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可以不st直接退市嗎
Ⅰ 創業板股票,中小板,退市直接退市嗎不會ST嗎
是的,創業板股票不會被ST。
直接退市。
如果您的問題得到解決,請給與採納,謝謝!
Ⅱ 請問不是ST股的股票會直接退市嗎
主板是不會直接退市的,最多是暫停上市,象銀廣夏這樣的空殼公司都沒退,其它的就更不可能退了。而創業板就不同了,按照它自己說的是可以直接退的,不用進行ST處理就可以退掉
Ⅲ 股票不帶st會退市嗎
2020年證監會發布了退市意見管理辦法,新的退市制度包含四個退市標准,所以即使股票不被ST也有退市的可能。如:
交易類退市:也就是股價低於1元或市值低於3億就會被退市;
重大違法類:累計造假金額要達到 10 億元以上就會被退市;
規范類退市:連續3年虧損暫停上市,如次年轉盈可恢復上市變為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連續2年觸發財務類標准即退市。
所以,以上三種退市制度即使股票不被ST,也有退市的可能。公司在退市前都會有公告,如果不幸買到這類股票,投資者要在退市整理期將股票賣出。
如果沒辦法賣出,股票會轉入到股轉代辦系統交易,也就是老三板交易。而老三板交易並不活躍,所以投資者最好在退市整理期賣掉。
Ⅳ 2013主板股票不加ST會直接退市嗎
一般不會的。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以終止上市為目的回購股份或者要約收購後,股本總額、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
2、上市公司被吸收合並;
3、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例如:
石油大明被中國石化要約收購,於2006年4月21日終止上市。
湘火炬被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並,於2007年4月27日終止上市。
Ⅳ 沒有被ST處理的股票會不會直接退市啊
沒有被ST特別提示的股票不會直接退市!放心,這樣重大的利益問題一定會嚴格按照程序辦事,不會隨意置上市公司的大小股東於死地。
Ⅵ 為何有的股票不是ST就直接退市了
這是不可能的,證券交易所是會嚴格把關的,有的股票停牌一年半載的倒是常事。證券交易所會實時揭示風險的,資本主義中家尚有保障機制,何況我們社會主義國家呢?因此,不必為此擔心。權證就不同了,到期不行權就是廢紙。
Ⅶ 請問在股市中有沒有還沒經過ST或*ST就直接退市的股票
股票退市是有規則的,不能說撤就撤。一般因為經營不善,導致虧損時由ST--*ST發展最後就退市了。但到*ST時有時會被重組……
Ⅷ 2020退市新規股票退市前是不是先ST
退市新規:
1、明確財務造假判定指標。
2、退市整理期減少至15個交易日。
3、連續20個交易日股票面值低於1元;連續20個交易日市值低於3億元。
4、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數董事長對年報、半年報不保真。
5、凈利潤虧損並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直接退市,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
6、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交易類退市不設整理期,一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ST,深交所設「風險警示板」單日買入不得超過50萬股。
溫馨提示:
①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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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股票退市首先要帶st才能退市嗎
2012年6月28日,上交所,深交所公布新退市制度方案,連續三年凈資產為負,或者連續三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股票面值的公司應終止上市。
不一定,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則均應退市。
(一)增加凈資產指標
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數或者被追溯重述後為負數的,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項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數的,其股票應暫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項被暫停上市後,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數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二)增加營業收入指標
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後低於1000萬元的,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項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的,其股票應暫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項被暫停上市後,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三)增加審計意見類型指標
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項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其股票應暫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項被暫停上市後,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保留意見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四)增加市場交易指標
在本所僅發行A股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在本所僅發行B股的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
既發行A股又發行B股的上市公司,如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盤價同時觸及前述僅發行A股的上市公司和僅發行B股的上市公司的標准,公司股票應終止上市。
前述交易日均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
上市公司因前述市場交易指標觸及終止上市標準的,其股票不再經過退市風險警示和暫停上市環節,將被直接終止上市。為保護投資者權益,充分揭示退市風險,本所將要求上市公司在其股票可能觸及前述終止上市標准時,及時、充分地披露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五)擴大適用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的指標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凈利潤、凈資產、營業收入或者審計意見類型觸及規定的標准被暫停上市後,不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年度報告的,其股票應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