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稅改革對股票的影響
A. 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會帶來哪些影響
據報道,11月28日,財政部公布《擴大水資源稅改革實施辦法》,此次改革試點將適當賦予地方政府確定具體稅額等管理權,使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相關政策,調動地方積極性。
此外,企業也提高用水效率。河北省鋼鐵等高耗水企業加大節水投入,配備污水處理和水循環利用設施,將處理後的中水循環使用,改稅後,水資源稅的徵收方式、稅額標准基本延續了水資源費現行規定,不會影響居民和一般工商業企業用水價格。
希望大家都可以節約用水!
B. 水資源稅改革明年推開 看看要怎麼調整
為確保水資源稅改革試點順利實施,2016年終端水價暫不調整,2017年—2019年調整到位。南水北調終端水價啟動一次成本監審和價格聽證,確定調價總水平、調價周期和分年度調價幅度,調價幅度一般不超過20%。
C. 水資源費改稅內容怎麼樣
水資源試點採取費改稅,是對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在地下水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特種行業取用地下水和超計劃用水適用較高稅率,正常的生產生活用水維持在原有的負擔水平不變。
從試點的實施情況看,總體平穩有序,征管也比較順暢,稅收調節的作用也逐漸呈現。主要是強化納稅人節水意識,抑制地下水的超采,倒逼高耗水企業節水,提高用水效率。對個人來說,負擔是沒有增加的。
(3)水資源稅改革對股票的影響擴展閱讀
征稅制度需要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直接在法律中規定徵收水資源稅的條件目前還不成熟,為了確保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於法有據,資源稅法授權國務院開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
水資源稅改革試點2016年在河北省實施,從2017年12月份,試點工作擴大到了9個省,主要是在缺水比較嚴重的幾個地區,包括北京、天津等9個省份,即華北地區缺水比較嚴重的地區。
D. 簡述減免稅對股票行情的影響
國家政策可以分為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財政政策主要是通過稅收、轉移支付、政府消費等手段來干預經濟,而經濟大環境的變動有必將影響股票市場。
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就是國家加大預算,那麼國內需求可能增加,企業的利潤可能提高,這樣上市公司的股票有上漲的趨勢。股票開戶的朋友要想分析宏觀經濟就需要從國家的財政政策入手。
(4)水資源稅改革對股票的影響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對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不分自用和出租均可以享受本項減稅優惠政策。減稅幅度為所屬土地等級現行適用稅額標準的50%,即減半徵收。減稅政策執行從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為期3年。
享受此項減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有限制:限於至少從事倉儲或運輸一種經營業務,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務,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為物流、倉儲或運輸的專業物流企業。
E. 資源稅改革對地方稅收有什麼影響
資源稅改革會對資源型企業產生直接影響,因此也會間接地體現在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利益調整,而且企業利益的變化也會影響到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與地方之間的稅收收入劃分。
今年5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財稅〔2016〕53號),資源稅的計稅方式將全面實施「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並擴大了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因此,此次改革成為繼營改增後,2016年又一項重要的稅制改革,對中央和地方的稅收收入劃分產生重要的影響。
