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股票投資 » 銀杏股票投資基金

銀杏股票投資基金

發布時間: 2021-06-13 05:05:51

Ⅰ 請問哪裡可以查到完整的<<婚姻法>>

除以上條文外,還有婚姻法的兩個司法解釋也很重要:(如果需要自己查找其他關於婚姻法的內容可以前去www.lawyers.org.cn)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202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1〕30號)

為了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第一條 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第二條 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相關文章: 裁判文書1篇1次)

第三條 當事人僅以婚姻法第四條為依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四條 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相關文章: 裁判文書1篇1次)

第六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的,按照本解釋第五條的原則處理。

第七條 有權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利害關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四)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相關文章: 裁判文書1篇1次)

第八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相關文章: 裁判文書1篇1次)

第十條 婚姻法第十一條所稱的「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情況。
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系當事人本人。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婚姻當事人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案件,應當適用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第十二條 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第十三條 婚姻法第十二條所規定的自始無效,是指無效或者可撤銷婚姻在依法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並將生效的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 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處理的,應當准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條 婚姻法第十九條所稱「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第二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應准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準離婚。

第二十三條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所稱的「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前三項規定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

第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征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後,認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

第二十六條 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對未成年子女負擔撫養、教育義務的法定監護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權的請求。

第二十七條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於當事人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第三十二條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三條 婚姻法修改後正在審理的一、二審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一律適用修改後的婚姻法。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如與本解釋相抵觸,以本解釋為准。

第三十四條 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299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3]19號)

為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准許。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並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

第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無效婚姻案件,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應當對婚姻效力的認定和其他糾紛的處理分別製作裁判文書。

第五條 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死亡後一年內,生存一方或者利害關系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六條 利害關系人依據婚姻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利害關系人為申請人,婚姻關系當事人雙方為被申請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為被申請人。
夫妻雙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請人。

第七條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關系分別受理了離婚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的,對於離婚案件的審理,應當待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作出判決後進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關系被宣告無效後,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應當繼續審理。

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第十三條 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葯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過半數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決議,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聲明材料。

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夥人的,當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其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對方時,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二)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受讓權的,可以對轉讓所得的財產進行分割;
(三)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但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可以對退還的財產進行分割;
(四)其他合夥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又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或者退還部分財產份額的,視為全體合夥人同意轉讓,該配偶依法取得合夥人地位。

第十八條 夫妻以一方名義投資設立獨資企業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該獨資企業中的共同財產時,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一方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後,由取得企業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二)雙方均主張經營該企業的,在雙方競價基礎上,由取得企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願意經營該企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 夫妻一方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採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損失的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財產擔保數額。

第二十九條 本解釋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解釋施行後,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審婚姻家庭糾紛案件,適用本解釋。
本解釋施行後,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相抵觸的,以本解釋為准。

Ⅱ 在國內有商品投資基金嗎我作為自然人能組建商品投資基金嗎這種基金需不需要託管人

有商品投資基金,但都要向管理部門申請基金牌照,有專門的資金託管方,自然人是不能組建投資基金的,自然人組建基金屬於非法融資。

Ⅲ 天天基金網中那些「固定收益」的基金有保證嗎

銀杏低風險套利A16類D92063,這屬於理財產品,肯定不是基金。天天基金網也有不少的理財產品.現在理財產品都是業績基準代替實際收益,固定收益不應理解為承諾收益,而是說如果目前市場利率不變,國家貨幣政策不變,境外市場不大波動,有較大概率實現業績基準

Ⅳ 成都銀杏阿爾法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成都銀杏阿爾法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8-01-10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成都市天府新區興隆街道湖畔路西段6號成都科學城天府菁蓉中心C區。

成都銀杏阿爾法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510100MA6C94MP3G,企業法人梁剛,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成都銀杏阿爾法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成都銀杏阿爾法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Ⅳ 可以在中國基金網訂購 基金新聞嗎

請慢慢看

銀廣夏陷阱

真相再清楚不過了:天津廣夏1999年、2000年獲得「暴利」的萃取產品出口,純屬子虛烏有。整個事情--從大宗萃取產品出口到銀廣夏利潤猛增到股價離譜上漲--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銀廣夏陷阱

