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票被上交所退市風險
1. 股票被退市風險警示後股票價格會怎麼樣
中國A股市場中的一種制度。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降低市場風險,2003年4月2日和4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於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加強退市風險警示等問題的通知〉,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對其股票交易實行「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具體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記,以區別於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
(一)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後連續為負值;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後為負值;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後低於1000萬元;
(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五)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六)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七)公司可能被解散;
(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九)因第12.14條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的20個工作日內向本所提交解決股權分布問題的方案,並獲得本所同意;
(十)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在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後,上市公司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該特別處理,並應按照交易所要求在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種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交易所撤銷其股票簡稱中的「*ST」。
上市公司應在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之前1個交易日發布公告。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公司對外擔保余額(合並報表范圍內的公司除外)超過1億元且占凈資產值100%以上(主營業務為擔保的公司除外)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後,在24個月內再次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2. 股票面臨退市風險怎麼辦
你好,退市有三種可能性,對投資者造成的影響不同:
一是在沒有違法的前提下,因為公司經營不善而發生的退市,且完全退出資本市場。A股公司因業績因素的退市標準是連續3年虧損就要暫停上市(暫時保留代碼和資格),如果之後6個月內仍繼續虧損就要面臨退市處理。上市公司退市前,股票的會歷經一個又一個的跌停板,這時候股票很難賣出去了,等退市完成,投資者已經損失了大部分的資金了。
二是上市公司還沒有完全退出資本市場,股票退後至老三板市場繼續交易。老三板市場流動性極差,大多數的股票一天也沒什麼交易量,投資者想通過老三板市場翻身基本上不可能。
三是因為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信息造假等原因發生的退市,這里投資者就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要賠償了。
作為投資者,為了防止上市公司發生退市的風險,我們要積極關註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此外要盡量避免買入ST開頭的股票,此類開頭的股票一般都有終止上市的風險。隨著注冊制改革的不斷推進,上市公司退市的風險也將進一步加劇,屆時我們要盡量的去選擇優質上市公司的股票。
3. 股票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會怎樣
具體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記,以區別於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2003年4月2日和4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於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加強退市風險警示等問題的通知〉,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對其股票交易實行「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其目是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降低市場風險。
4. 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區別
退市整理股票和風險警示股票並非同一概念,投資者需要區分清楚。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兩類,一是按照上交所《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下簡稱「風險警示股票」):二是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股票簡稱前冠以「退市」標志,以下簡稱「退市整理股票」)。 所謂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再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行交易的特定期間。設置退市整理期有助於投資者的退出,保障投資者利益。需要指出的是,*ST公司是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但它並非退市整理股票,而是仍屬於風險警示股票;只有當上市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才被稱為「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條 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數量,按照該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投資者委託買入數量與當日已買入數量及已申報買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銷的數量之和,不得超過50萬股。 會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進行監控;發現客戶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予以警示和制止,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第十一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第十二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不納入本所指數的計算, 成交量計入當日市場成交總量。
第十三條 個人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僅可賣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5. 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告怎麼看
2012年,滬深交易所均出台的新的退市規則,並對風險警示等各方面的條件進行了調整,新機制對於ST類公司而言既是一個機會又是一大挑戰。
從歷史經驗看,ST類公司歷來都是年報公布時市場的投資熱點,這其中不僅有主業恢復正常所帶來的價值型機會,也有摘帽所帶來的交易型機會,更有潛在重大資產重組所帶來鳳凰涅磐的神話。
從2012年的市場表現看,ST和*ST股遠遠跑贏大盤及大部分滬深300指數成分股。值得注意的是,*ST天成2012年以來至今累計漲幅49.9%,從公司的公告可以看出,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宜已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是典型的一隻涅磐重生的公司。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全部事項。公司董事會擬更改公司名為盛和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增添稀土相關業務。
同時,一些*ST上市公司通過自身努力,有望摘掉了公司虧損帽子。比如,2012今年以來漲幅第二的*ST銀河,預計公司2012年度凈利潤同比扭虧為盈,每股收益0.0343元至0.0400元,凈利潤2400萬元至2800萬元。
因此,從過去的經驗來看,ST類股票在一季度有著大幅的絕對收益和相對收益。雖然這種市場表現存在著不少的爭議,但確確實實的收益仍然吸引不少了資金面的參與。
進入到2013年,這種類似的情況已經開始有所體現了對於ST類公司而言,其未來的變化方向是驅動股價變化的背後邏輯。ST公司未來的變化無非有兩大方向:恢復正常和滑入深淵。
6. 股票被退市警示怎麼辦
自交易所作出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後五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此類股票簡稱為「退市整理股票」。註:1、上交所退市整理股票的簡稱前冠以「退市」標識,深交所證券簡稱變更為「XXX退」。代碼不變。2、退市整理期的期限為30 個交易日,上交所於該期限屆滿後 5個交易日內對其予以摘牌終止上市;深交所於該期限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摘牌終止上市。
7. 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有什麼區別
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兩類,一是按照上交所《上市規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下簡稱「風險警示股票」):二是被本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股票簡稱前冠以「退市」標志,以下簡稱「退市整理股票」)。 所謂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再按照交易所的規定進行交易的特定期間。設置退市整理期有助於投資者的退出,保障投資者利益。需要指出的是,*ST公司是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但它並非退市整理股票,而是仍屬於風險警示股票;只有當上市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做出終止上市決定後,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才被稱為「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條 投資者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風險警示股票數量,按照該投資者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與融資融券信用證券賬戶的買入量合並計算;投資者委託買入數量與當日已買入數量及已申報買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銷的數量之和,不得超過50萬股。 會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對投資者當日累計買入單只風險警示股票的數量進行監控;發現客戶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予以警示和制止,並及時向本所報告。
第十一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本所公布其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第十二條 股票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不納入本所指數的計算, 成交量計入當日市場成交總量。
第十三條 個人投資者買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個人投資者,僅可賣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8. 股票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暫停上市風險的提示性公告是什麼意思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降低市場風險,2003年4月2日和4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於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加強退市風險警示等問題的通知〉,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對其股票交易實行「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具體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記,以區別於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