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購對公司績效的影響
① 激勵股限制性股票第一年業績完成後賣了40%,後來辭職了。公司還有權利回購我賣掉的40%嗎
不行。
但公司有權根據股票行許可權制性條件,對員工的減持行為進行約束。
② 股票回購的動機是什麼此舉會對上市公司造成哪些方面的影響
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必須是公司員工,具體對象由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自主確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其中,為保證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在正式頒布的《辦法》中明確規定激勵對象不應包括獨立董事),但是有污點記錄的人員不能成為激勵對象,以督促高管人員勤勉盡責。結合前一條規定,我們發現凡違法違規的公司和個人都得不到股權激勵機制的照顧,這說明股權激勵機制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要促優汰劣,從微觀的角度來講,對公司高管個人或群體實施股權激勵,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產經營上,使得公司經營業績得到實實在在的提高。每個上市公司質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體質量也就得到提高。
在股票來源方面,《辦法》明確了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回購本公司股份以及採取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等三個來源。一直以來,股票來源是困擾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最大問題,隨著新《公司法》的修訂,在資本制度、回購公司股票等方面進行了突破,最終使得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法律障礙得以消除。這幾個來源簡單明了,既利於管理層監管又利於股民們監督,不給動歪腦筋的人以空子可鑽。
在股票數量方面,參考了國際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規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票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其中個人獲授部分原則上不得超過股本總額的1%,超過1%的需要獲得股東大會特別批准。從這里可以看出,管理層的意思還是著眼於激勵,但具體公司規模大小的不同,可能還是會造成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國有大盤股,即使10%那也將是一個天文數字,而對於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來說,10%還很可能不夠分。
在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方面,明確了股權激勵不是無條件實施的,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此外,《辦法》還針對股權激勵計劃中應該包括的事項和內容做出了較為詳細規定或說明,此舉給上市公司就如何進行股權激勵計劃信息披露提供了規范。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業績或時間為條件,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勵對象達到業績目標或服務達到一定期限時才能出售。《辦法》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條件作了強制性的規定。對於其他激勵對象,激勵是否與業績掛鉤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時間方面,《辦法》也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獲授的股票規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屆任職期內和離職後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不得轉讓,以鼓勵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長期持股,將個人收益與公司業績掛鉤,克服任職期內的短期行為。對其他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規定。
3、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發達國家證券市場通常採用的一種股權激勵方式,由於具有「公司請客,市場買單」的優點,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別是人力資本密集、股價增長潛力比較大的公司的青睞。《辦法》在制訂過程中參考了國際上有關股票期權激勵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權的授出可以考慮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為了避免激勵對象有短期套現行為,《辦法》要求權利授予日與首次可行權日之間應保證至少1年的等待期,並且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按比例行權。
對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以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價與公布前一日的市價孰高原則確定,不應低於其高者,以避免股價操縱。
考慮到激勵對象,尤其是高管人員屬於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現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行為,《辦法》以定期報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為時點,設立了授予和行權窗口期,激勵對象只有在窗口期內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權或者是行權。
4、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程序為薪酬委員會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後,提交董事會審議,最後由股東大會批准。為了讓中小股東盡可能參加表決,獨立董事應當向所有股東徵集投票權。公司應當聘請律師,並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合法合規性發表意見,以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顧問和市場監督作用。
在股東大會批准之後,還需向證監會報備,無異議後方可實施。具體實施時,上市公司還應當為激勵對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或指定由證券交易所監控的專用賬戶,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其行權申請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此外,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廣大中小股東的知情權,《辦法》規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會、股東大會形成決議後及時披露,還要求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報告期內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
5、監管和處罰
對於違法違規行為,《辦法》制訂了嚴格的監管和處罰措施,包括責令改正、權益返還、沒收違法所得、市場禁入等;情節嚴重的,還將處以警告、罰款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還需進一步解決的難點問題
