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投資 » 投資者趙某可以選擇股票和儲蓄兩種

投資者趙某可以選擇股票和儲蓄兩種

發布時間: 2021-06-11 15:06:25

『壹』 利息稅率的計算公式

依照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和費用扣除標准,各項所得的應納稅額,應分別計算如下:
一、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每月收入額-800元或40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工資、薪金所得在計算應納個人所得額時,適用的是超額累進稅率,所以,計算比較煩鎖。運用速算扣除數計演算法,可以簡化計算過程。速算扣除數是指在採用超額累進稅率征稅的情況下,根據超額累進稅率表中劃分的應納稅所得額級距和稅率,先用全額累進方法計算出稅額,再減去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應征稅額以後的差額。當超額累進稅率表中的級距和稅率確定以後,各級速算扣除數也固定不變,成為計算應納稅額時的常數。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速算扣除數見表。

例1:某納稅人月薪3500元,該納稅人不適用附加減除費用的規定。計算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1)應納稅所得額=3500—800=2700(元)
(2)應納稅額=2700×15%—125=280(元)
例2:某外商投資企業中工作的美國專家(假設為非居民納稅人),2000年5月份取得由該企業發放的工資收入10 000元人民幣。請計算其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1)應納稅所得額=10 000—(800十3200)=6000(元)
(2)應納稅額=6000×20%—375=825(元)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或=(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
(一)對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算徵收的有關規定。
1.個體工商戶業主的費用扣除標准和從業人員的工資扣除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機關確定。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期間借款的利息 支出,凡有合法證明的,不高於按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
2.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下同)、牧業稅征稅范圍並已徵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不再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屬於農業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應對其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兼營上述四業並且四業的所得單獨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則辦理,對屬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應與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合並計征個人所得稅;對於四業的所得不能單獨核算的,應就其全部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3.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取得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項應稅所得,應分別適用各應稅項目的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的速算扣除數見表

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有以下兩種辦法:
第一種:查賬征稅。
凡實行查賬征稅辦法的,生產經營所得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的規定確定。但下列項目的扣除依照以下規定執行:
1.投資者的扣除標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參照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扣除標准確定。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
2.企業從業人員的工資支出按標准在稅前扣除,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參照企業所得稅計稅工資標准確定。
3.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並且難以劃分的,全部視為投資者個人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4.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資產,難以劃分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類型、規模等具體情況,核定準予在稅前扣除的折舊費用的數額或比例。
5.企業實際發生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在其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的標准內據實扣除。
6.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2%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的納稅年度結轉。
7.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以下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
8.企業計提的各種准備金不得扣除。
9.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並且企業性質全部是獨資的,年度終了後,匯算清繳時,應納稅款的計算按以下方法進行:匯總其投資興辦的所有企業的經營所得作為應納稅所得額,以此確定適用稅率,計算出全年經營所得的應納稅額,再根據每個企業的經營所得占所有企業經營所得的比例,分別計算出每個企業的應納稅額和應補繳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1)應納稅所得額=∑各個企業的經營所得
(2)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3)本企業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本企業的經營所得÷∑各企業的經營所得
(4)本企業應朴繳的稅額=本企業應納稅額—本企業預繳的稅額
第二種:核定徵收。
核定徵收方式,包括定額徵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徵收方式。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方式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1)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2)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應稅所得率應按下表規定的標准執行:

企業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其適用的應稅所得率。
實行核定征稅的投資者,不能享受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實行查賬征稅方式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改為核定征稅方式後,在查賬征稅方式下認定的年度經營虧損未彌補完的部分,不得再繼續彌補。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或=(納稅年度收入總額-必要費用)×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一)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在一個納稅年度中,承包經營或者承租經營期限不足一年的,以其實際經營期為納稅年度。
(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的速算扣除數,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的速算扣除數。
例3:2001年1月1日,某個人與事業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經營招待所,承包期為3年。2001年招待所實現承包經營利潤85 000元,按合同規定承包人每年應從承包經營利潤中上交承包費20 000元。計算承包人2001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1)年應納稅所得額=承包經營利潤—上交費用—每月必要費用扣減合計
=85 000—20 000—800×12
=55 400(元)
(2)應納稅額=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55 400×35%一6 750
=12 640(元)
四、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對勞務報酬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或=(每次收入額—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每次收入額×(1-20%)×20%
(三)每次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 000元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或=每次收入額×(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速算扣除數見下表。

例4:歌星劉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 000元,扣除20%的費用後,應納稅所得額為32 000元。請計算其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40 000×(1-20%)×30%-2 000=7 600(元)
(四)為納稅人代付稅款的計算方法:
如果單位或個人為納稅人代付稅款的,應當將單位或個人支付給納稅人的不含稅支付額(或稱納稅人取得的不含稅收入額)換算為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按規定計算應代付的個人所得稅款。計算公式為:
1.不含稅收入額不超過3360元的:
(1)應納稅所得額=(不合稅收入額—800)÷(1—稅率)
(2)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2.不含稅收入額超過3360元的:
(1)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1—20%)〕÷〔1—稅率×(1—20%)〕
或=〔(不合稅收入額—速算扣除數)×(1—20%)〕÷當級換算系數
(2)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上述公式中:公式1(1)和2(1)中的稅率,是指不含稅勞務報酬收入所對應的稅率(見下表);公式1(2)和2(2)中的稅率,是指應納稅所得額按含稅級距所對應的稅率(見下表)。

