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重組股票投資
A. 重組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以及名稱改變。
首先應該明白一點,在理論上,股價是由公司的資產和對公司發展的預期決定的。所謂的重組對股價的影響,也是在這兩方面進行影響。
一,重組以後,公司的資產是變好了還是變壞了。比如說,重組的時候注入優質資產,股價一般就會上漲。如果投資者發現注入的資產比較差,會引起股價下跌。
二,重組以後,對公司發展前景的影響。大家都知道,炒股票炒的是預期。如果重組以後,對公司的發展有良性的影響,股價也會上漲。
在中國的市場上,對重組題材股的炒作,大部分都是非理性的。一旦傳出公司重組的傳聞,市場會爆炒。當重組消息落實之後,不管這個消息真假,一般都會引起股價大跌。這就是傳說中的,利好出貨。至於重組成不成功的原因,那就太復雜了。政府監管、地方保護等等,都會對重組的結果造成很大影響,不能一概而論。
這些可以慢慢去領悟,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值得學習,也可以通過上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B. 在重組信息中如何尋找到最具參與價值的股票
企業並購重組作為優化資源配置的一種主要經濟方式,在現代經濟社會中越來越廣泛的運用,對於深化企業改革、調整經濟結構、推動經濟發展有著重要作用。資本市場從來不缺乏亮點,但很少有超越並購重組這種題材的。在海量的並購重組信息中如何尋找到最具參與價值的股票,如何制定投資策略參與並購重組股的不同階段,是投資者關注的重點。 國企整合進入快車道近年來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加速,國有企業整合進入快車道。與此同時,國資整合也成為資本市場最熱的話題之一,相關上市公司在重組之後表現優異,輪番上演快速翻番的行情。我們判斷中國已迎來國資並購重組的高潮。首先,"十二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同時堅持把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政策層面將積極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過剩產能的淘汰;其次,並購重組符合產業資本的利益,有效的並購重組是中央企業做強做大、提升核心競爭力的一條重要途徑;再次,就資本市場而言,在內生式增長潛力逐漸被透支的背景下,外延式增長機會應是持續關注的主題,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作為吸引資金關注的手段將得到充分重視。 "十二五"期間央企整合將呈現如下趨勢:一是資產規模排名決定重組與否的標准將被弱化。是否被納入重組規劃,還要看該企業所在的行業特點與企業特殊性。不排除一些雖然規模較小但是國家支持的特殊性行業,不被納入資產重組序列;二是央企整合范圍有望拓展。如果說"十一五"期間央企整合是在央企之間甚至央企內部展開的話,那麼"十二五"期間央企整合的范圍有望拓展。按照國資委的工作思路,央企將在關鍵行業推進重組並購,鼓勵央企做大做強;三是國新公司在央企整合中的作用將日益凸顯。國新公司的定位為:配合國資委優化中央企業布局結構、專門從事國有資產經營與管理的企業化操作平台。 重點關注三類行業從具體投資方向來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一是軍工行業。2011年初中央軍委下發的《關於建立和完善軍民結合寓軍於民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的若干意見》,意味著軍工集團的資產證券化率將得到極大的提高,企業並購、資產注入將是其主要手段。同時軍工行業資產證券化率不足20%,存在大規模資產注入的條件。總體來看中國航空工業集團、中國航天科工集團整合的潛力較大。 二是結構調整行業。2009年國務院陸續出台了十個重要產業的調整振興規劃。