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影響的股票比例
⑴ 為什麼有的股票 流通比例 為74%而流通股本和總股本的比例卻是100%啊
自由流通比例=自由流通量/總股本
自由流通量
為反映市場中實際可交易股份的股價變動情況,滬深300指數剔除了上市公司股本中的不流通股份,以及由於戰略持股性質或其他原因導致的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剩下的股本部分稱為自由流通股本,也即自由流通量。
公司發行在外的A股總股本中,限售期內的限售股份和以下六類股份屬於基本不流通的股份:
(1)公司創建者、家族、高級管理者長期持有的股份
(2)國有股
(3)戰略投資者持股
(4)凍結股份
(5)受限的員工持股
(6)交叉持股
上市公司公告明確的限售股份和上述六類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超過5%的股份,都被視為非自由流通股本。
在以往的指數計算中,只要是在交易所有權利進行場內流通的股票均算作流通股,這樣無論是公司發起人、國有股還是戰略投資者的股份,一旦獲得流通權,就可以算作自由流通股。
但是最新公布的滬深300指數編制方案中對自由流通股作出了定義:自由流通比例是指公司總股本中剔除以下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後的股本比例: ①公司創建者、家族和高級管理者長期持有的股份; ②國有股;③戰略投資者持股;④凍結股份;⑤受限的員工持股;⑥交叉持股等。
根據上述定義,國有股、發起人股等許多股份即使在獲得流通權以後仍然不計入指數,這樣在股改基本完成和新股發行全流通的背景下,這一規定對未來的指數計算將產生重大影響。
例如對寶鋼股份(600019),在2008 年8 月19 日以後,目前寶鋼集團持有的137.2 億股股份(目前寶鋼股份的流通股份為47.3 億股)將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來的計算方法,這部分股份將計入指數,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義,這部分股份將不計入指數。再如中國銀行(601988)在上市三年後,目前中央匯金持有的1713.25 億股股份(目前中國銀行的流通股份為43.31 億股)將全部可以上市流通,按照原來的計算方法,這部分股份將計入指數,但按照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義,這部分股份將不計入指數。很顯然,對於流通股的不同定義,在許多原來的國有股和法人股相繼可以上市的情況下,對其在指數中的權重的影響極大。
按照原有的處理方法,成份股控股股東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後,其權重會有較大變化,而超級大盤股的控股股東的股份限售期到期後,其對指數的影響會發生很大的變化,最新的自由流通股定義將減小這種變化。
問題在於如果有權流通的國有股、創始人股在市場上拋售時是否對成份股的權重進行修正等沒有明確的說法。此外指數編制方案對於交叉持股沒有給出明確定義(按一般理解,是指上市公司之間的相互持股),因此很可能意味著今後中證指數公司對於部分股票在指數中的權重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⑵ 持股比例低於20%可以重大影響嗎
1:權益法 屬於聯營或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2:50%而且還是上市公司,一樣屬於成本法,與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無關.
⑶ 怎麼區分長期股權投資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
沒有固定的約定比例,CPA考試的教材里會有,一般認為持股20%以上是重大影響,持股50%以上達到控制,但是這僅限於考試!
在日常的應用中,也有15%或者更低的情況形成重大影響的特殊情況,不要局限。參看上市的國企,如有17個股東,股東持股22%,17%,12%......如上幾位股東都構成重大影響 ,卻不能控制。建議查看共同經營與合營企業的概念。這幾個概念放到一起,更便於理解
在長期股權投資中,企業投資但不具有決策權時,一般持股小於20%,用成本法,20%-50%用權益法,大於50%,既達成控制,用成本法,
⑷ 個人持股比例一般為多少會對企業經營決策重大影響
不一定。看董事會設多少成員。你的持股數能不能排的進去。
⑸ 正常上市公司,決策人應該持有多少份額的股票
一、絕對控制線67%,完美控制一家公司投資者一般會根據自身的持股目的,選擇合適的持股比例。但是,一般的投資者會誤以為持股比例超過50%,就能完全控制一家公司,實際上卻走入了誤區。下面這幾個持股比例應重點關注,會影響公司的多個事項。
⑹ 非同一控制下,持股比例35%,重大影響的權益法,這種企業合並會不會產生商譽
當然會產生商譽了 商譽默默含在你的初始投資成本中
⑺ 其他方注資導致我公司股權比例下降,從而失去重大影響,原來是長投權益法,非上市,現在如何賬務處理
失去重大影響就是得有權益法改為成本法甚至是改為金融資產
具體會計處理詳見會計准則的長期股權投資的章節
其他公司注資,被投資單位的章程肯定得修改的,你得按照新的章程確認投資業務的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