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制虧損股票會退市么
A. 虧損股票有融字能退市嗎
一、帶融字的股票好不好?帶融字的股票能買嗎?
帶融字的股票,是可融資融券交易的股票,一般投資者也可正常買入。投資者只要對融資融券的風險有充分意識和防範,融資融券交易是安全的。而一般投資者買賣帶融字股票,並不是融融資融券,也是安全的,融資融券需開通,融字只是一種標識。
1、融資是投資者質押自有資金或者證券,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來買入證券,約定期限內償還給證券公司本金和利息。投資者可選擇賣券還錢,或者另外籌資還錢。
2、融券是投資者質押自有資金或者證券,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來賣出證券,約定期限內歸還相同品種和數量的證券給證券公司,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3、融資時,當買入證券後價格上漲,投資者便獲利;當買入證券後價格下跌,投資者需承擔虧損。
4、融券時,當賣出證券後證券價格漲了,投資者需要在更高位置買回證券,低賣高買,投資者需要承擔虧損;當賣出證券後證券價格下跌,投資者在低位買回股票,高賣低買的差價就是投資者融券獲利的部分。
5、融資融券業務有一定的杠桿成分,盈虧被相應放大,當虧損達到一定程度時有強制平倉風險,所以融資融券的風險比一般證券買賣要大。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交易時,必須充分意識到風險的可承受能力,不能只有賺的時候獲利加倍的概念,也要有虧損可能更大的概念。
6、融資融券的投資者准入門檻高,而且證監會對融資融券監管嚴格,規范全面。融資融券的風險主要是市場風險,不存在交易所或者證券公司倒閉的風險。所以融資融券在充分意識風險前提下,是安全的。一般投資者未開通融資融券也可買入帶融字證券,是一般交易,而非融資融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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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字能退市嗎!!
對於這個問題!只能用不一定!
還是股市就是故事都是逗你玩!至於退不退市那要看頭想怎麼玩!
就像長生!好不好!退市了!三鹿過去好不好!!完蛋了!鹽湖怎麼樣!ST了!!
小散能做的永遠是順勢而為!!!以後隨著注冊制的普遍!甚至T+1的消失!!以後每年都會有一批股票退市!!!!!
B. 上市公司連續幾年虧損會被退市
上市公司連續5年虧損會被退市。
在美國,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必須退市:
1、股東少於600個,持有100股以上的股東少於400個;
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值少於100萬美元;
3、過去的5年經營虧損;
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過去4年每年虧損;
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過去2年每年虧損;
6、連續5年不分紅利。
日本的證券市場規定,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數不滿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
2、社會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
3、營業活動停止或處於半停止狀態;
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
5、連續3年的負債超過資產;
6、上市公司有「虛偽記載」且影響很大。
2000年6月設立的日本納斯達克市場也引進退市制度,亦即上櫃之後的股東數及市價總額低於一定的基準時,則令其下櫃。其目的在剔除流動性低的上櫃股,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
深圳創業板公司直接退市,不允許借殼。
(2)注冊制虧損股票會退市么擴展閱讀:
退市程序:
⑴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於上市標准之後,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⑵公司接到通知之後,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准;
⑶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後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⑷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計劃後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於上市標準的信息;
⑸在計劃開始後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⑹18個月結束後,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准,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並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⑺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於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⑻SEC批准後,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C. 注冊制退市條件
目前科創板實行注冊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稱《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可能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違法和公共安全重大違法行為;
二是交易類強制退市,包括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一定指標,股票收盤價、市值、股東數量持續低於一定指標等;
三是財務類強制退市,即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包括主營業務大部分停滯或者規模極低,經營資產大幅減少導致無法維持日常經營等;
四是規范類強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報告發布、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等方面觸及相關合規性指標等。
此外,投資者需了解,對於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的,不得申請重新上市。
4、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有哪些?