過去兩年間,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銀廣夏,深圳股票交易所代碼0557)創造了令人瞠目的業績和股價神話。
根據銀廣夏1999年年報,銀廣夏的每股盈利當年達到前所未有的0.51元;其股價則先知先覺,從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啟動,一路狂升,至2000年4月19日漲至35.83元。次日實施了優厚的分紅方案10轉贈10後,即進入填權行情,於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權並創下37.99元新高,摺合為除權前的價格75.98元,較一年前啟動時的價位上漲440%,較之於1999年「5·19行情」發動前,則上漲了8倍多;2000年全年漲幅高居深滬兩市第二;2000年年報披露的業績再創「奇跡」,在股本擴大一倍基礎上,每股收益攀升至0.827元。

「奇跡」並未到此為止。2001年3月1日,銀廣夏發布公告,稱與德國誠信公司(Fidelity Trading GmBH)簽訂連續三年總金額為60億元的萃取產品訂貨總協議。僅僅依此合同推算,2001年銀廣夏每股收益就將達到2至3元!在更早些時候,銀廣夏董事局主席張吉生預測,未來三年內每年業績連續翻番「不成問題」。
這是個燦爛的未來,但並不是所有人都為之目眩。證券行業內部,相信銀廣夏神話的人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多。
--一位基金經理說:「(銀廣夏的業績)好雖好,但不符合常識。」
--一位著名證券公司農業領域的研究員很久以來都不把銀廣夏列入觀察范圍,問其原因,答:「有研究的必要嗎?」
各個證券網站上進行著觀點涇渭分明的超級大討論。著名的證券專業聊天室「和訊大家談」里,關於銀廣夏的帖子數以千計,質疑者和支持者各執一詞,爭論不休。在那裡可以找到各種傳言。
但僅憑「感覺」、傳言、爭論、甚至「常識」,還是缺乏依據。記者經過長達一年多的跟蹤采訪,漸漸逼近真相,銀廣夏的"神話"被逐步還原了本色。一個即使在並不成熟的中國市場上也相當少見的特大造假騙局,展現在我們面前。

