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股票投資部招聘
㈠ 國企的股票為什麼不值得投資
我不喜歡投資大型國有企業的股票——雖然說投資上講究將觀點以模稜兩可的方式暗示出來,但我認為,在投資大型國有企業股票的問題上,並不需要模稜兩可;而作為業余投資者,我也沒必要模稜兩可。
不符合投資的定義
格雷厄姆和多德在經典的1934年版的《證券分析》一書中指出:
「投資是指根據詳盡的分析,本金安全和滿意回報有保證的操作。不符合這一標準的操作就是投機。」
(來源:格雷厄姆,多德:《證券分析》,海南出版社,2006. 43-44頁)
對於大型國企的普通股股東來說,其最大的缺陷就是滿意回報無法得到保證,即使在企業經營良好的情形下。下面解釋一下原因。
內在的利益沖突
大型國有企業的使命和最大化股東利益的原則是存在顯著的利益沖突的。大型國有企業的使命通常是控制國民經濟命脈,提供社會需要的產品,維護社會穩定。這並不包括「最大化股東利益」一項。在實踐中,大型國有企業經常奉政府之命,以規定價格提供產品,而這一價格水平往往低於正常的供需平衡時的價格水平,這樣將減少或損害股東利益。例如,電力等公用事業產品的價格由政府嚴格管控,此行業的大型國企即使明知因此而微利或虧損,它們也不得不繼續生產,最多隻能略微降低供給。同一行業的小型國企或民營企業的處境要略好於大型國企,因為它們至少還有停產可供選擇。除此之外,大型國有企業還承擔著吸收就業以維護社會穩定的使命,特別是在競爭性領域,大型國有企業激烈競爭,但又不能裁員,產能明顯過剩,最終導致全行業微利或虧損,但競爭失利者又因維穩而無法退出,大大延長了全行業的困難時期,這對股東來說是非常糟糕的,鋼鐵業就是一個例子。
最近的一則新聞《國資委:石油石化電網通信向公益型國企改革》(來源:http://news.163.com/11/1212/04/7L20G38I0001124J.html)更佐證了此觀點。新聞中,國務院國有資產委員會副主任邵寧表態:
「談及公益型國企,邵寧指出,此類國企具備四個特徵,首先,其產品關繫到國民經濟發展基本條件;第二,在經營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壟斷或寡頭競爭;第三,定價機制由政府控制,該類企業自身沒有定價權;第四,企業社會效益高於經濟效益,應經常承受政策性的虧損。『在中央層麵包括如石油石化、電網、通信服務等領域的企業,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氣、公共交通等方面的企業』,他解釋。」
這里的意思非常明確,即這些國企是公益性的,可以「經常承受政策性的虧損」,股東利益根本不做考慮。在這個大前提下,投資者為何要把錢投入到不考慮自己利益的企業中去呢?甚至,這些國企是否應上市都存疑。公益性的慈善機構不能上市,公益性的國企上市,有資格么?
綜上所述,大型國企的使命和股東利益存在內在沖突,導致股東利益無法最大化,甚至國企掌門人根本不考慮股東利益,導致其並不適合投資。
普通股股東的弱勢地位
巴菲特曾經在《通貨膨脹如何欺詐股票投資者》中指出:
「美國的投資者已經只擁有D級的股票。A、B、C級股票的擁有者是對企業征所得稅的聯邦、州、市級政府。確實,那些「投資者」並不擁有企業的資產。但是,他們卻獲得企業盈利的主要一塊。D級股票擁有者把盈利再投入來積累資本。增加的資本所創造的盈利卻被政府收走。
A、B、C級股票的另一個誘人之處就在於股票持有者可以不經任何一方投票,就立刻,突然地提高對企業的盈利分成。比如A級股票(聯邦一級)只要國會採取行動就行了。更有趣的是,這3個等級的其中一級有時投票決定增加企業過去盈利的分成。1975年在紐約運營的企業就發現自己處於這種可怕的境地。無論何時,只要A、B、C級股票擁有者自己投票決定增加盈利份額,剩下的部分– 也就是留給D級普通股票投資者的部分,肯定減少。
展望未來,長期看A、B、C級股票擁有者投票決定減少自己份額的可能性不大。D級股票能保住自己那一份就不錯了。」
(來源:http://barrons.blog.caixin.com/archives/2948)
對於中國的大型國企的普通股股東來說,情況甚至更糟糕,普通股股東大概只能算是E級。排在他們前面的有:
A級:大型國企的管理層;
B級:國稅和國家徵收的費用;
C級:地稅、地方徵收的費用,地方維穩的開支;
D級:債權人;
在這樣低級別的位置上,普通股股東想擴張他們在利益中分成比例,幾乎是不可能的;甚至他們能保住他們在分成比例中的那一份都難。現成的例子非常多:
在煤炭行業因煤炭價格上漲而獲益時,資源稅開始徵收,並以各種方式逐漸提高稅率,導致股東的分成比例降低;
某些有優勢地位的國企受政府的維穩壓力,被迫兼並效率低下的其他企業,使自身處境困難甚至倒閉,股東受巨額損失,鋼鐵行業的例子甚多;
有人認為在香港上市,受境外的監管和境外股東的壓力,普通投資者能保住自己的那一份分成,但最近的例子告訴我們這也是靠不住的。財政部控股的交通銀行2010年經營相當好,其凈利潤高達390億元,但在對待普通股股東上,卻十分吝嗇,其派發的現金紅利僅為11億元,相對於390億元的利潤簡直就是九牛之一毛。不僅如此,這11億元中的5.6億元還被作為稅收上繳給了交通銀行的控股股東財政部。上市公司分紅時不盡量幫助股東減稅,卻想方設法設計方案多交稅,這么荒唐的分紅方式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各位見多識廣的資深投資者,你們曾經見過嗎?在這里,股東的利益被嚴重地損害了。即使有香港知名股評人的強力質疑和H股小股東的批判,也無法改變這一事實(來源:http://finance.people.com.cn/bank/GB/15834114.html)。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即使在大型國有企業經營良好,普通股股東的權益也無法得到保障,有隨時被剝奪走的可能,這是由於股東的極低的地位決定的。
結論
由於上述原因,我認為大型國有企業股票不值得投資。即使某些人爭辯說,有些大型國企股的股價極其便宜,有「交易性機會」,但這種「交易性機會」並不屬於投資的范疇,這只能算是投機。如果真的要去做這種投機,也請做出精明的決策,應該著重於找那些毛利率相對低的行業中的經營較規范的大型國企,因為比普通股地位高的利益分成者暫時還不會提更高的分成要求,並且此時這家企業的使命和股東利益最大化的要求暫時還沒有沖突:它們都要求更高的利潤。對於毛利潤特別高的行業,則應該迴避,因為隨時可能有地位高的利益分成者要求更高的分成比例,股東只能打碎了牙往肚裡咽。
對於小型的、處於和民企激烈競爭環境中國有企業,我認為還是值得投資的,但這仍然需要仔細地分析。當然,這樣的小型國企最好還是民營化,由此才可解除其體制上的禁錮,釋放盈利潛力。
㈡ 國企在職員工可以在別的企業投資做股東嗎
國企在職員工可以在別的企業投資做股東。只要不是公務員就可以。