對於十大產業中的並購重組機會,建議重點關注存在被並購機會的鋼鐵行業和有色金屬行業以及汽車行業,主要是由於:(1)鋼鐵、有色、汽車行業在產業結構上存在較大問題,急需整合;(2)政府對上述行業並購重組的推動力度較大;(3)目前都處於實質性整合階段,機會較多;(4)行業基本面較好。 然而,並非十大振興產業中的所有行業都有進行大規模重組並購的動力,有些行業由於自身的行業特點,目前來看短時間內重組並購的機會並不是很多,如裝備製造業與紡織行業。而"十二五"規劃中十大振興產業之外的其他行業一樣存在並購重組機會,以水泥行業為例,水泥產業具有天然的寡頭壟斷特性。由於受到運輸半徑的限制,區域性壟斷格局一方面能控制地區產能,另一方面可以形成區域性定價機制,推升企業盈利能力。現階段我國水泥行業集中度並不高,實現規模效益是水泥行業走向成熟的關鍵,兼並重組的空間還很大。 三是產研結合機會。從國際經驗來看,產學研一體化公司往往能獲得估值溢價。在自主創新浪潮下,央屬的科研院所進入產業領域,因此應當重點關注科研院所進入產業集團的進展。 在A股上市公司中,ST以及*ST公司是並購重組中特殊的一類,一般來說,該類公司有著更強的重組動力。重組一直以來是ST類股票烏鴉變成金鳳凰的最好途徑,其投資價值不言而喻,不過通常較難把握,建議根據以下一些特徵來判斷:(1)控股股東實力雄厚的ST類企業,特別是那些具備雄厚資金實力的中央國企;(2)暫停上市的*ST類企業,根據上海、深圳交易所現有交易規則,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將會被暫停上市,如果再次虧損,則會被打入三板,因此該類暫停上市的公司有較強的改善經營,進行重組的動力,特別是這兩年,由暫停上市而直接退市的公司較少;(3)機構介入的ST類股票,由於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具備良好的信息獲取渠道和較好的議價能力,因此,往往對於資本市場上的動向是"春江水暖鴨先知"。對於ST個股的把握也較一般散戶更精準。 把握重組股投資節奏當然,在具體投資並購重組類股票時,還要做一些更細致的工作。投資者首先要做的工作是分析並購重組預案對上市公司的利好程度。以定向增發購買資產為例,置入資產的歷史盈利能力是衡量未來盈利預測能否實現的主要指標,會計師事務所會向董事會提交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備考財務報告和盈利預測,多數公司還會同時公布注入資產的原持有產業資本對注入資產盈利預測的補充承諾。如果有補充承諾,則盈利預測可能傾向於保守,投資者可以適當提高其業績預期。 其次要注意A股市場的整體狀況。一旦悲觀情緒占據市場主導,即使是實質性重組利好,股價大幅下跌至合理價位之下也是常有的事情。反過來,如果大盤強勁,即使重組失敗,可能也會被投資者樂觀地解讀為下一次重組的開始。 再次,投資者還要了解並購重組的進程。一個並購重組從預案到最終實施可能需要幾年的時間,在這個過程中,股價也有可能出現大幅變化。最簡單的並購重組進程包括董事會預案、股東大會通過、證監會批復和實施四個進程,在並購重組的不同階段,股價表現也有較大的差別。一般地說,股價在董事會預案公告後的若干交易日內會有非常強勢的上漲;重組實施後,股價逐漸反映重組後的基本面,受市場走勢的影響較大。
C. 什麼是國資委戰略重組
目前很多之前有國資背景的上市公司業績不好,瀕臨退市,但是卻是涉及國家命脈的行業,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國資委出資控股,進行收購重組,就是國資委戰略重組,現在很多股票都是這樣
D. 重組股票是好事還是壞事!
重組對股價一般是利好的,企業重組的目的往往是求對公司長遠發展所需的各項資源的優化組合,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因此,大部分上市公司發布有關重組的信息時,股價一般都會大漲。
實際上,大部分要重組的上市公司一般都是前期虧損,股價很低,重組之後由於公司基本面的變化,投資者預期公司將大幅扭虧,具有很好的投資價值。無論重組後的真實情況如何,都會有短線資金來進行炒作。
(4)戰略重組股票投資擴展閱讀:
重組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E. 股票戰略重組與重大資產重組區別
兩者的區別,股票戰略重組有的屬於重大資產重組,有的不屬於,重大資產重組有的屬於戰略重組,有的不屬於,相互有重合的部分!