可以預見,隨著《辦法》的出台以及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將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然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仍然會存在著許多障礙和難點問題:
首先是經營業績如何評價。在《辦法》中規定了對於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因此,上市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應當如何建立,具體又怎樣計算,怎樣與期權激勵掛鉤,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評價大多以職務和崗位來考核。由於我國至今還沒有完全形成經理人員市場化的選擇環境,經理職務不能完整、准確地反映其貢獻的大小和能力的高低;同時,業績考核體系也不規范,尤其是對公司的管理部門的業績評價更難得出一個比較公正的結論。因此,業績評價成為整個期權計劃中難度最大、分歧最多的部分。此外,對於其他激勵人員而言,其激勵條件就更為模糊,可能會存在比較大的爭議。
其次是期權或獲授股票的流動性問題。經營者任期屆滿,或因經營不善被辭退,或因調離、退休等原因離開企業,那麼經營者在企業的股份如何兌現,是由繼任者購買,還是由離去的經營者繼續持股享受分紅?即使由後繼的經營者購買,能否按原價購買,退出的期股價格如何評估等等,都應有原則性的規定。
再次是還缺少法律層面的保障。無論是《公司法》或是《證券法》,對於股權激勵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障。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員的報酬事項,並且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而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的報酬事項由公司董事會即可決定。這與股權激勵的審批程序並非完全一致。
此外是缺少財務、稅收等制度上的配套。比如,激勵對象持股所獲紅利以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稅收方面的優惠?個人所得稅如何繳納,是作一次性收入繳納,還是按月攤薄繳納,這也是必須解決的問題。又比如,上市公司對於股權激勵如何進行財務上的處理,也需要財政部、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協調,制訂相應的會計處理准則。即使在美國這樣股權激勵較為成熟的國家,其對於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也進行了長時間的爭論。
最後,社會觀念對此仍有不同的看法。許多已實施MBO,或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其中長期表現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團莫屬,其股價從上市後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現在最低的1.72元。讓人對股權激勵是否會成為只是高管個人財富增長的一種工具產生了懷疑。
利多。
③ 巨資回購自家股票而公司業績增長為什麼近期
看短期看不出,時間長些,會反映股票的真正價值的。
李嘉誠兩年前曾斥資40億港元回購自家股票——01113長實集團,當時的價格約近50港元。到今年春節前,長實集團最高價達到75港元,升值約50%。而許家印一年前也曾斥巨資回購自家股票——3333恆大,成本在9元附近,其後最高達32港元以上,漲幅更為驚人。(下圖為長實)
④ 我買了某公司的股票,這個公司的業績一直在漲,為什麼股票一直在跌
因為業績的上漲不能是一時的,或者某一時間段的,必須是持續數年的穩定上漲。這才能方顯公司的長期盈利能力。
市場的錢買的是未來業績上漲,重點就在「漲」字,而不是上市公司今年盈利100,明年繼續盈利100。市場的資金要的是明年要盈利110,後年盈利120,大後年盈利130。
而業績好,股息率很高,有可能意味著業績向下的拐點到了,業績已經處於最好的時候,有可能接下來就會出現業績下滑的情況。比如方大炭素就是明顯的例子。前兩年的業績非常好,股息率也很高,就是漲不動了。最主要的就是向下的拐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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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股就是個怪胎,很多業績看上去非常好,股息率也很高,但是股價就是不漲。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A股的游資歷來以炒小、炒新、炒差為主。這些最主要的就是題材股。只要有一個題材出來,盤子小的個股,也不管業績好不好,被游資盯上了,就會不斷地瘋炒。相反一些業績好的,盤子大的個股,除了主力機構會跟風拉抬之外,一般游資都不會碰。主力機構對估值有一定的了解,潛伏盤太多,想要拉升並不是易事。相反,績差的個股由於沒有估值的壓力,想要拉多高就多高。
2、有些股票是炒預期的。比如券商、有色,煤炭、鋼鐵等之類的周期股。在業績最不好的時候,就是介入機會。因為業績的拐點到了,向上有預期。有可能這是最差的時候,再差也不差不到哪裡去,就是這樣的邏輯。
⑤ 為什麼公司的股價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表現的指標
可以這么說。
但這是一項不容易度量的指標。卻也是不可迴避,必須高度關注的指標。
因為股票的價格表現受到多重因素影響,而公司往往並不能直接對股價施加影響,所以,有時股價的不佳表現並非公司經營出現了大的問題,也不是管理層對股價漠不關心。
但是如果出現股票股價背離整個市場趨勢,背離行業平均表現,主要是負面表現了,那麼,就要考察該公司管理層,也就是高級管理人員的作為了。
上市公司高管裡面的董秘就是專門關注,接觸,溝通股票市場的專職人員,還配備一個小團隊,若干證券事務代表配合他。
股價直接關繫到公司的市值與聲譽,是公司非常注重的,對股價的維護是很多公司的重要工作內容,被稱為市值管理。
市值管理事關公司市場形象,融資資格,公司可以在必要時通過回購維護股價;通過減持為過熱的股價降溫;在市場可承受的時候進行增發股票、配股、發行可轉債、企業債等等重大的融資。
良好的股票價格表現是公司的活廣告,是公司實現多次再融資的重要保障,這就需要管理層注重維護公司資本市場形象,通過切實的舉措達到公司市值管理目標。
而從相對長的時間跨度來說,良好的股價表現來源於公司業績的穩健表現,管理層的經營層面的優異,是市值管理的基礎。
兩者是相得益彰,互相關聯的。
從長的時間跨度上,公司股價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業績表現的判官,也是考察他們不可迴避的重要指標。
⑥ 上市母公司回購上市子公司(業績不錯)為哪般 如果退市我的股票不賣的話是不是完了
回購子公司其實有很多目的,例如說方便業務發展或者開發項目,2是讓自有物業資產最大化,可以高價轉讓給別人,或者讓子公司集資上市,3是有政策支持,想把它私有化,4是在股價低迷的時候換成股份能規避資金風險,或者是做長遠投資。總言之,回購也得看他的原因,和目標子公司的業績情況。可以是利好,但只要一揭示子公司是個爛攤子或者付出過高成本做回購的話,也可以是利空。
⑦ 公司買自己股票回收的本質作用
可以幫助公司實施並購重組、優化治理結構、穩定股價。
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收購本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是公司實施並購重組、優化治理結構、穩定股價的重要手段,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公司法》有關公司股份回購的規定進行專項修改,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訂頗具針對性,如適當補充完善允許股份回購的情形,適當簡化股份回購的決策程序,將回購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上限由5%提升至10%,允許持有期限由1年提升至3年。
(7)股票回購對公司績效的影響擴展閱讀:
有些上市公司還借勢加碼回購。如新湖中寶將擬回購金額由不低於3億元提升至不低於5億元,由不超過10億元,提升至不超過15億元。回購價格也由不超過4元/股修改為不超過4.5元/股。
此外,如吉鑫科技、輝隆股份、美盛文化、拓維信息、精工鋼構、合鍛智能、浙江廣廈等公司也都披露了回購公告。
上市公司掏真金白銀去買自家股票,回購的股份可以注銷,也可以作為庫存股,用於員工持股計劃。簡單來說,實施股份回購,公司股本將會暫時或永久減少,在上市公司業績不變的情況下,每股凈資產將增厚,每股含金量提高。
⑧ 上市公司回購自家股票帶來獲利算進當年的業績嗎
上市公司回購自家股票帶來獲利不算當年的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