股東在公司的法律地位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股東作為投資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推動經濟的發展效果。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2)國企股票投資部招聘擴展閱讀:
股東有以下幾類
按不同的標准,公司股東可以分類如下:
一、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
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為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託人。
二、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三、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四、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
以股東持股的數量與影響力來分,可分為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絕對控股股東與相對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資本總額50%或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另外,公司股東還可以分為大股東和小股東,當然,這是一組相對的概念。
㈢ 天津貴金屬交易所或者股票交易所算國企嗎他招聘的業務員或者別的員工也算國企人員
不算。。。
㈣ 員工可否持有國有控股企業的股票
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是可以投資持股的,投資持股的方法如下:
一、需清退或轉讓股權的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范圍《規范意見》所稱國有企業,是指各級國有及國有控股(含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企業及其授權經營單位(分支機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是指國有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經營管理人員、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企業職能部門正副職人員等。企業返聘的原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退休後返聘擔任中層以上管理職務的人員亦在《規范意見》規范范圍之內。二、涉及國有股東受讓股權的基本要求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清退或轉讓股權時,國有股東是否受讓其股權,應區別情況、分類指導。國有企業要從投資者利益出發,著眼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結合企業發展戰略,圍繞主業,優先受讓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所持國有控股子企業股權,對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有的國有參股企業或其他關聯企業股權原則上不應收購。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所持股權不得向其近親屬,以及這些人員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轉讓。三、國有股東收購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股權的定價原則經同級國資監管機構確認,確屬《規范意見》規范范圍內的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股東收購其所持股權時,原則上按不高於所持股企業上一年度審計後的凈資產值確定收購價格。四、國有企業改制違規行為的處理方式經核查,國有企業在改制過程中,違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9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60號)等規定,有下列情況的,在實施《規范意見》時,必須予以糾正。(一)購股資金來源於國有企業借款、墊付款項,或以國有產權(資產)作為標的通過保證、抵押、質押、貼現等方式籌集。改制為國有控股企業的,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違規所得股權須上繳集團公司或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指定的其他單位(以下統稱指定單位),其個人出資所購股權按原始實際出資與專項審計後凈資產值孰低的價格清退;持有改制企業股權的其他人員須及時還清購股借、貸款和墊付款項;違規持股人員須將其所持股權歷年所獲收益(包括分紅和股權增值收益,下同)上繳指定單位。改制為非國有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參照上述規定進行糾正,也可通過司法或仲裁程序追繳其違規所得。(二)納入企業改制資產范圍的國有實物資產和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等無形資產,以及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特許經營權等,全部或部分資產未經評估作價。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須按原始實際出資與專項審計後凈資產值孰低的價格清退所持股權,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管理層、改制企業管理層及參與改制事項其他人員須將其所持股權歷年所獲收益上繳指定單位;未經評估資產須進行資產評估作價,重新核定各股東所持股權。情況特殊的,也可經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准,採取其他方式進行糾正。(三)無償使用未進入企業改制資產范圍的國有實物資產和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等無形資產,以及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特許經營權。