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不足面額退市
1. 什麼叫20個交易日低於面值
面值,既股票票面價值,最初目的,是在於保證股票持有者在退股之時能夠收回票面所標明的資產。隨著股票的發展,購買股票後將不能再退股,所以股票面值現在的作用一是表明股票的認購者在股份公司投資中所佔的比例,作為確認股東權利的根據。如某上市公司的總股本為一千萬元,持有一股股票就表示在該股份公司所佔的股份為千萬分之一。第二個作用就是在首次發行股票時,將股票的面值作為發行定價的一個依據。比如一股股票被拆成十股,那麼新股每股價格也相應地變成此前的十分之一,此時在票面上看是1元拆成10股0.1元,同樣為等價的換算關系,反之亦然。隨著市場發展,也出現了無面額的股票。
其實也不是忽悠老百姓,其達到1元的可能性的確太小,這只是一個規范!對於市場的發展和完善具有積極而進步的作用。
2. 股票面值低於一元退市後還能上市嗎再次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是可以再次上市的。
重新上市條件主要包括:
1、最近兩年凈利潤為正且累計超過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一年凈資產為正;
3、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且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股票上市必須經有關機構審查標准並接受相應的管理,執行各種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規定,這就大大增強了社會公眾對公司的信賴,使之樂於購買公司的股票。同時,由於一般人認為上市公司實力雄厚,也便於公司採用其他方式(如負債)籌措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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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退市就要有一個退市標准問題,上市公司退市採用單一標准:三年連續虧損即退市。上市公司退市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該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經營。而期貨機構退市則由存在變成消亡,這也是退市制度遲遲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公司法》第157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3. 請問,創業板股票面值退市後經重組還能上市嗎
不能。
退市後的股票並非是所有上市公司都是能恢復上市的,一定要根據退市之前的行為以及退市之後公司的性質來決定公司是否還能恢復上市。
根據深圳創業板的退市制度規定,創業板股票一旦確認被退市,將會一退到底,根本沒有翻身的機會,意思就是指創業板不能通過資產重組再度恢復上市的可能性了,所以創業板退市公司是不能再度恢復上市的。
還有以下兩種退市後不能恢復上市的:
1、因財務造假的退市股票
A股市場對於財務造假的這種行為屬於非常嚴峻的問題,屬於重大違規行為,只要前科出現財務造假的,這種股票退市之後,也是無法重新恢復A股上市的了。
2、因欺詐上市的退市股票
A股市對於欺詐上市的股票也是一種非常惡劣的行為,對於這種重大違規的退市股票,也是無法再次回到A股市場上市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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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公司還能恢復上市的
1、因業績連續4年虧損的退市股票
上市公司業績出現由於出現連續4年虧損被退市的股票,這種退市股票是還能恢復上市的,退市之後可以通過資產重組,進行資產整頓之後,業績提升。隨後又達到A股上市條件的股票,這種股票也是可以恢復上市的可能性。
2、因主動性退市的股票
類似有些上市公司,已經明知道自己的業績支撐不起來了,然後申請主動性退市,而這些股票因為沒有出現重大違規行為,暫時性退出這個股市,然後重新經營,雖然等公司再度走上正軌了,又達到A股上市條件,同樣可以發起上市申請,有恢復重新上市的可能性。
3、因其他退市的股票
當然除了以上兩種退市之後的股票,如果達到A股重新上市條件之外,其他還有一些退市的股票也是有存在可能上市的。
4. 2019年深圳股票 每股凈資產低於面值,會被ST處理嗎
有相關規定的,可以參考《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
第二節 退市風險警示
5. 連續20天達不到面值的股票是不是要退市
你好,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終止上市或被動終止上市。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可參考以上退市條件。
6. 如果股票因面值而進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又回歸一元以上可不退市嗎
如果股票因面值而進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又回歸一元以上不可不退市。
7. 股票最低能降到多少
股票最低跌到一塊,如果股價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低於一元,就得退市。
8. 大部分銀行股都跌破面值為什麼不退市
我建議你去網路一下,什麼是面值?什麼是每股凈資產?
9. 股票面值低於1元的話就得退市嗎
我國滬深兩市的股票票面金額均已1元/股為單位,當某隻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股價都低於面值,即低於1元,那麼就會觸發面值退市條件而被強制退市。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4.1.1,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在本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12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
A股面值一般為1元,如過符合上述條件,多日在1元以下,則有可能被終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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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如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6 04規定,交易所對它認為不符合上市標準的公司,有權終止其上市。聯交所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無須經過證交會批准。
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802 01規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體標准,同時指出,即使公司符合這些具體標准,在某些情況下,交易所仍有權對它認為不適合繼續交易的公司作出終止上市的處理。
與香港不同的是,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交易所在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之前,必須報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