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給孩子投資股票處分財產
㈠ 我先生不在了,他生前買有股票,因父母都有繼承遺產權,現在他父母想放棄股票繼承權,現在股票轉讓給孫子
你先生去世了,你和你的子女,你先生的父母都是法定繼承人。你先生的父母想放棄股票繼承權,把股票轉讓給孫子,當然是可以的,自己商量好就行。也可以寫一個書面的聲明,說明他們放棄對你先生的股票的繼承權,或者將他們繼承的股票的份額轉讓給你兒子就可以。放棄書沒有特別的格式,就是一個聲明,下面寫明想表達的意思,最後聲明人或放棄人簽字,寫明日期就可以。
㈡ 婚後女方父母贈與的現金以及該現金用來理財投資(如股票等)所產生的收益,屬於女方個人所有還是共同財產
1、婚後女方父母贈與的現金以及該現金用來理財投資(如股票等)所產生的收益,屬於共同財產,因為這屬於婚姻法中規定的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對《婚姻法》第十七條進行了補充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解釋雖為三項,實際增加的法定共同財產為兩項,即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助費。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的財產進行投資所獲取的物資利益。這里的個人財產,即指夫妻婚前屬於夫或妻的個人財產,也指婚後夫妻約定屬於夫或妻的個人財產。投資行為有可能發生在婚前,也有可能發生在婚後。投資的行業也是多種多樣的,即包括農、林、牧、副、漁,也包括工、商、學、醫等。在這里,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的收益,必須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已實際取得的收益,而不包括預期收益。
㈢ 在美國,父母為何會給剛出生的小孩買股票作為禮物
這應該是美國人的一種習俗,他們比較崇尚獨立的思想,這種思想可以說是貫穿了他們教育孩子的整個過程,從小就開始培養孩子自主的意識。美國的歷史其實並不是很久,他們也沒有什麼奇特的習俗,為剛出生的小孩子買股票一是作為禮物,二也是他們的傳統,可以當作是一個未來的財產的感覺。
在土耳其,家裡的小孩子牙齒剛長出來的時候,爸爸媽媽會特別為他准備一次聚會來慶祝他的成長。有心的父母也會將派對上的甜品專門做成牙齒的形狀。俄羅斯新生兒長出第一顆牙的時候,爸爸媽媽會送給孩子一柄銀勺子,祝他健康成長。全世界關於牙齒的種種傳說其實是從中世紀開始的。在英國,傳說將掉下來的牙齒燒掉,會給下輩子帶來好運。
各種各樣的禮物可以說是有著各自的理由和特色,這就是這個世界不同文化的魅力所在。
㈣ 婚前父母轉給子女的一份投資企業的股份婚後那個子女離婚時那個股份投資收益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分錢那一部分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屬正德的利益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要公證一下
㈤ 父母有權隨意處分孩子的存款嗎
不可以。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義務,父母不可以要求未成年子女用自己的錢養活自己,而逃避其撫養義務。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可以保管並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其使用或處分該財產必須對未成年人有利。父母不可以隨意使用未成年人的財產,更不可以將未成年人的財產贈送他人、出售或者做其他對未成年人不利的處分。
㈥ 父母婚後資助投資股票離婚如何分割
如果你們夫妻簽訂了財產方面 的協議,那麼首先是按協議執行。法律是如此規定的,所以,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先簽訂這方面的協議。協議中說明該款項用於炒股的貶值與升值均與她無關。
父母通過銀行轉賬的票據可以作為對你的個人贈予的輔證,但公證單位是否願意為己經超過一定時限的行為進行公證,很難說。你也可以和父母簽訂一份借款或委託協議,說明該款項是向父母借款用於炒股或父母委託你炒股,當然,這要看法官是否採信。
你投入的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是需要平均分割的。
你現在將父母的錢和你的錢混在了一塊購買股票,那麼價值是比較難以認定的,盡量與她協商解決吧。
還有不明白的可以留言給我
㈦ 結婚前 父母出錢讓我幫他買股票,股票在我名下,結婚後投資收益會不會被判定為共同財產,如果以防發生變
婚後收益不屬於你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
該規定明確了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股票的增值部分作為一種生產、經營收入,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就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從舉證責任分配原則來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認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負舉證責任。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的,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後的增值或貶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但本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存款在婚後的而利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爸這種情況,本金是屬於你爸個人財產,但是婚後的增持部分要算夫妻共同財產。
㈧ 婚後我拿著父母的錢去投資股票和基金了,這筆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是以父母的姓名在股市上開戶交易的,因為錢也是父母的,所以贏虧所得都是父母的,如果是自己的姓名開戶交易的,則要有資金來源於父母的證據下,所蠃虧都是夫妻共同的。
㈨ 父母可以用子女的財產買股票
應征的子女的同意,必須是為子女的利益。
㈩ 父母對於孩子的財產享有處分權嗎
很多父母會有掌控欲,認為孩子的東西都應該要是在自己的管轄范圍里,所以孩子過年收到的紅包等等財產,都會由父母保管或是使用。很多人就認為父母這種做法不合理,那麼父母對於孩子的財產享有處分權嗎?華律網小編為你打聽到了相關內容如下。
父母對於孩子的財產享有處分權嗎?對未成年的孩子有處分權。
根據《民法通則》第18條,可以得出,監護人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可以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也就是說監護人是有一定的處分權的,換句話說就是在不減損為成年子女利益的情況下,擁有處分權。說父母沒有未成年子女財產處分權死不對的,只是這個權利是有限制的。
其次、我們來看下什麼情況下,父母的處分權是有效的?從第一點可以看出,父母為了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處分權當然是有效的。那麼,是否還存在其他情況呢?我們從代理的角度來說,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父母為了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處分(如果未成年子女智力可以理解這個處分行為,應當取得為成年子女的同意)當屬有權處分,有效;如果父母的處分(如果智力能理解卻沒取得同意)行為非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否就無效呢?這種情況可以看作廣義的無權代理,如果是表見代理(如未成年子女智力狀況、經濟能力、環境來看,足以理解這個處分行為並且同意了)這個效力由相對人選擇,可以選擇表見代理,處分有效,也可以選擇狹義無權代理進行撤銷,如果是狹義無權代理,就屬於效力待定的行為,需要未成年子女進行追認。就本案而言,監護人將被監護人的房產賣出,並且取得了有一定辨別能力的被監護人的同意,而價值45萬元的房產剛好賣出45萬元,沒有利益減損,該出售行為應當有效。
再次、關於孩子學費和生活費是由被監護人財產支付還是監護人的財產支付的問題,應該這樣看,讓孩子接受教育和正常生活,也是為了孩子的利益,這5000元換取了孩子的教育,1000元讓孩子生活了,也就是說孩子的利益還是沒有減損,為孩子所用了,監護人當然有權處分,這也是監護人在盡監護義務,只不過是行為上的盡義務,並不一定要從監護人的個人財產支付才算監護人盡量監護、撫養義務。另外從現實生活的角度來說,父母為了孩子的教育和生活,用孩子的財產支付,不違反道德,不違反法律,合情合理,法律來源於生活,也是為了生活的公平公正,從孩子的財產支付孩子的費用沒有什麼不妥的。這樣的判定要特別注意一點,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和一般的監護人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而民法通則第18條第3款的規定,我認為只適用於一般監護人和對未成年子女不盡撫養義務甚至遺棄、虐待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對於關愛未成年子女教育與健康的父母,另外從父母的撫養費中支付教育、生活費這樣的判決是沒有意義的,在現實生活中也是沒有立足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