例5:高級工程師趙某為泰華公司進行一項工程設計,按照合同規定,公司應支付趙某的勞務報酬48000元,與其報酬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付。不考慮其他稅收的情況下,計算公司應代付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1)代付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48000—2000)×(1—20%)〕÷76%
=48421.05(元)
(2)應代付個人所得稅=48421.05×30%—2000=12526.32(元)
五、稿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稿酬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30%)
=(每次收入額—800)×20%×(1—3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30%)
=每次收入額×(1—20%)×20%×(1—30%)
例6:某作家取得一次未扣除個人所得稅的書稿酬收入20000元,請計算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30%)
=20000×(1-20%)×20%×(1-30%)
=2240(元)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1—20%)×20%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對儲蓄存款利息,1999年11月1日前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根據國務院1999年9月30日《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規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儲蓄機構取得人民幣、外幣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還規定,儲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滋生的利息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儲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後滋生的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例7:某儲戶1999年1月1日存入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50000元,年利率為3.78%,存款到期日即2000年1月1日把存款全部取出。請計算其應納稅額。
(1)1999年全年滋生的利息=50 000元×3.78%=l 890元
(2)1999年11月1日後滋生的利息=l 890元÷12×2=315元
(3)應納稅額=315×20%=63(元)
例8:某儲戶於1998年11月13日存入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30000元,年利率為4.77%,存款到期日即1999年11月13日把存款全部取出。請計算其應納稅額。
(1)應結付的利息額=30000×4.77%=1431(元)
(2)1999年11月1日後滋生的利息額=1431÷360×12=47.7(元)
(3)應納稅額=47.7×20%=9.54(元)
八、財產租賃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應納稅所得額
財產租賃所得一般以個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定額減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減除20%的費用。財產租賃所得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在確定財產租賃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在出租財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教育費附加,可持完稅(繳款)憑證,從其財產租賃收入中扣除的項目除了規定費用和有關稅、費外,還准予扣除能夠提供有效、准確憑證,證明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到扣完為止。
個人出租財產取得的財產租賃收入,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應依次扣除以下費用:
1.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
2.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
3.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
(1)每次(月)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一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准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1—20%)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財產租賃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暫減按l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例9:劉某於2002年1月將其自有的四間面積為1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張某全家居住,租期1年,劉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500元,全年租金收入30 000元,計算劉某全年租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財產租憑收入以每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因此,劉某每月及全年應納稅額為:
(1)每月應納稅額=(2500-800)×10%=170元
(2)全年應納稅額=170×12=2040元
本例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未考慮其他稅、費。如果對租金收入計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和教育附加等。還應將其從稅前的收入中先扣除後才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假定上例中,當年2月份因下水道堵塞找人修理,發生修理費用500元,有維修部門的正式收據。則2月份和全年的應納稅額為:
(1)2月份應納稅額=(2500-500-800)×10%=120
(2)全年應納稅額=170×11+120=1990元
在實際征稅過程中,有時會出現財產租憑所得的納稅人不明確的情況。對此,在確定財產租賃所得納稅人時,應以產權憑證為依據,無產權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納稅人。如果產權所有人死亡,在未辦理產權繼承手續期間,該財產出租且有租金收入的,以領取租金收入的個人為納稅人。
九、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稅費)×20%
例l0:某人建房一棟,造價36 000元,支付費用2000元。該人轉讓房屋,售價60 000元,在賣房過程中按規定支付交易費等有關費用2 500元,其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的計算過程為:
(1)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收入—財產原值—合理費用
=60000一(36000十2000)一2500
=19500(元)
(2)應納稅額=19500×20%=3900(元)
十、偶然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偶然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例11:陳某在參加商場的有獎銷售過程中,中獎所得共計價值20000元。陳某領獎時告知商場,從中獎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過教育部門向某希望小學捐贈。按照規定,計算商場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後,陳某實際可得中獎金額。
(1)根據稅法有關規定,陳某的捐贈額可以全部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因為4000÷20000=20%,小於捐贈扣除比例30%);
(2)應納稅所得額=偶然所得—捐贈額=20000—4000=16000(元)
(3)應納稅額(即商場代扣稅款)=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6 000×20%=3200(元)
(4)陳某實際可得金額=20000—4000—3200=12800(元)
十一、其他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
其他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十二、應納稅額計算中的幾個特殊問題
(一)對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一次取得數月獎金或年終加薪、勞動分紅(以下簡稱獎金,不包括應按月支付的獎金)的計算征稅問題
對上述個人取得的獎金,可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於對每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稅時已按月扣除了費用,因此,對上述獎金原則上不再減除費用,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直接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如果納稅人取得獎金而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可將獎金收入減除「當月工資與800元的差額」後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並據以計算應納稅款。
例12:公民馬某月工資為700元,年末一次性領取年終獎金2000元。請計算這筆收入的應納稅額。
該納稅義務人此筆獎金應納稅額應為:
應納稅額=(獎金收入—當月工資與800元的差額)×適用的稅率—速算扣除數
=〔2000一(800—700)〕×10%一25
=1900×10%一25
=190—25=165(元)
(二)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一次取得數月獎金或年終加薪;勞動分紅(以下簡稱獎金,不包括應按月支付的獎金)的計算征稅問題
對上述個人取得的獎金,可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於對每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稅時已按月扣除了費用,因此,對上述獎金不再減除費用,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直接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並且不再按居住天數進行劃分計算。上述個人應在取得獎金月份的次月7日內申報納稅。但有一種特殊情況,即: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擔任境外企業職務的同時,兼任該外國企業在華機構的職務,但並不實際或不經常到華履行該在華機構職務,對其一次取得的數月獎金中屬於全月未在華的月份獎金,依照勞務發生地原則,可不作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獎金收入計算納稅。
(三)特定行業職工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問題
為了照顧採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因季節、產量等因素的影響,職工的工資、薪金收入呈現較大幅度波動的實際情況,對這三個特定行業的職工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可按月預繳,年度終了後30日內,合計其全年工資、薪金所得,再按12個月平均並計算實際應納的稅款,多退少補。用公式表示為:
應納所得稅額=〔(全年工資、薪金收入÷12—費用扣除標准)×稅率—速算扣除數〕×12
例13:某納稅義務人是煤礦採掘工人,其一納稅年度各月工資收入、預繳稅款情況見下表(已按月預繳個人所得稅款共190元)。請計算其應繳(或退)稅款額。

