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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退市規則修訂徵求意見

發布時間: 2021-07-22 19:13:41

❶ 2020退市新規股票退市前是不是先ST

退市新規:
1、明確財務造假判定指標。
2、退市整理期減少至15個交易日。
3、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
4、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數董事長對年報、半年報不保真。
5、凈利潤虧損並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直接退市,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
6、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交易類退市不設整理期,一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ST,深交所設「風險警示板」單日買入不得超過50萬股。

溫馨提示:
①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3-1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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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股票退市有哪些規定

股票退市有哪些規定?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❸ 深交所就創業板退市制度徵求意見,兩種情形將退市。

股票的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發行的股票票面上標明的票面金額,它以元/股為單位,其作用是用來表明每一張股票所包含的資本數額。

在我國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絕大多數的面值均為1元,即每股1元。

❹ 中小板股票的退市規則

中小板股票達到主板退市條件的,按主板條件退市。另外,《特別規定》還要增加了三大類七項退市指標,具體包括:

第一,財務類指標,增加了股東權益為負和異常審計報告兩項指標。

根據《特別規定》,如果公司年度報告顯示股東權益為負值,或者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而且本所認為情形嚴重的。

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果下一個會計年度仍然沒有好轉,則公司股票將被暫停上市;再過半年,如果中期報告審計結果顯示仍然沒有明顯好轉,就被終止上市。

第二,規范類指標,增加了資金佔用、多次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和高比例擔保三項指標。

根據《特別規定》,如果公司對外擔保余額(合並報表范圍內的公司除外)超過1億元並且占凈資產值的100%以上。

或者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余額超過2000萬元或者占凈資產值的50%以上,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如果下一個會計年度仍然沒有好轉,暫停上市;再過半年,如果經審計的中期報告仍然沒有明顯改善,予以退市。

另外,如果公司在二十四個月內受到本所公開譴責兩次,將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在其後十二個月內再次受到本所公開譴責,暫停上市;其後十二個月內再次受到本所公開譴責,終止上市。

第三,市場類指標,增加了股票價格和成交量兩項指標。

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公司的股票成交價格低於面值,或者一百二十個交易日內累計成交量低於300萬股,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在一段時間內不能得到改善,將被退市。

(4)股票退市規則修訂徵求意見擴展閱讀:

根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

第四條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應當在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建立內部審計制度,監督、核查公司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第五條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股票根據《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直至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作出相關公告的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

第六條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新增披露以下內容:

(一)截至報告期末前十名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情況;

(二)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具體情況。

第七條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年年度報告披露後舉行年度報告說明會,向投資者介紹公司的發展戰略、生產經營、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投資項目等各方面的情況,並將說明會的文字資料放置於公司網站供投資者查看。

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說明會可以採取網上直播和網上互動的方式進行。

第八條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當年存在募集資金運用的,公司應當在進行年度審計的同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包括對實際投資項目、實際投資金額、實際投入時間和完工程度進行專項審核,並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專項審核的情況。

❺ 請問股票退市規則是什麼

簡單說有下面這些:
(1)連續虧損(出現「二一二」報表重組法,即連續兩年虧損後,接著整出一個年度的微利,然後再連續兩年虧損,如此循環往復的現象即行退市);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連續四年凈資產為負,終止上市);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為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11)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2006年11月29日發布的《中小企業板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定》規定了專門適用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的幾項退市標准:
(1)凈資產為負值;
(2)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
(3)對外擔保余額超過1億元且占凈資產的100%以上;
(4)關聯方違法違規佔用資金余額超過2000萬元或占凈資產的50%以上;
(5)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
(6)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面值;
(7)連續120個交易日內累計成交量低於300萬股。

❻ 證監會修改退市規則了嗎

2014年證監會發布《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退市意見》),其最為重要的內容是規定兩項強制退市制度: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及欺詐發行。此次修改對《退市意見》進行了進一步擴展和細化。

同時此次修改的內容還有,強化證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實施主體責任,明確證券交易所應當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行為暫停上市、終止上市實施規則;落實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主體的相關責任,強調其應當配合有關方面做好退市相關工作、履行相關職責的要求。

❼ 證監會修改了哪些退市規定

7月27日,證監會發布實施《關於修改的決定》(下稱《決定》),對退市制度作出三方面修改完善,包括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主要情形,強化證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實施主體責任,明確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等人員的主體責任等。

與此同時,《決定》作出了新老劃斷的安排,明確在《決定》施行前已被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並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的上市公司,仍適用原《退市意見》;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因《決定》施行前發生的重大違法行為觸發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條件的,將適用《決定》中明確的各項新規。

❽ 2012退市新規需要符合幾條就要退市,連續3年凈資產為負,連續2年收入少於1000萬,

經過一個多月的修改,中國股市主板退市方案終於定稿,國內投資者期盼的「快速退市」制度未出現,一些退市指標甚至較徵求意見稿更寬松。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昨日分別發布了《關於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關於改進和完善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以下簡稱《退市方案》)。
對比兩家交易所4月29日公布的徵求意見稿,定稿《退市方案》明確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標准,B股公司最終也被納入主板退市制度規范范疇,滬深兩大交易所還同時修改了一些指標,比如將凈資產指標的退市期間由原定2年改為3年,增加因追溯重述導致凈資產為負、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等。與此同時,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面值等退市寬松指標則依然存在。
業內人士指出,B股退市制度納入規范范疇,令市場向得以真正發揮「優勝劣汰」功能又邁進了一步,但定稿《退市方案》中對於某些細節的松動,還是令人懷疑股市「不死鳥」神話會否破滅,「垃圾股」能否遠離市場。
滬深交易所稱,主板《退市方案》發布之後,將根據方案的有關內容修訂《股票上市規則》,制定配套的風險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轉讓系統及重新上市制度的相關業務規則,落實相關技術准備,並盡快發布實施。此前,創業板退市制度已於5月1日正式實施。
「市場認為凈資產標准偏緊」
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最受關注的是關於「凈資產連續為負」這項退市條件的年限修改。兩大交易所稱,對於《退市方案(徵求意見稿)》中凈資產連續兩年為負的退市標准,多數反饋意見認為該標准偏緊,建議將其退市期間由原定2年改為3年,增加暫停上市環節,以與凈利潤、營業收入、審計意見類型等退市指標的退市環節保持一致。上證所遂做出相應調整。
雖然放寬了凈資產連續為負三年才會面臨終止上市的限制,但《退市方案(徵求意見稿)》中「營業收入指標的4年退市期限」卻被收緊。交易所稱,從機構投資者的意見來看,多數意見認為主營業務收入連續4年低於1000萬元的標准過寬,建議將退市期間縮短為3年。上證所最終也採納了上述意見並作出修改,即對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的上市公司予以退市風險警示,其退市考量年限由原定4年改為3年。
Wind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度和2010年度均資不抵債(即凈資產為負)的上市公司有40家,2011年度和2010年度實現營業收入均未超過1000萬元的上市公司有21家,均為ST公司。按新退市方案,他們或將最先面臨暫停上市窘境。這些公司如發生退市,將是自2007年5月*ST聯誼退市後,5年來出現的第一次上市公司非因吸收合並而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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