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股票有否強制退市制度
❶ 境外股票市場一般有哪些退市制度
紐約交易所主板退市標准包括股權分散程度、股權結構、經營業績、資產規模等指標,導致上市公司終止上市的情形主要包括:(1)股東數少於600個,持股超過100股以上的股東數少於400個;(2)社會公眾持有股票少於20萬股或其總市值少於100萬美元;(3)最近5年連續虧損;(4)總資產少於400萬美元,且最近4年連續虧損;(5)總資產少於200萬美元,且最近2年連續虧損;(6)連續5年不分紅。
納斯達克對不同類型公司有不同的退市標准。要維持上市地位,經營型公司必須滿足:(1)凈資產不低於400萬美元;(2)公眾流通股不低於75萬股;(3)公眾流通股市值不低於500萬美元;(4)買方報價不低於1美元;(5)股東不少於400個;(6)做市商不少於2個。增長型公司必須滿足:(1)總市值不低於5000萬美元,或總資產不少於5000萬美元,且總收入不少於1500萬美元;(2)公眾流通股不低於110萬股;(3)公眾流通股市值不低於1500萬美元;(4)買方報價不低於5美元;(5)股東不少於400個;(6)做市商不少於4個。
英國倫敦交易所主板退市情形包括:(1)交易所依據上市規則認為該有價證券不再適宜繼續交易;(2)上市公司無法滿足上市之持續性義務,如公眾持股低於25%,且未能在允許時間內改善;(3)暫停交易超過6個月;(4)上市公司完成反向收購。
日本東京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情形包括:(1)上市股票股數少於1000萬股,資本額不滿5億日元;(2)社會公眾股股東數不足1000人(延緩一年);(3)營業活動處於停止或半停止狀態;(4)最近5年沒有發放股息;(5)資不抵債持續3年;(6)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虛假記載且影響很大。
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的,將被暫停上市:(1)公司出現財務困難,嚴重損害其持續經營能力,或導致其部分或全部業務終止經營;(2)公司資不抵債。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的,將被聯交所終止上市:(1)公司被清算或被勒令停業;(2)公司資產的接收人或管理人已被任命;(3)公司已經停止營業;(4)公司應繳納的費用未如數上交;(5)公司與其債權人達成妥協或計劃安排;(6)公司董事被判定觸犯法律,且判決中提及該人有貪污或欺詐行為;(7)公司董事違反證券法;(8)董事、董秘及其他高管依據證券法進行的登記未獲批准,或者被撤銷或暫停。
❷ 港股有沒有退市機制
不退,一個是H股,一個是A股。你不能從中賺取差價,只能互相作為參考。各地影響股市政策,經濟背景,流通的金額等各方面都不盡相同,所以股票價格有比較大差異也是很正常的。
❸ 香港股市想要退市的話,需要達到什麼條件
個人認為香港股市想要退市的話,不需要達到什麼條件。因為香港沒有退市機制,一般情況下都是公司自己申請退市。據傳,香港交易所正在研究"仙股"退市機制 ,但是由於香港上市小企業太多,也是受到了多方的反對。
❹ 重大違法的強制退市制度有哪些
從深圳證券交易所獲悉,為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於修改〈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健全資本市場功能,深交所日前發布《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五是上市公司最近六十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作出三次以上行政處罰。
六是交易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情形。
❺ 有港交所退市的股票嗎
不止股票,還有基金,債券,權證(渦輪)期指等各種金融工具。
❻ 香港的股票退市機制或條件是怎麼樣的
香港沒有退市機制,一般情況下都是公司自己申請退市。據傳,香港交易所正在研究"仙股"退市機制 ,但是由於香港上市小企業太多,也是受到了多方的反對.
