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三板退市重新上市
㈠ 老三板股票什麼時候可以重新上市
直接在老三板購買的退市股票,恢復上市後,沒有禁售期。當然,如果你持股量很大,超過了5%,那麼就屬於大股東,大股東減持要發公告,還有一定的時間限制。
如果只是小散,那麼沒關系,想怎麼賣就怎麼賣。
㈡ 退市前買的股票沒有去管,現在重新上市了,股票。還在嗎。
退市前買的股票,即使退市了,股份也還是你的。不會因為不管就不見了。
如果該股重新上市了,那麼你所持有的股份也會在股票賬戶里恢復的。
因為以前A股就有很多退市後重新上市的,所以有些人或機構就喜歡買入退市前的股票,等待日後重新上市大賺一筆。
不過現在能重新上市的退市股已經非常少了,相信以後注冊制逐步實施後,這種情況會更少。
隨著監管層對A股市場的整頓從嚴,近日,越來越多的股票走到了退市的邊緣。然而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並不會把「退市」直接寫在臉上,而是通過「變臉」的方式,讓人觸不及防。因而每一隻退市股的背後,都有著數以萬計深陷其中的股民。那麼對於這些股民來說,如果上市公司真退市了,手中的股票該怎麼處理?實際上,股票在完全退市之前,會給散戶很多次退出的機會,大家遇到這樣的股票,自然是越早退出越好,越往後拖越是不利。一般來說,A股市場的股票退市總共有以下幾個步驟:第一步,風險警示在A股市場,股民對風險警示已經是司空見慣.在主板市場,如果一隻股票出現風險,主板市場會給它戴上ST或*ST的標識,俗稱垃圾股。而創業板市場,相關股票則會連續發出風險公告,告訴你盡量不要再買了,該止損的還是要止損。不過正因為司空見慣,風險警示的震懾效果並沒有想像中的大,很多垃圾股因遭到爆炒反而還吸引了不少的投資者。隨便舉個例子,比如*ST毅達,在明確告知存在財務造假、高管集體失聯等諸多風險的情況下,股價依然在20個交易日里收獲了19個漲停板。結果,股票在因無法按時披露年報停牌2個月後,突然宣布可能被暫停上市,繼續停牌。此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股票還收獲了一個漲停,往往就是在類似這樣的誘惑中,散戶失去了最好的出逃機會。第二步,暫停上市如果ST股還繼續虧損,或者出現更大的危機和問題,那麼就被暫停上市,而在暫停上市的時間里,股票無法交易。一旦暫停上市,留個上市公司的時間就只有半年了,這期間,散戶能做的只有「祈禱」。如果這半年裡,上市公司能夠扭虧為盈,或者被其他公司「借殼上市」,那麼還能繼續回A股市場來交易。如果還是一直虧損,或找不到其他企業來借殼,那麼就會進入終止上市模式。這就基本宣告仍持有的散戶將「血虧」。第三步,退市整理期上市公司被做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後,就會進入退市整理期,時間為30個交易日,可在退市整理版進行交易。到這一步,上市公司的股價已經是面目全非了,比如退市海潤,此前剛創出了0.12元/股的A股最低價記錄。此時,散戶可以選擇賣出來止損,反正能撈回來多少算多少吧。而如果你手中握有大量這種退市股票,在最後一個月也沒人願意接盤,那麼就只能持有至公司退市了。第四步,退市上市公司從主板和創業板退下來後,將來到「老三板」。老三板一周最少能交易一次,這個時候散戶必須要去證券公司開三板交易賬戶,這樣才可以確保你能夠交易。不過就算你想交易,你會發現「老三板」基本處於無量的狀態。當然,股票退到老三板,只要公司沒有破產清算,你就還是股東。此時,你只有等待公司迎來重新上市的機會,如果真的發生了長油那樣的奇跡,你也就迎來涅_重生了。而如果公司破產清算了,股份就會消失,這時才叫真正的「血本無歸」。特殊情況在通常情況下,股票退市散戶只能自認倒霉,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股民可以要求上市公司給予賠償。比如,上市公司是因為違規、內幕交易、業績造假或者因自身錯誤導致的退市,那麼股民可以通過申訴的方式拿回一部分損失。但是這個過程時間太長、太復雜,能獲得賠償的股民實則並不多。
㈢ 從交易所退市進入三板的股票還有可能會到交易所重新上市交易嗎
退市進入三板的股票,能否重新上市,需要符合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一、上交所
參照《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
根據規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終止上市後,其終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上交所所申請重新上市:
(一)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二)社會公眾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社會公眾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四)公司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均為正值且累計超過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五)公司在申請重新上市前進行重大資產重組且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借殼上市條件;
(六)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正值;
(七)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事務所出具標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八)保薦機構經核查後發表明確意見,認為公司具備持續經營能力;
(九)保薦機構經核查後發表明確意見,認為公司具備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運作規范、無重大內控缺陷;
(十)本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收到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請後,上交所上市委員會對股票重新上市申請進行審議,綜合考慮公司股權結構、持續經營能力、重大償債風險、財務狀況、資產、公司治理結構等等方面,作出獨立的專業判斷並形成審核意見。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上交所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決定。
在重新上市安排上,上交所進行了兩個方面的規定。一是時間規定。公司重新上市申請獲得同意後,應當在三個月內與上交所簽訂重新上市協議,及時辦理股份重新確認、登記、託管等相關手續。二是對重新上市股票的限售規定。對公司不同類型的股票視其性質和來源的不同,作相應的限售處理。另外,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後,即進入上交所風險警示板交易,且應當在上交所風險警示板至少交易至其披露重新上市後的首份年度報告。
