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持有公司股票離職時要求公司退回但是公司不退還是否有影響
㈠ 我持有公司股票,但現在我離職一年,能否起訴公司並退回公司股票!
具體要看合同約定進行處理的
㈡ 辭職後公司要求退回所持內部股份合理嗎
內部股份與上市的股票不一樣,是以公司發行內部股份的文件為準的.
所以辭職後公司要求退回股份是合理的.
㈢ 持股員工離職,公司可以要回股權嗎
你好,我大部分公司實行股權激勵制度就是讓員工持股,初衷是為了激勵員工激勵員工,那麼前提肯定是要在用人單位上班工作,那麼等你離職的時候你們這個股權肯定少相應的收回的這是大部分公司實行的這樣一個制度,那您這邊的話除非是公司有其他的合同約定,否則一般是要收回的。
㈣ 公司離職後公司內部職工股可以不退嗎
當然可以不退!離職是你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但並不妨礙,你持有公司的股票,你仍然是公司的股東!
㈤ 離職了可是公司不退還我購買股權的錢
如果公司沒有上市情況下,你通過股東大會退股,單位相關機構不批準的,反映到勞動局解決,甚至上訴法院解決。
如果公司上市情況下,那麼你只能通過拋銷來轉讓股份。
㈥ 持股員工離職時股份如何處置
1、員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於多了個身份,該公司的自然人股東,這是法律認定的,只要他不賣出股票,誰也剝奪不了他的股東權利,即使他辭職不幹了還是一樣的。
2、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沒有上市的,勞動者辭職,單位就要求勞動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勞動者可以不退股的。
3、《股權管理辦法》規定: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拓展資料
1、2009年1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9號公布《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4條,自2009年3月1日起實施。
2、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4號公布《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該《規定》第23條決定,廢止2009年1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
㈦ 離職後增資股權公司可以不退回給員工
勞動者離職後,提出退股的,那麼公司必須按照股東大會規定,按市場價格退還股份的,不然,勞動者要通過法院解決。
㈧ 公司股份分給員工,員工離職後自動返還公司,是否可行
廣東胡律師:
你說的這個應該是屬於公司福利的一種虛擬股,這個就要看你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了。
㈨ 持有公司股權的專業人員離職時,要求退回股權,行得通嗎
關鍵是當初授予他股權的時間是不是簽訂的有協議,比如說要求供職幾年內離職,股權不能轉讓而會被無條件收回;或是有相關的約定限制股權轉讓的條款,假如當初是贈與或是獎勵他的,沒有任何的限制條款,那他今天在離職的時間想要把股權重新賣給公司的要求並不過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也祝願您投資順利,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