該納稅義務人全年應納稅額應為:
〔(11800÷12—800)×稅率—速算扣除數〕×12
=〔(983.33—800)×稅率—速算扣除數〕×12
=(183.33×5%—0)×12=110(元)
由於以前按月預繳的稅款共為190元,故稅務機關應向該納稅義務人退稅80元。
(四)關於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訊補貼收入征稅問題
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並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並後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務費用的扣除標准,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五)關於失業保險費(金)征稅問題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個人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比例,實際繳付的失業保險費,均不計入職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比例繳付失業保險費的,應將其超過規定比例繳付的部分計入職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具備《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六)關於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個人取得的量化資產征稅問題
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不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徵收個人所得稅;待個人將股份轉讓時,就其轉讓收入額,減除個人取得該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支出和合理轉讓費用後的余額,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業量化資產參與企業分配而獲得的股息、紅利,應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七)關於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稅問題
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3.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八)在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駐華機構工作的中方人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問題
1.在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駐華機構工作的中方人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凡是由僱傭,單位和派遣單位分別支付的,支付單位應按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同時,按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以每月全部工資、薪金收入減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為了有利於征管,對僱傭單位和派遣單位分別支付工資、薪金的,採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減除費用的方法,即只由僱傭單位在支付工資、薪金時,按稅法規定減除費用,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派遣單位支付的工資、薪金不再減除費用,以支付金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上述納稅義務人,應持兩處支付單位提供的原始明細工資、薪金單(書)和完稅憑證原件,選擇並固定到一地稅務機關申報每月工資、薪金收入,匯算清繳其工資、薪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具體申報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例14:王某為一外商投資企業僱傭的中方人員,2000年10月,該外商投資企業支付給王某的薪金為7200元,同月,王某還收到其所在的派遣單位發給的工資900元。請問:該外商投資企業、派遣單位應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王某實際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多少?
(1)外商投資企業為王某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為:
扣繳稅額=(每月收入額-8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7200-800)×20%-375=905元
(2)派遣單位應為王某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為:
扣繳稅額=每月收入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900×10%-25=65元
(3)王某實際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為:
應納稅額=(每月收入額-8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7200+900-800)×20%-375=1085元
因此,在王某到某稅務機關申報時,還應補繳115元(1085元-905元-65元)
2.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駐華機構發放給中方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應全額征稅,但對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關憑證,能免證明其工資、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關規定上交派遣單位的,可扣除其實際上交的部分,桉其餘額計征個人所得稅。

『貳』 股票賬戶每人只能開幾個

2016年10月14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簡稱「中登公司」)盤後丟出了一枚重磅炸彈:將一個投資者開立證券賬戶數量上限,從20戶調整為3戶,新規自2016年10月15日起實施。消息一出炸開了鍋,還在拚命拉客戶的券商已哭暈在地?業界表示,每個投資者證券賬戶上限下調為3個以後,投資者開立多個賬戶的便利性將大為受限,這對以低佣戰略制勝的互聯網券商無疑是沉重打擊。
那麼 股市賬戶也要限購了嗎?
自1998年以來,為了防止個人證券被盜賣,證監會規定一人只能選擇一家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買賣的唯一受託人,也就是只能開立一個證券賬戶。去年4月12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決定,自2015年4月13日起放開「一人一戶」,允許自然人投資者根據實際需要,開立20個A股賬戶及場內封閉式基金賬戶。
放開「一人一戶」限制後,一時間,不少券商營業部一度出現排隊開戶的場面。中國結算證書系統甚至因開戶人數激增出現「擁堵」,眾多券商開戶無法正常出單。但政策實施一年多,從數據來看,多開3戶以上的投資者僅占同期新開戶投資者的2.6%,而且對賬戶使用率明顯偏低,導致空置率高,浪費技術系統資源。另一方面,一位券商營業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多餘的賬戶也有可能被用來做一些違法違規的操作。
因此,有券商人士認為,將「一人20戶」下調至「一人3戶」談不上股市限購,這僅僅是一次基於實際需求的調整。

『叄』 證券法案例分析(要求: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一一指出本案中的違法事實)

1:趙某又與錢某,孫某犯了「操縱證券價格罪」
《證券法》第七十七條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A公司不能未經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同意挪用生產經營為用途的銀行貸款買賣股票

3:A公司就算買賣股票也應該用以自己名義開立的證券帳戶

4:「A公司致函本報向社會公告收購B上市公司股票」這是一種邀約,應該先向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交易所,證券指定披露報紙網站發出、刊登,再由他們向其他媒體發布,已經違反信息披露規定

5:趙某為了替公司賺更多的錢,在並不具備收購B公司條件的情況下,致函某報,某報未經核實即登載於頭版頭條:他和某報涉嫌違法傳播虛假內幕信息

以上違反的全部是《證券法》中的內容

『肆』 經濟法概論(省開)形成性考核冊 共18章 一填空題 有10題.二選擇題. 你有這答案嗎.可以發給我嗎

《經濟法概論》平時作業答案
第一章
一、填空題
1、人類社會
2、統治
3、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授權組織、公職人員,組織、個人、權利、義務、規范
4、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
5、經濟法律關系主體、經濟法律關系內容、經濟法律關系客體
6、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內部組織、一定條件下的公民個人、國家
7、有形財產、經濟行為、無形財富

二、選擇題
1、C 2、B 3、BCE 4、ABCD 5、ABCDE

三、簡答題
書本P11、13
書本P11
書本P15、17

第二章
一、填空題
1、財產關系、人身關系
2、民事法律規范、社會關系、財產、人身
3、主體、內容、客體
民事權利、民事義務
獨立、民事權利、民事義務
18、16、18
7、死亡、生理死亡、宣告死亡、心臟停止跳動、呼吸停止、失蹤公民
8、年齡、智力發育、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
9、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10、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組織
11、民事權利、民事義務、物、行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12、口頭、書面、推定、默示
13、代理許可權、被代理人、第三人、被代理人
14、代理權、效力待定
15、持續、法定、民事法律
16、佔有、使用、收益、處分
17、法律事實、合同、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無因管理
18、實際履行、適當履行

二、選擇題
1、C 2、A3、ABD4、AD5、ABE6、BCDE7、B
8、 C 9、B 10、B11、BCE12、A13、ABCDE

三、簡答題
書本P19-20。
書本P28。
書本P38。

四、案例分析題
1、參考答案:
⑴甲乙都沒有道理。
⑵甲雖然是產生發現古玩,但沒有合法取得古玩的所有權,因此古玩不屬於甲;乙購買的是房子,並沒有合法的取得古玩的所有權,因此古玩不屬於乙。根據《民法》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因此,該古玩應歸國家所有。
2、參考答案:
⑴判斷:甲、乙雙方買賣摩托車的行為因主體不合格而無效。
⑵理由:甲、乙均為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乙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甲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而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乙對於買賣摩托車這種金額較大的民事行為不能獨立進行,因而買賣雙方的民事行為是無效的。
⑶處理:雙方返還財產,而甲將摩托車交還給乙,乙退還5000元給甲。
3、參考答案:
乙單位應返還多取的450斤大米,或者按購買大米時的價格付款。
因為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沒有合法的根據取得利益,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屬於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應當返還。
在本案中,某單位(乙)多取的450斤大米,明顯屬於不當得利,所以應當返還。