由於我國90%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業原料、70%以上的農業生產原料都來自於礦產資源,因此,如何促進自然資源的高效利用已經成為當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單純從資源稅改革的角度來看,過去資源稅採取從量計征的方式容易使企業滋生「采富棄貧」的習慣,導致礦產回採率低,浪費嚴重,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後,可以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趨勢進行開采量的調整,使得稅收負擔與資源價格充分聯動,起到保護資源,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的作用。因此,從對經濟的影響來看,一方面,資源稅改革會導致資源開采量和消費量的變化,繼而影響企業、物價、居民消費以及產業結構等;另一方面,資源稅的改革將進一步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助力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進而增加地方稅收收入和財政收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除了海洋石油企業的資源稅由國稅局負責徵收管理外,其他資源稅都由地稅局負責徵收,因此資源稅構成了地方稅收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資源稅稅收總量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漸上升,有數據顯示:2004年我國的資源稅規模僅為98.8億元,占當年地方稅收收入的比重為0.98%,而到2014年我國資源稅規模達到1039.38億元,占當年地方稅收收入的比重為1.76%,而且呈現出階梯性上升的趨勢。縱觀資源稅的發展改革歷程,資源稅收入明顯上升的年份都是資源稅進行重大調整的年份,如在2011年,針對石油、天然氣實施以價計稅的改革,使得資源稅佔地方稅收收入的比重提高了13.5%,同時這也說明資源稅收入受到計稅方式的影響比較明顯,可以說資源稅的此次改革將成為提高地方稅收收入、調節地方經濟結構的重要工具。
資源稅改革會對資源型企業產生直接影響,因此也會間接地體現在政府與企業之間利益調整方面,而且企業利益的變化也會影響到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與地方之間的稅收收入劃分問題。資源稅改革對地方稅收收入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對地方的產業經濟結構產生影響,繼而影響稅收收入。
資源稅的改革不僅僅是為了保護以及合理利用資源,更深層面的是影響到地區的產業結構,對經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起到了促進作用。通過提高資源稅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以及資源消耗型企業的資源稅稅負水平,倒逼產業流程中的其他企業節能降耗,從長遠來看,有利於企業改善工藝水平,同時完成產業的轉型升級,繼而影響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
第二,通過價格傳導機制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資源的開采量和消費量,繼而影響稅收收入。
資源稅本身可以看成是對特殊商品徵收的一種稅,或者說對上游產品或原材料徵收的一種稅,資源稅改革以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的要求,資源將全面實施「從價計征」的納稅原則,使得資源稅可以直接通過「價內稅」的形式,轉移到各種資源類產品的價格中去,接著傳導到產業鏈中、下游各個方面。通過提高原礦和選礦的價格,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資源的開采量和消費量,進而影響到資源稅的稅收收入。
第三,涉稅企業因為稅負的變化會逐漸調整其生產決策,進而改變其行業規模,繼而影響稅收收入。
盡管資源稅是個小稅種,但是依然可以通過影響企業稅負,調整上下游企業之間的利益分配。因此資源稅的改革盡管對涉稅企業的稅負影響較大,但受到營改增等稅收政策的調整影響,企業的綜合稅負水平不一定會提高,但是會對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結構產生較大的影響。例如,對中小型資源型企業來說,資源稅改革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產品的出廠價格,無形中會影響其銷售量,進而影響其利潤。因此,那些規模較小的資源型企業可能會在資源稅改革的進程中倒閉,這將導致當地企業數量的減少,只有那些規模較大,在資源市場上具有一定發言權的企業,才會「大浪淘沙」,在市場的競爭中保留下來。此外,涉稅企業也會因為稅負的變化調整其生產規模,繼而對整個行業產生影響。
綜合來看,資源稅改革會影響行業的發展,同時行業的發展又會影響到稅收收入結構,以及國地稅稅收收入比例。此外,資源稅的改革作為結構性減稅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資源稅改革可以對沖營改增帶來減稅給政府造成的減收壓力,可以提高地方政府稅收收入的規模和所佔比重。
F. 股改之後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股改的全稱是「國有股股權分置改革」
那麼什麼是股權分置改革了?