引子

銀廣夏業績的奇跡性轉折,是從1998年發端的。這一年,銀廣夏傳出了來自天津的「好消息」。
1994年6月17日,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以「銀廣夏A」的名字在深圳交易所上市。銀廣夏A被稱作第一家來自寧夏的上市公司,但實際上,這家公司最早起源於深圳。
陳川是銀廣夏的創始人,在2000年2月去世前擔任銀廣夏董事局主席兼總裁。他1939年出生,早年為銀川話劇團編劇,1984年7月南下深圳創業,先後創建深圳廣夏文化公司和深圳廣夏錄像器材公司等。
陳川文人出身,據見過他的人說「極富領袖魅力」。1993至1994年間,他長袖善舞,將廣夏文化公司旗下幾家軟磁碟生產企業合並改組,並成功上市(參見輔文《銀廣夏前傳》)。其中的兩家企業均在深圳,分別是廣夏錄像器材有限公司和廣夏微型軟盤有限公司;另外一家叫做廣夏(銀川)磁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在銀川注冊,存在的時間只有一年,從1992年9月到1993年銀廣夏設立後即注銷。明眼人知道,這家公司的功能,在於獲得寧夏自治區的上市額度。該公司發起人之一為寧夏計算機技術研究所,而銀廣夏現任董事局主席、曾長期擔任銀廣夏總裁的張吉生,即擔任過計算機研究所的所長。張吉生生於1946年,除了在銀廣夏任職外,還擔任著寧夏自治區科技廳廳長一職。
上市以後,圍繞著陳川的銀廣夏高層隊伍亦漸次成形。現任銀廣夏總裁的李有強來自天津。他生於1941年,曾任天津市工藝美術廠廠長,早在1985年就與陳川一起合作創業,1994年銀廣夏進入天津後,長期負責天津業務。而身兼財務總監、總會計師、董秘等多職的丁功民則常駐深圳。
1994年上市之時,國內軟磁碟行業競爭已如火如荼,轉眼間,每生產一張軟磁碟就要虧損2美分。對以軟磁碟為主業的銀廣夏來說,轉型迫在眉睫。
此後,銀廣夏每年均在為維持10%的凈資產收益率奔忙。當時的董事局主席陳川自己從不諱言這一點,在回憶、闡述銀廣夏的創業歷程時每每提及。銀廣夏的項目換了一個又一個,從軟磁碟生產以後,銀廣夏進入了全面多元化投資的階段。1996年年報稱銀廣夏已經「成功地由創立之初的三家軟磁碟生產企業的單一產業公司發展為擁有27家全資、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跨行業實業公司」,到2000年更發展成有40餘家參股、控股公司的龐雜規模,從牙膏、水泥、海洋物產、白酒、牛黃、活性炭、文化產業、房地產,到葡萄酒和麻黃草,大部分項目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盈利水平始終貌不驚人,每次都僅是維持在10%凈資產收益率的配股生命線上方而已。
銀廣夏最知名的項目是在銀川西南永寧縣西沙窩(現稱征沙渠)治沙種草。1995年,陳川在赴京的列車上遇到了吳安琪。吳是寧夏自治區水科所所長,一直研究在水文調研的基礎上治理沙漠,曾在銀川附近治理過1200畝沙漠,後因資金匱乏而放棄。列車上一席談,陳川對吳治沙並種植麻黃草的構想產生興趣並隨後決定投資。銀廣夏投資80%,水科所技術入股投資20%,成立了廣夏(銀川)天然物產公司,購買並治理了銀川市郊2萬多畝沙漠,並種上了麻黃草(麻黃素的原料)。吳目前是廣夏(銀川)天然物產公司和寧夏廣夏制葯廠的董事長,也是銀廣夏的董事之一。
治沙種草,為銀廣夏帶來了異常良好的形像,但並沒有帶來什麼效益。銀廣夏聲稱前後投資過6億元,是一個誇大的數字。據《財經》了解,實際投資約9000萬元。據說這一項目近期可持平,但要貢獻巨額利潤,為時尚早。
銀廣夏業績的奇跡性轉折,是從1998年發端的。這一年,銀廣夏傳出了來自天津的「好消息」。
天津廣夏「獨撐大局」。

