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股票收益屬於婚前財產
A. 婚前以個人財產投資股票,婚後股票收益如何處理
按照新修訂的婚姻法的規定,判斷夫妻共同財產的標准就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為時間標准.即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按照你所講的情況,你投入時的股票本金是你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後如果產生了收益的,則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過專門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如果你願意離婚時平均分割該收益的,協商離婚或是在訴訟離婚後與對方達成調解,否則肯定要按照法律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平均分割.
如還有不明之處,可發消息進一步詢問.
B. 股票與婚前財產的問題
1、如果是婚前股票,那麼婚前的股票作為個人財產,婚內投資收益為夫妻財產。婚內投資股票屬於夫妻財產。
2、股票明細可以反映投資情況,以登記結婚之日起算;或者製作夫妻財產協議約定財產分配情況。
C. 婚前投資,婚後得到收益,此收益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投資婚後收益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得看投資收益的具體內容是什麼,不同的內容會有不同的結果。
1、當事人以個人財產投資於公司或企業,若基於該投資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則對該公司或企業生產經營產生的利潤分配部分如股權分紅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應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2、當事人將屬於個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對房屋這類重大生活資料,基本上是由夫妻雙方共同進行經營管理,包括維護、修繕,所取得的租金事實上是一種夫妻共同經營後的收入,因此,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租金一般認定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證據證明事實上房屋出租的經營管理僅由一方進行,則婚姻存續期間的租金收益應歸房產所有人個人所有。
3、當事人以個人財產購買債券所得的利息,或用於儲蓄產生的利息,由於利息收益是債券或儲蓄本金所必然產生的孳息,與投資收益具有風險性的物質不同,應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權歸屬為個人所有。
4、當事人以個人財產購買了房產、股票、債券、基金、黃金或古董等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市場行情變化拋售後產生的增值部分,由於這些財產本身僅是個人財產的形態變化,性質上仍為個人所有之財產,拋售後的增值是基於原物交換價值的上升所致,仍應依原物所有權歸屬為個人所有。
D. 新婚姻法,對於婚前財產投資股票的收益,雙方如何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存在貢獻大小的問題,這是個原則問題。所以對共同財產只能平均分割。
E. 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炒股所得收益在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炒股也屬於一種投資,個人認為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炒股所獲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F. 請問婚前投資股票的金額是否算婚前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釋中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