二)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三)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確定; (五)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確定。 根據上述規定,F公司應按上述規定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六條規定,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 控制,是指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 《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規定,控制通常具有以下特徵: 1、控制的主體唯一的,不是兩方或多方。 2、控制的內容是另一個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和經營政策,這些財務和經營政策一般是通過表決權來決定的。 3、控制的性質是一種權力,是一種法定權力,也可以是通過公司章程可協議,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授予的權力。 4、控制的目的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包括增加經濟利益、維持經濟利益、保護經濟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擔的損失等。 根據上述規定,F公司對A公司擁有60%的股權,但F公司不能按出資比例取得紅利,行使權利。
❺ 不合並報表是利好還是利空
無所謂了。主要看價格。價格高位,利好也是利空。主要看消息出來後的股價反應。比如一個股出了壞消息,它根本沒跌反漲。說明勢強
❻ 股票合並後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一般而言對合並和被合並方都有利,理論上會漲。
兩家公司和到一起,可以增強競爭力,利用協同效應,減省成本,提高收益。
一般而言,是被人合並的那邊利好會大點,因為合並方要出錢買它,他的股東覺得虧就不會不幹,所以合並方得出高點的價錢了。所以這就有利被合並方。
❼ 應納入合並報表的范圍主要有哪些企業
答: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二章第六條至第十條相關規定,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
1丶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2丶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3丶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
4丶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
5丶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6丶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7丶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8丶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
9丶在確定能否控制被投資單位時,應當考慮投資企業和其他企業持有的被投資單位的當期可轉換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可執行的認股權證等潛在表決權因素。
10丶所有子公司都應納入母公司的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即,只要是由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論子公司的規模大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轉移資金能力是否受到嚴格限制,也不論子公司的業務性質與母公司或企業集團內其他子公司是否有顯著差別,都應當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的合並范圍。
控制,是指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
拓展資料:
《企業會計准則》由財政部制定,於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令第33號發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包括基本准則與具體准則和應用指南。
基本准則為主導,對企業財務會計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方面做出原則性的規定,為制定具體准則和會計制度提供依據。
❽ 一家子公司會被幾個公司納入合並報表么
應該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以下說明我的見解,有不正確的地方請指出
長期股權投資分為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一般來說只有達到了控制才能納入合並報表的編制范圍,而一家子公司最多隻能有一個母公司,說白了就是一個兒子只有一個媽,不可能有幾個媽,所以只能被一個媽拉去編合並報表,故不存在一家子公司會被幾個公司納入合並報表。
不知道這樣說你是否清楚,歡迎指正。
❾ 上市公司重組合並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一般而言對合並和被合並方都有利,理論上會漲。
兩家公司和到一起,可以增強競爭力,利用協同效應,減省成本,提高收益。
一般而言,是被人合並的那邊利好會大點,因為合並方要出錢買它,他的股東覺得虧就不會不幹,所以合並方得出高點的價錢了。所以這就有利被合並方。
❿ 子公司納入合並報表的問題。
不能納入合並。相關法規樓主參照《公司法》,公司法規定的最低要求就是股東會決議需要出席的股東「過半數」以上同意,四項重大決議需要全體表決權的過半數同意。但是如果章程有規定的且大於公司法最低要求的,按章程辦。
你提出的案例中,很明顯,51%沒有達到75%的股權,因此不能完全控制其子公司,也就是說不能夠達到控制,只能是「重大影響」。而重大影響的子公司要按照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且不能納入合並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