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咨詢協議
Ⅰ 私募股權投資協議範本
私募股權投資框架協議
時間: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A對B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得投資委員會批准,並以書面(包括電子郵件)通知公司後,本協議便對協議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告方應盡最大努力根據本協議的規定達成、簽署和報批投資合同。
排他性條款
排他性條款規定目標企業B於投資者A進行交易的一個獨家鎖定期。在這個期限內,B不能跟其他投資者進行類似的交易談判。在創業投資業務中,這個鎖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個並購業務中,鎖定期則可以很長。
保密條款
投資意向書中的保密條款和保密協議規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內容。該條款下主要規定,在沒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應該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協議所述的交易內容以及任何當事人的意見。對於那些其他當事人事先並不掌握,並且不為公眾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諾,僅將這些信息用於交易目的,並且盡力防止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獲取。各方也要保證,僅向相關的員工和專業顧問提供保密信息,並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時告知他們保密義務。
先期工作
在這部分內容中,應該記載雙方交易的前提。最重要的就是賣出方是否有權利出賣目標企業的股權。如果有權利,應該說明這種權利是如何獲取的。
時間表
在框架協議中,應該規定整個交易的時間表。通常,時間表主要包括三個主要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A向B注入資金的階段;第二個階段是A與B共同合作,推進B價值提升;第三個階段是在A退出後,A與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長期友好的戰略合作關系,促進B的進一步發展。其中第三個階段的內容主要是為日後進一步合作鋪路,比較虛幻。但前兩個階段對於A、B雙方很重要。
投資條款
這一類條款主要規定投資總額、價格等內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條款。
1、投資金額。
該條款規定投資者投資的總金額,購買股數,以及這部分股份占稀釋後總股數的比例。此外,這一條款中應該指明獲得股份的形式。因為投資者並不一定能夠總是以購買普通股的方式注資,投資者可以選擇的工具也可以是優先股、可轉債或者僅僅是貸款。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條件的普通股,這些情況都應該作出說明。由於普通股擁有的權利最廣泛,所以,在這接下來的部分中,我們主要以普通股投資為例,來設立這個框架協議。
2、購買價。
在這條款中,應指出投資者每股股票的購買價格,並且分別指出投資前後B的股票價格。
3、價值調整條款。
這一條款將規定:如果在規定期限內,B能能夠達到一定的經營業績,那麼A將獎勵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權;如果B不能達到,那麼B將以一個象徵性的價格或者無償地向A轉移一定比例的股權。
4、交割條件
這一條款規定雙方交割的條件。投資者應該根據A和B都能接受的投資協議進行,除了由B做出的適當和通用的陳述、保證和承諾以外,還可能包括其他的內容。
5、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A通過必要的工商登記,正式成了B股東的日期。
投資者權利條款
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投資者通常會在協議里為自已獲取一定的權利。
1、增資權
這一條款主要賦予了投資者A這樣一個權利;在未來規定的時間內,投資者A有權利向企業B以一個約定的價格再購買一定數量的股份。這是一個權利,所以,A有權執行也有權不執行。
2、股息分配權
這一條款是為了避免B過度分配利潤而對A的投資價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規定,如果可分配利潤沒有達到投資者投資總額一定的比例,B在未經過A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3、清算權
這一條款旨在當B發生破產清算時,保護A的投資利益。通常,在破產清算時,A將獲得一個優先於其他股權持有人的優先分配額。這一金額可以設定為A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當投資者A獲得優先分配額以後,剩餘的部分將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給包括A在內的全部持股人。
4、贖回權
該權利旨在解決投資者在投資若干年後無法退出的問題。這一條規定,當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後,投資者A隨時有權將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價格賣給B。通常,這個價格是下列兩種情況下價值較高的那個:第一種情況,最近B的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擁有的凈資產;第二種情況,A對B投資總額加上A對B增資額加上上述投資到贖回日期間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為15%~20%)計算的利息總額。
