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票退市有什麼規定
① 請問股票退市規則是什麼
簡單說有下面這些:
(1)連續虧損(出現「二一二」報表重組法,即連續兩年虧損後,接著整出一個年度的微利,然後再連續兩年虧損,如此循環往復的現象即行退市);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連續四年凈資產為負,終止上市);
(4)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5)為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
(6)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
(11)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三次公開譴責;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2006年11月29日發布的《中小企業板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定》規定了專門適用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的幾項退市標准:
(1)凈資產為負值;
(2)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
(3)對外擔保余額超過1億元且占凈資產的100%以上;
(4)關聯方違法違規佔用資金余額超過2000萬元或占凈資產的50%以上;
(5)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
(6)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面值;
(7)連續120個交易日內累計成交量低於300萬股。
② 香港股票退市後散戶的股票怎麼辦
要拿著相關的證明,然後去相關的部門進行退股票就可以了,同時也可以在相應的APP上進行退股,或者是進行出售股票。
③ 股票退市標准有哪些
根據最新的規定,目前股票退市的標准可分為四種:交易類、財務類、規范類、重大違法類。1、交易類:股價低於1元或市值低於3億則退市;2、財務類:連續虧損4年會終止上市、營業收入連續低於1000萬元4年退市、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6個月退市、營收低於1億退市、科創板和創業板現行的營業收入和扣非凈利潤的組合指標引入主板和中小板,企業年度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退市等。3、規范類:連續3年虧損暫停上市,如次年轉盈可恢復上市變為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連續2年觸發財務類標准即退市。4、重大違法類:連續三年的利潤造假金額超過當年對外披露利潤的 100%;累計造假金額要達到 10 億元以上等。具體的規定細則解讀,你可以參考下點掌財經上的相關說明。
④ 香港股市想要退市的話,需要達到什麼條件
個人認為香港股市想要退市的話,不需要達到什麼條件。因為香港沒有退市機制,一般情況下都是公司自己申請退市。據傳,香港交易所正在研究"仙股"退市機制 ,但是由於香港上市小企業太多,也是受到了多方的反對。
⑤ 香港的股票退市機制或條件是怎麼樣的
香港沒有退市機制,一般情況下都是公司自己申請退市。據傳,香港交易所正在研究"仙股"退市機制 ,但是由於香港上市小企業太多,也是受到了多方的反對.
所以現在是沒有的
⑥ 香港股票退市
2002年7月25日(周四),香港聯交所發表咨詢文件稱,香港主板將首次引進上市公司除牌機制,3年連續虧損且變成負資產,或3年連續虧損且在30個連續交易日中其平均證券市值小於5000萬港元,或在連續30個交易日中平均股價小於0.50港元的上市公司。
⑦ 股票退市需要什麼條件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終止上市或被動終止上市。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⑧ 港股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你好,香港交易所營運的是一個持續交易的市場,雖然一貫的政策是上市公司的股份應盡可能持續交易,但為維持市場公平有序,交易所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及條件下可能會把公司停牌或除牌。此外,交易所亦可能在以下情況把公司停牌或除牌:
1、發行人(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而情況屬嚴重者;
2、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
3、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
4、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