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停牌可轉債是否受影響
A.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B. 資產重組和停牌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你好,資產重組就是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資產重組一般分為債務重組、機構重組、資產注入等等。當有優質資產注入或者現金流入的時候,對於一家公司來說肯定是好事。
舉個例子,比如:當一個公司股票是2元的時候,有100份股票,那公司的價值就是200元,當公司進行資產重組,引進外來資產100元的時候,公司的價值發生了變化200+100=300元,相對應的他的股票也會隨著漲起來。
所以資產重組如果成功了,並且注入的是優質資產,那對股票來說就是利好,股價會相應上漲。
但也有利空影響的時候,比如資產重組失敗了,或者是注入的資產比較差,那股價也會下跌。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C. 吉視傳媒轉債股停牌是利好嗎
不算利好,應該是利空。債轉股,增加了二級市場的拋壓,對二級市場利空。
(601929)吉視傳媒:關於"吉視轉債"贖回結果及摘牌的公告
一,本次可轉債贖回的公告情況
(一)贖回條件的成就情況
吉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自2015年4月17日
至2015年5月29日連續30個交易日內有15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
30%,根據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已觸發可轉債的贖回條款.
(二)公告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提前贖回"吉視轉債"的議案
》,決定行使本公司可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對贖回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吉視轉債全部贖
回,並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辦理贖回吉視轉債的相關事宜.公司分別於2015年6月3日
,
6月5日,6月6日,6月9日,6月18日,6月24日,6月30日,7月2日,7月3日,7月4日,7月6
日和7月7日披露了吉視轉債贖回的公告及後續提示公告.有關贖回事項如下:
1,贖回登記日
贖回登記日為2015年7月7日,
贖回對象為2015年7月7日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吉視轉債的
全部持有人.
2,贖回價格
根據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關於提前贖回的約定,
贖回價格
為100.42元/張(含當期利息,且當期利息含稅).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2014年9月5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2015
年7月8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當期應計利息IA=B*i*t/365=100*0.5%*306/365=0.42元/張
對於持有"吉視轉債"的個人投資者扣稅(適用稅率20%,由公司代扣代繳)後實際
贖回價格為100.336元/張(稅後),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扣稅(適用稅率10%,由
公司代扣代繳)後實際贖回價格為100.378元/張(稅後).對於除上述兩種情況以外的
持有"吉視轉債"的投資者,公司不代扣代繳所得稅,實際贖回價格為100.42元/張.
3,贖回款發放日
2015年7月15日
二,本次可轉債贖回的結果和贖回對公司的影響
(一)截至2015年7月7日收市後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吉視轉債余額為人
民幣647,151,000元(6,471,510張),占吉視轉債發行總量人民幣17億元的38.07%,累
計轉股股數為87,
512,367股,占吉視轉債轉股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5.96%,占
吉視轉債轉股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5.63%,
本公司總股本增至1,555,400,596
股.
(二)2015年7月8日起,吉視轉債(轉債代碼:113007)和吉視轉股(轉股代碼:1910
07)停止交易和轉股,尚未轉股的人民幣647,151,000元(6,471,510張)吉視轉債被凍
結.
(三)贖回情況
1,贖回數量:6,471,510張(人民幣647,151,000元)
2,贖回兌付總金額:人民幣649,869,034.20元
3,贖回款發放日:2015年7月15日
(四)本次贖回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贖回吉視轉債6,
471,510張(人民幣647,151,000元),影響本公司籌資
活動現金流出人民幣649,869,034.20元.截至2015年7月7日收市後,公司總股本增至
1,555,400,596股,增加了公司自有資本,提高了公司抗風險能力.
三,本次可轉債贖回的後續事項
自2015年7月15日起,
本公司的"吉視轉債"(轉債代碼:113007),"吉視轉股"(轉
股代碼:191007)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摘牌.
D. 股票停牌是受什麼影響的
對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停牌,是證券交易所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和市場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以及對上市公司行為進行監管約束而採取的必要措施。
一般來說,股票停牌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二、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三、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2006年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 「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決定停牌,直至相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停牌證券的復牌時間。」 什麼是異常波動?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里列出了四中情形: (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 (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票、封閉式基金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報請主管機關給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計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 (2)公司資產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 (3)公司因財政原因而發生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的事項。 (4)全體董事、監事、經理人所持有記名股票的股份總額低於交易所規定。 (5)有關資料發現有不實記載,經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釋而逾期不作解釋者。 (6)公司董事或執行業務的股東,有違反法令或公司業務章程的行為,並足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 (7)公司的業務經營,有顯著困難或或受到重大損害的。 (8)公司發行證券的申請經核准後,發現其申請事項有違反有關法規、交易所規章或虛假情況的。 (9)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的可能,法院對其證券做出停止轉讓裁定的。 (10)經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 (11)公司組織及營業范圍有重大變更,交易所認為不宜繼續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則應要求停止上市買賣: (1)上市公司計劃進行重組的。 (2)上市證券計劃發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計劃供股集資的。 (4)上市公司計劃發股息的。 (5)上市公司計劃將上市證券拆細或合並的。 (6)上市公司計劃停牌的。 股票臨時停牌 根據滬深交易所的規定,以下情況屬於交易異常波動,交易所有權對該股實施臨時停牌,直至有關當事人作出公告後的當天下午開市時復牌。 ⒈某隻股票的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漲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⒉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⒊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3個交易日達到15%; ⒋某隻股票的日成交量與上月日均成交量相比連續5個交易日放大10倍; ⒌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它情況。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特殊情況不受此限制。基金不受此限制。
E. 如可轉債因上市公司進行非先例重大重組事項而停牌,能否通過協議轉讓或者大宗交易進行過戶
可轉債無論在停牌或者復牌期間均不能進行協議轉讓。在停牌期間可轉債和股票均不能進行大宗交易 。
F. 股票停牌期間能否進行轉股申報
股票停牌期間可以進行轉股申報,只要是在可轉債發行公告規定的轉股期內(約定的或交易監管部門規定的暫停轉股時間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