第三章
一、填空題
商品經營、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內外部社會經濟關系、經營活動的、法律地位、權利與義務、組織結構
自主經營、自負
佔有、使用、依法處
國有企業、廠長、經理、內部、廠長(經理)、政府主管部門委任、招聘
集體所有制經濟、合作制
自然人、投資人個人、個人財產、無限連帶責任
家庭共有財產
5
10、兩、完全民事能力、投資權利
11、無限連帶
12、營業執照簽發日期
13、外國投資者、中國
1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
15、設立、變更、終止
16、25%、出資
17、董事會
18、上級主管部門、開辦人、股東會議
19、經營不善、不足清償、主體資格
20、15、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二、選擇題
1、ABCDEF 2、ABCDE 3、D 4、B 5、C

三、簡答題
P43P
P60
P51

四、案例分析題
1、參考答案:
⑴上級主營部門委派的廠長,只能由上級主管部門免職。職工代表大會是無權罷免。
⑵該企業的廠長應由上級主管部門委派或招聘,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無權自行招聘。
⑶副廠長的任免,應由廠長提請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廠長不能自行任免。
⑷對廠長的獎勵,應由政府主管部門確定,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不能直接決定。

2、參考答案:
該廠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不應受理該廠提出的破產申請。因為《破產法》規定國有企業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時,應當提交其上級主營部門同意其破產的文件。也就是說國有企業申請破產的,必須經由其上級主營部門的同意。案例中,通用機械廠在未徵求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的情況下,就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因此法院不應當受理。
第四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一、填空題
1、法人
2、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4、自由主義、特許主義、許可主義、准則主義
5、3
6、2%、法定的注冊資本、2年內
7、發起設立、募集設立
8、30%
9、10、3
10、2、200、過半數
11、5、1/3、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公司職工代表大會

二、選擇題
1、D 2、D 3、A 4、B 5、BCE

三、簡答題
1、P69
2、P70
3、P74-75
4、P75

四、案例分析題
1、參考答案
⑴答: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⑵答:該公司不能獲得批准而設立。因為甲、乙在設立公司的過程中,有以下地方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①《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而甲、乙各出資1萬元,注冊資本才2萬元,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②雙方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③以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利機構不符合規定。《公司法》規定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力機構,對公司經營管理中各項重要事項擁有最高決策權。
④有限責任公司不得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2、參考答案
答:⑴五公司作為發起人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5人以上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該公司半數以上為外國公司,故不符合規定。
⑵發起人認繳100萬元不符合〈〈公司法〉〉關於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股份總數35%的要求(認繳100萬元只佔股份總數的25%)。

第五章 證券法律制度
一、填空題
1、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券
2、中介機構、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少數特定、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
3、3000、6000、40%
4、首次、再次
5、公開發行、私募發行、溢價發行、平價發行、折價發行
6、代銷、包銷
8、2

二、選擇題
1、D 2、A 3、ABCDE 4、AB
三、簡答題
1、P87、P92
2、同上
3、P93
4、P99

第六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一、填空題
1、要式;不要式
2、平等;自願;公平;合法
1、權利人
2、全面履行;誠實信用
3、標的;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
4、到達受要約人之前;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5、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其他形式
6、同時履行;對方履行;履行債務不符合要求
7、未履行的;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
8、顯著惡化;履行債務的能力降低;提供擔保
9、怠於行使其權利;債務人權利
10、1年;5年內
11、債權債務關系歸於消滅
12、合同標的物;公證部門
13、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
14、不履行合同;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不可抗力;相對方有過錯;免責條款
15、6
16、返還定金;雙倍返還定金;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

二、選擇題
1、AB2、B3、BC4、CD5、ABD6、B7、ABC
8、ABCDE9、ABD10、ACD11、ABD12、D13、ACDE
14、ABE15、C16、AB17、ABCD18、ABC

三、簡答題
P107
P112
P114
P118

四、案例題
1、參考答案
⑴趙某的訴訟請求有法律依據。
李某與趙某之間的合同屬於顯失公平的買賣合同,且顯失公平系由於趙某欠缺交易經驗所致,因此趙某有權依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請求法院撤銷合同。買賣合同一旦被撤銷,合同即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依據《合同法》第58條的規定,趙某有權請求李某返還財產。
依上述理由,趙某的訴訟請求有法律依據。
⑵法院應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撤銷該花瓶買賣合同。並依據《合同法》第58條的規定,要求李某將花瓶退還給趙某,趙某將收到的花瓶款退還給李某。若李某願意支付與該花瓶價值相當的價款,趙某也同意接受,趙某可以不用撤銷該合同,由李某補齊餘下的價款即可。
2、參考答案
⑴該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依據《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屬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故為無效合同。
⑵由於合同為無效合同,合同自始、絕對、確定、永久沒有法律拘束力,因此法院應駁回甲公司的訴訟請求。同時,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損害了國家利益,法院可以採取民事制裁措施,沒收雙方用於交易的財產。
3、參考答案
⑴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口頭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⑵依據《合同法》第10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口頭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買賣合同在《合同法》上屬於不要式合同,不採取書面形式對合同效力沒有影響。依據《合同法》第44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時起生效。本案中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屬於生效的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理應按照《合同法》合同必須嚴格遵守的規則,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4、參考答案
⑴甲方的請求無法律依據。
⑵此案涉及到附期限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於合同簽訂後1個月生效。其法律依據是合同法第46條。合同約定的甲方交貨期限是1998年12月30日,甲方未按時交貨,構成遲延履行。並且在乙方確定的寬限期到來時仍未交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拒收貨物。
5、參考答案
⑴乙單位不違約。
⑵因為合同還未成立。乙單位對甲廠的回函是一個附條件的新要約,因其對甲廠的要約作出了實質性變更,這一行為並不是承諾,而是一個新要約。《合同法》第30條規定「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乙單位的回函對甲廠電話機的報價提出異議,屬於實質性變更,故為新要約。因此,該合同沒有成立,乙單位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七章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一、填空題
1、智力成果、權利
2、客體的無形性、地域性、時間性
3、著作權、工業產權
4、發明創造
5、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6、發明人、設計人、發明人所在的單位
7、新穎、創造、實用
8、誰主張、誰舉證
9、經營者、指示質量、廣告宣傳
10、商標注冊
11、商標本身具有顯著性、通過長期的使用獲得商標的顯著性
12、核准注冊的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
13、民事、行政、刑事
14、最先申請、申請在先
15、使用在先、使用在先

