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偷稅漏稅影響股票嗎
1. 范冰冰復出為什麼偷稅漏稅還可以復出的呢
因為中國刑法對偷稅處罰的相關規定進行了修改,現在已經沒有偷稅罪,而是逃稅罪,而且增加了對逃稅罪的初犯,滿足相關條件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七)》。該修正案對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偷稅罪作了重大修改,修改後的內容為:「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相比原來刑法對偷稅處罰的規定,增加了一款新的規定,對逃稅罪的初犯規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特別條款。也就是上文所說的「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根據此條規定,對逃避繳納稅款達到規定的數額、比例標准,已經構成犯罪的初犯,滿足以下三個先決條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一是在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二是繳納滯納金。三是已受到稅務機關行政處罰。
范冰冰肯定就是根據此條規定,在補交稅款,加收滯納金,並接受罰款的情況下,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如下次再犯,就一定會坐牢了.范冰冰運氣好,刑法修改了.像她的前輩劉曉慶就沒那麼好的運氣了,當年的刑法對偷稅罪沒有初犯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劉曉慶當年就因為偷稅罪去坐牢了.
2. 受范冰冰影響的股票有哪些
針對「陰陽合同」事件,國家稅務總局給予最新回應表示,已責成江蘇等地稅機關依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明星「陰陽合同」涉稅被調查一事,影響的不光是范冰冰其自身,也對與其關系密切的兩家上市公司,華誼兄弟與唐德影視股價產生沖擊。
今日早盤,華誼兄弟開盤大跌9.66%,唐德影視大跌8.42%。其他影視股,如橫店影視、光線傳媒也出現大跌。
這件事最初的導火索是崔永元炮轟《手機2》劇組成員。這部電影是浙江東陽美拉傳媒有限公司、華誼兄弟電影有限公司出品的劇情片,由馮小剛執導,由葛優、范冰冰、張國立、徐帆、范偉等主演。
先說華誼兄弟,最早可追溯到浙江華誼兄弟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04年。2009年10月,公司在創業板上市。
而東陽美拉成立於2015年9月,當時馮小剛持有公司99%的股權。後來,華誼兄弟斥資10.5億元收購東陽美拉70%的股權。收購之後,馮小剛持股比例下降30%。
東陽美拉的業績,主要靠馮小剛所拍攝的電影票房收入,一旦所拍攝的電影票房低迷,則公司業績很可能受到沖擊。按照當時收購協議,東陽美拉有長達5年的業績承諾。根據華誼兄弟財報,2016年,東陽美拉的稅後凈利潤為10152.84萬元,2017年為11699.95萬元,均完成了業績承諾。
華誼兄弟這些年主要靠不斷收購實現營收、凈利增長。數據顯示,公司全資或控股公司的家數從2009年的6家,暴增到2017年的92家。
而且,華誼兄弟收購的公司,大部分是以高溢價收購的明星公司。比如2015年收購的東陽浩瀚,華誼兄弟以7.56億的價格收購該公司70%的股權,這家公司的股東包括李晨、馮紹峰、鄭凱、陳赫、Angelababy等多位明星藝人。收購給華誼兄弟帶來的商譽高達7.49億。
3. 范冰冰偷稅漏稅行為後,影視行業、出名人物等等的做法及表態
你好!很高興能為你解答,看到請採納,謝謝!
最近,范冰冰偷稅漏稅事件在權威部門公布結果後,也算是有了一個定論,但是其影響力確實非常之大,有的學校老師把范冰冰致歉信作為中學生改錯題拿出來講解,可見這個事情的輻射范圍有多麼廣泛,現在國家稅務總局責成江蘇省稅務局對在范冰冰偷逃稅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負有領導責任的相關單位和人員,依規依紀進行了問責。不知李晨 范冰冰對現在的局面有何感想呢?還有多少有這樣行為的明星藝人沒有被發現呢?