企業戰略重組(Enterprise Strategic Reorganization) ,主要由企業目標、企業使命、企業價值觀、企業文化等組成。
企業戰略的重要意義已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所認識和利用。但是戰略也不是永遠不變的,好的戰略應當具有應對環境變化的「柔性」,在環境變化程度足夠大時,就需及時做出戰略的調整或重新規劃,而不能再拘泥於原有的企業戰略。在經過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後,企業的規模擴大了,生產能力增強了,但能否將生產力同步增大,能否保持和進一步提高企業效益是決定企業能否生存的關鍵。對企業的內外部環境進行深刻的考察和認識,進行切合實際的SWOT分析(Strength,優勢;Weakness,劣勢;Opportunity,機會;Threat,威脅),並在此基礎上制定和完善企業戰略,以完成新企業的戰略重組
「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⑴、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
⑵、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
⑶、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從實際看來,重大資產重組最常見的資產交易行為,就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股權,即《資產負債表》中的「長期股權投資」。
因為重大資產重組容易引發投資者對該上市公司美好未來的猜想,所以,就成了二級市場上永恆的炒作題材之一。有些上市公司發生了資產重組,但不是「重大」的,市場的炒作慾望就不那麼強烈,比如 2013年3月20日披露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消息的太極股份(002368)、雲南城投(600239)、棲霞建設(600533)。
F. 股票重組上會流程是怎樣的
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基本流程:
這里資產重組特指非上市公司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來取得上市的地位。
資產重組一般要經過兩個步驟:
首先是收購股權,分協議轉讓和場內收購;
其次是換殼,即資產置換。
本文將對我國資產重組的一般程序作簡單的介紹,實踐中應根據個案靈活處理。
第一部分 資產重組的一般程序
第二部分 資產重組流程圖
第三部分 資產重組的操作實務
資產重組的一般程序
第一階段買殼上市
第二階段資產置換以及企業重建
第一階段 買殼上市
目標選擇
明確並購的意圖與條件,草擬並購戰略
尋找、選擇、考察目標公司
評估與判斷
全面評估分析目標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制定重組計劃及工作時間表
設計股權轉讓方式,選擇並購手段和工具
評估目標公司價值,確定購並價格
設計付款方式,尋求最佳的現金流和財務管理方案
溝通:與目標公司股東和管理層接洽,溝通重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談判與簽約:制定談判策略,安排與目標公司相關股東談判,使重組方獲得最有利的金融和非金融的安排。
資金安排:為後續的重組設計融資方案,必要時協助安排融資渠道。
申報與審批:起草相應的和必要的一系列法律文件,辦理報批和信息披露事宜。
第二階段 資產置換及企業重建
宣傳與公關:
對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國有資產管理 部門以及目標公司股東和管理層開展公關活動,力圖使資產重組早日成功。
制定全面的宣傳與公共關系方案,在大眾媒體和專業媒體上為重組方及其資本運作進行宣傳。
市場維護:設計方案,維護目標公司二級市場。
現金流戰略:制定收購、注資階段整體現金流方案,以利用有限的現金實現盡可能多的戰略目標為重組後的配股、增發等融資作準備。
董事會重組
改組目標公司董事會,取得目標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制定反並購方案,鞏固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注資與投資
向目標公司注入優質資產,實現資產變現。
向公司戰略發展領域投資,實現公司的戰略擴張。
ESOP(員工持股計劃)
在現行法律環境下,為公司員工制定持股計劃。
資產重組流程圖
資產重組的操作實務
明確的合理的重組動機
重組目標的選擇
資產重組的前期准備
展開資產重組行動
申報與審批
企業重建
公共關系
明確的合理的重組動機
獲取直接融資的渠道
產業發展的戰略需求
二級市場套利
提高公司形象
資產上市套現
收購股權增值轉讓
目標公司的選擇
合適殼資源的一般條件:
符合重組戰略
合適的產業切入點
資產規模和股本規模
符合重組方的現金流
資源能被迅速整合
目標殼資源的評價指標:
目標不同的兩種重組方式:
戰略式重組關注
行業背景
公司運營狀況
重組難度
地域背景
財務式重組關注
股權設置
公司再出讓
融資能力
現金流
公司重組陷阱:
報表陷阱:大量應收帳款、無力收回的對外投資、連帶責任的擔保、帳外虧損。
債務現金:額外的債務負擔使重組方不能實現現金迴流,陷入債務現金。
重建陷阱:無法改組董事會、無法重組上市公司、受當地排斥。
資產重組的前期准備
1. 設定合適的收購主體
沒有外資背景:由於目前政策限制,人民幣普通股不允許外資投資,所以設計收購主體時,必須使它沒有外資背景。
50%的投資限制:根據《公司法》的要求,公司的對外投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因此,重組方應該因目標而異選擇收購主體。
2. 買方形象策劃
推介廣為人知、實力雄厚的股東
實力雄厚、信譽卓著的聯合收購方
展示優勢資源、突出賣點
能表現實力、信任感的文字材料
比如政府、行業給公司的榮譽,媒體的正面報道、漂亮的財務報表、可信的資信評估證明。
詳盡的收購、重組計劃
印製精美的公司簡介材料
展開資產重組行動
1. 資產重組的基本原則
合理的利益安排
積極的與各方溝通
處理好與關聯方的關系
2. 股權收購價格確定
兩大基本方式:
以凈資產為基礎,上下浮動
以市場供求關系決定
重組方尤其應該關注現金流出總額,而不是價格本身。價格只是交易的一部分,應該與交易的其他條件結合。
3. 資產重組的典型方式
方正科技模式(二級市場收購)
青鳥天橋模式(先收購,再授讓股權)
新太科技模式(反向收購)
托普科技模式(先注資,後收購)
創智科技模式(合資新公司,間接控股)
科利華模式(帳面對沖)
申報與審批
1. 重組中的各種組織
管理部門
財政部和地方各級國資局
中國證監會及地方證管辦
滬、深交易所
中介機構
律師事務所