二、選擇題
1、ABCDEF2、BC3、BC4、ABC5、BCD6、B7、C
8、ABC9、BCD10、C11、A12、C13、AB14、ABC

三、簡答題
1、P132
2、P136
3、P136
4、P142
四、案例分析題
1、參考答案
⑴此案中某縣日化廠屬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商標侵權行為;某鄉辦企業屬偽造、擅自製造注冊商標標識,並銷售偽造、擅自製造商標標識的商標侵權行為;個體攤商屬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商標侵權行為。
⑵被侵權人可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銷毀偽造注冊商標標識,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或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此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處以罰款。
2、參考答案
⑴在《商品分類表》中,牙膏和牙粉屬於同組商品,也就是近似商品。
⑵「潔麗」和「潔利」兩個商標音同字不同,為近似商標。
⑶根據《商標法》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最先申請的;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⑷因無名牙膏廠與西城廠同一天申請,而無名廠使用「潔麗」商標比西城廠早,所以商標局應初步審定並公告無名牙膏廠申請的「潔麗」商標,駁回西城日用化工廠的申請,不予公告。
3、參考答案
⑴李某私自委託印製商標標識行為;某縣A印刷廠沒有獲得合法授權印製商標標識的行為;李某和B罐頭食品加工廠買賣他人注冊商標標識及侵犯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C公司買賣他人注冊商標標識行為及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條件的行為,都違反了商標法的規定。
⑵D食品進出口公司可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請求保護自己的權利;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 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
一、填空題
1、誠實經營
2、兩者的法律基礎條件不同、
3、不正當競爭是一種競爭行為,而壟斷則屬一種排除競爭或限制競爭的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法律絕對禁止的,而法律並非完全禁止壟斷,而且有的壟斷還是由法律認可和維護的、行為主體不同、行為後果不同
4、商品經營、營利性服務
5、經營者、政府機關
6、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7、遵守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的原則、國家監督檢查原則、社會監督原則
8、混淆行為
9、縣級以上、縣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二、選擇題1、C 2、C3、ABCD4、ABDE
三、簡答題
1、P144
2、P146
3、P147

四、案例分析題
1、參考答案
⑴甲廠的行為是一種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也是一種搗毀他人商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⑵根據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產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信譽。根據上述事實和法律規定,甲廠已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
⑶責令甲廠停止播放和刊登廣告,通過電台和報紙說明真相,向乙廠公開道歉,並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甲廠還須賠償乙廠的近10萬元的損失。
2、參考答案
該省行為屬於不當有獎銷售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抽獎式的有獎銷售,獎金超過5000元的(巨獎銷售),屬於不當有獎銷售行為。該省廣告抽獎每日送出一台VCD或一部摩托羅拉手機,每月還送出一個超過0萬元的大獎,獎金已超過5000元,因此屬於不當有獎銷售行為。
該省應立即停止該有獎銷售活動。

第九章產品質量法律制度
一、填空題
1、國家、監督管理、社會關系
2、銷售、初級農產品、不動產
3、產品質量
4、ISO9000
5、自願、質量體系認證
6、完全認證、合格認證
7、工業、公共利益
8、產品質量抽查、產品質量檢驗
5、損害賠償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二、選擇題
1、B2、D3、B4、B5、A
6、A7、ABD8、ABCD9、BD10、BE

三、簡答題
1、P153
2、P154
3、P154

第十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一、填空題
1、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2、消費者權益
3、施行、消費者權益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生活消費
二、選擇題
1、B2、A3、C4、A

三、簡答題
1、P159
2、P160
3、P162
4、P163

四、案例分析題
1、參考答案
法院查明,超市搜查該青年屬實,屬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該超市搜查某青年的行為已侵犯了消費者的受尊重權,屬違法行為。
根據消法規定,法院應判令超市在其商店門口公開道歉信,保安人員應向該青年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
2、參考答案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即享有求償權。消費者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
池某在使用氣筒時是由於氣筒質量問題致殘的,故池妻有權要求賠償。池妻既可向亞新商場索賠,也可向XX氣筒廠索賠。亞新商場支付賠償金後可向XX氣筒廠追償。

第十一章財政法律制度(稅法)
一、填空題
1、實體稅法、程序稅法
2、流轉稅、所得稅、復合稅制
3、自然人、法人、非法人
4、
5、增值額、生產、流通
6、分類
7、個人
8、生產、委託加工、進口特定消費品
9、勞務、無形資產、不動產
10、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二、選擇題1、D2、C3、C4、D5、ABCD
三、簡答題
1、P173
2、P173
3、P174

第十二章金融法律制度(保險法)
一、填空題
1、社會保險、商業保險
2、.財產保險、人身保險
3、自願保險、強制保險
4、保險權利、義務
5、當事人、保險合同關系人、保險合同輔助人
6、投保人、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權利義務
7、財產、有關利益
8、人的壽命、身體
9、保險利益
10、被保險人
11、財產保險業務、人身保險業務
12、20%

二、選擇題1、AB2、CD3、EF4、A
三、簡答題
1、P198
2、P199
3、P199

四、案例題
1、參考答案
由於該商場僅在口頭上提出過保險請求,按照保險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規定,這種口頭請求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保險公司不必對該商場因火災而蒙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參考答案
根據有關規定,地下水滲漏屬於保險責任范圍。由此造成的損失應該得到賠償。在本案中,保險財產因投保人努力盡了搶救義務而免受大害。也就是說,保險財產未受損失與投保人支出了施救費是直接相關的。因此,保險公司應向礦方賠償這筆施救費用。

