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停牌復牌退市
『壹』 股票 停牌 退市
是的,如果是被別的公司收購換股,那就一定回復盤,因為回給投資人選擇是要換股還是選擇現金方式,如果換股的話,你不用買賣就直接等退市後系統自動給你換成收購它的公司的股票,如果你選擇現金的方式你就需要在指定的時間內根據公司的要求選擇或你直接賣掉手中的股票
『貳』 一隻股票一直停牌,長達幾年,復牌以後會不會退市
要看該公司的具體情況,盈虧情況。不過一般復牌之後除非重大利好,否則多半會下跌,游資躲避風險。
『叄』 股票停牌或退市,股民的股票怎麼辦
首先要確定股票是什麼原因停牌的,上市公司在信息公告裡面都會說明的,知道了以後就沒問題的,正常的股票停牌會很快時間恢復交易的,注意查看公司的公告就可以了。
一般來說碰到長期停牌的股票還是少數,很多股票停牌是因為召開股東大會,第2天就會復牌,根據頭天其它股票的走勢,它會相應走出補漲或者補跌的走勢,長期影響不大。
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則應要求停止上市買賣: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二、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三、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若遇到以上情況,證券行情表中會出現"停牌"字樣,該股票買賣自然停止,該股票一欄即是空白。
停牌如果只是因為公告或者重組等消息的停牌等待復牌就行了。重組就只有兩種情況,重組成功或者失敗,成功你就持有一般會有15%左右的漲幅,但是如果是重組失敗那就要跑快點了。
低開都得賣出,要防止短線有15%以上的跌幅。運氣不好遇到一支ST大地這種股票就同樣幾年內要解套的概率就很小了。
但是如果你說的停牌是ST股票的退市停牌,那就沒辦法了,ST股票一旦退市到三板市場去,就不知道何年何月能夠再次上市了。再大量新股濫發的情況下,沒多少資金願意去重組一支嚴重虧損包袱很重的公司的股票。
而被重組上市的時間沒有一個定數,運氣好的4年左右再次上市,運氣不好的,見過12年都還沒有上市的至今等著。
『肆』 股票停牌和退市錢能拿回嗎
退市就沒了,停牌一般是利好
『伍』 停牌的股票是否可能一直停到退市
不會,停牌一般是因為重組或者出現重大事故等停牌,除非公司一夜間沒了宣布退市,不然不會的。
『陸』 如果股票停牌退市投資方有何風險
停牌一般是臨時停牌,還可以復牌。復牌之後還可以買賣操作,如果停牌原因是重大資產重組,如果增加資產重組,一旦重組成功,復牌之後股價會大漲。停牌的原因也有其他的。股票退市,就是一支股票該公司盈利太差或者嚴重虧損,公司沒有承擔能力了,就會退市,只要不是創業板的股票,符合退市條件是,第一年在股票簡稱上加一個st,第二年*st,第三年退市。退市之後你所持有的股票會沒有市值,也就說你的錢沒了。創業板的股票,只要公司沒有能力支撐虧損,二天就可以直接退市。僅供參考。
『柒』 停牌的股票會不會退市
停牌是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如有需要則臨時作出停牌決定,因此無法提前進行公告,但交易所一般會在停牌的同時出公告。
『捌』 股票停牌或退市,股民的股票怎麼辦
有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供投資者交易。
以上交所為例,根據上交所規定,正式終止上市之後,有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供投資者交易,期間漲跌幅為10%。退市整理期結束後,上市公司轉入其他場外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海外市場退市後表現,由於多數股東可能對退市公司失望,在場外賣出該股票是主流,因此退市後的公司多數持續下跌,有的公司甚至跌得沒有價值,這就意味著投資者可能血本無歸。預計A股市場退市公司進入整理期後大多數也會是這種情況,所以投資者要有心理准備。
以*ST長油為例,最新的數據顯示,剔除前十大股東持股數量,中小投資者還持有13.15億股,戶均持有8804股。按照停牌前1.63元的價格,持有市值達21.43億元,戶均市值尚有14350.52元。
實際上,由於上市公司在被暫停上市後,即停止在A股市場交易,比如*ST長油、*ST金泰就如此,所以投資者的交易臨界點不是退市,而是暫停上市。有專家認為,避免損失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暫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時,賣出該股票,進行適當止損。
(8)股票停牌復牌退市擴展閱讀:
容易被投資者忽視的一個情況是,滬深兩市的退市規則不一樣,其中創業板公司退市條件的差異性最大。比如,創業板將不再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措施,因而創業板不再有ST股票,觸發退市條件後會直接退市,不會留下多少緩沖的時間。
針對這種情況,深交所也出台了配套措施,就是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旦出現退市風險,要求創業板公司及時披露退市風險提示公告,並在此後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退市風險提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