根據《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包括:
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D. 市盈率虧損的股會退市嗎
市盈率虧損的股票並不會馬上退市。連續兩年年報虧損就會被st
E. 注冊制到底會給中國股市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作者:解碼金融
鏈接:https://www.hu.com/question/38206682/answer/75329451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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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來透明信息的完備披露
實行注冊制,證監會是不是就不要審了?依然要審,但證監會要審核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完備性。目前,證監會作為監管者的角色其實是錯位了,證監會其實沒有義務保證每個股民都賺到錢,更沒有義務保證融資方一定能圈到錢,證監會要做的是保證上市公司必須清晰准確地披露應該披露的信息,把可能遇到所有的情形包括風險,都准確地披露給投資者,接下來就是自由交易,願打願挨的事情。
交易所審核上市公司的財務指標是否達到上市標准,但不對盈利前景、募集資金使用提出實質性意見。上市公司在海外的上市標准很簡單,它們可以接受一個不盈利的企業,因為不怕公司沒盈利就怕沒未來——可能這個公司現在不掙錢,但是兩三年以後可能會掙很多錢,比如谷歌上市的時候也是虧損公司,可是後來的發展大家都知道。某種意義上,交易所看重的是交易性指標,哪怕是虧損公司,只要投資者接受,公司就可以正常上市;而如果一個股票如果跌到一塊錢以下,而且沒什麼交易量,那就是說市場不認可這個公司,它就應該退市。
也就是說,注冊制下,市場擁有了鑒別一家公司值不值投資的權利,市場用鈔票來表達它的選擇,雙方利益對稱,進行願打願挨的自由交易。注冊制就是使監管者的職能和角色發生一個調整,但不代表它的缺位,就是說家長退出、變成警察——監管者仍然在那裡,維持市場的秩序,保證上市企業不欺騙投資者,而不是替投資者做價值判斷。
2、帶來市場定價的規則
其實,不同國家的發行制度都是不一樣的,包括像台灣、日本,甚至是德國等大部分國家都是從一開始管制比較嚴格的一種制度,慢慢轉向一種比較開放的、以市場同業自治為主的制度。但是,無論哪一種發行制度,都是在投融資者之間找到利益的平衡點,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這個利益的平衡點是不一樣的。
而資本市場運行的制度環境是決定發行制度選擇的重要因素。我記得十多年以前中國有個很熟悉的口號,「資本市場為國企改革服務」,大家那時候覺得挺正確的,國企改革就需要資本市場。
現在想想對嗎?國企是融資者,當資本市場為它服務的時候,證券市場整個的規則就是嚴重有利於融資者,也就是資本市場替國企來圈錢,幫它完成國企改造。當國企把大量的不良資產剝離出去後,再通過上市從老百姓那裡圈了很多錢,於是,虧損的國企一下子就變成了盈利的國企,現在國有資產龐大的基礎,跟那時候資本市場的功能定位是有關系的。這里我也不去做歷史的評價,但從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角度,資本市場應該考慮投資者的利益,否則投資者就會離開市場,所以大部分資本市場都會慢慢走向均衡性的市場。
每一個發行制度都是跟它的歷史相結合的,我們新股發行制度從一開始的審批制,發展到2005年以後號稱是核准制,但由於我們的核准帶有太強的行政權力色彩,其實跟審批制還是沒有完全脫鉤,所以,我們現在有點像審批制,有點像核准制,接下來就是往注冊制方向發展。從趨勢上來看,各國對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核標准在趨松,審核標准在不斷降低,也就是說,監管者權力放到一個比較小的地位,只要擬上市公司不違法違規,股票發行的選擇權交給市場,只要市場願意接受,公司怎麼虧損都可以,IPO定什麼樣的價格都可以。
信息披露制度:很多人說股票價格太高不公平,其實,公平與否,第一個關鍵在於雙方信息是否對稱,存不存在欺詐行為;第二個關鍵在於雙方是否自願交易。只要是信息透明的自願的交易,任何一種價格都是公平的。在這種原則下面,政府就不會去管市場定價的具體市盈率,比如現在完全市場化的美國,發行時就是管住上市企業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確性。
美式累計投標詢價制:為什麼高報價在中國股票市場會遭到詬病,因為裡面存在一種貓膩:目前機構並不需要為自己的報價負責,於是有些機構就會報很高的價格,但是報完以後只買一點點,而且最後的買價是使用大家報價的均價,肯定低於自己的高報價,這種報價制度會拉升股票的價格,導致價格操縱。而在美國股市,機構要為自己的報價負責,報了最高價就要以最高價買這個股票,就跟上海在沒有進行價格管制之前的車牌競拍制度一樣:你報10萬就10萬塊一張,你敢瞎報嗎?你不敢瞎報。每一個報價的投資者,要為自己的報價負責任,既然報出這個價,就說明你認為它值這個錢。中國目前投標的報價制度是存在漏洞的,但這個操作漏洞是可以堵上的,只要讓投資者為自己的報價負責,並且對購買的數量也做出一定的要求,這樣的規定就能剔除價格操縱的一種貓膩。