如果B無力支付贖回股份的金額,那麼B有義務盡快支付這一金額。如果B的現金不足以支付,那麼,A持有的股權將自動轉化為一年到期的商業票據(利息可以規定)。
而且在B完成贖回前,A仍有權利保持其在B董事會中的董事。
5、反稀釋條款
這一條款將保護投資者A不會因為B增發股票時估值低於A對B投資時的估值而造成損失。通常會在這一條款中規定:當B增發時,對公司的估值低於A對應的公司估值,A有權從企業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無償或以象徵性價格獲得一定比例的額外股權。
6、新股優先認購權
這一條款將保證投資者不會因為企業發行新股而導致投資者控股比例的下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投資者有權在新股發行時優先認購,且價格、條件與其他投資者相同。
7、最優惠條款
這一條款用於保證投資者A在於B的合作中居於有利的地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規定,如果B在未來融資或者在既有融資中有比與A的交易更為優惠的條款,則A有權利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
8、首先拒絕權和共同出售權
在這一條款中賦予投資者A這樣的權利;如果其他的股權投資者計劃向第三方轉讓股權,那麼,投資者A有如下權利;投資者A有權禁止這種交易的發生;投資者A有權以同樣的條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權。
但是,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的股權轉移並不在此限制之內。而且投資者A不必負擔在股權轉讓中把股權優先轉讓給其他普通投資者的義務。
9、上市注冊權
這一條款將避免投資者A在企業B上市後因為法律規定不能轉讓股票而導致的損失。
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如果投資者A在一定期限內(比如IPO4年後或交割日8年後)不能轉讓股票,則企業B的其他股東應該在投資者A的要求下盡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如果B需要重組而需要A放棄某些權利,那麼,當B重組結束後一定時間內,公司仍然沒有實現IPO,投資者A就有權利恢復所失去的權利和利益。
10、鎖定
這一條款規定,企業B的原始投資者或持股管理人員在未經投資者A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即使持股管理人員已經不被公司所僱用,他仍需要履行這一條款義務。
11、出售權
這一條款將賦予投資者A在企業B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上市的情況下將企業B出售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其他投資者無權提出異議。
12、信息權
只要投資者A持有企業B的股份,企業B應該向A提供A所認可的形式的信息。這包括每月的財務報告、預算報告、所有提供給股東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員、公眾或者監管機構提供的信息資料。
13、董事會席位與保護性條款
在這一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可以向企業B的董事會安插一定數量的董事。而保護性條款則規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當比例的股權的支持,否則就無權進行交易。
14、權利的放棄
在這一條款中規定了在什麼情況下,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通常會規定,如果企業B能夠上市,且股價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
但通常,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所擁有的信息權和上市注冊權也不會喪失。
事務性條款
事務性條款規定了一些對企業B行為的許可與限制事項。
1、所得款項用途
這一條款將規定企業B可以在什麼范圍內動用資金。通常投資資只能用於經過投資者A許可的業務擴張、研發投入或者作為流動資金。
2、員工與董事會期權
這一條旨在規定企業B如何使用期權的獎勵。通常投資者A允許企業B預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為未來對員工和董事的獎勵。投資者A在這一條款中對B的限制主要是投資者要避免B通過期權獎勵的方式低價轉移企業的資產,或者分散A在B董事會中董事的影響力。所以,根據最優惠條款和反稀釋條款,B發放的股權的執行價格不得低於給A的價格,同時,當這些期權被發放時,A在B中的董事也要獲得相當的比例,以在執行後保持其在董事會中的地位。
3、管理費條款
管理費條款是規定在交易中發生的費用由誰來支付的問題。按照慣例,企業將支付盡職調查的費用、為完成所有文件而產生的聘請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翻譯等專業人士而產生的費用。而投資者通常負擔投資決策中發生的費用,比如支付給顧問和專家的費用、咨詢費、代理費以及傭金等。
4、主管人員承諾與非競爭承諾
這一條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員B離開企業,甚至在離開企業後建立類似企業與企業B形成激烈的競爭。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時候做出過這樣的承諾,那就可能沒有後來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現在好過得多。