1999年,銀廣夏利潤的75%來自於天津廣夏;到了2000年,這個比例更大

銀廣夏1994年在天津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天津保潔製品有限公司。保潔公司曾經在1996年通過德國西·伊利斯公司(C.ILLES&CO.)進口了一套泵式牙膏生產設備,這是可查的銀廣夏與西·伊利斯公司最早的往來;此後,銀廣夏又從西·伊利斯公司處訂購了一套由德國伍德公司(Krupp Uhde)生產的500立升×3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設備。這是傳奇的起點。
1998年,天津廣夏接到了來自德國誠信貿易公司的第一張訂單。其時,保潔公司已於1997年12月31日更名為天津廣夏(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廣夏)。
銀廣夏當年10月19日發布的公告稱,天津廣夏與德國誠信公司簽訂出口供貨協議,天津廣夏將每年向這家德國公司提供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技術所生產的蛋黃卵磷脂50噸,及桂皮精油、桂皮含油樹脂和生薑精油、生薑含油樹脂產品80噸,金額超過5000萬馬克。
幾個月之後,1999年6月19日,在鄭州召開的全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研討會上,當時的銀廣夏董事局主席陳川這樣講述這單合同的暴利內涵:
「……德國誠信公司於1999年6月12日一次訂貨總價達5610萬馬克。6月26日,一艘載著天津廣夏第一批農產品萃取產品的貨輪起錨離港,遠航德國。這第一批產品出口,竟獲利7000多萬元!」
1999年,銀廣夏利潤總額1.58億元,其中76%即來自於天津廣夏(據張吉生一次內部講話)。
隨後,銀廣夏公告,將再從德國進口兩條800立升萃取生產線,後又將計劃升級為兩條1500立升×3和一條3500立升×3的生產線。計劃中的生產能力是天津廣夏現有生產能力的13倍之多!一時間,市場為其展現的暴利前景而沸騰。
在1999年年報公布前夕,2000年2月14日,陳川在北京突然遇疾去世,終年61歲。根據銀廣夏公告披露,死因是「突發性心肌梗塞」。
創始人陳川的去世,並未使銀廣夏2000年夢幻之旅受到絲毫影響。在2月17日進行的董事會改選中,張吉生繼任董事會主席,時任天津廣夏董事長兼總經理的李有強升任公司總裁。隨後銀廣夏公布了1999年年報,每股盈利0.51元,並實行公司歷史上首次10轉贈10的分紅方案。
從1999年12月30日至2000年4月19日不到半年間,銀廣夏從13.97元漲至35.83元,於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權並創下37.99元新高,摺合為除權前的價格75.98元,較一年前啟動時的價位上漲440%。
2001年3月,銀廣夏公布了2000年年報,在股本擴大一倍的情況下,每股收益增長超過60%,達到每股0.827元,盈利能力之強,令人咋舌。
利潤絕大部分來自天津廣夏:銀廣夏全年主營業務收入9.1億元,凈利潤4.18億元。銀廣夏2000年1月19日公告稱,當年天津廣夏向德國誠信公司「出口」1.1億馬克的姜精油、桂皮油、卵磷脂等「萃取產品」。今年4月2日,審計其財務報表的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特向記者發來函件,稱當年追加定單補充合同共計2.1億馬克,2000年度實際執行合同金額為1.8億馬克(約合7.2億元人民幣)。如果按照1999年度年報提供的萃取產品利潤率(銷售收入23971萬元,業務利潤15892萬元,利潤率66%)推算,天津廣夏2000年度創造的利潤將達到4.7億元。
更恢宏的利潤前景在前頭。今年3月,銀廣夏再度公告,德國誠信公司已經和銀廣夏簽下了連續三年、每年20億元人民幣的總協議。以此推算,2001年銀廣夏的每股收益將達到2至3元,這將使銀廣夏成為「兩市業績最好市盈率卻最低的股票」。銀廣夏傳奇達到了頂峰。 2001年6月18日:銀廣夏宣布,一條1500立升×3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生產線已在安徽省蕪湖市建成。

不可能的產量、不可能的價格、不可能的產品

第一,以天津廣夏萃取設備的產能,即使通宵達旦運作,也生產不出其所宣稱的數量;第二,天津廣夏萃取產品出口價格高到近乎荒謬;第三,銀廣夏對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產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設備提取