自主配售制和超額配售選擇權:現在中國股票發行既然沒有自主配售,那麼中介機構可以把價格抬的很高,賣不出去總承銷商負責,注冊制以後,機構的綜合能力,包括股票客觀的定價,都會成為整個發行過程中必須把握的東西。當發行股票很容易後,可能大家都覺得沒有必要圈那麼多錢了,也不會再有超額配售。
總之,整個發行的制度實際上都是逐漸寬松的,隨著市場的成熟,市場的權力是越來越大,這是整個全球發行制度變化的一個趨勢。
3、帶來退市制度
注冊制還會帶來真正的退市制度。其實,退市制度在中國出台了很久,但幾乎沒什麼公司退市,退市最大的障礙就是沒有注冊制,俗話說,「吐故才能納新」,但在中國股市,其實納新才能吐故。在非注冊制下,上市非常不容易,不僅僅是上市公司會拚命保,地方政府也會保,所以最後就變成交易所、證監會跟地方政府在博弈,在這種情況下,吐故是很困難的,而如果不能吐故就是不斷地炒作,於是就有了殼資源。IPO實行注冊制以後,退市就會很容易,因為企業只要符合上市標准就可以掛牌,上市就不再稀缺,也就沒人去花大價錢購買殼資源,所以一個上市公司只要沒有價值就可以退市了。
目前從全球范圍來看,退市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香港式的退市,一種是美國式的退市。
美國式的退市相當於逆轉板,企業股票可以從一個OTC市場升到一個創業板,從創業板升到主板,同樣,主板退市以後,股票仍然可以到OTC市場去交易,這樣盡管已經退市,但股票仍然有流動性,也就是說還可以起死回生,盈利前景好到一定程度,這個股票還可以轉回去,這樣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投資人的利益。
但是香港不一樣,香港沒有OTC市場,退市就意味著破產清算,退市就是徹底的退。因為這一點,香港的退市實際上是非常慎重的,根據Wind數據,退市企業的比例為10%,但是,這個數據是虛高的,因為香港把所有轉板都理解成退市,實際退市的公司里90%都是主動退市的:比如我在香港退市到美國上市了,他也理解成退市;還有一種是因為業績好,或者業務發展改變以後,我被更大的股東收購了,收購完成原來的就退市了。也就是說,企業在香港股票市場被迫退市的比例比歐美國家要低很多,大概就是1%的股票。
在這兩種退市方式中,我覺得中國將來的退市制度可能更像美國的逆轉板退市,就是新三板可以進入中小板,進入主板,如果主板股票表現不好,也可以退到OTC市場或者新三板去,股票仍保持流動性。
注冊制改革的目標與路徑
從路徑來看,我個人判斷中國的IPO注冊制肯定是漸進式的:從審批制到核准制然後再到注冊制,我們走了20年。台灣也是這樣,台灣從1983年就開始實行核准制和注冊制並行的制度,經過23年、到2006年以後才真正完成實行注冊制。中國可能不會走那麼長時間,但是肯定是從新三板、中小板這些比較基礎的、影響力也比較小的市場里開始,最後才是主板的注冊制,是一步一步來的,絕對不是休克式的。
從本質上看,注冊制改革有兩大主要目標:
第一個就是通過解決供求的失衡,來解決高IPO價、高市盈率和高超募現象,正是因為上市的額度和規模管制,股票供求不平衡造成了這三高,注冊制就是創造一個供求平衡的環境。
第二個是通過減少審批環節去行政化,提高發行效率,減少權力的尋租。
F. 股票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股票什麼情況下會退市?股票退市分為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主動退市一般有私有化退市和換股退市;而被動退市主要是虧損退市。目前來看,主動退市的很少,大多數都是被動退市。
G. 公司因為虧損後股票要求退市 結果會怎樣
連續兩年退市是進風險警示板,還能交易。
虧損三年就是暫停上市,不能交易。
如果再虧就是退市到三板
H. 股票注冊制後,業績不好的會退市嗎
是上市公司上市,否和退市的會退市的~~
I. 創業板虧損多長時間直接退市
創業板股票連續三年虧損就會直接退市。
新版《創業板上市規則》中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條件如下:
(1)連續虧損;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或追溯調整導致凈資產為負;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11)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9)注冊制虧損股票會退市么擴展閱讀:
創業板上市條件
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一)股票經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5]
企業要求
(一)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4)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5)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6)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