在被曝光有偷稅行為前,毛阿敏、劉曉慶都是那個年代絕對的大眾偶像。
1963年出生的毛阿敏,師從著名歌唱家谷建芬,是那英的師姐,22歲考入南京軍區歌舞團。1987年在南斯拉夫國際音樂節上以一首《綠葉對根的情意》獲演唱表演三等獎,是首位在國際流行歌曲大賽中獲獎的中國流行歌手。《思念》《渴望》《天之大》《燭光里的媽媽》等歌曲深入人心,毛阿敏一時風頭無兩。她連續多年登上春晚,獲得了「晚會天後」的美稱。
而比毛阿敏大8歲的劉曉慶則更是傳奇女星。成名前,劉曉慶曾在農場勞動,還做過襄渝鐵路上的女民兵。1969年,她爬上了軍區政治部首長進城的列車,表演了自己在音樂學院附中學會的彈琴、跳舞,終於成為縣軍區宣傳部的女兵。後來她被八一電影製片廠選中,成了演員。《小花》《芙蓉鎮》等經典影片,不僅為劉曉慶帶來了金雞、百花影後的殊榮,也讓她成為不折不扣的「票房擔當」。1980年,劉曉慶主演了新中國第一部動作片《神秘的大佛》,這部電影賣出了上億的票房——當時的電影票,一張還只有0.25元。1983年,第一屆春晚在央視播出,劉曉慶受邀作為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以女明星身份客串的主持人。
而「80後」對劉曉慶的鮮明印象多數來自她在電視劇《武則天》中珠圓玉潤的扮相。那部電視劇首播於1995年,5年後,她因偷逃稅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
當劉曉慶因稅獲罪,遭遇人生低谷時,一個野心勃勃的煙台姑娘正在逐漸深入演藝圈的核心。
1997年,16歲的范冰冰從上海謝晉影視學校畢業後到北京尋找機會。她在南禮士路附近租了間職工宿舍,每天把BP機供在桌上,等候BP機響聲帶來的希望。三個月後,范冰冰出現在瓊瑤劇《還珠格格》劇組,這部在此後20年持續佔領暑期檔熒幕的電視劇是她改變命運的開始。
4. 關於范冰冰偷稅漏稅你怎麼看
這個問題一直沒得到答案,為什麼范冰冰偷稅8億人民幣,這么嚴重,特別巨大卻不用坐牢。感覺這樣的處罰太讓人不能理解,事情都過了5個月了也沒任何一個部門出來回答。
5. 范冰冰稅收風波一直很低調,趙薇為何經歷股市之事依然高調
性格原因和處事方式不同。像范冰冰事件發生以後,她一直處於一個非常低調的狀態,因為一部分原因是畢竟做了錯事當然要選擇蟄伏起來,另一部分原因是將問題最小化的展現給所有人面前,當然其中還是因為范爺的自身問題。
趙薇是有自己的主見。像她曾經演過的小燕子和依萍一樣,總是那樣有個性,一個角色都能深入人心,正是因為她的獨特,經過一些趙薇身邊人的描述,她本身就是一個性格比較剛烈的人,所以在出現股市風波以後,她還能夠一如既往地站到大眾面前。網路上的輿論攻擊性非常強,像趙薇這樣能夠扛得住社會道德的譴責和網友們瘋狂攻擊情況下依舊高調的做事,高調的做人,也是非常不常見的事情,畢竟這樣的方式只能夠讓人們對她的貶低態度更加強烈,而不會出現任何的改觀。
所以總的來看,還是和他們兩個人的性格有關系。有些時候稍微剛強一點比較好,但有些時候則更需要圓柔一些,才能更好的將所有問題產生的輿論影響降到最低,像他們這樣所帶來的明星效應是非常強烈的,在某些時候更是應該選擇低調行事,才能縮小影響。
6. 范冰冰偷稅漏稅五個億,這件事情她的事業會受到什麼影響,是否這件事會不了了之
稅收是維持國家機器運轉的重要來源 偷稅漏稅無疑破壞國家 歷來是打擊重點 韋唯 劉曉慶就是前車之鑒
7. 范冰冰偷稅漏稅後為什麼沒有坐牢
01、不要多想,因為法律就是這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零一條增加了第四款 ,納稅人逃稅的,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這是范冰冰第一次被抓到偷稅漏稅,並且願意補繳稅款和滯納金,按照法律規定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但是如果她五年之內再犯第二次,就不再適用於本條法律了。
所以大家可以把眼睛擦亮一點,多多監督,勿使國家再流失一分稅款,畢竟2020年,我們國家財政支出已經足夠巨大了。
最後:
范冰冰不坐牢沒有什麼黑幕,劉曉慶坐牢也是咎由自取,毛阿敏沒坐牢我覺得應該感謝她的經紀人捨命相救吧大概。作為高收入的明星,還要偷稅漏稅,讓人不恥,偷稅漏稅的明星想要復出東山再起,我還看是算了吧!明星多了去了,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不少,又不是什麼稀缺資源,即然你做不好公眾人物,就坐一個普通人吧,別老想著給自己洗白,沒必要,我們也不是傻子。
8. 范冰冰真的偷稅漏稅嗎
是事實。
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
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8)范冰冰偷稅漏稅影響股票嗎擴展閱讀
處罰結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管轄,江蘇省稅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追繳稅款2.55億元,加收滯納金0.33億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范冰冰採取拆分合同手段隱瞞真實收入偷逃稅款處4倍罰款計2.4億元,對其利用工作室賬戶隱匿個人報酬的真實性質偷逃稅款處3倍罰款計2.39億元;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計收入偷逃稅款處1倍罰款計94.6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對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兩戶企業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各處0.5倍罰款,分別計0.51億元、0.6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