如果說銀廣夏的表現是一個神話,那麼,「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一項陌生拗口的專業名詞所指稱的技術--起到了點石成金的作用。簡單的解釋是:這是一種根據二氧化碳在不同溫度和壓力下的性質進行天然原料萃取的技術(有關介紹參見下附資料)。
聽聞銀廣夏神話,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教授朱慎林和北京星龍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戴志誠有著一樣的第一反應:「超臨界」為什麼總會被人利用、炒作呢?專家們知道,應用這一技術也許可以取得比較穩健的收益,但絕對不至於暴利,而且絕非無所不能萃取。早在1998年12月,中國超臨界流體協會在廣州召開的全國年會即將結束時,特地在會議紀要上補充了這么一段話:「希望企業界對超臨界萃取項目不要盲目上馬、低水平重復。」然而,正是在這一年,銀廣夏神話的准備工作啟動。
有理由相信,天津廣夏方面特別是原天津廣夏董事長兼總經理、現銀廣夏總裁李有強在整個過程中起了相當關鍵的作用。記者曾經向陳川原來的秘書問起有關德國客戶和萃取方面的事,她只有一句話:去問李有強。西·伊利斯公司方面的回答也是如出一轍。
在專家和同行的眼裡,銀廣夏憑此取得的驚人效益,處處皆是疑點。
第一,以天津廣夏萃取設備的產能,即使通宵達旦運作,也生產不出其所宣稱的數量。
即使只按照銀廣夏2000年1月19日所公告的合同金額,1.1億馬克所包括的產品至少應有卵磷脂100噸、姜精油等160噸。可資為證的是,天津廣夏稱於1999年出口的價值5610萬馬克貨物中,就已包括卵磷脂50噸,姜精油等80噸。
但根據國內專家對這一技術的了解,一套500立升×3的二氧化碳超臨界設備實際全年產量絕對超不過20噸至30噸--就算設備24小時連續運作。
也許正是為了使之「符合邏輯」,2001年3月,李有強在銀川告訴記者,天津廣夏已掌握了特別技術,能大幅提升產能。他以蛋黃卵磷脂的提取為例說,天津廣夏的500立升×3設備已經將萃取時間從10個小時縮短到3個小時並進一步縮短到30分鍾;今後通過上一套"在線監測"設備,還將把萃取時間縮短到十幾分鍾;而且,天津廣夏生產的蛋黃卵磷脂的精度已從35%提高到97%。加上天津廣夏是「四班三運轉」日夜工作,產量自然驚人。
「30分鍾」!所有聽聞這一說法的專家均感到不可思議。萃取的工序包括給二氧化碳加壓、萃取、釋壓等。僅僅給二氧化碳加壓到幾十個大氣壓這一步,就至少需要40分鍾;提取卵磷脂,必需的時間量是五六個小時。只用3個小時提取出來的卵磷脂,精度上就要大打折扣。銀廣夏憑什麼能做到30分鍾提取卵磷脂? 李有強的回答是一個故事:「我這個技術是大夥和德國人吃飯的時候,把他給灌醉了,拿到一張絕密的圖紙--'二氧化碳在任何條件下的臨界狀態。'德國人賣給你設備,但這個東西不可能給你。等到我們的卵磷脂做出來,連德國人都感到驚訝了。後來那個德國人還因此被總部降了職。」
記者到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這是李曾經提起過的「合作夥伴」--做進一步核實。楊基礎教授聞此扶案大笑:「我這里這樣的圖紙多得很,你要不要?那不過是最基本的一張技術解釋圖而已。」
楊基礎是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教授,清華大學研究超臨界萃取技術的三位主要專家之一,從1978年開始研究超臨界技術,與企業界有著廣泛的合作,被稱為業內的「活字典」。
與銀廣夏有過接觸的天津大學李淑芬教授也向記者表示,提取蛋黃卵磷脂,3個小時是「神速」,30分鍾「簡直是奇跡」。
西北大學陳開勛教授則指出,李有強所謂能最後將生產時間縮至十幾分鍾的「在線監測」設備,只是研究文獻上的說法,是檢測手段的一種,與二氧化碳萃取沒有什麼關系。
簡而言之,僅從技術上而言,天津廣夏不可能在預定時間內生產出滿足合同數量的產品。
第二,天津廣夏萃取產品出口價格高到近乎荒謬。
在2001年3月銀廣夏股東大會前召開的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研討會上,李有強曾說:「以姜為例,50公斤含水率在10%以下的乾薑可以出1公斤油、1公斤含油樹脂。國內最好的山東產乾薑每噸7000元,但'歐洲市場的價格'是每公斤姜精油700至900馬克(摺合人民幣約2800元至3600元),每公斤含油樹脂是160至200馬克(摺合人民幣約640至800元),天津廣夏的出口價還處於中上等。加上人工費、水電費、機器折舊費,你們可以算算利潤率。」