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按資產評估價或同類資產的市場價確定租賃費,改制企業須補交已發生的租賃費。對於故意轉移、隱匿資產,或者在改制中通過關聯交易影響企業凈資產;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審計、評估結果失真,或者與有關方面串通,壓低資產評估值以及國有資產折股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並依據《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0號)的有關規定,追究該國有企業相關責任人責任。五、進一步加強對股權清退轉讓的監督管理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要掌握所監管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股情況,督促相關企業嚴格規范有關人員持股行為。國有企業要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股情況進行摸底,按《規范意見》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有關工作,要認真制訂股權清退、轉讓方案,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作,並將股權清退、轉讓方案和完成情況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備案;逾期不規范有關人員持股行為的,要追究當事人及企業負責人的責任,隱匿持股情況或不按要求進行規范的要嚴肅查處。
㈤ 國企是什麼意思
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是指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
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商業類和公益類的特點,其商業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許可權劃分,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歸屬於國務院直屬管理,這些中央企業屬於正部級。
(5)國企股票投資部招聘擴展閱讀:
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體制和不同的歷史時期,世界各國對國企的定義有很大的差別,按照控制權和經營目標來定義我國的國企,即政府能對其行使有效的直接或間接控制權(要合法地行使控制權,首先表現在所有權上)、具有商業或非商業目標的企業都可以定義為國企,包括國有控股股份制企業。就是通常所說的國有企業,即國企。
國有企業具有企業的基本特徵:
(1)它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它是由多數人組成的組織體;
(3)依法設立,法律確認其一定權利義務。
國有企業是一種特殊企業,它的資本全部或主要由國家投入,其全部資本或主要股份歸國家所有。這同其他全部或主要由民間社會(組織與個人)投資的企業不同。
㈥ 有什麼工作是「上班就是炒股,炒股就是上班「
專門炒股的人就是。但上班不一定就會有報酬的,甚至可能會虧錢。
㈦ 投資公司招聘股票交易員有什麼要求
要求很簡單,主要是手速快,熟悉小鍵盤,最重要的是執行力強。
其實這不叫交易員,這個職位叫下單員,一般只招女的。
薪酬一般2K以上,看地方和老闆。
㈧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嗎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
從現有的法律法規上看,國有事業單位用自有資金購買國債、申購基金和投資股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1997年5月21日,國務院證券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下發《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的通知,1999年,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法人配售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這兩個通知並沒有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投資行為作出限制,只是規定了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投資股票時,不得進行股票的炒作。
根據以上規定,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上述投資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該筆資金必須是單位自有資金。如繫上級單位撥款或銀行貸款,則只能專款專用,不能用作上述投資。
2、用自有資金進行股票投資,只能以單位法人的身份開設一個B字帳戶,不得開設多個帳戶,也不得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帳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
3、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得用於炒作股票的涵義是:無論是配售股票或投資二級市場股票,必須持有該股6個月以上方可拋售(即在二級市場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6個月)。
違反上述規定,證監會對此將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及追究法定代表人責任等。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在配售股票過程中,承銷商一般都會規定最高申購限額,因此,使用的資金量不會很大。如自有資金量大,可考慮用組合投資的方式(如再購買國債及申購基金方式)使自有資金保值增值。
㈨ 請問,國企性質的保險公司招聘投資管理崗是個幌子么
企業養老保險交的是社保,國家規定的必須給職工交。跟商業保險公司沒關系。
國企性質,你說中國人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