5、員工知識產權協議
這一條旨在解決投資者A投資前企業B中知識產權的歸屬的問題。通常將會規定,B應該在A注入資金前就和每個管理人員、研發人員簽訂為A所接受的保密和發明轉讓協議。
6、關鍵雇員保險
在很多企業中,關鍵雇員對企業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所以,可以利用人壽保險來減輕關鍵雇員因為意外無法繼續為企業提供服務而造成的影響。通常會給那些關鍵雇員購買一定數量的保險。在這個條款中就要規定有哪些人是關鍵雇員,而且每個人應該投保多少數量的保險。
7、尋找管理人
由於投資人A可能在未來為企業B引進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這一條款中賦予A為企業尋找管理人的權利。雖然不會在條款中寫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為投資金額中的一項開支。
8、股權結構
在這一條款中,將明確企業B的股權結構。
9、存留利潤
這一條款將規定投資者A有權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潤。
其他條款
除了上述條款以外,還有一些小的條款也需要寫在框架協議中。這些條款有適用法律、爭端解決機制等等。
註:簽訂了投資意向書之後就要展開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當投資人的審批完成以後,就會簽署正式的投資合同書。正式的投資合同書通常是在投資意向書的基礎上通過討價還價形成的,具體的形式與投資意向書差不多,但所有條款都將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Ⅱ 股權投資協議怎麼簽
私募股權投資框架協議時間: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A對B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得投資委員會批准,並以書面(包括電子郵件)通知公司後,本協議便對協議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告方應盡最大努力根據本協議的規定達成、簽署和報批投資合同。排他性條款排他性條款規定目標企業B於投資者A進行交易的一個獨家鎖定期。在這個期限內,B不能跟其他投資者進行類似的交易談判。在創業投資業務中,這個鎖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個並購業務中,鎖定期則可以很長。保密條款投資意向書中的保密條款和保密協議規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內容。該條款下主要規定,在沒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應該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協議所述的交易內容以及任何當事人的意見。對於那些其他當事人事先並不掌握,並且不為公眾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諾,僅將這些信息用於交易目的,並且盡力防止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獲取。各方也要保證,僅向相關的員工和專業顧問提供保密信息,並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時告知他們保密義務。先期工作在這部分內容中,應該記載雙方交易的前提。最重要的就是賣出方是否有權利出賣目標企業的股權。如果有權利,應該說明這種權利是如何獲取的。時間表在框架協議中,應該規定整個交易的時間表。通常,時間表主要包括三個主要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A向B注入資金的階段;第二個階段是A與B共同合作,推進B價值提升;第三個階段是在A退出後,A與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長期友好的戰略合作關系,促進B的進一步發展。其中第三個階段的內容主要是為日後進一步合作鋪路,比較虛幻。但前兩個階段對於A、B雙方很重要。投資條款這一類條款主要規定投資總額、價格等內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條款。1、投資金額。該條款規定投資者投資的總金額,購買股數,以及這部分股份占稀釋後總股數的比例。此外,這一條款中應該指明獲得股份的形式。因為投資者並不一定能夠總是以購買普通股的方式注資,投資者可以選擇的工具也可以是優先股、可轉債或者僅僅是貸款。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條件的普通股,這些情況都應該作出說明。由於普通股擁有的權利最廣泛,所以,在這接下來的部分中,我們主要以普通股投資為例,來設立這個框架協議。2、購買價。在這條款中,應指出投資者每股股票的購買價格,並且分別指出投資前後B的股票價格。3、價值調整條款。這一條款將規定:如果在規定期限內,B能能夠達到一定的經營業績,那麼A將獎勵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權;如果B不能達到,那麼B將以一個象徵性的價格或者無償地向A轉移一定比例的股權。4、交割條件這一條款規定雙方交割的條件。投資者應該根據A和B都能接受的投資協議進行,除了由B做出的適當和通用的陳述、保證和承諾以外,還可能包括其他的內容。5、交割日期。交割日期是A通過必要的工商登記,正式成了B股東的日期。