根據這些條件,可以大略算出每公斤姜精油和含油樹脂的原料成本加起來只有350元,可是「賣給德國人」,就可以賣到3440至4400元。天下竟有此等美事! 銀廣夏提供的售價,與國際市場的倫敦價格,與眾多國內廠家、行業專家提供的參考價有著巨大的差距。以姜精油為例,銀廣夏公布的價格是每公斤在2800至3600元,而2000年11月17日,倫敦市場CIF價是100美元/千克(摺合人民幣約827元/公斤),西安嘉德公司了解的國際市場價格只在600至800元/公斤,北京星龍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國內最早採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技術的生產企業)即使以小批量生產的價格算也只有1000至1200元/公斤,價格懸殊竟達3至5倍! 一位被告知銀廣夏萃取產品售價的專家笑稱:如此昂貴的姜精油,簡直可以與黃金媲美,看來要用滴管小心使用! 按1998年天津廣夏向德國誠信公司出口貨品的合同,有關貨品合同價格如下:
桂皮精油 900至1100馬克/公斤
桂皮含油樹脂 160至200馬克/公斤
生薑精油 550至700馬克/公斤
生薑含油樹脂 150至250馬克/公斤
蛋黃卵磷脂 平均300馬克/公斤
約合120萬元/噸
2001年3月,李有強在公開場合宣布的產品價格如下:
姜精油 700至900馬克/公斤
約合280萬元至360萬元人民幣/噸
姜油樹脂 160至200馬克/公斤
約合64萬元至80萬元/噸
桂皮油 700至1100馬克/公斤
約合280萬元至440萬元/噸
桂皮樹脂 200至500馬克/公斤
約合80萬元至200萬元/噸
無論是上述哪個價格,與國內、國際的實際市場價格相比,均有大幅度高估。
第三,銀廣夏對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產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設備提取。
據專家介紹,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技術有一個重大局限,就是只有脂溶性(也稱為非極性、弱極性)的物質才能從中提取,而且往往需要與其他技術相結合才能生產精度較高的產品。
天津廣夏聲稱其產品蛋黃卵磷脂的精度已經從35%提高到97%。但是,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僅憑天津廣夏那一套500立升×3的萃取設備,是不可能提取出精度超過30%的卵磷脂的,必須要配套利用大量乙醇來進行提純的後期分離設備,但天津廣夏並沒有這些設備。
2001年3月1日,銀廣夏發布公告,稱與德國誠信公司簽訂每年20億元人民幣、連續三年總共60億元的供貨總協議,公司每年需要向德方提供桂皮精油150噸、桂皮含油樹脂150噸、生薑精油160噸、生薑含油樹脂160噸、脫咖啡因茶葉9000噸、天然咖啡因157.5噸、茶多酚24噸、當歸根油24噸、銀杏酮酯30噸、丹皮酚26噸、丹參酮15噸、葛根素10噸等萃取產品。
這一合同提到的某些產品如茶多酚,屬於水融性(極性)物質,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技術根本提不出來。合同中提到的銀杏酮酯、葛根素、丹皮酚也非常難提取。這是記者所采訪的諸多國內專家如清華大學楊基礎教授、中國化工大學余安平教授、西北大學陳開勛教授的一致意見。1997年,河南南陽市以為利用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技術能從銀杏葉里提取銀杏黃酮,為此投資2000萬元,並把萬畝農田改種銀杏樹,結果項目失敗,農民當年顆粒無收。
此外,疑點還有很多-- 銀廣夏稱,2000年,公司對德國出口了50噸以上的卵磷脂,這至少需要上千噸原料。但知情人透露,蛋黃卵磷脂的原料蛋黃粉在國內只有兩個生產基地,分別在沈陽和西安,可事實上兩地加起來賣給銀廣夏的蛋黃粉亦不過30噸。
記者還從天津獲悉,某制葯廠曾經也想上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的設備,但天津廣夏的一位高層管理人員私下向他們透露,此舉需謹慎,因為天津廣夏「已經很久開不了工了」。
對於銀廣夏計劃在蕪湖上的另一條3500立升×3的生產線,根據銀廣夏的公告,將主要處理茶葉,每年向德國公司提供萃取產品咖啡因157.5噸、茶多酚24噸、脫咖啡因茶葉9000噸,這至少需要處理2.7萬噸茶葉。余安平教授、楊基礎教授對此分別進行測算,得到的結論是一致的:一套3500立升×3的設備即使全年全天24小時不停運轉,也只能處理茶葉6000噸至7000噸而已! …… 如此等等,不勝枚舉。