所以現在是沒有的
❼ 面對如此瘋狂IPO發行,是不是應該推出強制退市制度呢
新股總會成為市場下跌的罪魁禍首。巨豐財經《巨豐訪談》欄目提及新股發行過慢,容易引發場內資金對次新股的極端炒作,過快容易引發市場流動性趨緊,引發市場大幅波動。監管層應該採取適中的發行速度。
經濟學家韓志國多次對股市監管提出不同意見,部分言辭相當激烈。他表示,中國股市的新股發行實在是太多太濫,市場已經不堪重負,生態環境已被嚴重污染。上市公司的動機不純;上市的捷徑是財務造假;沒有退市機制的大規模上市必然形成“腸梗阻”;違法成本太低使得很多上市公司及其負責人不惜以身試法。
新股應採取適中的發行速度
新股高速發行在緩解IPO堰塞湖的同時,會給股市帶來更多的限售股,限售股的“堰塞湖”越積越高。據研究人士分析,每一家公司的上市都將會給股市帶來不少於3倍於首發流通股規模的限售股。因為根據現行《證券法》規定,公司總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下的,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即可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達到10%即可。如此一來,新股加速發行就會給股市帶來大量的限售股,而這些限售股在上市一年後或三年後都將上市流通,股市因此越發淪為限售股股東的提款機。最近被市場詬病的第一創業並不是個案。
證監會副主席姜洋曾表示,對於走不動、跟不上或者有重大違法的上市公司,要嚴格執行強制退市制度,實現優勝劣汰,增強市場活力。目前市場上“走不動、跟不上”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數,這類上市公司“苟活”於市場,不僅導致市場投機行為加劇,也從整體上拉低了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讓這些公司退出市場是應有之義。
中國證監會對退市制度進行改革,並發布了《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若干意見》發布後,真正因觸發相關條款被退市的公司只有兩家,一家是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博元投資,另一家則為欺詐發行的欣泰電氣。兩家公司都非常具有代表性,也體現出監管部門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決心。盡管如此,由於目前市場上的僵屍公司仍然大量存在,《若干意見》並沒有發揮出優勝劣汰的功效。
優勝劣汰,市場有進有出方為健康。退市機制發揮效用無疑是當下IPO加速形勢下業內人士呼籲最多的觀點。隨著ST新都(更名為“新都退”)進入退市整理期,成為今年首家從A股退市的公司。
滬深交易所均制定了較為完善的退市制度:對於滬深主板和深市中小板公司,在從A股市場摘牌之前,一般都會先經歷風險警示(*ST或ST)、暫停上市階段,在不滿足恢復上市條件後,才會被交易所強制終止上市,從交易所摘牌;對於深市創業板公司而言,中間少了一個風險警示環節,觸發相關條件後,直接進入暫停上市階段,去年進入暫停上市階段的欣泰電氣便是一例。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教授談到,我國證券市場的退市比率嚴重偏低,一些垃圾股“死而不僵”,一些地方政府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往往也願意拿出大量的資金來幫助這些公司“保殼”,因此形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嚴重扭曲了整個A股市場的估值體系,助長了投機炒作之風。IPO常態化,已經在向解決方向努力。
業內人士建議:
1,加大執法力度,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利益攸關,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建議對造假上市的公司,直接退市。必要時可成立證券法庭,從整體司法體系予以完善。可借鑒美國成熟市場,歐美多數財務夠上市條件的公司因為未來沒有持續的成長性基本上都無法上市。另外造假公司國會開聽證會審理,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可借鑒成熟市場的管理經驗,讓上市公司不敢造假,在制度的約束下,遵紀守法。
2,加強監管,二級市場上利潤操縱,股價操縱,所以整體市場不成熟。目前價值扭曲,對大股東輸送利益,對於上市公司大小非減持的行業,應該實施更嚴格的監管規則來約束,使整體估值體系回歸價值。建議IPO節奏市場化,監管常態化,向注冊制挺進,讓證券市場充分發揮融資功能。
❽ 香港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被強制退市,持有股票人怎麼辦
香港並無退市機制,財務造假都只會停牌。只有當長期停牌也未能完提交財務報告才會除牌!
❾ 香港股市的股票退市之前有什麼提示有沒有像中國股市前加個ST類似的
幾毛一分的人家香港人稱之為仙股。多數可以人為操縱,不要想輕易嘗試哦
正如上面那位老兄說的,港股沒有ST哦,買仙股容易掛
你選股之前可以先把那公司的情況搞清楚,做到心中有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