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賣掉股票
A. 股權投資和股票有什麼區別
一,股權投資和股票的區別:
股權投資,就是投資一家非常具有潛力的擬上市公司。
由於國內二板市場尚未開啟,從銀行獲得貸款手續復雜,民營企業為獲得進一步發展所需要的資金,而中國的企業要想在深市,滬市兩大主板上市相當困難,所以美國納斯達克等創業板市場變成了它們的最好選擇。
股票投資就是在國內兩個交易所購買股票獲取收益,有風險,但比股權投資小,而且不大可能血本無歸。
收益主要靠股息和差價,風險就是被套和退市。
B. 長期股權投資下出售部分股權怎麼做會計分錄
長期股權投資出售部分股權可以分為一下三種情況來看。
1、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核算;
2、成本法轉變為金融資產核算;
3、權益法轉為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具體的出售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
具體各個情況下,當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要對之前的長期股權投的相應變動進行調整,視為剛開始持有時便是權益法核算;當成本法或權益法轉為金融資產時,要將剩餘的長期股權投資轉化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者其他金融資產,並將權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綜合收益等轉入投資收益。
(2)股權投資賣掉股票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二、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當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小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通常情況下,小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的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
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金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C. 我公司將長期股權投資轉讓賣出,原賬面價值為200萬元,轉讓賣出價格為170萬元,投資損失會計處理
投資處置損失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營業外收支核算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它指企業在財產清查盤點中發現的賬外固定資產的估計原值減去估計折舊後的凈值(新准則中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 。
(2)處理固定資產凈損益。它指處置固定資產所獲得的處置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及該項固定資產賬面凈值與所計提的減值准備相抵差額後的余額。
(3)罰款收支。它是指對方違反國家有關行政管理法規,按照規定支付給本企業的罰款,不包括銀行的罰息。
(4)出售無形資產損益。它指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時,所得價款扣除其相關稅費後的差額,大於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與所計提的減值准備相抵差額的部分。
(5)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它主要是指因債權人單位變更登記或撤銷等而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6)教育費附加返還款。它是指自辦職工子弟學校的企業,在交納教育費附加後,教育部門返還給企業的所辦學校經費補貼費。
(7)非貨幣性交易中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損益(與關聯方交易除外)。
(8)企業合並損益。合並對價小於取得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
D. 股權投資和炒股的區別
您好,股票投資和股權投資區別在於:股權投資是長期投資行為,一般是看中優質企業的豐厚回報或者控股權。股票投資常常是短期投資行為,參與者一般是流通市場中的眾多散戶。
區別一:二者含義不同
股權投資:通常是為長期持有一個公司的股票或長期的投資一個公司,以期達到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為了與被投資單位建立密切關系,以分散經營風險的目的。
股票投資:是指企業或個人用積累起來的貨幣購買股票,藉以獲得收益的行為。股票投資的收益是由收入收益和資本利得兩部分構成的。
區別二:投資方式不同
股權投資通常具有投資大、投資期限長、風險大以及能為企業帶來較大的利益等特點。股權投資的利潤空間相當廣闊,一是企業的分紅,二是一旦企業上市則會有更為豐厚的回報。
E. 長期股權投資轉換賣掉的比例怎麼判斷
這里,要看清楚說的是賣掉持有被投資方股份的30%,還是賣掉被投資方股份的30%,後者就可以直接乘30%。如果被投資方是全資的子公司,當然也可以直接乘30%。
F. 股權投資和股權轉讓的區別是什麼它們是同一意思嗎
一、股權投資和股權轉讓不是同一意思。二者的區別具體如下:
1、股權投資,指的是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准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
2、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將其股東依法轉讓人他人的行為;而資產轉讓是資產所有人對其資產進行處理的經營管理行為。
3、從理論上看,股權出資的結果是股東將其持有的一個公司的股權「繳納」到另一公司,使其成為後一公司法人財產的一部分。具體表現為後一公司擁有前一公司股權,而前一公司的股東發生了變化。
4、從立法上看,股權出資必須履行股權轉讓的手續。
根據《公司法》第28之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二、以問題中的A公司和B公司為例:
1、A收購B公司60%的股權,是A向B公司的股東購買,資金多少跟B公司沒有關系,自然不可能把資金劃入B公司而應該劃入B公司出讓股權的股東的帳號。
2、B公司的股東把自己的股權轉讓給A公司,這叫股權轉讓;而A公司為了得到B公司的股權要付出一筆資金,對於A公司來說,這是投資。
(6)股權投資賣掉股票擴展閱讀:
需要明確的一點是:股權出資並不等於一般的股權轉讓。
1、盡管股權出資在股權歸屬問題上與股權轉讓有著相同的法律效果,但在股權轉讓中,受讓方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而在因股權出資帶來的股權轉讓的情況下,受讓方僅為公司。
2、二者在資產變化形態上不同,因為一個股東將其持有的一個公司的股權轉讓給另一公司,受讓股權的公司要向轉讓方支付價款,在接受股權的同時,需要減少貨幣資產。
而在股權出資中,接受出資的公司不需要向用股權出資的股東支付價款,不存在減少公司其他資產的問題。
3、股權出資在滿足股權轉讓相關規定的基礎上,還需滿足《公司法》關於出資的一系列規定,例如評估作價、驗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