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成本法的分錄
㈠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分錄問題
首先看成本法的規定,只有被投資企業實際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才能記為投資收益或者初始投資成本的回收。其次,對被投資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投資方應作為當期投資收益或者沖減初始投資成本。問題是,多少應該沖減投資成本,多少應該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當年度實際分紅32 000 000*3%=960 000
應確認投資收益的金額嚴格來說並非是20 000 000 X 3% = 600 000,(因為還可能有其他原因引起所有者權益的變動,而非凈利潤本身,特別是被投資方公允價值的變動),而是960 000-360 000=600 000。那麼問題是為什麼是360 000作為本年度應沖減的投資成本。
回過來看:
應沖減投資成本的金額 = (18 000 000 + 32 000 000 - 20 000 000) X 3% - 540 000 = 360 000(元)
當年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實際上是對上年利潤分配方案中一般已宣告但實際未分配的部分,比如07年發放的一定是06年的現金股利。
18 000 000 + 32 000 000 實際上是累計的分紅,即累計收益,減去20 000 000(這里是指2007年度實現的凈利潤),表示的是,總共有那麼多收益,其中一部分是在2007年1月1日投資後獲得的凈利潤,那麼扣減掉的就是2007年1月1日前購買時該被投資企業已經實現的未分配凈利潤在07年以後分配而已,實際上這部分權益在購買時已經包括在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了,所以應該沖減掉。
比如09年被投資方的凈利潤和實際分派的現金股利和利潤為時:
2009 30 000 000 40 000 000
應沖減的投資成本的金額=(18 000 000 + 32 000 000 + 40 000 000 - 20 000 000 -40 000 000)*3% - 540 000 -360 000=0
表示不用沖減成本了,往後的各年也不需要再計算沖減的成本了,而且往後算出來一定是負的。
借:銀行存款 40 000 000*3%
貸:投資收益 40 000 000*3%
即可。
㈡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的分錄
1、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分錄:
一、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貸:銀行存款
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
二、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初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
企業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投資收益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註: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借記「應收股利」科目,不記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三、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按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
借/貸:投資收益(按其差額)
2、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的分錄:
一、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時:
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公允價值份額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
二、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公允價值份額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公允價值份額)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差額)
三、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
借:銀行存款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以計提的減值)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或借記)
——其他綜合收益(或借記)
應收股利(尚未領取)
投資收益(差額,或借記)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或相反分錄)
(2)股票投資成本法的分錄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二、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當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小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通常情況下,小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的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
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
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金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一般應當保持不變。
(二)股權持有期間內,企業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
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
五、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權益法核算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應根據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進行調整。
(二)股權持有期間,企業應於每個會計期末,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
如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企業應按應事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如被投資單位發生凈虧損,則應作相反分錄,但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減記至零為限。
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分得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
六、小企業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㈢ 關於股票投資的會計分錄
1、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成本 140000
投資收益 720
應收股利4000
貨:銀行存款144720
2、借:銀行存款4000
貨:應收股利4000
3、借:公充價值變動損益 12000
貨: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充價值變動 12000
4、借:銀行存款 104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充價值變動 9000
貨: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5000
投資收益 8000
借:投資收益 9000
貨:公充價值變動損益 9000
5、借:應收股利200
貨:投資收益 200
6、借:銀行存款 200
貨應收股利 200
7、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充價值變動 2000
貨:公充價值變動損益 2000
(3)股票投資成本法的分錄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衍生金融資產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證券)的代理承銷證券,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1331 代理承銷證券」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於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