投資者權利條款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投資者通常會在協議里為自已獲取一定的權利。1、增資權這一條款主要賦予了投資者A這樣一個權利;在未來規定的時間內,投資者A有權利向企業B以一個約定的價格再購買一定數量的股份。這是一個權利,所以,A有權執行也有權不執行。2、股息分配權這一條款是為了避免B過度分配利潤而對A的投資價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規定,如果可分配利潤沒有達到投資者投資總額一定的比例,B在未經過A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利潤分配。3、清算權這一條款旨在當B發生破產清算時,保護A的投資利益。通常,在破產清算時,A將獲得一個優先於其他股權持有人的優先分配額。這一金額可以設定為A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當投資者A獲得優先分配額以後,剩餘的部分將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給包括A在內的全部持股人。4、贖回權該權利旨在解決投資者在投資若干年後無法退出的問題。這一條規定,當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後,投資者A隨時有權將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價格賣給B。通常,這個價格是下列兩種情況下價值較高的那個:第一種情況,最近B的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擁有的凈資產;第二種情況,A對B投資總額加上A對B增資額加上上述投資到贖回日期間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為15%~20%)計算的利息總額。如果B無力支付贖回股份的金額,那麼B有義務盡快支付這一金額。如果B的現金不足以支付,那麼,A持有的股權將自動轉化為一年到期的商業票據(利息可以規定)。而且在B完成贖回前,A仍有權利保持其在B董事會中的董事。5、反稀釋條款這一條款將保護投資者A不會因為B增發股票時估值低於A對B投資時的估值而造成損失。通常會在這一條款中規定:當B增發時,對公司的估值低於A對應的公司估值,A有權從企業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無償或以象徵性價格獲得一定比例的額外股權。6、新股優先認購權這一條款將保證投資者不會因為企業發行新股而導致投資者控股比例的下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投資者有權在新股發行時優先認購,且價格、條件與其他投資者相同。7、最優惠條款這一條款用於保證投資者A在於B的合作中居於有利的地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規定,如果B在未來融資或者在既有融資中有比與A的交易更為優惠的條款,則A有權利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8、首先拒絕權和共同出售權在這一條款中賦予投資者A這樣的權利;如果其他的股權投資者計劃向第三方轉讓股權,那麼,投資者A有如下權利;投資者A有權禁止這種交易的發生;投資者A有權以同樣的條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權。但是,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的股權轉移並不在此限制之內。而且投資者A不必負擔在股權轉讓中把股權優先轉讓給其他普通投資者的義務。9、上市注冊權這一條款將避免投資者A在企業B上市後因為法律規定不能轉讓股票而導致的損失。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如果投資者A在一定期限內(比如IPO4年後或交割日8年後)不能轉讓股票,則企業B的其他股東應該在投資者A的要求下盡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如果B需要重組而需要A放棄某些權利,那麼,當B重組結束後一定時間內,公司仍然沒有實現IPO,投資者A就有權利恢復所失去的權利和利益。10、鎖定這一條款規定,企業B的原始投資者或持股管理人員在未經投資者A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即使持股管理人員已經不被公司所僱用,他仍需要履行這一條款義務。11、出售權這一條款將賦予投資者A在企業B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上市的情況下將企業B出售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其他投資者無權提出異議。12、信息權只要投資者A持有企業B的股份,企業B應該向A提供A所認可的形式的信息。這包括每月的財務報告、預算報告、所有提供給股東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員、公眾或者監管機構提供的信息資料。13、董事會席位與保護性條款在這一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可以向企業B的董事會安插一定數量的董事。而保護性條款則規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當比例的股權的支持,否則就無權進行交易。14、權利的放棄在這一條款中規定了在什麼情況下,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通常會規定,如果企業B能夠上市,且股價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但通常,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所擁有的信息權和上市注冊權也不會喪失。