什麼是股權分置
-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
翻看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話概括,股權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股權分置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名詞,但股權被分置的狀況卻由來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開方正科技(原延中實業)的基本資料,我們可以看到,其總股本是97044.7萬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萬股。
然而,由於很多歷史原因,由國企股份制改造產生的國有股事實上處於暫不上市流通的狀態,其它公開發行前的社會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國有股也被作出暫不流通的安排,這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另外,通過配股送股等產生的股份,也根據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劃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億股的總股本中,非流通股份達4543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國有股份。
股權分置的產生是否有相關法律依據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規定,「根據投資主體的不同,股權設置有四種形式: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對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設置國家股、集體股和個人股,而是按股東權益的不同,設置普通股、優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國證券市場設立之初的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股權分置改革與國有股減持不同。減持不等於全流通;獲得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開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後兩次進行過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來。此次改革試點啟動後,有很多投資者問,流通與減持有什幺不同?對此,法律專家的解釋是,減持不等於全流通,減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場進行,也可以通過其它途徑,被減持的股份並不必然獲得流通權;而非流通股獲得了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什麼要改革
-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
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東有「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
作為歷史遺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權分置早已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的一塊「心病」。市場各方逐漸認識到,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而且,隨著新股發行上市不斷積累,其不利影響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權分置形成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資產凈值的增減,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二級市場的股價。試舉一例,可以對「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價格增發2000萬股股票,由於是溢價發行,增發後每股凈資產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說,通過增發,該公司大股東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資產增值超過30%。其後該公司股價一直下跌,大股東卻毫發無損。可見,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東有著「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礎。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觀上導致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
股權分置也扭曲了證券市場的定價機制。股權分置格局下,股票定價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還包括2/3股份暫不上市流通的預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導致單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等。另外,股權分置使國有股權不能實現市場化的動態估值,形不成對企業強化內部管理和增強資產增值能力的激勵機制,資本市場國際化進程和產品創新也頗受制約。
我們該做些什麼
-不要以為自己股份少,說話沒人聽,便採取觀望態度。事實上「眾人拾柴火焰高」
流通股股東應當通過與非流通股股東「討價還價」,來尋找利益的平衡點
有了以前的經驗和教訓,此次改革採取了更加尊重市場規律的做法,規則公平統一、方案協商選擇,即由上市公司股東自主決定解決方案。方案的核心是對價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一定的對價,以獲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權(所謂對價,指一方得到權利、權益、益處或是另一方換取對方承諾,所做的或所承諾的損失、所擔負的責任或是犧牲。目前,我國法律中還沒有明確「對價」概念。這次改革實踐中,「對價」往往指非流通股股東為取得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相應的代價,對價可以採用股票、現金等共同認可的形式)。首批試點大都選擇了送股或加送現金的方案,得到了多數流通股東的肯定。目前,第二批試點公司的方案正在陸續推出,送股方案依然是主流,但也出現了創新的方案,如縮股、權證等。
首家改革試點公司三一重工舉行臨時股東大會時,投資者李先生在現場告訴記者,雖然自己只持有1000股三一重工股票,但從公司公布改革方案後,他就開始認真研究,並數次打電話給公司表達他的意見,也得到了公司工作人員認真的接待。三一重工的方案由10股送3股改為10股送3.5股,正是聽取流通股股東意見的結果。李先生認為,很多投資者覺得自己股份少,說話沒人聽,便採取觀望態度,事實上「眾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大家都參與進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護。
這次改革的一個重要特點是,通過流通股股東與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討價還價」,尋找利益的平衡點。這種情況下,雙方的充分溝通就非常重要。首批試點中,試點公司通過投資者懇談會、媒體說明會、網上路演、走訪機構投資者、發放徵求意見函等多種方式,組織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進行溝通和協商,同時對外公布熱線電話、傳真及電子信箱。應當說,投資者參與改革的途徑還是很多的。
改革賦予流通股股東很大的話語權。清華同方的方案沒能通過就證明了其「威力」
不僅如此,流通股股東的投票結果也是決定性的。根據規定,改革方案要在股東大會通過,必須滿足兩個「2/3」,即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這一規定賦予了流通股股東很大的話語權,它的「威力」在首批試點中已經體現——清華同方的方案雖然總體上得票率很高,但由於流通股股東表決贊成率為61.91%,最終還是沒能通過。
改革後市場能否承受
-綜合來看,股權分置改革後實際股票供給的增加是較為有限的
名義上大股東的股票全部獲得了流通權,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第二批試點結束後,將加緊做好全面推開的工作,力爭在一個相對較短的時間內,基本完成股權分置改革。有投資者因此擔憂,短期內完成改革,是否意味著大量非流通股將上市流通,市場能否承受這一壓力?
