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拍賣對股票影響
⑴ 受讓股權對公司股價有何影響
這個多數都屬於正面的影響,,這個要看受讓的股權的詳細情況,對於股價,多數會選擇高開,強勢的會選擇一字板,如果一字板沒有成交量,可選擇持有,待量能放出出局。
在實踐中,確定股權轉讓價格通常有以下幾種做法:
(1)將股東出資時股權的價格作為轉讓價格,即按照公司工商注冊登記的出資額確定,一般被稱為「出資額法」;
(2)將公司凈資產額作為轉讓價格;
(3)將審計、評估價格作為轉讓價格,又稱為「評估價法」;
(4)將拍賣、變賣價作為轉讓價格。
⑵ 司法拍賣股份對二級市場股價的影響
司法拍賣股份對二級市場股價的影響。司法拍賣公司股份,這屬於消息面上的利空。不過需要具體分析股價所處位置,以及主力資金的堅決度。總體來說偏利空。
⑶ 三泰控股程春拍賣股票對公司是利好還是利空
三泰控股程春拍賣股票,對公司構成利空消息。但是有時候消息是可以作假的,注意認真分析股票所在位置aqui te amo。
⑷ 曙光股份公司股票被拍賣是利好還是利空
曙光股份公司股票被拍賣是利好還是利空?股票回購注銷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票回購注銷總體是利好的,股票回購通常是企業用於注銷股本,股本減少,凈資產與盈利均總額沒變,相應地每股凈資產及盈利均有所提高,股價相應的會有所上升。
銀保監會接管對股市是利好還是利空?
可以說是利也可以說是利空。接管公司明這個公司出現危機所以說是利空。接管了又說明在該公司開戶,投資的人,資產安全有人來負責了,所以說是利好。
託管組由太保財險等六家託管機構抽調專業人員組成。託管組嚴格依照接管組要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公正履行託管職責,全力幫助被託管機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控體系,規范經營管理,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託管機構與被託管機構之間建立利益沖突「防火牆」,不爭搶客戶資源,不發生不當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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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後,債權人需根據新時代信託和新華信託指定的時間和方式,對債權進行登記。接管組將對債權進行核對並確認。同時,接管組將積極採取多種有力措施清收資產,並爭取引入新股東增加資本實力,依法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信託產品投資者需根據新時代信託和新華信託指定的時間和方式,對認購的信託產品份額進行登記,預計登記時間為3個月。
接管組將對登記份額進行核對確認,並依法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督促公司積極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回收資金及時全部用於兌付投資者,切實保護信託產品投資者合法權益。
⑸ 企業拍賣股份意味著什麼
執行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權是執行工作中的一大難點,本案標的巨大,牽涉面廣,涉及在實踐中如何理解和准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一、案外人是否能提出執行其他財產的申請
本案中,被執行人在豐華公司享有3100萬股國有法人,依法應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豐華公司作為案外人提出申請,請求停止拍賣本公司股份,轉而拍賣其提供的紅獅公司的股權,以替漢騏公司償債。對該申請如何允許?這是本案中面對的一個特殊問題。
執行中,有一種意見認為,《規定》第三條規定「被保全人和被執行人應當是股權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同時第八條又明確規定,「如果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在限期內提供了方便執行的其他財產,應當首先執行其他財產」,豐華股份公司非本案被執行股權的持有人或所有權人,故法院不應准許其暫停拍賣豐華國有法人股的申請,轉而執行其提供的紅獅股權。但《規定》的立法目的,應是在於盡量減少因法院執行拍賣國有法人股而可能導致的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經營和股價等所造成的影響,因此,法院在執行國有法人股時應慎重,只要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就盡量不要執行國有法人股。本案中,豐華公司主動向法院提供紅獅股權供拍賣,有其自身的利益考慮,但該行為並不損害冠生園公司債權的實現。從維護上市公司的利益角度考慮,法院在此情況下停止拍賣國有法人股轉而先執行紅獅股權,符合司法解釋的精神,因此應准許豐華股份公司的緩拍申請。
二、如何審查對被拍賣股權的評估報告
1.對評估報告應進行形式審查還是實體審查
《規定》第九條規定「拍賣股權之前,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同時第十條規定「應當要求資產評估機構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的標准、程序和方法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並說明其應當對所作出的評估報告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但對於法院是否應審查評估報告,以及如何審查,《規定》並沒有明確規定。有人認為,股權評估是專業性很強的問題,只是執行中程序上的一個環節,評估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基於當事人或法院的委託對執行標的進行評估,並非案件的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規定》已要求評估公司對評估報告不實承擔責任,故執行法院只需對評估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即可,對實體問題不應作審查。