事務性條款事務性條款規定了一些對企業B行為的許可與限制事項。1、所得款項用途這一條款將規定企業B可以在什麼范圍內動用資金。通常投資資只能用於經過投資者A許可的業務擴張、研發投入或者作為流動資金。2、員工與董事會期權這一條旨在規定企業B如何使用期權的獎勵。通常投資者A允許企業B預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為未來對員工和董事的獎勵。投資者A在這一條款中對B的限制主要是投資者要避免B通過期權獎勵的方式低價轉移企業的資產,或者分散A在B董事會中董事的影響力。所以,根據最優惠條款和反稀釋條款,B發放的股權的執行價格不得低於給A的價格,同時,當這些期權被發放時,A在B中的董事也要獲得相當的比例,以在執行後保持其在董事會中的地位。3、管理費條款管理費條款是規定在交易中發生的費用由誰來支付的問題。按照慣例,企業將支付盡職調查的費用、為完成所有文件而產生的聘請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翻譯等專業人士而產生的費用。而投資者通常負擔投資決策中發生的費用,比如支付給顧問和專家的費用、咨詢費、代理費以及傭金等。4、主管人員承諾與非競爭承諾這一條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員B離開企業,甚至在離開企業後建立類似企業與企業B形成激烈的競爭。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時候做出過這樣的承諾,那就可能沒有後來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現在好過得多。5、員工知識產權協議這一條旨在解決投資者A投資前企業B中知識產權的歸屬的問題。通常將會規定,B應該在A注入資金前就和每個管理人員、研發人員簽訂為A所接受的保密和發明轉讓協議。6、關鍵雇員保險在很多企業中,關鍵雇員對企業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所以,可以利用人壽保險來減輕關鍵雇員因為意外無法繼續為企業提供服務而造成的影響。通常會給那些關鍵雇員購買一定數量的保險。在這個條款中就要規定有哪些人是關鍵雇員,而且每個人應該投保多少數量的保險。7、尋找管理人由於投資人A可能在未來為企業B引進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這一條款中賦予A為企業尋找管理人的權利。雖然不會在條款中寫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為投資金額中的一項開支。8、股權結構在這一條款中,將明確企業B的股權結構。9、存留利潤這一條款將規定投資者A有權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潤。其他條款除了上述條款以外,還有一些小的條款也需要寫在框架協議中。這些條款有適用法律、爭端解決機制等等。註:簽訂了投資意向書之後就要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當投資人的審批完成以後,就會簽署正式的投資合同書。正式的投資合同書通常是在投資意向書的基礎上通過討價還價形成的,具體的形式與投資意向書差不多,但所有條款都將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Ⅲ 股票開戶時簽的協議具體內容都有哪些
股票開戶指投資者在證券交易市場上買賣股票之前在證券公司開設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並與銀行建立儲蓄等業務關系的過程。
隨著證券交易的發展,股票開戶分為現場開戶與非現場開戶,其中現場開戶指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營業部櫃台辦理開戶的過程;非現場開戶包括見證開戶、網上開戶及中國結算公司認可的其他非現場開戶方式
辦理上海、深圳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通過所在地的證券營業部或證券登記機構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證券營業部開戶
(1)所需證件:投資者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託合同》(或《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
(3)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
(4)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注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銀證通開戶
(1)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同名儲蓄存摺(如無,可當場開立)及深滬股東代碼卡到已開通「銀證通」業務的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
(2)填寫表格:填寫《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和《銀券委託協議書》;
(3)設置密碼:表格經過校驗無誤後,當場輸入交易密碼,並領取協議書客戶聯,即可查詢和委託交易。
Ⅳ 我幫別人炒股票,我屬於個人性質,已與出資人簽訂代理操盤協議書,請問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下面是內容
假如有效,
我給你計算一下.
假如乙方給你100萬,你三個月內給他賺了20萬,你能分到4萬.
假如虧損10萬,你也要虧損2萬.