會計師或審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
並購顧問
2. 國有股權收購申報文件
①轉讓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②政府或有關部門同意轉讓的意見
③雙方草簽的轉讓協議
④公司近期的財務報告
⑤資產評估資料
⑥公司章程
⑦提供有關部門對公司產業政策的要求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3. 向證券監管部門申報
將國有股權轉讓獲財政部批准後簽署的正式合同或法人股轉讓簽定的合同向中國證監會申報。
向深、滬證交所申報分兩種情況:
若轉讓不超過總股本30%,僅需向相應證交所報告並申請豁免連續披露義務及申請公告和辦理登記過戶。
若轉讓超過總股本30%,則應先後向中國證監會和相應證交所申請豁免全面收購以及連續披露義務並申請公告和辦理登記過戶。
4. 上市公司收購申報程序
公告:當獲得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後,應在指定的報紙上進行公告。
過戶:法律意義上講,股權過戶是收購行為完成的標志。公告發布後,雙方應該去證券登記公司辦理過戶登記。
企業重建
1. 管理整合
改組董事會及管理層
文化融合
制度整合
人力資源問題
部門機構調整
2.戰略協同
調整公司經營戰略
收購方結合重組調整經營戰略
①確立上市公司作為重組方發展的地位;
②優良資產注入上市公司,轉移不良資產;
③合理處理上市公司的業務與資產。
確立上市公司經營戰略
①注重公司專業形象,提高凈資產收益率;
②注意避免同業競爭。
重構公司核心優勢
選擇和突出產品的競爭優勢,擴大生產規模,降低成本開支,或加強技術開發、市場營銷。
組織現金流
對原有資產保留經營或出售,投資建設新利潤增長點,包括配股、增發、發行企業債券、股權質押貸款、抵押貸款等。
周期一般是18~23個交易日
G. 資產重組一般對股票造成怎麼樣的影響
主要由對重組後公司盈利能力的預期和流通盤大小決定的。預期越高流通盤越小的股票往往獲取的收益最大!資產重組後,股票會停牌多的時間也不一定,一般需要幾個月
H. 為什麼通常重組後的股票會爆漲
I. 2020重組股票有哪些
2020年重大資產重組股票主要包括建設能源股票,赫美集團股票,華昌達股票,潤邦股份,上海天洋,這些都是具有代表性的重大資產重組股票,上市公司之間的重組,其實就是讓資源更合理地進行配置,實現優勢互補,從而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
(9)戰略重組股票投資擴展閱讀:
重組股票的特點:
當前國內重組股的原動力基本上都是因為虧損而起的,因此在二級市場中,很多投資者甚至把重組板塊理解為虧損板塊甚至帶"T"(ST、PT)的板塊。
重組的誘因有時也是出於強強聯合的考量。重組股給被重組公司帶來新的機遇,並引導了資源在股市的優化配置。對我國當前的股市來說,重組股的一個現實而深遠的意義在於,它把市場外的優質資源體面地嫁接到市場內部來,給股市帶來了巨大的新生活力。
J. 股票重組都需要什麼條件
想重組就要滿足這些條件
一、上市公司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擬實施重大資產重組並向本所公司管理部申請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1、重組方應當提出切實可行的重組方案,在公司經營管理等方面應當發生實質性改變,即「脫胎換骨,更名改姓」,重組完成有助於減輕或消除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
2、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達到《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標准;
3、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時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已經變更,或者將因發行股份導致其變更;
4、因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經離任;
5、已經停止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做出必要的補救,並且發行股份將有助於減輕或者消除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
6、不存在可能讓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時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取得不合理的利益,或者可能進一步損害上市公司、其他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
二、符合上述「脫胎換骨,更名改姓」重組條件的公司在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股票停牌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向本所公司管理部和上市公司所在地證監局提交關於公司申請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報告,說明以下幾個方面的情況:
1、公司被立案稽查的原因及基本情況,公司立案稽查至今重大事項說明;
2、涉案人員名單、涉案時公司董監高人員名單和現任董監高人員名單對照表,若涉案時公司董監高仍留任的,應當說明理由;
3、本次重組方案基本概要、重組方案實施前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涉案時原控股股東持股數量和持股比例的變化情況;
4、本次重組行為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三、此類公司提出的重大資產重組方案中,涉及上市公司收購的,收購人還應當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
(一) 收購人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於持續狀態;
(二) 收購人最近3年有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
(三) 收購人最近3年有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
(四) 收購人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情形;
(五)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