這種看法有一定道理,在無人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執行法院通常只需對評估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即可。但如果有人針對評估報告提出異議,就應具體對待,如異議針對的是評估中的實體問題,則法院應對評估報告進行實體審查。評估工作由法院委託實施,評估報告的質量與執行程序的公正運行和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密切相關,故法院對評估報告的實體問題應有審查的義務,只是該審查程序應在一定條件下啟動。
2.如何界定「股權價值」
對評估報告的實體審查實際上就是審查其對被拍賣的股權價值的估價是否准確,這里的關鍵是如何理解「股權價值」。評估機構立信公司認為,股權價值應為根據公開市場原則確定的國有法人股變現價格,採用每股凈資產調整法進行評估。法院認為,《規定》第九條所指的「股權價值」並非國有法人股的市場變現價格,因為這一價格受到股權交易市場行情的影響,圍繞股權價值而上下波動,缺乏相對穩定性,不能准確反映國有法人股的價值,「股權價值」應指評估時該國有法人股所代表的上市公司資產的市場價值。
⑹ 股票拍賣取消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有好處是防止一些別人的集體炒做,但帶來的是股票的流通速度,讓一些小股名帶來了不便
⑺ 上市公司的股權拍賣後對投資者的利益有何影響
沒什麼直接影響,因為拍賣的是大股東或者其他股東的股權,不是投資人手裡的股票
間接影響,就看誰來接手了
⑻ 拍賣股權利好還是利空
股權拍賣是利好還是利空要分情況來看,如果是轉讓給其他機構或是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出售股份就是利空好。、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利好。
公司有計劃的轉讓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股東每股權益,那麼可能構成利好。
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空,還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是對什麼人轉讓。
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
拓展資料
一、公司資產由拍賣機構召開拍賣會進行交易的主要流程是:
(1)選定拍賣機構。出讓方同意中心以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中心可以指定具有合法拍賣資格和信譽良好的拍賣機構作為拍賣人。
(2)出讓方辦理委託拍賣手續。中心選定拍賣機構後,書面通知出讓方到選定的拍賣機構辦理委託拍賣手續;拍賣機構(拍賣人)負責接收和核實產權出讓的有關材料,並與出讓方簽訂拍賣委託合同。
(3)組織拍賣會交易。轉讓方經拍賣會拍賣成交後,買受人和拍賣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拍賣人將該拍賣資料交中心1份留存。
(4)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拍賣成交確認後,交易雙方應憑拍賣成交確認書到中心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二、股權繼承的法律規定
按照《民法典》、《公司法》的規定,股權繼承的法律規定有以下幾點:
1、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其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資合性和人合性的特點,故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一致認為,股權繼承會影響公司的經營,可以在章程中明確約定股權不得繼承。同時必須對相應股權繼承人的財產性權利予以保護,支付給繼承人合理的價款。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繼承是當然繼承;
——股份有限公司只具有資合性的特點,並不存在股份繼承的障礙問題。這也是我國公司法只在有限責任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權繼承,而沒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份繼承的原因。
3、公務員不能繼承股東資格;
——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禁止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因此,公務員不得繼承股權成為公司的股東。繼承人如果是公務員,其依法可以繼承的是被繼承人所擁有的股權相對應的財產權益,不能繼承股東資格。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未成年人可以繼承股權;
——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的繼承人資格沒有規定限制性條件的情形下,無完全行為能力人或者未成年人可以繼承人的身份繼承股權,由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權利。
5、多個繼承人時,應等額繼承股權;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股權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6、確定繼承人是否具有繼承權;
—一般的順序是遺囑和遺贈優先,然後才是法定繼承。法定繼承人又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
7、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流程召開股東會,記載於股東名冊,修改公司章程,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至此,股權繼承程序才完成。
⑼ 公司新三板股票拍賣,散戶有沒有影響
公司現在買我的股票,如果拍賣的話,散戶也是有影響的,因為他會投入大量的資金,所以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