嘉德的另一種命運

為什麼同樣的設備,在銀廣夏可製造暴利,在嘉德卻貢獻乏善可陳?

到目前為止,中國只有三家公司購買了德國伍德公司製造的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設備,除了天津廣夏(500立升×3,1999年引進),還有西安嘉德(500立升×2,2000年引進)和廣州的南方麵粉廠(250立升,1995年引進自用)。2000年12月全國超臨界流體萃取學會的年會正是在西安楊凌舉行的,贊助商就是嘉德。
雖然有此設備,西安嘉德的日子並不好過。這對銀廣夏竟然也造成了壓力:必須解釋,為什麼同樣的設備,在銀廣夏可製造暴利,在嘉德卻貢獻乏善可陳? 2000年7月,張吉生首次對記者提到在西安還有一條同樣從德國伍德公司進口的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生產線,但一直閑置。
2001年3月,李有強在接受專訪中聲稱西安嘉德公司是由於沒有掌握設備的訣竅導致舉步為艱,銀廣夏正考慮是否收購。天津廣夏現任總經理閻金岱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嘉德對萃取技術掌握太少,是其與銀廣夏命運迥異的主要原因。
這些說法經媒體報道後,對嘉德的影響很大。因為此時嘉德正在引資過程中。銀廣夏的表態使其陷入被動。
嘉德此時的確處於某種困境:嘉德於2000年5月引入設備,7月試車成功至今,未能打開市場。和銀廣夏一樣,嘉德也是通過西·伊利斯公司的駐華機構捷高公司的業務經理陶鵬,從德國伍德公司進口了這套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設備。與天津廣夏的設備相比,除了少一個釜(萃取所用的容器),結構幾乎完全一樣。
嘉德也和西·伊利斯公司簽訂了保護合同:「在3年內西·伊利斯公司不得在陝西省境內出售安裝類似設備」。最關鍵的是嘉德和西·伊利斯簽訂了至少70%產品由西·伊利斯包銷的合同,並有德意志銀行做擔保。
但是,這一包銷條款至今沒有兌現過。陶鵬幾次允諾要帶德國客戶來嘉德,卻始終沒有成行。西·伊利斯方面已經承諾,嘉德公司可以依照合同規定,獲得設備價款10%即40多萬馬克的違約賠償金,條件是不再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了解到,與天津廣夏神秘封閉的作風相比,嘉德公司從一開始就與西北大學化工系陳開勛教授有著全面的技術合作,在各種產品的試車和市場調研上下了很大工夫。在包銷協議難以兌現的情況下,公司精心生產了各種樣品,亦做了許多推銷努力,包括德國方面,但全部石沉大海。嘉德的結論是:問題不在於技術,而是市場很難打開。
為什麼西·伊利斯公司一方面寧願犧牲上百萬元的違約金,也不願意包銷嘉德產品或介紹客戶,一方面卻為天津廣夏介紹了誠信公司這樣的大客戶?這是嘉德始終想不明白的事情。
「我們沒有什麼'秘密武器',我也並不羨慕你的秘密武器,但我至少知道這套設備究竟能出多少東西。你在外面怎麼說我不管,但若涉及嘉德的利益,我們不會永遠沉默。」嘉德董事長李挺說。

