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倒閉股票退市嗎
⑴ 上市公司破產重組是不是意味著股票要退市
上市公司破產,意味著股票面臨退市的風險;
如果能夠通過重組,去除不良資產,注入優質資產,使企業恢復活力,則可避免眼前的風險。
⑵ 上市公司公司破產退市了股票怎麼辦
被強制退市的公司,散戶手中的股票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在該上市公司受證監會調查信息披露之前買入的股民,可以通過索賠減少損失。賠償金來源比較多樣,比如保薦券商、上市公司的資產等。
退市之後,股票被放到三板市場去,每周開市一天,可以在那裡交易,但是價格就更低。如果股民不去理睬的話,最後價格會變成零。 原持股的股民需到證券營業部去辦一個託管手續才能進行交易。每周五一次,用競價方式,漲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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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力度不足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上市交易的企業只有17家。原本面向法人投資者的市場,流通股份90%被自然人所持有。1999年9月9日在國家治理整頓場外交易的背景下STAQ和NET市場被停止交易,大量資金被套其中。
而三板開設的另一個目的是承接主板的退市股票,在特定的時期起到化解退市風險的作用,並禰補證券市場的結構性缺陷。
⑶ 「企業破產」和「股票退市」之間是什麼關系
破產了價值就歸零了,如果有人收購的話那也還不錯!破產的企業股票不會在市面上流通的!被人收購的就直接入收購人的公司,沒人要價值歸零
⑷ 上市公司退市後破產了,原股民股票作廢嗎
不作廢。
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上市公司停牌後,將停止在A股市場交易。 股東避免損失的最佳方法是在停牌之前即在股票仍在交易時出售股票,並進行適當的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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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如要參與股份轉讓交易,必須開立專門的「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賬戶」。開戶時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到具有代辦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營業網點開立帳戶,並與證券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委託協議書。開戶費用為人民幣30元。
如果已退市公司的投資者要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轉讓股份,也需要開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轉讓帳戶」,並將退市公司股份轉託管到所開立的專門帳戶後才能進行交易。
三板市場的交易規則是,股份轉讓以「手」為單位,一手為100股。申報買入股份,數量應當為一手的整數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只能一次性申報賣出。同時,股份轉讓價格實行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限制為前一轉讓日轉讓價格的5%。投資者委託股份轉讓和非轉讓過戶(掛失除外),要交納印花稅和手續費。
⑸ 為什麼一家上市公司倒閉了股票也跟著退市了
股票就是上市公司找股民融資的憑證,股民每年可以憑這個憑證獲得分紅,公司都沒了,憑證還有嗎。
⑹ 請問,一個上市公司如果破產,股票會退出市場嗎
通常情況下 是的
但 他的殼可能被別的公司買走,或者進行資產切割,代號還是那個代號,但實體經濟可能徹底換了,所以股價也會被重新估算(這也是會受到爆炒的股票特徵之一)
⑺ 在股票市場,如果公司倒閉,股票會退市。那在股票市場公司會經常倒閉嗎這樣的事會經常發生嗎
正常情況下,歷史數據看,一年裡面要退市公司占上市公司到比例都在1%以下(國破家亡之類就當然另當別論)。公司是比較少要退市到,原因是,如果你經營不濟,可以通過資產重組進行挽救,上市公司本是到上市資格就是一種「殼」資源,換個名目再做下去而已。
但是即便這樣,股價在這類的重組過程中都會被嚴重攤薄,你最終到收益其實可能不會比你破產高得了多少。例如最近到美國救市,一家原來是大投行的公司為了不破產,尋求政府注資,政府到資金一進來了,原來股東的股份就被嚴重攤薄,股價跌去9成。
破產跟不破產對於股東的差別在靜止時點上看不會太大,只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差別體現在將來還有翻本到機會;真正具意義到是雇員。公司一下子破產了,就沒了收入來源,所以在ZF到的角度處理,大公司是不太會經常倒閉的。(小公司不管你),而上市公司由於影響較大,而且具備殼資源,所以破產退市的例子不少,但佔到比例永遠不會太多。就是這樣了。
⑻ 退市的股票,該上市公司是不是一定是破產了
不是。上市公司能夠上市是符合證監會上市的標准才可以上市。但是現在國家沒有健全的退市制度,退市的標准很寬泛,導致很多公司雖然從投資者角度看沒什麼投資價值,但是因為上市公司在國內最大的功能就是融資,這恰恰是沒有上市的企業很期待的,然後就通過重組來達到該股不退市,也就是大家說的殼資源。
外國的很多退市標準是盈利達不到前多少位,分紅達不到前多少位,違反交易規則等等都被退市。但國內沒有相關硬性的規定。國內退市的企業要麼就是爛得不能再爛了,從股市建立起到現在也沒有幾個退市。
在國外退市也就是達不到證監會的要求了,並不是破產了。在國內這個話題有點說不清楚,有的公司都資不抵債了仍然在上市,仍然不破產,國家政策我們不好評說,說多了說不定直接被……,呵呵,你明白的。
⑼ 公司破產了,股票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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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八條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第九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申請人可以請求撤回申請。
第十條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
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至破產宣告前,經審查發現債務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駁回申請。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十三條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