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㈣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轉權益法的會計分錄解釋(例題)
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核算時,需要進行追溯調整,即剩餘的40%的股權視同在一開始的時候就是按照權益法進行的核算。
由於在自取得投資至處置時這段時間里,要調增的長期股權投資=5000*40%=2000(萬元)。然而這僅限於處置當年實現的凈利潤的部分。對於跨了年的就不能直接調投資收益的數了,而是對應的調留存收益。
由於其中1000萬元的凈利潤是當年的,可以直接調整投資收益。其中4000萬元的凈利潤是跨了年的,不能直接調投資收益,而是調整留存收益的數=4000*40%=1600。因此有了下面的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 2000
貸:投資收益 4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440(1600*90%)
盈餘公積 160(1600*10%)
5000萬是自A公司取得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後至部分處置投資前B公司實現的凈利潤,4000萬4000萬是自A公司取得投資日至2009年年初實現的凈利潤。同時也說明A單位在2009.01.01~2009.01.06之間,B公司的凈利潤是1000萬。
(4)股票投資成本法的分錄擴展閱讀
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一、處置部分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差額)
二、剩餘部分追溯調整
1、投資時點商譽的追溯
剩餘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按照剩餘持股比例計算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屬於投資作價中體現的商譽部分,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屬於初始投資成本小於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同時,應調整留存收益。
2、投資後的追溯調整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留存收益(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原投資時至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被投資單位留存收益變動×剩餘持股比例)
投資收益(處置投資當期期初至處置日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變動×剩餘持股比例)
其他綜合收益(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變動×剩餘持股比例)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其他原因導致被投資單位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剩餘持股比例)
㈤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會計處理
成本法下在被投資單位宣布發放股利是確認收益。如果所發放的股利不是投資後產生的,則需抵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具體計算可看中級會計書或注會課本關於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處理
在財務課上,經常要對某項投資進行事先評估,通過計算,得出一個值,然後定論應不應該投資。
我想問的是,生活中對某項投資進行評估,通過計算公式和一些理論得出一個值然後確定能不能投資,比如,得出結論:可以投資。那我真進行投資了,有沒有虧損的情形呢?我覺得應該有,可是要是真有了,那就和評估的結論相反了,可是評估的結論是根據某項指標某個理論得出的,是有充分依據的
㈥ 長期股權投資 成本法 分錄
2007年1月1日
借:長期股權投資 800萬元
貸:庫存現金 800萬元
2007年4月1日
借:應收股利 15萬元
貸:長期股權投資 15萬元
5月2日
借:銀行存款 15萬元
貸:應收股利 15萬元
2008年3月12日
借:應收股利 12萬元(=80*15%)
貸:投資收益 12萬元
此時,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800-15=785萬元
750-785=-35萬元,計提減值准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 35萬元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35萬元
2009年1月20日:
借:銀行存款 9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35萬元
貸:長期股權投資 785萬元
貸:投資收益 150萬元
㈦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分錄怎麼做
採用成本法核算的小企業,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一般保持不變(所以它一般不存在虧,因為是按成本法嘛)。分錄如下:借:應收股息
貸:投資收益(被告知發放股利時的分錄。)採用權益法的話,按投資所佔的百分比分擔盈虧:盈時分錄: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投資收益虧時: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
㈧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下實現凈利潤的分錄怎樣作
實現凈利潤不做分錄,發放股利時,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
一句話是指採用成本法計算長期股權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宣布要給股東分紅的時候,投資方按照自己應享有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具體分析如下:
假如A公司投資B公司,佔有B公司10%的股份,當B公司2011年產生了100萬的凈利潤,但是A公司採用的是成本法,所以不用做任何賬務;但是當B公司宣布拿出2011年凈利潤中的50萬分派現金股利的時候,A公司就應當收到B公司宣布分派50萬中的10%,即5萬元,這5萬就應當確認投資收益。
㈨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核算方法
一、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貸:銀行存款
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
二、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初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
企業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投資收益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註: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借記「應收股利」科目,不記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三、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按原已計提的減值准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
借/貸:投資收益(按其差額)
註:長期股權投資在成本法核算下,實現凈利潤、發生虧損,投資單位不做賬務處理
(9)股票投資成本法的分錄擴展閱讀:
一、長期股權投資(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企業對其他單位的股權投資,通常視為長期持有,以及通過股權投資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
二、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兩種:一是成本法;二是權益法。
(一) 成本法核算的范圍
1.企業能夠對被投資的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二)權益法核算的范圍
1.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占股權的20%-50%)的長期股權投資。即企業對其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