德國客戶之謎

為銀廣夏貢獻了1999年和2000年主要利潤的德國誠信公司,既非如銀廣夏所說為西·伊利斯公司的子公司,更非成立已160年的老牌公司。它成立於1990年,注冊資本僅10萬馬克
銀廣夏的「秘密武器」,如果有的話,除去其「技術訣竅」外,恐怕就是大手筆的德國客戶了。從西·伊利斯到誠信貿易,究竟是何方神聖? 為銀廣夏1999年、2000年利潤做出巨大貢獻的德國誠信公司的英文全稱為:Fidelity Trading GmbH。這家公司,盡管按銀廣夏的說法有著巨額對華貿易,但在中國居然沒有辦事處,在互聯網上也查不到絲毫信息。
銀廣夏在2001年3月股東大會上分發的材料稱,「德國的Fidelity Trading GmbH是在德國本地注冊的一家著名的貿易公司,系德國西·伊利斯的子公司,成立已160餘年歷史。該公司是一家專門從事生物制葯、食品和醫用原料的貿易公司,在歐洲是一家信譽和口碑均很好的公司。」
德國西·伊利斯公司的確是一家歷史悠久的貿易公司,德國伍德公司製造的二氧化碳萃取設備正是通過西·伊利斯出售給銀廣夏的。但誠信公司是否是其子公司呢? 記者曾多次向德國西·伊力斯駐華機構捷高公司核實此事,但該公司接待人員的態度十分含混,一時說誠信是德國公司,一時說誠信和西·伊利斯有關系,一時說誠信是其子公司。最後竟然是一再要求記者去問銀廣夏!誠信和西·伊利斯的關系怎麼能由銀廣夏來證實呢? 在7月16日的一次電話采訪中,捷高的有關業務關鍵人物陶鵬明確地告訴記者:誠信只是一家在德國注冊的公司,與西·伊利斯有著業務往來,但並非西·伊利斯的子公司。
問題其實並不復雜。據知,2001年5月,在《中國證券報》一次例行的編前會上,其總編輯提到,既然銀廣夏引起了那麼多疑問,為什麼不可以藉助新華社駐德分社的力量去調查一下它的背景呢?此後,該報是否果真去德國調查不得而知,但確有新華社駐外記者在德國當地查詢查號台,但該公司並未有電話號碼登記。
記者了解到,中國工商銀行總行通過其海外分行對誠信公司進行了調查,在德國漢堡商會查到如下記錄:「Fidelity Trading GMBH公司於1990年在該會注冊,注冊資本51129.19歐元(約10萬馬克左右),負責人為Kiaus Landry,主要經營范圍是機械產品和技術咨詢。」
注冊資金幾萬馬克,對於貿易公司而言並不算離譜,但畢竟其與銀廣夏簽下的是年度金額達20億元人民幣、總金額達60億元的合同,對比過於懸殊。此次調查之後,中國工商銀行總行沒有恢復對銀廣夏的貸款。工商銀行總行曾與銀廣夏於1999年12月29日簽訂流動資金貸款合同,借款金額為2億元,期限定為自1999年12月29日起至2001年10月28日止。今年四五月間,工總行提前中止了貸款。
銀廣夏的對外發言人丁功民曾向記者許諾,今年4月,當蕪湖的萃取生產線建成之時,德國誠信公司將來華簽訂今年的供貨合同(每年20個億、連續3年總共60個億的總協議的一部分)。屆時采訪這家公司,任何疑慮都會迎刃而解。
直到今年6月18日,安徽蕪湖1500立升×3的二氧化碳超臨界萃取生產線終於試車之時,期待已久的德國誠信公司代表仍沒有出現。參加試車典禮的人們看到了幾位高大的德國人,但那是伍德公司派來的工程師,與訂貨合同全無關系。典禮的第二天,李有強飛赴德國,原因不明。
是不是誠信公司人士不露面,真相就永遠無法獲知了呢?

熱點內容
金融生應該如何奉獻社會 發布:2025-07-26 20:15:16 瀏覽:232
學理財課多少學費合適 發布:2025-07-26 19:58:55 瀏覽:415
如何理解貨幣的流通次數 發布:2025-07-26 19:56:44 瀏覽:978
股票投資年收益年均一般能達到多少 發布:2025-07-26 19:55:57 瀏覽:577
國內科技股票代碼 發布:2025-07-26 19:49:48 瀏覽:691
非法金融活動怎麼判 發布:2025-07-26 19:45:28 瀏覽:411
美格智能股票歷史價 發布:2025-07-26 18:36:41 瀏覽:302
投資期貨的原始憑證是什麼 發布:2025-07-26 18:14:40 瀏覽:834
如何開拓金融行業培訓 發布:2025-07-26 18:12:09 瀏覽:933
古井貢酒歷史股票行情 發布:2025-07-26 17:33:40 瀏覽: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