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股票投資的婚姻
❶ 老公炒股賺的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老公炒股賺的錢算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的收益;……」。
股票屬於投資所得收益,因此一方以個人財產炒股賺的錢,依據法律應屬夫妻共同財產。
❷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股票投資的分割問題
那得看用於股票投資的45萬是從哪來的了:
1、如果那45萬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剩下的16萬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那45萬是妻子的個人財產,那麼剩下的16萬還是妻子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理由:法律只規定了投資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沒有規定用於投資的本金屬於共同財產,因此如果妻子是用個人財產去投資的話,那麼用於投資的本金還是個人財產,那16萬就屬於本金(因為沒有收益)
❸ 老公婚後投資的股票收益有沒有老婆一半
有啊!只要是婚後的財產。不管老公做的什麼,投資都有老婆的一半兒。
❹ 婚前投資股票婚後增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該規定明確了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股票的增值部分作為一種生產、經營收入,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就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從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來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認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負舉證責任。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的,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後的增值或貶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但本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存款在婚後的而利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爸這種情況,本金是屬於你爸個人財產,但是婚後的增持部分要算夫妻共同財產。
❺ 股票算不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對於股票婚後增值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收益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股票的增值利益從法律性質上來看,與孳息有著本質區別,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應當被視為孳息。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財產在婚後的自然增值就要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如果是在婚前買入股票後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產生的股票增值,那麼增值部分應當視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在買入股票後進行了積極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後財產追加投入的,應當視為投資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對方對婚前所購買的股票進行了積極的操作管理,並以家庭收入參與股票投資中,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這部分的股票增值部分應當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有權要求法院將此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❻ 充滿理想的事業型的男人(從事經商和股票投資工作),應該找一個怎樣的妻子才會婚姻美滿
首先,別去找你愛的人,因為那樣你會很辛苦,會影響你的事業;
其次,別去找拜金的女人,那樣你會不安全;
所以,找一個愛你的、你不討厭的、不拜金的女人,會是你最佳的選擇。
❼ 婚前以個人財產投資股票,婚後股票收益如何處理
按照新修訂的婚姻法的規定,判斷夫妻共同財產的標准就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為時間標准.即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按照你所講的情況,你投入時的股票本金是你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後如果產生了收益的,則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過專門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如果你願意離婚時平均分割該收益的,協商離婚或是在訴訟離婚後與對方達成調解,否則肯定要按照法律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平均分割.
如還有不明之處,可發消息進一步詢問.
❽ 新婚姻法,對於婚前財產投資股票的收益,雙方如何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存在貢獻大小的問題,這是個原則問題。所以對共同財產只能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