第十八章仲裁與訴訟
一、填空題
1、仲裁委員會、仲裁行業協會
2、申請和受理、仲裁庭的組成、開庭和裁決
3、
4、兩審終審

二、選擇題
1、CD 2、ABCD3、ABCE4、A

『伍』 中國稅制題目 求解答

3.某市一家電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居民企業),2008年度企業全年實現收入總額8000萬元,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總額7992萬元,實現利潤總額8萬元,已繳納企業所得稅2.16萬元。後經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發現有關稅收問題如下:(1)扣除的成本費用中包括全年的工資費用1100萬元,撥繳職工工會經費22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154萬元、發生職工教育經費32.5萬元。(2)收入總額8000萬元中含國債利息收入7萬元、金融債券利息收入20萬元、從被投資公司(居民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分回的股息38萬元;(3)當年1月向銀行借款200萬元購建固定資產,借款期限1年。購建的固定資產於當年9月30日完工並交付使用(不考慮該項固定資產折舊),企業支付給銀行的年利息費用共計12萬元全部計入了財務費用核算;(4)企業全年發生的業務招待費45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1220萬元全都作了扣除;(6)12月份轉讓一項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取得收入60萬元未作收入處理,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成本35萬元也未轉銷;(7)12月份以生產的家電產品一批發給職工用於福利,成本價20萬元、市場不含稅銷售價格23萬元。企業核算時按成本價格直接沖減了庫存商品,按市場銷售價格計算的增值稅銷項稅額3.91萬元與成本價合計23.91萬元計入了「營業外支出」賬戶核算;(8)「營業外支出」賬戶中,列支有上半年繳納的稅收滯納金3萬元、銀行借款超期的罰息6萬元、給購貨方的回扣12萬元、意外事故損失8萬元、非廣告性贊助10萬元,全都如實作了扣除。要求:按下列順序回答問題,每問均為共計金額:(1)計算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2)計算國債利息、稅後股息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3)計算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4)計算業務招待費和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5)計算轉讓無形資產應繳納的流轉稅費;(6)計算轉讓無形資產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7)計算營業外支出項目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8)計算審查後該企業2008年度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解析:(1)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職工工會經費扣除標准為:1100×2%=22萬元,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22萬元准予扣除。職工福利費扣除標准為:1100×14%=154萬元,發生的職工福利費154萬元准予扣除。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准為:1100×2.5%=27.5萬元,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32.5萬元,超過部分5(即32.5-27.5=5)萬元不能扣除。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為5萬元。(2)國債利息、稅後股息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45(即7+38=45)萬元。因為國債利息收入7萬元、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38萬元屬免稅收入。(3)財務費用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2-12÷12×3=9(萬元)(4)業務招待費和業務宣傳費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業務招待費扣除標准為:45×60%=27(萬元)而(8000+60+23-7-20-38)×5‰=40.09(萬元),業務招待費只能扣除27萬元,所以業務招待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5-27=18(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標准為:(8000+60+23-7-20-38)×15%=1202.7(萬元)所以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220-1202.7=17.3(萬元)業務招待費和業務宣傳費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18+17.3=35.3(萬元)(5)轉讓無形資產應繳納的流轉稅費=60×5%×(1+7%+3%)=3.3(萬元)(6)轉讓無形資產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0-35-3.3=21.7(萬元)(7)營業外支出項目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3.91+23-20+12+3+10=51.91(萬元)(8)審查後該企業2008年度應補繳企業所得稅:(8+5-45+9+35.3+21.7+51.91)×25%-2.16=19.32(萬元) 個人所得稅1.中國公民張某系某公司銷售部門經理,2008年收入情況如下:(1)每月取得工資收入4000元(含按國家規定標准繳納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保險400元),另在12月取得年終獎金6600元;(2)取得翻譯收入5000元,從中拿出2000元通過國家機關捐給希望工程,從中拿出1000通過國家機關捐給農村義務教育;(3)出版《新營銷》一書,2月取得稿費2000元,4月取得稿費4000元,同年8月該書再版一次,取得稿費5000元;(4)在A國講學一次取得收入10000元,已按收入來源國稅法繳納了個人所得稅1000元。要求:按下列順序回答問題,每問均為共計金額:
(1)計算全年工資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計算年終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計算翻譯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計算稿酬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計算A國講學收入在我國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解析:(1)1-2月工資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000-400-1600)×10%-25]×2=350(元)3-12工資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000-400-2000)×10%-25]×10=1350(元)2008年工資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50+1350=1700(元)(2)年終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稅率=6600÷12=550(元)所以稅率是10%年終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6600×10%-25=635(元)(3)向貧困地區捐贈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限額=5000×(1-20%)×30%=1200(元)翻譯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1-20%)-1200-1000]×20%=3560(元)向農村義務教育捐贈可全額扣除;(4)稿酬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4000)×(1-20%)×20%×(1-30%)+5000×(1-20%)×20%×(1-30%)=672+560=1232(元)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然後在出版,或先出版,再在報刊上連載的,應視為兩次稿酬所得征稅。即連載作為一次,出版作為另一次。(5)A國講學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扣除限額=10000×(1-20%)×20%=1600(元)A國講學收入在我國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600-1000=600(元)2.中國公民趙某為某劇團演員,2008年收入情況如下:(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4000元(含按國家規定標准繳納的住房公積金300元、符合國家規定的誤餐補助50元),12月取得年終獎金24000元;(2)每周到某歌廳參加演出一次,每月去四次,每一次收入1200元,每月4800元; (3)取得定期存款利息1000元,其中2007年8月15日前的利息200元,教育儲蓄200元;(4)買賣股票獲得收入3000元;(5)在A國參加演出一次,取得收入10000元,已按該國稅法規定在該國繳納了個人所得稅1000元;在B國雜志發表文章一部,取得稿酬6000元,已按B國稅法規定在該國繳納了個人所得稅600元。要求:按下列順序回答問題:
(1)計算該年的工資和年終獎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和;(2)計算該年在歌廳演出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和;(3)計算存款利息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計算股票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計算國外收入在我國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解析:(1)年終獎所得稅稅率=24000÷12=2000 稅率是10%該年的工資和年終獎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和=[(4000-300-50-1600)×15%-125]×2+[(4000-300-50-2000)×10%-25]×10+24000×10%-125=365+1400+2275=4040(元)(2)該年在歌廳演出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和=1200×4×(1-20%)×20%×12=9216 (元)屬於同一事項的連續勞務,以一個月為一次;(3)利息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000-200-200)×5%+200×20%=70(元)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的利息所得按20%的稅率征稅,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後的利息所得,按5%的稅率征稅;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4)買賣股票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5)在A國演出扣除額=10000×(1-20%)×20%=1600(元)在A國應補繳個人所得稅=1600-1000=600(元)稿酬扣除額=6000×(1-20%)×20%×(1-30%)=672(元)B國應補繳個人所得稅=672-600=72(元)3.中國公民李某是某市某中外合資企業一名員工,2008年有如下收入:(1)每月外資企業支付工資2500元,6月取得半年獎5000元;原中方派遣企業支付工資1000元;(2)2月接受某單位委託,為其設計模具一套,收費5000元,當月又受同一單位委託設計設備圖紙一套,收費8000元;(3)1月1日讓自己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出資20萬購買一套住房供其個人居住(以李謀的名義辦理房產證); (4)其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本年應納個人所得稅所得額是2萬元;(5)6月1日將其原居住了4年的老房子(成新折扣率70%)以18萬的價格賣給王某,原居住房屋屬於商品房,當初購入價格10萬元。要求:(1)計算李某全年工資和半年獎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計算李某設計勞務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計算李某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計算李某轉讓房屋應交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解析:(1)李某全年工資和半年獎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500-1600)×10%-25]×2+[(2500-2000)×5%]×9+[(2500+5000-2000)×20%-375]+(1000×10%-25)×12=130+225+725+900=1980(元)員工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2)李某設計勞務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1-20%)×20%+8000×(1-20%)×20%=800+1280=2080(元)稅法規定是屬於只有一次性的收入,應以每次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兩次不同的設計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3)李某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200000+20000)×35%-6750=70250(元)個人獨資及合夥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相關成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國家政策視其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要並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所以購買20萬的住房要和2萬的經營所得合並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4)李某轉讓房屋應繳營業稅=(180000-100000)×5%=4000(元)李某轉讓房屋應繳城建稅=4000×7%=280(元)李某轉讓房屋應繳教育費附加=4000×3%=120(元)李某轉讓房屋土地增值稅稅前扣除額=10000×70%+4000+280+120=74400(元)轉讓舊房的,應按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征土地增值稅。本題中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都可以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李某轉讓房屋增值額=180000-74400=105600(元)李某轉讓房屋增值率=105600÷74400×100%-100%≈42%李某轉讓房屋應繳土地增值稅=105600×30%÷2=15840(元)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准,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3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本題舊房使用了4年,因此要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李某轉讓房屋應繳個人所得稅=(180000-100000-4000-280-120-15840)×20%=59760×20%=11952(元) 注意,個人所得稅中規定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本題中因李某事前又購買住房一套,因此不符合「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這一條件,雖然舊房只使用4年不滿5年,但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請採納。