不能否認,非流通股上市後會給市場帶來一定壓力,但在很多時候,這一壓力被過分誇大了。以首批試點公司金牛能源為例,按照有關規定,金牛能源大股東必須保持持股在51%以上的絕對控股地位。該公司實施改革方案後,其大股東邢台礦業集團持股比例將降至57.63%。這樣,大股東只有6.63%的股份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說,名義上大股東的股票全部獲得了流通權,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金牛能源的情況並非特例。6月中旬,國資委發布《關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指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要根據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原則,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確定股權分置改革後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可見,在改革完成後,依然會有相當比例的股票不會上市流通。
另外,如前面所述,獲得流通權與減持並不是一回事。對於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大股東不但不會減持其股票,或許還會增持。這在成熟證券市場中相當常見。
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沖擊,試點改革還有分步上市的規定
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沖擊,試點改革還有分步上市的規定: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至少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12個月期滿後,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首批試點公司中,三一重工、紫江企業和金牛能源的非流通股股東還主動提高減持門檻。綜合來看,股權分置改革後實際股票供給的增加是較為有限的。
G. 水資源稅試點帶來哪些變化
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總結河北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水利部聯合在北京等9個省市實施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改革實施首月,試點省市共有4.1萬余戶水資源稅納稅人按期完成申報,入庫稅款11.96億元。
超采地區企業加速轉型升級
2016年河北省100多家城鎮公共供水企業由抽采地下水改為使用地表水,全省地下水取水量較上年下降6.6%。與徵收水資源費時期相比,稅收剛性作用發揮明顯。
處於地下水嚴重超采區的唐山三友集團通過加大地表水用量和提高海水淡化工藝,地下水用量比重從改革前的60%下降到當前的8.7%。同處地下水嚴重超采區的中捷石化、武邑縣電力公司和冀州購物廣場的稅額標准比改革前提高了3倍以上,企業主動要求接入公共供水管網,不再抽取地下水。
H. 資源稅改革了 有什麼影響
為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環境保護,推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規范資源稅費制度,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同時清理相關收費基金。現將煤炭資源稅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計征方法
煤炭資源稅實行從價定率計征。煤炭應稅產品(以下簡稱應稅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以下簡稱洗選煤)。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
二、關於應稅煤炭銷售額
I. 水資源稅改會影響居民用水嗎
據報道,自12月1日起,我國水資源稅改將擴圍至北京、天津等九地,旨在運用稅收杠桿調節用水需求,有利於增強企業等社會主體節水意識和動力,減少不合理用水需求。
分析人士表示,通過擴大試點,有利於進一步發揮稅收杠桿調節作用,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有利於豐富完善水資源稅制度設計,為全面推開水資源稅制度積累經驗、創造條件。
J. 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哪些股票利好
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對於中國股票市場的一些上市企業確實有很大的好處,不過資源稅的改革照顧是一些專門的行業,並不是所有的企業,所以下面我具體介紹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利好的股票:
第一、西山煤電(000983)是全國最大的煉焦煤生產基地,目前的業績下滑比較厲害,西山煤電屬於特大型煤炭企業,也可以說是山西煤業的核心企業,同時是全國首批循環經濟試點單位。
第二、寶鋼股份(600019)屬於比較不錯的鋼鐵企業,屬於我國央企核心企業,也是著名的世界500強之一的鋼鐵企業,毫無疑問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背景下,寶鋼股份具備長期投資價值。如果作長線可以耐心持有。
第三、錫業股份(000960)而是說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利好企業之一,其資源的稀缺性值得關注,這家上市企業目前的效益很不錯,投資的話個人感覺還是可以持有的。
綜合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上述的幾個上市企業獲得的利好比較大,但是由於股票市場受到中國經濟轉型的影響,風險十分大,建議長期來看遠離股票市場的投資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