二、深交所
參照《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
第二章 重新上市申請
第八條 公司申請其股票重新上市,應當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的重新上市條件,本所對公司以下情況將予以重點關註:
(一)公司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反壟斷等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
(二)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在人員、資產、財務、機構和業務等方面是否保持獨立,是否存在關聯交易或者同業競爭,公司的資產權屬是否清晰;
(三)退市後實施的重大資產重組、破產重整等事項是否合法合規;
(四)公司的股權結構是否清晰,主要股東所持股份變動情況及其股權是否存在瑕疵;
(五)退市整理期間及退市後,公司是否因涉嫌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六)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是否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等;
(七)本所關注的其他情況。
第九條 公司首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請與其股票終止上市後進入場外交易市場的時間間隔應當不少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或者十八個月。
公司在其股票終止上市過程中拒不履行本所業務規則規定的義務、不配合本所相關工作或者出現本所認定其他情形的,本所自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三十六個月內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的申請。
㈣ 退市進入三板的股票還能上市嗎
是可以的。 股票已進入三板市場,持有該股票的股東需攜帶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和股票交易卡到當地證券營業部,開立三板市場股東賬戶,辦理股票過戶 ,然後可以在三板市場買賣股票。
退市的股票可以重新上市,但至少需要60個交易日才能重新上市。
退市分為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
積極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吊銷《許可證》。一般的原因是: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續期;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分立需要解散的;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和布局。
被動退市是指公司的「許可證」被監管部門強制吊銷,通常是由於公司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
第五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公開發行的股票;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總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比例在10%以上;
(四)公司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拓展資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辦法》
第四章重新上市安排
第二十六條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請經本所批准後,應當在三個月內完成公司股票的重新確認、登記和託管手續。
公司將在辦理相關手續後安排其股票上市。
公司未在上述期限內辦理重新上市相關手續的,應當向本所提交申請延期重新上市的說明,並予以公告。本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批准延期。
公司未在上述期限內辦理重新上市相關手續,且未取得本所同意延期的,本所作出的重新上市決定自期限屆滿起失效。 ,公司可在決定期滿後至少六個月申請重新上市。
第二十七條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申請經本所批准後,應當在重新上市前與本所簽訂重新上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相關事項,並在重新上市前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繳納首次重新上市費用。
第二十八條 公司重新上市前,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簽署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
(二)公司全部股份已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託管的證明;
(三)公司行業分類說明;
(四)本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㈤ 請問三板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條件是什麼
恢復上市是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上市公司股票在被證券交易所暫停上市期間,公司能夠在法定披露期限內披露經審計的暫停上市後首個半年度報告,且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公司實現盈利,公司可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恢復上市。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根據上市規則對公司申請進行審議,決定是否同意公司恢復上市。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股票在恢復上市的首日不設漲跌幅報價限制。
㈥ 退市的股票怎麼處理還能重新上市嗎
退市的公司還能重新上市,不過上市的情況不一樣了。
目前退市股有分三種,第一種,虧損退市;第二種,違法違規退市;第三種,一元退市規則退市。這三種不同的退市制度,如果股民買入後有的可以賠償,有的是不能賠付的,只能轉到新三板再次交易,不過此時的股價已經是很低了,投資者賬戶也沒有多少資金了。
那股民應該怎麼應對?
