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投資者買入一手股票看跌期權
① 某投資者買入一股票看張期權,期權的有效期為3個月,協定價為20元一股
則該投資者最大的損失為 200元 ,當該股票的市場價格為 22元 時,對投資者是不贏不虧,當該股票的市價為 22.01元以上 時,投資者開始盈利,當該股票的市場價格為 21.99元以下時 ,投資者放棄執行權力
② 某投資者購買了10份執行價格X=35元/股的某公司股票看跌期權合約,期權費為3元/股
假設1份的合約乘數為100
那麼30元時損失為3000元
40元時收益為2000元
③ 投資者A購買某股票看跌期權(歐式)
歐式期權只能在到期日行權
1.行權條件:行權價-期權費>標的股票價格,即當股票價格<30元時行權。
2.股票價格33.5元時,如果不行權,損益為虧損期權費5元/股*100股=500元。
如果行權,合約損益(35-33.5-5)*100=-350元
④ 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的計算
行權是指期權的買方行使期權合約賦予的權利,就個股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可以在合約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行權價格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如到期沒有行權,則合約失效。
目前上交所上市交易的上證50ETF期權合約,行權指令包括自主行權可協議行權,行權方式為到期日行權(歐式)、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到期日為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行權日為合約到期日,行權指令提交時間為9:15-9:25、9:30-11:30、13:00-15:00。
其中自主行權,指期權買方通過交易系統手動操作行權
協議行權,指證券公司根據期權經紀合同的約定,對客戶合約賬戶內持有的達到約定條件的期權合約為客戶提出行權申報的服務。協議行權合約的選擇、協議行權的觸發條件等由客戶通過櫃台、網上交易客戶端等與公司協定。
行權價格
行權價格是指發行人發行權證時所約定的,權證持有人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的價格。
行權價格和權證價格緊密相關,行權價格依附於權證而存在。對認沽權證來說,行權價格高於行權期證券價格時,權證有內在價值;對認購權證來說,行權價格低於證券價格時,權證有內在價值。
因此行權價格成為定價權證的重要標尺,公式是:
認購權證價格=到期證券價格-行權價格
認沽權證價格=行權價格-到期證券價格
⑤ 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的題目,求高人指教
答案:8ACC
⑥ 某人買入一份看漲期權和同品種看跌期權一份,假如目前該股市價為18元
買入看漲期權,執行價格為19元,意味著當到期時市場價格大於19元時,客戶可以按19元的價格買入股票,當市價低於19元時,客戶按市價買入股票。當客戶行權,買入股票的實際成本=19+3=22元。
客戶買入看跌期權,執行價格為26元,代表當市場匯率小於26元時,客戶可以按26元行權賣出股票,賣出股票的實際收益=26-2=24元。
1、當到期時市場價小於19元時,客戶買入的看漲期權不行權,看跌期權行權。客戶賣出股票得到的收入=24元,客戶買入股票的成本=市場價+3<19+3=22,客戶每股盈利>2元,每手盈利>200元。
2、到期時市場價格在19-26元之間,客戶兩個期權都行權。客戶買入股票的成本=22元,賣出股票的收入=24元,每股盈利2元,一個合約盈利200元。
3、到期時市場價格大於26元,客戶買入看漲期權行權,買入看跌期權放棄行權,按市價賣出股票。客戶買入股票的成本=22元,賣出股票的成本=市場價-2元>26-2=24元,每股盈利>2元,一個合約盈利大於200元。
⑦ 某投資者購買了A股票的雙重期權,期中看漲期權費為每股6元,而看跌期權費為每股4元。
(1)A股票位於60元以上或40元以下時投資者獲利。原因:股價等於60,放棄看跌期權,行使看漲期權,50買入,獲利10元,成本為6+4。40元同理。
(2)最大損失為10*3000元,股價等於50,同時放棄看漲和看跌期權。
(3)股價=64,行使看漲,獲利64-50=14,成本=4+6=10,凈收益=4*3000元
股價=35,行使看跌,獲利50-35=15,成本=4+6=10,凈收益=5*3000元。
⑧ 某一股票看跌期權的執行價格為8元,現在該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為5元,不考慮交易成本,該期權的內涵價
行權比例是指一份權證可以購買(對於認購權證)或出售(對於認沽權證)的標的證券數量。例如:在南航認沽權證(南航JTP1)上市公告書中,初始行權比例為2:1(行權比例數值為0.5),表示每2份認沽權證可以向南航集團出售1股南方航空股份,或者說每份認沽權證可以向南航集團出售0.5股股份。
南航JPT1的初始行權價為7.43元,表示只有當南方航空股票價格低於7.43元時,該認沽權證才有正的內在價值,行權才能獲得收益。在考慮權證買入成本的情況下,認沽權證投資者行權時真正的盈虧平衡點價格則要低於行權價格,具體公式如下:
盈虧平衡點價格(認沽權證) = 權證行權價格 – 權證買入價格/權證行權比例數值
以南航認沽權證為例,如果一個投資者以1元/份的價格買入南航認沽權證,則權證行權時該投資者的盈虧平衡點價格 = 7.43 – 1/0.5 = 5.43元。只有當南方航空股票價格低於5.43元時,權證行權所獲的收益才能彌補其權證買入成本,並獲得正的收益。
同理,在考慮權證買入成本的情況下,認購權證投資者行權時真正的盈虧平衡點價格則要高於行權價格,即只有當標的證券價格高於該盈虧平衡點價格時,權證行權所獲的收益才能彌補其權證買入成本,並獲得正的收益。具體公式為:
盈虧平衡點價格(認購權證) = 權證行權價格 + 權證買入價格/權證行權比例數值