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業協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系統
㈠ 網下申購新股和網上申購的區別
你好,網上申購與網下申購的區別:
1、股票交易時間不同
網下申購的股票有三個月的鎖定期,三個月之後才能進行賣出操作,而網上申購在股票上市當天即可賣掉。
2、申購對象不同
網上申購的對象一般是散戶,而網下申購的對象一般是機構或者大戶,同時,網下申購占股票的比例要大於網上申購。
3、對申購資金的要求不同
網上申購,只需要投資者在前二十個交易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應為1萬元(含)以上,而網下申購,需要投資者在前二十個交易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
除此之外,在申購流程上也存在一定的區別,網下申購之前,還需要經過詢價操作,其具體流程如下:
1、初步詢價開始日前兩個交易日,主承銷商公布招股意向書及初步詢價公告。
2、初步詢價開始前一個交易日10:00前,主承銷商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台錄入初步詢價參數,並確認網下投資者及配售對象參與資格。
3、初步詢價期間,網下投資者為其管理對象報價。同一個網下投資者只能有一個報價,非個人投資者應當以機構為單位報價。
4、T-3日,初步詢價截至。
5、T-2日,發行人與主承銷商確定發行價格(或發行價格區間)。
6、T-1日,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刊登網下發行公告;主承銷商剔除不得參與申購的初步詢價報價,確定有效報價投資者名單,並於15:00前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台確認。
㈡ IPO重啟和新股申購到底是怎麼回事
1月份的IPO重啟後又緊急叫停了,因為炒作太厲害,現在處於暫停階段,5月前預計會再次重啟。
首次公開募股(簡稱IPO),指企業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上市。現在中國大概有2700多家上市公司,每家公司對應一隻股票。為什麼公司要上市?簡單理解就是一家公司想發展,但自有資金不足,就希望廣大投資者拿錢投資他的公司,公司賺錢了就給投資者分紅,一般世界上的上市公司都是這樣的。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IPO後會成為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一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IPO好處
募集資金,吸引投資者;增強流通性;提高知名度和員工認同感;回報個人和風險投資;利於完善企業制度,便於管理。
IPO壞處
審計成本增加,公司必須符合SEC規定。募股上市後,上市公司影響加大路演和定價時易於被券商炒作;失去對公司的控制,風投等容易獲利退場。
(望採納)
㈢ 港股打新要注意什麼
主要操作環節應設置A、B角,重要操作環節設置復核機制。
依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第七條規定:網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的,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制定完善的內控制度,對業務各環節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識別,採取必要的內部控制措施,確保業務開展合法合規。
制定專項業務操作流程,明確操作程序、崗位職責與許可權分工。主要操作環節應設置A、B角,重要操作環節設置復核機制;加強相關工作人員管理。規范其工作人員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相關行為,避免在業務過程中發生謀取或輸送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建立健全員工業務培訓機制,開展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持續提升執業水平。
(3)中國證券業協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系統擴展閱讀:
港股打新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同一配售對象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參與科創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其他關聯賬戶不得參與。已參與網下詢價的配售對象及其關聯賬戶不得參與網上申購。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值計算有關規則,市值合並計算的證券賬戶視為關聯賬戶。
2、在科創板首發股票初步詢價環節,參與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對象賬戶分別填報一個報價,每個報價應當包含配售對象信息、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
3、同一網下投資者全部報價中的不同擬申購價格不超過3個,且最高價格與最低價格的差額不得超過最低價格的20%。
㈣ 證監會 證券業協會 證券交易所 區別
證監會、證券業協會、證券交易所有3點不同:
一、三者的組織性質不同:
1、證監會的組織性質:屬於監管機構。
2、證券業協會的組織性質:屬於自律性組織。
3、證券交易所的組織性質:屬於自律性組織。
二、三者的概述不同:
1、證監會的概述: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2、證券業協會的概述: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業自律性組織,屬於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接受中國證監會和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3、證券交易所的概述: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三、三者的主要職責不同:
1、證監會的主要職責:
(1)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2)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3)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2、證券業協會的主要職責:
教育和組織會員遵守證券法律、行政法規;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中國證監會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收集整理證券信息,為會員提供服務;制定會員應遵守的規則,組織會員單位的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會員間的業務交流。
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證券業務糾紛進行調解;組織會員就證券業的發展、運作及有關內容進行研究;監督、檢查會員行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3、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職責:
(1)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2)證券交易所有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股票、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事務。
(3)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採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㈤ 網下投資者通過什麼部門備案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
第三章 基本規定 第十三條 網下投資者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備案登記後,應當辦理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數字證書,與深交所簽訂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使用協議,申請成為網下發行電子平台的投資者用戶。網下投資者應當使用數字證書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進行操作,並對其所有操作負責。
㈥ 證券從業考試通過了,可以不列印考試成績單嗎
證券從業考試通過了,可以登陸中國證券業協會考試成績單,可以不列印。
中國證券業協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業自律性組織,屬於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接受中國證監會和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中國證券業協會成立於1991年8月28日。20餘年來,協會認真貫徹《中國證券業協會章程》,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指導下,團結和依靠全體會員,切實履行「自律、服務、傳導」三大職能,在推進行業自律管理、反映行業意見建議、改善行業發展環境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發揮了行業自律組織的應有作用。
中國證券業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由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理事會為其執行機構。中國證券業協會實行會長負責制。截至2018年10月,協會共有會員440家,其中,法定會員131家,普通會員230家,特別會員79家;共有觀察員779家。
協會的宗旨是:在國家對證券業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進行證券業自律管理;發揮政府與證券行業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維持證券業的正當競爭秩序,促進證券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推動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6)中國證券業協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系統擴展閱讀:
《中國證券業協會章程》明確了協會在以下三方面的主要職責:
依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行使下列職責:教育和組織會員遵守證券法律、行政法規;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中國證監會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收集整理證券信息,為會員提供服務;制定會員應遵守的規則,組織會員單位的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會員間的業務交流;
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證券業務糾紛進行調解;組織會員就證券業的發展、運作及有關內容進行研究;監督、檢查會員行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依據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有關要求,行使下列職責:制定證券業執業標准和業務規范,對會員及其從業人員進行自律管理;負責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執業注冊;負責組織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保薦代表人及其他特定崗位專業人員的資質測試或勝任能力考試;
負責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進行注冊和自律管理;負責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事後備案和自律管理;負責場外證券業務事後備案和自律管理; 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職責。
依據行業規范發展的需要,行使下列自律管理職責:推動行業誠信建設,督促會員履行社會責任;組織證券從業人員水平考試;
推動會員開展投資者教育和保護工作,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推動會員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行業科學技術獎勵,組織制訂行業技術標准和指引;
組織開展證券業國際交流與合作,代表中國證券業加入相關國際組織,推動相關資質互認;對會員及會員間開展與證券非公開發行、交易相關業務活動進行自律管理;其他涉及自律、服務、傳導的職責。
中國證券業協會連續被國家社團管理機關民政部評為全國先進社會組織。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證券業協會-考試成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