一、虧損退市股。
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連續虧損三年將暫停上市。這種因為業績因素導致的退市是會暫時保留上市資格,如果半年後仍然繼續虧損,沒有出現扭虧的局面就會終止上市,踢到三板去交易。
創業板不同,創業板股票是連續三年虧損就直接退市,此時不會經歷ST的戴帽過程。創業板退市後是永不上市,主板退市後連續三年盈利並達到標准還可以申請恢復上市,這兩者是有區別的。
股民如果是買入虧損退市股,基本是只能算投資失敗,最悲觀的結果就是和上市公司一起退市,期待能否三年後盈利迎來繼續申請上市烏雞變鳳凰的時刻。
總之:三種退市制度,如果是違法違規的退市,在事件發生前買入的股民可以訴訟賠償,調查發生後買入的股民是不能賠償的,如果是正常的退市行為,基本是持股和它一起退市,或者割肉虧損離場了。
㈦ 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請重新上市
退市的公司可以再申請重新上市,不過需要經過至少六十個交易日才可以重新上市。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7)股票三板退市重新上市擴展閱讀: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
第四章 重新上市安排
第二十六條 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請獲得本所同意後,應當在三個月內辦理完畢公司股份的重新確認、登記、託管等相關手續。本所在公司辦理完成相關手續後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未在上述期間內辦理完畢重新上市相關手續的,應當向本所提交申請延期重新上市的說明並公告,本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同意延期。
公司未在上述期間內辦理完畢重新上市相關手續,也未獲得本所同意延期的,本所關於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決定自期限屆滿之日起失效,公司於該決定失效之日起的至少六個月後方可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請。
第二十七條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請獲得本所同意後,應當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與本所簽訂重新上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並按照本所規定於股票重新上市前繳納重新上市初費。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簽署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
(二)公司全部股份已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託管的證明文件;
(三)公司行業分類的情況說明;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條 公司股票自重新上市首日起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本所在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公告後的五個交易日內安排其股票進入本所風險警示板進行交易。
重新上市的公司在發布首份年度報告後,可以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向本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
第三十條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後沿用其終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碼,重新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設漲跌幅限制。
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原則上應為其在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其他符合條件的區域性場外交易市場或者本所退市股份轉讓系統最後一個轉讓日的成交價。
公司認為需要調整上述開盤參考價的,需由重新上市保薦機構出具專項核查意見,充分說明理由並對外披露。
第三十一條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後,其終止上市前的有限售條件流通股,在退市期間未以證券競價交易方式公開轉讓的,其限售期限自重新上市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三十二條
除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公司退市期間發行的新增股份,其限售期限截至重新上市日尚未屆滿的,自重新上市之日起連續計算;
限售期少於十二個月的,除已通過證券競價交易方式公開轉讓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繼續限售至屆滿十二個月;
未設定限售期的,除已通過證券競價交易方式公開轉讓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公司在重新上市申請日前的最近六個月內發行的新增股份,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第三十三條 終止上市前未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其非流通股份須待相關股東比照執行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規定後方可流通。
第三十四條 公司在退市期間因配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或者送股而相應增加的股份,其限售期與原對應的股份相同。
第三十五條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或者由公司回購。
公司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重新上市後的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委託他人管理或者由公司回購。
第三十六條 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後,其保薦機構應當在公司重新上市後當年及其後的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內履行持續督導職責,並於每一年度報告披露後的十個交易日內向本所提交持續督導總結報告並公告。
㈧ 退市進入三板的股票若一直不能重新上市,那麼這股票怎麼辦一直三板呆著
㈨ 股票退市了,還可以重新上市嗎
上市公司退市後可以和有實力的公司進行重組,重組成功後可以申請恢復上市,恢復上市後在退市前買入的股票還可以進行正常交易,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重組無望的,在一定時間後將會被打入三板市場,在退市前買入的股票就要辦理轉託管至三板市場,並開立三板市場交易帳戶,按照三板市場的要求進行交易。
㈩ 如果股票退市,沒辦確權,股票重新上市我的股票還在嗎
你好,可以去營業部確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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