與其這樣,你還不如直接自己投資10萬,三個月內賺2成,就能賺2萬.
假如虧損百分之10,你也只虧1萬..
你自己投資10萬做短線進出自如,看到好的短線股,輕松進場.100萬資金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做短線的時候搶點不好搶..
你簽訂的這個協議,假如乙方守信,那有效..假如乙方不守信,你即使給他賺了錢,他不給你回報,你只能眼睜睜的看傻眼..但如果你要是給他虧了錢,他憑著這個協議可以找到你賠償..
你可以去成立私募機構,然後接受銀行託管賬戶..
自己看著辦吧!!
Ⅳ 炒股合同範本
協議合同書
編號為No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
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交易協議及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薦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夥伴關
系,乙方按甲方規定交納_________元會員費用,甲方協助乙方在_______個交易日內所理財投資的股票(即從_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達到_______%利潤。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薦股屬於機密信息,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薦股資料,乙方不得泄露至第三方或以
外,因乙方泄密薦股資料而造成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受到侵、損害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
方亦需保證乙方所提供全部信息的私密性,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期內,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薦股或信息、資料時,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具體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及價格實施
運行。每個工作日收盤後應及時反饋薦股信息,操盤過程中遭遇問題時應立即咨詢甲方客服人員,如因乙方操作不當等原
因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必須提前十分鍾以上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立即解除合約關系外,還可提出
三萬元的經濟賠償要求。
2、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利潤要求造成乙方損失應退還_________元會員費用,同時賠償乙方損失(賠償事宜如下:
50萬資金量(含50萬)做全額賠償, 50萬元以上資金賠償90%. 按交易明細清單上的數額為准) 。
六、無條件退款承諾:
如果您對剛購買的任何一款類型會員的服務感到不滿意或者您僅僅是改變了主意,都可以在交費30天內向我們提出「無條
件退款」申請。您只需要辦理一個簡單的退款手續就可以得到相應服務的退款。我們將在15-30個工作日之內將款項如數
退回到您的帳上,無需任何手續費。
七、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八、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_日,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
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准。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提交擔保單位存檔
擔保。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
(公章) 監證意見:
法定代表簽字(簽章):
Ⅵ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出具投資咨詢服務協議嗎
這個是不可以的 那樣的話就是相當於p2p的業務性質了 和自身的業務性質是不符合的
Ⅶ 股票投資咨詢業務的主要工作內容
現在市場上一般咨詢類公司裡面的金融投資顧問,並不需要員工有太高的學歷和工作經驗,而主要工作就是開發市場,或者把新的員工通過 培訓變成自己的客戶!所以來者不拒!至於能力,也不太看重!(個別的除外)...所以它主要招的是市場人員,只要有能力就行,另外這個行業流動性非常大,前期壓力大,但是也是發展前景不錯的行業
而實際上金融投資顧問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工作!
首先,有一點,證券金融投資顧問不是普通的營銷員,也不是單純的薦股專家。也就是說,未來的證券投資顧問既不是證券公司的客戶經理,也不是咨詢專家或者分析師。
其次,也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投資顧問,在證監會頒布這個管理辦法之前,很多證券公司也有投資顧問崗位,但只是客戶經理的升級版,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證券投資顧問。
最後,證券金融投資顧問的定義是:指在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已經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為證券投資顧問、以公司名義為簽約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業務的工作人員。
顧問是一個職稱,對某些范圍知識有專家程度的認識,他們可以提供顧問服務。例如品牌顧問、法律顧問、政治顧問、投資顧問、港事顧問、軍事顧問、國策顧問、地產顧問、工程顧問、國家安全顧問等。顧問提供的意見以獨立、中立為首要。因此,證券投資顧問必須是同時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豐富的實戰經驗,並且在證券投資領域有一技之長的專家。
光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只能做個紙上談兵的趙括
,豐富的實戰經驗固然可貴,但如果這種經驗都是痛苦的經歷,在沒有升華之前,也就是還沒有建立正確的證券投資體系,沒有獨門秘籍或者一技之長,隨著市場的不斷變化,想成為一名合格的證券投資顧問還是有差距的。
金融投資顧問崗位說明書或者工作職責都是書面的理論。我們就不在這里浪費口舌了!