『陸』 股民張某在上星期買進某公司股票2000股,每股15元,下表為本周該股票的漲跌情況:

周一:-3.5即0.52元,收盤價應為14.48元
周二:+6.5即0.94元,收盤價應為15.42
周三:-2即0.31收盤價應為15.11
周四:-4即0.6收盤價應為14.51
周五:+2.5即0.36收盤價應為14.87
與買入價相比降了0.13所以應該是賠了260元

『柒』 跪求陳榮主編的中國稅制課後習題答案

3.某市一家電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居民企業),2008年度企業全年實現收入總額8000萬元,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總額7992萬元,實現利潤總額8萬元,已繳納企業所得稅2.16萬元。後經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發現有關稅收問題如下:(1)扣除的成本費用中包括全年的工資費用1100萬元,撥繳職工工會經費22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154萬元、發生職工教育經費32.5萬元。(2)收入總額8000萬元中含國債利息收入7萬元、金融債券利息收入20萬元、從被投資公司(居民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分回的股息38萬元;(3)當年1月向銀行借款200萬元購建固定資產,借款期限1年。購建的固定資產於當年9月30日完工並交付使用(不考慮該項固定資產折舊),企業支付給銀行的年利息費用共計12萬元全部計入了財務費用核算;(4)企業全年發生的業務招待費45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1220萬元全都作了扣除;(6)12月份轉讓一項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取得收入60萬元未作收入處理,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成本35萬元也未轉銷;(7)12月份以生產的家電產品一批發給職工用於福利,成本價20萬元、市場不含稅銷售價格23萬元。企業核算時按成本價格直接沖減了庫存商品,按市場銷售價格計算的增值稅銷項稅額3.91萬元與成本價合計23.91萬元計入了「營業外支出」賬戶核算;(8)「營業外支出」賬戶中,列支有上半年繳納的稅收滯納金3萬元、銀行借款超期的罰息6萬元、給購貨方的回扣12萬元、意外事故損失8萬元、非廣告性贊助10萬元,全都如實作了扣除。要求:按下列順序回答問題,每問均為共計金額:(1)計算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2)計算國債利息、稅後股息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3)計算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4)計算業務招待費和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5)計算轉讓無形資產應繳納的流轉稅費;(6)計算轉讓無形資產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7)計算營業外支出項目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8)計算審查後該企業2008年度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解析:(1)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職工工會經費扣除標准為:1100×2%=22萬元,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22萬元准予扣除。職工福利費扣除標准為:1100×14%=154萬元,發生的職工福利費154萬元准予扣除。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准為:1100×2.5%=27.5萬元,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32.5萬元,超過部分5(即32.5-27.5=5)萬元不能扣除。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為5萬元。(2)國債利息、稅後股息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45(即7+38=45)萬元。因為國債利息收入7萬元、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38萬元屬免稅收入。(3)財務費用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2-12÷12×3=9(萬元)(4)業務招待費和業務宣傳費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業務招待費扣除標准為:45×60%=27(萬元)而(8000+60+23-7-20-38)×5‰=40.09(萬元),業務招待費只能扣除27萬元,所以業務招待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5-27=18(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標准為:(8000+60+23-7-20-38)×15%=1202.7(萬元)所以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220-1202.7=17.3(萬元)業務招待費和業務宣傳費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18+17.3=35.3(萬元)(5)轉讓無形資產應繳納的流轉稅費=60×5%×(1+7%+3%)=3.3(萬元)(6)轉讓無形資產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0-35-3.3=21.7(萬元)(7)營業外支出項目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3.91+23-20+12+3+10=51.91(萬元)(8)審查後該企業2008年度應補繳企業所得稅:(8+5-45+9+35.3+21.7+51.91)×25%-2.16=19.32(萬元) 個人所得稅1.中國公民張某系某公司銷售部門經理,2008年收入情況如下:(1)每月取得工資收入4000元(含按國家規定標准繳納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保險400元),另在12月取得年終獎金6600元;(2)取得翻譯收入5000元,從中拿出2000元通過國家機關捐給希望工程,從中拿出1000通過國家機關捐給農村義務教育;(3)出版《新營銷》一書,2月取得稿費2000元,4月取得稿費4000元,同年8月該書再版一次,取得稿費5000元;(4)在A國講學一次取得收入10000元,已按收入來源國稅法繳納了個人所得稅1000元。要求:按下列順序回答問題,每問均為共計金額:
(1)計算全年工資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計算年終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計算翻譯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計算稿酬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計算A國講學收入在我國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解析:(1)1-2月工資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000-400-1600)×10%-25]×2=350(元)3-12工資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000-400-2000)×10%-25]×10=1350(元)2008年工資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50+1350=1700(元)(2)年終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稅率=6600÷12=550(元)所以稅率是10%年終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6600×10%-25=635(元)(3)向貧困地區捐贈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限額=5000×(1-20%)×30%=1200(元)翻譯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1-20%)-1200-1000]×20%=3560(元)向農村義務教育捐贈可全額扣除;(4)稿酬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4000)×(1-20%)×20%×(1-30%)+5000×(1-20%)×20%×(1-30%)=672+560=1232(元)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然後在出版,或先出版,再在報刊上連載的,應視為兩次稿酬所得征稅。即連載作為一次,出版作為另一次。(5)A國講學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扣除限額=10000×(1-20%)×20%=1600(元)A國講學收入在我國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600-1000=600(元)2.中國公民趙某為某劇團演員,2008年收入情況如下:(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4000元(含按國家規定標准繳納的住房公積金300元、符合國家規定的誤餐補助50元),12月取得年終獎金24000元;(2)每周到某歌廳參加演出一次,每月去四次,每一次收入1200元,每月4800元; (3)取得定期存款利息1000元,其中2007年8月15日前的利息200元,教育儲蓄200元;(4)買賣股票獲得收入3000元;(5)在A國參加演出一次,取得收入10000元,已按該國稅法規定在該國繳納了個人所得稅1000元;在B國雜志發表文章一部,取得稿酬6000元,已按B國稅法規定在該國繳納了個人所得稅600元。要求:按下列順序回答問題:
(1)計算該年的工資和年終獎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和;(2)計算該年在歌廳演出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和;(3)計算存款利息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計算股票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計算國外收入在我國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解析:(1)年終獎所得稅稅率=24000÷12=2000 稅率是10%該年的工資和年終獎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和=[(4000-300-50-1600)×15%-125]×2+[(4000-300-50-2000)×10%-25]×10+24000×10%-125=365+1400+2275=4040(元)(2)該年在歌廳演出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和=1200×4×(1-20%)×20%×12=9216 (元)屬於同一事項的連續勞務,以一個月為一次;(3)利息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000-200-200)×5%+200×20%=70(元)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的利息所得按20%的稅率征稅,儲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後的利息所得,按5%的稅率征稅;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4)買賣股票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5)在A國演出扣除額=10000×(1-20%)×20%=1600(元)在A國應補繳個人所得稅=1600-1000=600(元)稿酬扣除額=6000×(1-20%)×20%×(1-30%)=672(元)B國應補繳個人所得稅=672-600=72(元)3.中國公民李某是某市某中外合資企業一名員工,2008年有如下收入:(1)每月外資企業支付工資2500元,6月取得半年獎5000元;原中方派遣企業支付工資1000元;(2)2月接受某單位委託,為其設計模具一套,收費5000元,當月又受同一單位委託設計設備圖紙一套,收費8000元;(3)1月1日讓自己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出資20萬購買一套住房供其個人居住(以李謀的名義辦理房產證); (4)其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本年應納個人所得稅所得額是2萬元;(5)6月1日將其原居住了4年的老房子(成新折扣率70%)以18萬的價格賣給王某,原居住房屋屬於商品房,當初購入價格10萬元。要求:(1)計算李某全年工資和半年獎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計算李某設計勞務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計算李某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計算李某轉讓房屋應交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解析:(1)李某全年工資和半年獎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500-1600)×10%-25]×2+[(2500-2000)×5%]×9+[(2500+5000-2000)×20%-375]+(1000×10%-25)×12=130+225+725+900=1980(元)員工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2)李某設計勞務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1-20%)×20%+8000×(1-20%)×20%=800+1280=2080(元)稅法規定是屬於只有一次性的收入,應以每次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兩次不同的設計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3)李某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所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200000+20000)×35%-6750=70250(元)個人獨資及合夥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相關成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國家政策視其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要並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所以購買20萬的住房要和2萬的經營所得合並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4)李某轉讓房屋應繳營業稅=(180000-100000)×5%=4000(元)李某轉讓房屋應繳城建稅=4000×7%=280(元)李某轉讓房屋應繳教育費附加=4000×3%=120(元)李某轉讓房屋土地增值稅稅前扣除額=10000×70%+4000+280+120=74400(元)轉讓舊房的,應按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征土地增值稅。本題中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都可以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扣除李某轉讓房屋增值額=180000-74400=105600(元)李某轉讓房屋增值率=105600÷74400×100%-100%≈42%李某轉讓房屋應繳土地增值稅=105600×30%÷2=15840(元)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准,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3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本題舊房使用了4年,因此要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李某轉讓房屋應繳個人所得稅=(180000-100000-4000-280-120-15840)×20%=59760×20%=11952(元) 注意,個人所得稅中規定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本題中因李某事前又購買住房一套,因此不符合「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這一條件,雖然舊房只使用4年不滿5年,但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熱點內容
股市2345是做什麼的 發布:2025-07-28 08:26:42 瀏覽:668
幫炒股如何保密買賣 發布:2025-07-28 08:21:16 瀏覽:763
炒股用什麼軟體可以調msd 發布:2025-07-28 08:02:58 瀏覽:382
股市杠桿是什麼意思通俗易懂 發布:2025-07-28 07:58:36 瀏覽:226
等額本金和理財哪個好 發布:2025-07-28 07:44:40 瀏覽:379
股票價格受大眾心理影響 發布:2025-07-28 07:28:10 瀏覽:140
華爾街為什麼沒有散戶炒股 發布:2025-07-28 07:23:12 瀏覽:684
山西金融在太原哪個區 發布:2025-07-28 07:21:04 瀏覽:566
股票市場投資人結構 發布:2025-07-28 07:03:02 瀏覽:442
怎麼整理炒股筆記 發布:2025-07-28 06:34:09 瀏覽: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