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票退市是怎樣規定的
Ⅰ 港股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你好,香港交易所營運的是一個持續交易的市場,雖然一貫的政策是上市公司的股份應盡可能持續交易,但為維持市場公平有序,交易所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及條件下可能會把公司停牌或除牌。此外,交易所亦可能在以下情況把公司停牌或除牌:
1、發行人(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而情況屬嚴重者;
2、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
3、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
4、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Ⅱ 香港的股票退市機制或條件是怎麼樣的
香港沒有退市機制,一般情況下都是公司自己申請退市。據傳,香港交易所正在研究"仙股"退市機制 ,但是由於香港上市小企業太多,也是受到了多方的反對.
所以現在是沒有的
Ⅲ 港股什麼情形下會強制退市
你好,港股上市公司被港交所停牌或者除牌就會被退市。
港交所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而情況屬嚴重者;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出現以上的情況,就有極大 可能被港交所退市。
Ⅳ 香港股市想要退市的話,需要達到什麼條件
個人認為香港股市想要退市的話,不需要達到什麼條件。因為香港沒有退市機制,一般情況下都是公司自己申請退市。據傳,香港交易所正在研究"仙股"退市機制 ,但是由於香港上市小企業太多,也是受到了多方的反對。
Ⅳ 港股退市和取消上市資格一樣嗎
一、股票終止上市與退市不是一回事。
二、股票終止上市與股票退市的區別
1、性質不同
股票終止上市是徹底取消上市公司之上市資格,或者取消上市證券掛牌交易資格的制度。
股票退市是上市公司因主動或者被動的原因退出二級市場而隨伴的股票摘牌的事件。
2、涉及的法律不同
股票終止上市是《證券法》規定的一項對上市公司的淘汰制度。
股票退市是《公司法》規定的一項對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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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終止上市的條件
股票終止上市是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退市的類型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1、主動性退市是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Ⅵ 股票退市條件,是什麼意思
一:主動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二:被動性退市
是指上市公司連續3年經營不善、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股票價格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等原因。
Ⅶ 香港股票退市
2002年7月25日(周四),香港聯交所發表咨詢文件稱,香港主板將首次引進上市公司除牌機制,3年連續虧損且變成負資產,或3年連續虧損且在30個連續交易日中其平均證券市值小於5000萬港元,或在連續30個交易日中平均股價小於0.50港元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