經常有朋友或者同事問,兄弟有沒有好股票?我就反問他,什麼的股票是好股票,大盤藍籌、小盤股、黃金股還是其他,其實這些都不準確,會漲的股票就是好股票。再問,股票該如何操作才能掙錢?答曰:高拋低吸,波段操作,可以嚴格按照月線、周線、日線分配不同的資金量進行波段操作、高拋低吸降低持股成本,實現利潤最大化。其實,在月線Macd指標金叉後介入,如果真能按計劃或紀律操作,投資收益還是可以的,最起碼能獲得市場的平均利潤水平。但又有多少人能按照計劃、紀律操作,難道是這種方法成功的概率低於50%嗎,是的不可否認,在日線Macd金叉就買入死叉就賣出,不能保證每次都有正收益,成功的概率也在50%左右,但月線和周線還是可以的,成功的概率肯定高於50%
這就是股市的魅力或者讓人困惑的地方。因為市場每天都在變化,影響因素很多,而且短期的波動總是牽動著每一個投資者的心。而且投資者還要不斷的轉換自己的身份,分析時要像職業經理人一樣專業,獨立思考,按標准選擇目標股,制定操作方案,這一步能做好就不容易了。但隨著投入資金買入股票,變成了股東、投資人,股東最關心的就只剩下利潤兩個字了,其實這個時候還需要他像職業經理人一樣嚴格執行,但做到的人少了很多。國家在搞政企分離改革、企業在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的經營與管理現代化企業制度改革,出資人與職業經理人必須分開,而投資者卻要在這兩身份之間不斷的轉換,太難了。但是,做不到,投資收益肯定好不了,也就是預料之中的事情了。1賺、2平、7虧的鐵律啊!
證券金融投資顧問就是幫助客戶建立與其投資風格相適宜的證券投資體系。包括但不限於:建立正確的證券投資理念、建立有針對性的證券投資策略、建立嚴格的證券投資選股標准、建立嚴格的證券投資交易體系、資金管理體系、倉位管理體系等,制定其個人或者家庭證券投資計劃,甚至個人或者家庭綜合理財計劃(包括養老、保險、醫療、子女教育等)
,實現客戶總體個人或家庭資產的保值增值,為其個人或者家庭的美好生活提供扎實的物質財富基礎。但證券投資顧問不是理財規劃師,側重點還是證券投資。現在您知道證券金融投資顧問的工作啦....
.做為一個專業的金融行業的投資顧問需要具備以下幾點;
1.投資者教育。投資顧問幫助客戶理解財務知識和投資常識,了解專戶理財業務;幫助客戶理解投資機會和一般的投資誤區;引導客戶理解和評價風險。
2.全面的需求分析。全面了解客戶的財務狀況和需求,幫助客戶確定理財目標.
量身定製的投資方案。基於全面的客戶需求報告,為客戶制定投資方案。投資顧問將向客戶詳細闡述制定投資方案的根據,與客戶充分溝通,達成一致。
3.解讀投資管理報告。每個客戶特定的投資組合都將在規定的期限出一份投資組合報告,這份報告不僅包括投資組合在過去的時間段內的業績表現,也包括投資組合經理對投資業績的評價與解釋,對未來投資環境的判斷。投資顧問將幫助客戶解讀這份報告,幫助評價投資組合運作是否符合客戶的目標。
4.調整投資方案。投資顧問將幫助客戶對上一年的投資決策做一個回顧,確定是否要維持目前的資產配置或根據客戶的財務目標或投資期限的改變做出調整。
5.投資顧問引領了專戶理財服務的始終,推動了各項服務的進展,是客戶與整個專戶理財服務團隊之間溝通的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